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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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七、施工机具进、退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八、安全检查制度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十一、考核奖罚制度十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十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十四、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十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十六、卫生保洁制度十七、不扰民措施十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

2、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施工企业每年必须针对本企业上年度生产工作状况及本年度发展规模、整体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2、各直属单位(分公司)、项目部,每年年初应在企业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管理措施,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到个管理人员和各班组。3、公司对各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各季度抽查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季度考核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各直属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考核应做到每月一次,并有记录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已记录;项目经理对各管理人员、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具体情况和资料归档备查。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执行“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此,各单位应围绕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对岗位责任制考核。5、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各种防护设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坚持按施工顺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6、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上岗。7、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班组)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总分包管理职责。8、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以项目经理

4、为主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定期对管理人员、各班组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有书面考核记录。对考核成绩教好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给予批评和处分,并经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考核奖罚按照考核奖罚制度执行)。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公司技术部门(直属单位、项目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

5、毕,应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4、在建工程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特殊工程:(1)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2)基坑临边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3)跨度大于12m,高度大于10m跨度、

6、高空间结构;(4)列入公司创部、省级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5)其他符合重大、特殊工程要求的5、除第4条规定以外的工程为一般工程6、安全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1)施工机械数量、类型以及现场布置定位。(2)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3)登高设施的布置定位和搭设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4)施工用电设施及其他电器装置的安全规定与要求以及应注意事项。(5)大型起重设备(包括垂直运输设备)搭设、拆卸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6)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7)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7、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分包

7、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项目经理会签审核,监理审批,项目部备案。8、凡涉及深基坑(深度超过5米)、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跨度大于12米、高度超过8米)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9、所有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审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方案,且在工程施工中应与施工同步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0、投标书中的技术标不能作为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来实施,必须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规模较大而图纸不能全部到位的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旦批

8、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根据审核程序重新办理新审批手续。12、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避免和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不同要求,逐级编制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管理特点,同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有针对性和

9、可操作性,对安全生产起到知道性作用。3、高、大、难工程和危险源集中、复杂工程应由本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后实施。4、在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取得设计单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后由推广或引进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由实施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监理审批。5、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

10、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均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未编制或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盲目施工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项目严禁组织施工。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要遵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府法(2004

11、)21号文件规定,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5%提取。2、在建工程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安全工作人员应如实执行,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暂时挪作他用,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安全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领先,安全防护拖延现象。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资金落实计划,及时提交项目财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计划上报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和生产主管部门。4、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所需要的开支;用于各工种施工安全防护、职业病的预防以及安全防护用具、服装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用于

12、各工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现场急救药品,医疗器具的配备以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必须的开支;用于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用于在建项目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生产的标识,安全监控装置和安全奖励所需要费用的支出。5、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把提取的经费纳入项目财务会计帐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专户储存,专项使用。该科目贷方反映提取数,借方反应支取数,支出数分:劳保用品、教育培训、技术措施、奖罚等四类。6、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上述经费使用规定内容,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在付宽凭据中注

13、明,以便于分类例入该专项经费资金,入帐票据、实物验收等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入帐制度。7、项目安全员有权、有责任对该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项目违规使用经费有责任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8、项目部(分公司)应把每季度经费收支情况详细帐目于下季前一个月的日前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各所属项目部(分公司)上报帐目建立公司专项财务帐目,并依据各项目部(分公司)上报数据建立经费总帐,掌握和了解各项目部(分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各级财物部门、安全部门及工会等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有效投入。9、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均列入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各级安全检查和安全

14、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考核公司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考核的次数和时间,但项目部(分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二次,在建项目每月应不少于一次。10、公司在检查考核中发现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分公司)分别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项目部(分公司)在检查考核所属项目违规情况的,可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自己项目部(分公司)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处罚措施,项目部(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要求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极其奖罚条款。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在施工过程中,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到班组个人,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5、1、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3、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4、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5、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

16、操作性。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生效。9、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即使制止违章和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新上岗作业。10、分级交底:(1)、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作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2)、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

