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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守巡查制度 为防止反恐怖事件发生,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值守巡查,特制度本制度。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2、在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生产区域、重点部位及仓库等。3、门卫对到厂办事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如实填写进厂时间、离厂时间、来厂事由。登记后要注意其行踪,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厂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厂。4、门卫人员要做好公司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外来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
2、严禁乱停乱放,保证公司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公司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5、每天做好厂区的巡查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危险化学品仓库、剧毒品仓库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6、各带头值班的管理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加强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背景审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增强反恐怖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1、 反恐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安全部负责,并列入日常的培训管理中。2、 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加强对部门、车间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掌握基础的反恐怖知识。3、 各班组应利用班
3、组活动普及反恐怖防范知识,提升应急防范技能。4、 安全部应不定期组织对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 各反恐怖防范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48课时,兼职人员不少于24课时,一般员工不少于6课时。反恐怖活动考核奖惩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我公司的安全方针,及时发现恐怖活动,排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制度。1、所有人员均应本着主人翁精神,对恐怖活动及时制止和举报。2、发现恐怖活动知情不报者,做开除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凡安全保卫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大意,不能按照要求巡回检查的,发生一次罚款50元,再次发生疏忽的处罚加倍,连续三次做开除处理。4、凡安全保卫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大意,不能按照要求巡回检查的,没能及时发现恐怖活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做开除处理。5、安全保卫人员全年在工作中未产生差错的,年底给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6 、各车间人员发现恐怖行为加以制止和控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人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