5物资设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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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物资设备管理制度5.1 物资管理办法- 409 -5.1.1 目的- 409 -5.1.2 术语和定义- 409 -5.1.3 编制依据- 409 -5.1.4 项目物资管理组织机构- 409 -5.1.5 职责划分- 410 -5.1.6 物资采购供应范围- 412 -5.1.7 物资采购分工- 412 -5.1.8 物资验收- 413 -5.1.9 物资保管- 414 -5.1.10 物资发放- 414 -5.1.11 物资的现场管理- 415 -5.1.12 物资采管费用的收取- 415 -5.1.13 爆破物品的管理- 415 -5.1.14 奖、惩制度- 416 -5.2 物资质

2、量管理办法- 418 -5.2.1 物资采购的验证。- 418 -5.2.2 进货检验和试验- 418 -5.2.3 不合格品的处理及措施- 418 -5.3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419 -5.3.1 总则- 419 -5.3.2 爆破器材的管理- 419 -5.3.3 爆破器材的储存- 420 -5.3.4 爆破器材的仓库- 421 -5.3.5 爆破器材的购买- 422 -5.3.6 爆破器材的运输- 422 -5.3.7 爆破器材的使用- 423 -5.3.8 爆破器材的加工- 424 -5.4 招标管理办法- 425 -5.4.1 大力推进招标采购工作- 425 -5.4.2 纳入

3、招标采购的物资品种和范围- 425 -5.4.3 招标采购的要求- 425 -5.4.4 招标采购的程序- 425 -5.4.5 招标工作的监督- 426 -5.5 设备管理办法- 427 -5.5.1 总则- 427 -5.5.2 管理机构与职责- 427 -5.5.3 设备配置与采购管理制度- 429 -5.5.4 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429 -5.5.5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管理制度- 430 -5.5.6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430 -5.5.7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432 -5.5.8 设备保养管理制度- 432 -5.5.9 设备修理及报废管理制度- 433 -5.5.10 机械安

4、全生产管理制度- 434 -5.5.11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435 -5.5.12 设备检查评审管理制度- 435 -5.5.13 用电管理制度- 436 -5.5.14 奖惩管理制度- 436 -5.6 电力管理制度- 438 -5.6.1 总则- 438 -5.6.2 电力管理- 438 -5.6.3 洞内变压器- 439 -5.6.4 洞室内配电线路- 440 -5.6.5 洞内配电箱- 441 -5.6.6 洞内高压电缆- 443 -5.6.7 施工现场的线路架设- 446 -5.6.8 自备发电机组的安装要求- 446 -5.6.9 电气工作的安全措施- 447 -5.6.10 隧

5、道施工供电与照明- 451 -5.6.11 施工现场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 453 -5.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454 -5.7.1 总则- 454 -5.7.2 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454 -5.1 物资管理办法5.1.1 目的为保证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京福铁路客专闽赣标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物资供应,控制工程物资支出,实现目标成本,规范物资采购供应行为,依据集团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和隧道股份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实施规则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管理要求,特制定中铁隧道集团公司京福铁路客专闽赣标项目部

6、物资管理办法。5.1.2 术语和定义1 本细则术语采用GB/T19001-2000标准中的术语。2 项目经理部:指公司在本项目上进行管理的派出机构。3 物资设备部: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管理机构。4 工 区:项目经理部下的作业队伍。5 材料室:工区物资管理机构。6 采供站:物设中心在本项目设置的物资采购供应机构。5.1.3 编制依据相关支持性文件:集团公司、隧道股份相关的物资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高铁工程施工中的实际情况,依据GB/T19001-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01标准5.1.4 项目物资管理组织机构 1 根据工程需要成立项

7、目经理部物资管理小组组 长:常务副经理副组长: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机电总工组 员:土木总工、财务总监、总经济师、工程部长、试验负责人、物资设备部长、财务中心长、工区主任、工区材料负责人、采供站站长。2 项目经理部设置设备物资部。3 隧道股份物资设备中心在项目设采供站4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在本项目设立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京福铁路项目经理部材料厂。5 各工区设置材料室。5.1.5 职责划分1 常务副经理常务副经理为本工程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物资管理领导工作。2 工程部(1)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构成工程实体主要材料的总需求量,并根据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及时更新。(2)工程部负责