17、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握安全知识。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12、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六、架体及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为使架体、施工机具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架体稳定,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架体、主要设备验收前要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大型设备必须

18、有装拆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应对装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双方签字确认,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后,方可进行施工。3、特殊脚手架应有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4、附着式升降机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提升后先按标准进行验收。5、垂直运输设备基础必须有设计图纸、施工隐查记录和砼强度试验报告等资料。6、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除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安全装置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并有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得投入使用。7、高架提升机及高度超过50米的钢管外架,悬挑脚手架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并

19、说明钢管外架基础做法。底于50米的钢管外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8、架体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不得超出设计规范要求做好防护措施。9、提升设备架体和揽风绳距离外电线路距离小于外电安全防护距离时,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防护措施。10、当架体高度超出相临建筑物避雷保护范围,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装设避雷装置。11、安装和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并严格按照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12、安装和拆除如在夜间作业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因故中断作业或当天未能完成的,必须采取有效临时加固措施。13、恶劣天气(雷雨、大雾、

20、下雪、风速超过12M/S),提升机械出现电气、机械故障、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夜间照明不足等,严禁进行架体安装、登高作业。14、技术检验:一般机械设备可由基层单位安全员、机管员及操作工人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对价格教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架体必须先经有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然后由安装单位、公司安全部门(人货两用梯、塔吊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技术负责人、操作人员及项目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15、外部检验:主要检查机械外部各个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短缺,架体的刚性拉结点是否满足、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16、空运转检验:外部检验完毕,即进行空载

21、实验,检查个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个总、分部件工作情况。17、带负载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主要测定该架体、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是否与说明书的规定相符。18、拆除作业时必须对架体和拆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设置拆除体的临时加固设施,严格按拆除程序拆除,并对周围的障碍物应有所了解。19、架体日常维修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焊条与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制造表住,更换领部件必须与原件材质相同,并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20、大型设备安装结束。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产权单位、设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自验合格后报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七、施工机具进、退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为确保机操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机具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失,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租赁或新购施工机具要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记录、查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了解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制定保养维修计划。租赁设备必须签订履约租赁合同。2、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向操作人员或机(组)长交底,应进行试运转,并建立履历书,连同随机工具向操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每班例行保养的各项工作,使设备处于清洁,润滑良好,调整适当,紧

23、固件无一松动状态,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运行、保养、维修记录, 并保证记录完整。4、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使用(可参照原件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定)。5、为了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应采取下列各项技术组织措施。A、建立机具管理责任制和机具操作责任制。B、建立不同类型的保养规定。C、配齐随机工具。D、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报机械运转履历日报和各级的保养执行情况表。E、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的保养力量,并对机操、保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作业保养人员的技术能力。F、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进行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以

24、减少对施工的影响。6、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A、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保养,大型机械应实行多级保养制,小型机械实行一级或二级保养制,无论多级或单级保养,其作业范围都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B、单级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指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一保养,分工作前、中、后进行。C、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紧固为调整中心,三、四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要进行解体检查。D、各级保养均有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7、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场或

25、安装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等由公司级负责验收,物料提升机(转扬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搅拌机械、泵类机械以及金属切削加工机械等由二级单位负责验收。8、施工机具使用完毕,要清洁机身、搞好润滑、检查各种紧固件松动情况,及时更换破损零部件,及时退场,并做好退场书面手续。9、退场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检查、保养和防腐工作,露天堆放必须在指定地点设防雨蓬,严禁露天或未按规定地点存放,做好设备文明管理工作。八、安全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根据建设工

26、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对安全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大检查、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在建项目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3、除定期安全检查处,还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如专项检查,季节隆、节假日检查等)。针对夏季(风、雨、台风等)施工、冬季(霜、雪等)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

27、为防止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安全检查。1、在建项目每一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安全检查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2、安全检查要由同级单位带队,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3、安全检查时应按规范标准采取“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看”:查看危险源调查情况、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安全标志、验收检查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叫箱安装高度、工

