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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运输队工伤管理制度1工伤管理制度2工伤事故管理制度5工伤管理制度12运输队工伤管理制度为了认真吸取“7.03”事故及我队“6.17”Y13皮带巷拆装皮带伤人事故,“6.27”Y19皮带巷着火事故的沉痛教训。确保队里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提高职工安全防患意识,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运输队下半年工作重点,为了加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运输队制定工伤管理制度和事故分析追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 工伤管理制度1、 井上、井下各班组成员在当班期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接到汇报后立即向队值班领导反映。2、 值班领导接到汇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追查落实。如情况属实,根
2、据事故大小,严重程度立即向队长、书记汇报。3、 队长、书记接到汇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如事故情节严重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安监处汇报。4、 当班、当事人发生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如不汇报或隐瞒事故者,按宁煤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办法第五条给予A类三违直接解除劳动合同。5、 如果当事人发生事故;立即向班长汇报,班长没有及时向队里值班领导反映汇报或隐瞒事故,那么同样班组长按“三违”处罚办法第五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6、 如果班组长向队值班领导反映,值班领导不向队长、书记汇报同样追究值班领导责任,并给予10002000元罚款,记B类“三违”一次。7、 队长、书记接到事故汇报后,如果包庇或隐瞒事故不向矿上汇报,追究队长
3、、书记责任,一切后果由队长、书记承担。8、 如果当班发生事故,当事人、班长都隐瞒不报者,超过24小时,队里不承担一切责任,后果由班长、当事人承担,并按A类“三违”解除劳动合同。9、 根据矿安纪200518号文件精神要求,对轻伤事故按照重伤事故标准进行事故追查处理,重伤事故按死亡事故标准进行事故追查处理。10、 本规定从2005年8月1日起执行。(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队长必须及时组织全队职工到会议室参加事故分析追查会。2、 会议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追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落实到人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
4、放过)的原责进行追查与分析。3、 分析会议必须由详细记录,内容齐全,正确。4、 通过事故追查与分析,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落实执行。5、 追查清事故原因后,对责任者严格按照“三违”处罚办法执行。6、 通过事故追查分析,必须让每个职工和干部从中吸取到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对象: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三、工伤范围1、工伤范围认定: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
5、司利益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受伤的;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的;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2、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工伤条例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列入工伤范围,不得享受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 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的犯罪行为。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四、工伤事故上报及处理程序:
6、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人事管理部,管理部根据伤者情况处理: 情况轻微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员工送往镇级以上(含镇级)医院急救。2、工伤事故发生后,生产有关部门写份详细的工伤事故报告表(见附表1)上交到厂长处,厂长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然后再上交到总经理处审批存档。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或工伤管理负责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4、行政管理部根据公司员工购买社保或商保情况24小时内报承保公司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属工伤的,按相关规定处理。5、员工如需住院,期
7、间行动不方便的安排必要的护理人员,在院护理期间按照工伤条例标准补贴护理费用45元/天,伙食补贴15元/天。6、治疗费用: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向财务部借款垫付,待工伤理赔结案后再向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五、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 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同事根据贡献的大小,给予奖励。 2、员工工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电路故障或其他突发原因)发生工伤的;员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意外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
8、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3、如因员工本人工作中因马虎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他人或本人受伤的,全部医疗费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4、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
9、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伤医疗事宜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第三条 工伤的认定(一)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
10、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打架斗殴的;5、违反工作纪律或操作规程而发生的;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委员会与行政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第四条 工伤的报告(一)报告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报告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二)报告范围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三)报告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
11、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3、事故前的具体岗位、位置及工作性质; 4、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5、是否已就诊或住院、诊所或医院名称及地址。第五条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详见附件1)编制张新社 审批实施日期 2011-06-20页码第1页共3页第六条 工伤事故的分析与处理:1、 公司的“安全委员会”负责每起工伤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事故分析报告表,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行政部予以执行。2、 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 2)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12、;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3、 工伤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A、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B、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C、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A、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B、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
13、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C、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300-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第七条 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委员会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备注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30天以上享受
14、60%的基本工资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双手、双臂重伤、骨折等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国家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编制张新社审批实施日期2011-06-20页码第2页共3页(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备注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