8、根据施工图纸提报构成工程实体主要材料的月需求计划和质量要求。(3)负责每月根据施工进度完成情况核算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的设计数量。3 物资设备部(1)敦促各工区及时填报甲供、甲控和自购物资申请计划、采购计划。 (2)对采供站、工区物资采购价格、质量进行监控,不定期组织本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掌控市场变化,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组织或参与主要物资招(议)标采购工作。(3)负责检查工区物资的验收、标识、搬运和发放管理及记录情况,督促工区做好质量资料的收集,针对工区现场物资管理过程中的乱堆乱放,随意浪费现象进行奖惩措施。(4)协调供方与现场用料单位的供需关系与及时的售后服务,定期组织对供料单位的物

9、资采购供应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按本办法的奖惩规定进行奖罚。(5)按月对各工区的物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要针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建立物资台账,并针对工程设计情况进行量差对比分析。(6)检查各工区的主要材料的试验频次,及时敦促各工区完善试验资料。(7)认真贯彻集团公司、隧道股份各项物资管理规定,确保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4 工区(1)根据施工进程,工区工程部负责提供本工区月、季度、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交材料室,材料室根据库存分类编制甲供材料、甲控材料的采购计划报物资设备部、采供站实施采购,甲供材料每月2号前报次月采购计划、每季度末月2号前报下季度计划、每年12月2号前报次年年

10、度计划。甲控、自购材料每月27日前报次月采购计划。工区主任审批后,甲控、自购等物资计划每月27日上报次月计划至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采供站,在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物资采购的周期性,竭力避免临时性的物资计划而造成停工待料事件发生。(2)每月30日前应及时向财务中心门提报物资动态表,经财务中心门核对后向上级部门及时报送。(3)加强本工区成本分析,负责制定工区单项工程物资的消耗定额,并按月进行盘点,按照单项工程进行物资消耗节超核算,实施节奖超罚措施。(4)对采供站供应的物资要进行价格和质量的监督,并负责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坚持两人以上联合验收制度、及时进行检验试验、标识清楚、堆码整齐,收发有序,帐卡物相符

11、,杜绝不合格品进入工程使用。(5)制定劳保、工具、二三项料发放标准并负责实施,针对内部承包队伍领用的物资要按月进行节超核算,并奖罚兑现。(6)负责对各架子队建立领料台账,应由架子队承担的费用应及时转账,对于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要按照单项工程按月进行节超核算,对于节超幅度过大的要有奖惩措施。(7)收集、整理自购物资合格供方评价资料,经工区主任评价后报公司物资部认定,定期对合格供方进行质量跟踪及复评。(8)负责公司周转性物资的管理和维护。5 采供站(1)按照各工区物资申请计划,对甲供、甲控和自购物资分类统计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主要物资采购,同时对工区物资采购价格、质量进行监控,组织或参与主要

12、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经授权后签订“物资购销合同”。(2)经济合理的组织物资采购供应,保障施工生产。(3)负责收集、整理合格供方评价资料,项目经理部评价后报公司物资部认定,定期对合格供方进行质量跟踪及复评。(4)负责所采购物资的运输、质量和数量供应管理,所供材料都必须要求供应方及时,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或技术证件,并对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5)按工区建立物资供应台账,备份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物资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为日后的物资量差、价差索赔做好准备工作。(6)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的质保证书要及时向各工区提供,协助工区完善材料检验试验和报检工作。(7)每月20日前将本月所采购的物资及时和各工

13、区进行核对,并于当月25日前和各工区完善签认手续,按月编制物资动态表,按财务规定转账。(8)对各供货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考察供货商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的重要参考资料报送业主和项目部。(9)负责向业主报送物资供应方面的资料。5.1.6 物资采购供应范围1 甲供材料:铁路盆式橡胶支座、EVA复合防水板、橡胶止水带、环保型接地铜缆、钢边止水带、JS-18环保防水卷材、防水涂料。2 甲控材料:各种钢材、水泥、粉煤灰级、预应力混凝土电杆、预应力钢绞线、钢板、群锚、军用梁、木枕类、聚羧酸系减水剂、减水剂FDN、速凝剂、膨涨剂、RMA防腐剂、钢桁梁、钢桁拱、钢板梁、钢箱梁、系杆、密实