28、程与临近输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等。“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超高、定层、防坠限位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1、在建项目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认真填写工地安全日记等。2、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3、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

29、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4、安全生产检查坚持一票否决制,对重大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签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报送上级安全主管领导,对检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均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整改单位必须及时向检查单位报送整改反馈书,检查单位应及时做好复查。5、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素质,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30、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施工现场所有操作工人都必须办理相关劳务用工手续,手续不全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录用。2、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实施。3、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的有关章节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4、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安全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

31、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不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危险区域、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措施,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护对策等,教育累计不少于20学时。5、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7、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32、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并按时复审复训。8、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9、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10、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11、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规范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

33、育。十、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除了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外,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直管项目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

34、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4、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经过不进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

35、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考核奖罚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体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使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人财的投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项目部、班组以及外

36、来承包分部分项施工任务的工程。2、经济奖励: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经考核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奖励。A、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B、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员。C、对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做出贡献的。3、经济罚款: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不及格和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项目部的责任者,除责令其按“四不方过”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外。还应给予经济罚款。A、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有关部

37、门认可的。B、在施工中即使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施工抢救中有功的人员。C、对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做出贡献的。3、经济罚款: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不及格和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项目部的责任者,除责令其按“四不方过”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外、还应给予经济罚款。A、发生伤亡事故,对主要责任者和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主要负责任者按司法程序进行处理。B、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不及格。C、施工现场、生产班组、有下列违章情况之一者。(1)施工现场没有设“七牌一图”和安全生产上岗记录簿不记录者;(2)不按施工组

38、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安全设施,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者;(3)不按规定架设安全网者;(4)“四口、五临边”没有防护设施,或有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者;(5)塔吊等起重设备没有限位保险装置或装置失灵者;(6)机械设备没有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者;(7)施工现场架设电线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气设备没有接零保护和没有漏电保护装置者;(8)物料提升机、塔吊的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者;(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或起重无专人指挥;(10)脚手架、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未经验收即使用者;(11)缺少防火设备装置,或装置失效者;4、罚款款项应登记入册,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39、以及改善劳动保护条件和宣传教育等。十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四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安鉴证和产品合格证)齐全并附有近期质量检测检验报告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提供质量符合要求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采购人员为图便宜,购买伪劣、无证的特种劳动

40、防护用品。2、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更换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教育。3、进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防护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清出施工现场。4、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兼做其他工种作业而又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可以借用,用后收回。5、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

41、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十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为加强职工日常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积极创建文明、安全、健康、卫生的施工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班前“三上岗”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及下岗检查讲评工作。2、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教育: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3、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

42、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和各个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与其他工种的配合等。4、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下岗检查:落手清工作,即工完、料尽、场清。5、坚持每周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并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每周“一讲评”活动记录表中。6、加强班组的文明作业管理,材料应堆放整齐、合理,下班前应做好废物归堆,达到工完、场清、料尽。7、加强班组内部安全管理,积极参加项目部或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8、服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

43、安全检查,协助工地落实整改方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发之中。9、认真落实项目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作业环境,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十四、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减少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1、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由项目部发给的工作卡或上岗证。并正确佩带安全帽。2、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需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准许进入。3、外地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4、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5、外运材料须有项目有

44、关人员签字,方可放行。6、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7、门卫人员应礼貌待人,认真负责,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摊贩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8、现场应该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9、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或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值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或上岗证制度。10、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应经保卫负责人批准同意。11、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教育

45、,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12、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记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销脏、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13、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14、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案件。十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案和

46、施工技术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中反映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烧易爆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有效,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理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4、施工现场严禁吸游烟,按要求设置固定吸烟室。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米。6、乙炔瓶与氧气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7、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乙炔防回火装置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8、施工现场

47、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接操作守则焊接十不烧1、未取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能烧;2、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3、不了解焊结地点周围情况不烧;4、不了解焊结物内部情况不烧;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6、可用燃料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完不烧。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火人。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加强用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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