15、) 享受60%的基本工资7-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60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双手、双臂重伤、骨折等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26个月 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合同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第八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1、 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
16、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5)病历;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7)费用结算明细表;2、 报销额度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保险理赔后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3)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
17、经理批示执行。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第九条 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 附则1、本制度
18、由行政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者,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修改之。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制度废止。编制张新社审批实施日期2011-06-20页码第3页共3页附件1:广州市碧菲亚木制品有限公司 PV/HR2011-15/A0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环 节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完成时间操作细则/控制点事故现场处理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立即1 切断事故源,如电源、汽源等。2 把伤者移到安全地方。3 与工伤医疗专管员联系派车送伤员到医院。4 报告公司。伤员送医院治疗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半小时内5 安排必要的护理人员。6 按程序办理治疗手续。7 向行政部报送事故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工伤
19、申报理赔公司/指定的工伤医疗专管员规定时间内8 24小时内向保险部门报送工伤资料,办理工伤申报手续。9 对伤势严重的,要马上通知伤员家属。10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和理赔。工伤结案和人员安置公司/指定的工伤医疗专管员3天内11代表公司慰问住院伤员,并耐心解释公司的有关规定。12草拟工伤结案报告书呈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结算。13. 结案后的人员工作安排。附件2: 广州市碧菲亚木制品有限公司 PV/HR2011-16/A0工伤事故处理审批表姓名部门职务籍贯入职日期项目内 容事故经过(专管员填写)伤者责任部门意见行政部意见总经理审批: 工伤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浙
20、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2.1 适用:温州欧德门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在岗员工。2.2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0日起生效。3责任区域和安全管理责任人3.1 责任区域:生产室、车间;原材料仓库、施工现场和锅炉房等。3.2 管理责任人:责任区域主管或责任人。3.3 人事行政办:负责工伤投保和工伤管理。具体要求:(见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划分表)4.工伤管理程序:4.1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4.2办理投保4.2.1 新员工入职时,向人事行政办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4.2.2 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
21、作日内,人事行政办到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4.2.3每月30日前,人事行政办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4.3事故处理4.3.1现场处理:A) 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责任区域第一责任人或值班授权人报告。B) 第一责任人或授权人必须在五分钟内到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 4.3.2事故申报:A) 事故上报:第一责任人或授权人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人事行政办。B) 事故申请:人事行政办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将事故向保险部门申报。4.2.3医疗终结处理人事行政办须在事故发
22、生后的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如3个月还未出院的,待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A) 工伤医疗期满后,人事行政办负责带需要做工伤签定的伤者到指定医院做工伤鉴定.不需要做鉴定的出具工伤处理结案意见书。B)人事行政办负责跟踪落实保险公司的索赔。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由伤者本人承担。4.4奖励和惩处项目部门和范围标准奖励所有安全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划分表)1.半年内无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予以奖1000元;2.一年内无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予以奖2000元。处罚备注人事行政办1.因过失未购买意外保险或未按时申报,
23、致保险部门不予理赔产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由工伤保险主办人承担30%; 人事行政主管承担20%.2.如工伤员工被鉴定为1-10级伤残,则另: 对工伤保险主办人加罚300元/次; 人事行政主管加罚500元/次.生产、储运室1.第一责任人: 承担公司所支付工伤津贴费用的15%2.第二责任人:承担公司所支付工伤津贴费用的10%3.第三责任人:伤者本人承担公司所支付工伤津贴费用的25% 工 伤 人 员 因工伤人员本人违反规定导致无法上报保险部门索赔的,一切治疗费用由事故当事人承担,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1.工伤治疗费用在100元以下(含100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其费用由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分别承担
24、50%、30%、20%。2以上对相关责任人的工伤罚款,由人事行政办于结案时在工伤结案报告中列明,并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室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3.事故相关责任人最高处罚限额1000元/次。5.其他有关说明5.1治疗费用:先由部门主管向财务室借款垫付,待工伤理赔结案后向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5.2检查及药费: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如CT检查)须先通知人事行政办,并报保险公司审批,中成药费或补品类药费不予报销。5. 3工伤医疗期:由医院证明或工伤鉴定机构确定5. 4医疗期工资:A.计时工资员工:70%工资设定额 B.计件制员工:20元/天的工伤津贴6. 其他:6.1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0日起执行,由
25、人事行政办负责解释。6.2附件: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划分表附件2、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作业指导书附件3、工伤事故结案审批表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划分表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安全责任人备注生产室及其直属班组办公室、电脑房、生产A班、生产B班第一责任人:生产主管第二责任人:班长或现场指挥者第三责任人:伤者本人 储运室劳务A班、劳务B班、劳务C班、劳务D班、劳务E班、劳务F班仓管员和清洁工、套袋工等辅工第一责任人:主管第二责任人:班长或现场仓管员第三责任人:伤者本人工程技术工种岗位包机班、锅炉房、土木组、电脑仪表工等第一责任人:设备主管第二责任人:电工班长、钳工组长、锅炉班长、土木组长、生产主管
26、第三责任人:伤者本人附件2:工 伤 事 故 处 理 流 程责任部门人事行政办编 号制作时间2004年4月30日环 节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完成时间操作细则/控制点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立即10 切断事故源,如电源、汽源等。11 把伤者移到安全地方。12 报告上级主管。13 与人事办联系派车送伤员到医院。伤员送医院治疗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半小时内14 安排必要的护理人员。15 按程序办理治疗借款。16 向人事行政办报送事故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工伤申报理赔人事行政办/员工关系专员规定时间内17 24小时内向保险部门报送工伤资料,办理工伤申报手续。18 对伤势严重的,要马上通知伤员家属。1090天内办理工伤认定和理赔。工伤结案和人员安置人事行政办/员工关系专员3天内11代表公司慰问住院伤员,并耐心解释公司的有关规定。12草拟工伤结案报告书呈公司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结算。13. 结案后的人员工作安排。附件3:工伤事故结案审批表姓名班别职务籍贯入职日期项目内 容事故经过人事行政办伤者责任单位意见公司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