14、剂、接地端子。3 自购料:油料油脂,砂石、木材、火工品、二三项料、除甲供甲控外的防排水材料等批量大宗材料。5.1.7 物资采购分工物资采购供应必须加强专业归口管理,净化采购渠道,实行集中、公开、统一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规范物资供应与管理,建立良好的物资供应秩序,维护企业整体利益。1 甲供甲控物资必须由物设中心采供站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各工区不得自行采购。2 油料油脂,砂石、木材、火工品、二三项料、除甲供甲控物资外的防排水材料等批量大宗材料也由采供站进行集中采购供应,各工区如需小批量零星自购,需向项目部申报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自行采购。3 进场物资的采购单价的控制(1)甲供物资按照业

15、主核定单价和各工区进行结算。(2)甲控物资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采供站参与业主组织的招标采购,确定期间采购单价。(3)自购物资必须坚持多部门、多渠道、多家询价原则,进行性价比分析,能够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无法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编制采购单价审批表,多方询价,经项目部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5.1.8 物资验收物资验收必须坚持“准确、及时、严肃、经济”的原则,必须坚持工程技术人员、试验人员、材料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等多人参与的联合验收制度,并在验收单或送货单上签字确认。1 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运至工地后,由工区材料室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试验人员、生产调度等相关人员联合进行

16、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包装、外观有无缺陷等,验收完毕后必须立即开具验收记录,多方签字确认,并及时向试验管理中心报检,并主动索取试验报告,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在12小时内通知供应厂商前来办理退货事宜,在最短时间内将不合格产品撤离施工现场。2 非工程实体物资到达工区后,材料室也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验收单据或送货单上签字确认。3 对于技术要求高,对工程、机械的安全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验收时必须请工程、机械技术人员及安检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确认,物资设备部通知后,相关人员必须主动配合。4 对于不能直按将数量验收清楚的工程物资,材料室必须配

17、备有效的计量器具,确保数量验收准确。5 氧气、乙炔的验收必须用气压表进行测试(抽查)。6 砂石料、水泥、粉煤灰及外加剂的验收对砂石料的验收,材料人员按砂石料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量方计量和过磅计量验收相结合,工区试验室密切配合,不定时进行抽检,共同把好质量和数量关,原则上河沙采取量方计量,碎石采取过磅计量的验收方式。水泥、粉煤灰、砼外加剂的验收,材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厂家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进行验收,及时向试验管理中心报检,同时做好验收记录和试验台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过磅时,发现毛重比供方送货单相差较大,应及时与供方沟通,查明原因,以数量小的为准。7 油料的验收材料管理人员在对罐装

18、油车进行验收时,必须与机械队人员共同参与计量过程,确保验收数量准确(过磅验收),验收过程宗应观察随车备用水箱的水位、杂物箱中是否有砝码等干扰材料人员正常验收的异物,并保管好油品质量合格证书。5.1.9 物资保管物资保管,就是对物资进行合理储存和科学管理,保证库存物资完整无损。物资保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物资性能和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充分利用仓储设施,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保证物资完好无损、安全合理地储存在仓库中,以便及时齐备、质量良好地供应施工生产。1 物资保管环境必须整洁、美观。各类仓库都应设置管库员职责、安全防火措施、十防措施(防锈、防腐、防潮、防毒、防震、防火、防爆、防盗、防机械损伤、防

19、治虫鼠害)等有关显示板,做到库内物资及设施无积尘,货区周围1m之内无杂草。2 物资存放要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节约货位、合理苫垫、过目知数、点查方便、标识明显。堆码应尽力实行“五五堆码”制(数量以五、十或其倍数堆码)。3 露天料场可存放铸铁件、大型钢材、原木、砂石料等大宗物资。4 料棚内可存放中型钢材、板材、木材、防水板、钢边止水带、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等物资。5 库房内可存放小型钢材、钢丝绳、优质钢、铁合金、水泥、电器、仪器仪表、小五金、工具、劳保等物资。6 火工品、油料、气体材料、剧毒品、精密工具仪表等应存入特别库房内。5.1.10 物资发放1 物资发放的主要任务是在坚持定限额发放的前提

20、下,准确、包装牢固、保质保量、及时将物资发给施工单位。其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严把材料发放关,更好地控制材料消耗,规避材料发放的随意性和材料浪费,坚决杜绝一次摊销造成的帐外料现象。2 未经验证的物资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发放。当生产急需发放而又来不及验证时,应经授权人员批准,按紧急放行办理。对进入工程实体的物资,不得实施紧急放行。3 物资发放要按照先进先发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发放,如果临近期限仍未发出,要及时进行报告和调剂处理,超过期限的必须重新进行验证合格后才能发放。4 对发放小额零星物资时,除难以分割、拆零外,不得随意超发。5 对工具、劳保用品必须建立领用卡片,规定使用期限,严格执行

21、回收利旧、以旧换新、以空换满制度,对不到使用期限的物资损坏的必须赔偿。6 要按照单工号、单班组建立物资领料台账,以便进行成本分析和节超核算,要有奖励措施。7 对架子队的物资发放,物资部门应依据工程技术部门所提供定额标准或使用量建立架子队物资管理台帐,严格实行定额发料,并做好发放和交接签认记录,监督架子队的材料使用情况,定期结算材料消耗数量报财务和工程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及考核。架子队必须设专人负责领料,且必须由架子队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或委托,应注意法人代表的签字必须与分包合同中保持一致。5.1.11 物资的现场管理各工区材料管理人员要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精神,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和工区制定的材料

22、消耗定额或内部承包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原材料的发放,工区每月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会议,对设计量与实际消耗量进行统计核算,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1 现场物资实行分类、分区存放,严格按照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ZSGF ZY SWB02物资防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 产品标识按照隧道股份公司ZSGF ZY SWB03产品标识管理办法和京福铁路闽赣VI标标准化规范 V1.0版进行。3 施工现场未用完的物资必须及时退库,不得随意丢放、乱堆乱放,造成材料浪费不能使用的, 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 各工区要按规定成立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工区产生的废旧物资应及时处理。5.1.12 物资采管费用的收取依据

23、隧物资201058号文件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办法和隧股设物2010308号文件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办法收取管理费。5.1.13 爆破物品的管理各工区应制定严格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 各工区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2 储存和加工爆炸物品的仓库、临时存放点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3 爆炸物品库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应

24、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合同制员工担任,做到持证上岗。4 每个爆炸物品仓库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爆炸物品库房应当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5 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6 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炸药库的库存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7 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原库;严禁带回工棚、宿合或随意存放

25、;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8 按时向公安机关上报数据,杜绝出现手持机、单位卡被锁,影响单位爆破物品使用情况的发生。5.1.14 奖、惩制度1 甲供甲控物资各工区不得自行采购,经发现后给予工区负责人1000元/次的罚款,工区材料负责人给予500元/次的罚款,所采购的物资限期自行处理。自采物资各工区也不得自行采购,如未经项目经理部审批就自行采购的,给予工区负责人1000元/次的罚款,工区材料负责人给予500元/次的罚款。2 各工区各类报表数字准确及时,连续两个月检查评比排前三名的工区,给予工区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分别奖励500元;报表上报迟缓排名倒数第一的工区,延后一天,对工区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分

26、别给予罚款200元,延后两天及以上的除在生产例会上通报批评外并以200元/天的倍数进行罚款。3 各工区严格按照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ZSGF ZY SWB02物资防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于乱堆乱放,堆码混乱,对工区处以2000元罚款,对材料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的罚款。如造成重大损失,另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 各类检查中发现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对工区处以罚款1000元,对材料负责人罚款100元/处。5 各工区未按月对材料消耗进行成本分析的,未对架子队建立物资消耗使用管理台账的对工区罚款1000元,材料负责人罚款200元。6 根据项目施工需要,项目部有权调配现场所有的物资,各工区

27、必须服从调配指令,拒不服从调配指令的,每发生一次,对工区主任罚款2000元,并由工区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拨费用由调入单位承担,如因采供站未能及时供应造成调拨需求,则由调入工区和采供站各承担50%的费用。7 采供站未能及时供应,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的,每发生一次,对采供站罚款2000元,从采管费中予以扣除。8 构成构成实体的主要材料,工区材料室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如果因此造成检验批不够影响工程验工计价的,对工区材料室罚款100元/次。9 对于架子队领用的工程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经考核发现超耗严重的,对工区罚款1000元/次。10 如工区因为爆破物品数据未及时向公安机关上报不及时导致爆破

28、物品单位卡被锁的,由工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对工区罚款10000元,对具体操作人员罚款500元。11 铁道部进行信誉评价时,检查到物资口,如因工区物资方面原因,每扣一分,给予该工区材料室罚款100元;上次出现扣分的问题再次扣分的,每扣一分给予工区主任罚款300元,同时给予材料负责人罚款100元;信誉评价物资方面无扣分项的,给予材料室奖励500元;连续三次物资管理方面无扣分项的,给予材料室奖励2000元,另给材料负责人1000元的激励奖。12 每月针对各工区物资管理综合情况进行一次评比,对于综合评比前三名的工区,分别对工区材料负责人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于综合评比后三名的工区,对

29、材料负责人罚款200元。5.2 物资质量管理办法为了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单位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细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物资质量管理办法:5.2.1 物资采购的验证。项目物资部门在接收甲供、控物资、自购物资时,应按照采购合同或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资料,对到场物资进行数量、规格、外观质量、随货技术证件等进行比照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在送货单据上签字,并开具收料单。如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物资部门无法判定物资质量是否达标的情况下,可书面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协同验收。5.2.2 进货检验和试验1 进入工程主体实体的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和试验,确认质量合

30、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原则必须即日清理出场。2 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制定进入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的试验要求和试验计划。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操作方式。3 项目物资部门根据项目试验部门下达试验要求和计划及试验规范,对进场的主要材料填制试验委托单交由中心试验部门进行送检。登记送检试验台帐。跟踪送检材料试验结果。4 物资部门应分别建立进货检验和试验情况台帐。5.2.3 不合格品的处理及措施1 项目物资部门对进场的物资,经直观验证或进货检验和试验后发现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或试验标准时,应及时进行标识、隔离、评审、记录并填写“采购不合格品报告”。

31、并及时由商家进行退货处理。2 现场物资人员应对不合格品信息进行及时登记。并将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备案。5.3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5.3.1 总则1 为了严格管理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铁路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在张唐铁路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3 本办法同时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

32、经理部。4 铁路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人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爆破作业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为了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应逐级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者任领导小组组长。5 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6 铁路工程单位的铁路公

33、安机关负责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也应同时接受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5.3.2 爆破器材的管理 1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2 储存和加工爆炸物品的仓库、车间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3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4 每个爆炸物品仓库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5

34、爆炸物品库房应当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6 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原库。严禁带回工棚、宿合或随意存放。严禁私藏、私用、赠送他人。7 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认真清点登记,由单位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向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工作应在批准地点进行。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记录。8 积压的爆炸物品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以物易物。9 本单位没有爆炸物品,又确需临时使

35、用少量爆炸物品的施工单位,应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调拨手续。10 不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爆炸物品(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11 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施工单位使用的民工队保管、使用。12 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由保管员将原始台帐资料移交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存档。5.3.3 爆破器材的储存1 铁路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正式或临建)仓库,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2 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应由使用单位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书面报铁路

36、公安机关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3 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4 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炸药库的库存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5 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0C范围内,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6 爆炸物品在库房内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堆垛之间留有通道;堆垛距离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7 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应当设

37、置明显的标牌。堆放时,硝铵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8米;胶质炸药不应超过1.5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5.3.4 爆破器材的仓库1 施工需要使用爆炸物品,但又无专门储存爆炸物品仓库的,必须在开工前选址建立仓库(储存室)。2 准备建立爆炸物品仓库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纸、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送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之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建库完工后须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还应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建立临时仓库(储存室)时,也需经铁路公安机关和

38、当地派出所批准。3 建库选址时,应由建库单位会同批准的公安机关共同进行实地勘察。要本着既便于施工生产,又能确保安全的原则,在远离城镇人口稠密区、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交通要道、高压电线、通信线路、地下输油管道等区域、设施的地方,亦应避开不良地质、地貌环境,防止洪水、泥石流、危岩、落石等意外自然灾害的破坏,选择适当的地点建库。4 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的要求,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5 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6 库房墙体应为24厘米以上的砖混水泥结构;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掾距

39、地面不小于2米;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米;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或金属防护网;实行双门、双锁(即里层为外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门锁应为防橇暗锁;库房应设置通风口、防护网。7 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8 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9 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10 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11 库区内应配备足

40、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12 远离爆炸物品仓库且用量较少的单位,经主管领导批准和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同意,可设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内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防爆(盗)保险拒、铁柜,并安排专人保管、看守。临时存放点内爆炸物品的数量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应超过当日的使用量。5.3.5 爆破器材的购买1 购买爆炸物品由使用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前应由物资部门按计划签订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 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向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 2 采购爆炸物品,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

41、的人员承办。购买时,须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销售部门购买。5.3.6 爆破器材的运输1 爆炸物品的运输由采购单位负责。运输爆炸物品,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跨省、市、区运输的,应在相应的省、市、区办理准运手续。2 运输爆炸物品时,应由运输单位选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押运。3 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规定。装运的车辆必须使用高帮汽车;加盖蓬布;采取捆绑加固措施;悬挂醒目的危险品警标;车厢底部及车帮内侧应垫木板或橡胶软皮。4 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有经验的人担任。5 运输应在白天按指定路

42、线限速行驶,沿途不准装卸。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接近。6 装卸、倒运爆破器材应在白天进行。装卸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摔、砸、拖、拉、倒放。7 爆破器材应按照车辆荷载装运,高度不得超出车帮;装载雷管不得超过两层箱;性能相抵触的不得同车装运;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8 爆炸物品运至施工现场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5.3.7 爆破器材的使用1 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2 施工单位应根

43、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工。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外包工程需要爆破作业的,由外包工程的单位派出爆破作业人员组织实施。成建制的外包工程单位,具有爆破作业许可证的,经当地和铁路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也可单独从事爆破作业。3 施工单位对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合格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证。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收回。4 使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使用的申请计划,物资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或公安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

44、后,要填写“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记表”,并由领取人员签字。5 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6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7 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建筑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将爆破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爆破作业。8 对当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

45、炸物品,应清点后由爆破工及时退库并登记造册。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5.3.8 爆破器材的加工1 加工爆破器材应在指定的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时应由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爆破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间应有专人负责。2 加工爆破器材,应按照当天的实际需用量,不得超量加工。加工后的成品应置放在安全地点,严禁与尚未加工的爆破器材混放。5.4 招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京福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招标采购过程,促进招标采购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5.4.1 大力推进招标采购工作各部

46、门应广泛宣传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力推进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开展。5.4.2 纳入招标采购的物资品种和范围根据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京福铁路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进入工程主体的各种钢材、水泥、粉煤灰级、预应力混凝土电杆、预应力钢绞线、钢板、群锚、军用梁、木枕类、聚羧酸系减水剂、减水剂FDN、速凝剂、膨涨剂、RMA防腐剂、钢桁梁、钢桁拱、钢板梁、钢箱梁、系杆、密实剂、接地端子等为甲控料;铁路盆式橡胶支座、EVA复合防水板、橡胶止水带、环保型接地铜缆、钢边止水带、JS-18环保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为甲供料,其余材料为自购料。本招标办法只适用于自购料部分。5.4.3 招标采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购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个别物资虽数量和总价较少,但是属于特殊要求的也必须实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供部门主办,各部门充分参与,项目主要领导监督实施。5.4.4 招标采购的程序1 在规定的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 根据招标物资品种,重点明确物资的投标报价要求,特殊的技术规范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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