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违章管理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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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征求省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项目、分公司: 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对2009年下发的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稿下发给你们,并征求对此修订稿的意见,请各项目、分公司将相关意见汇总后于2月3日前反馈给公司安监部,公司安监部汇总后报省公司安监部。附件:青海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公司安监部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青海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反违章工作长效机制,消除各类违章和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事故,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 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公司倡导全体干部员工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人人参与反违章。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要求,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是违章考核的责任主体,有权利和义务制止、考核违章行为。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基层企业。第二章 违章定义及分类第五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第六条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

3、、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一)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全过程生产活动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二)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三)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第七条 为便于分类考核,公司根据违章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违章分为三类,即一类违章、二类违章、三类违章。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八条 各级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的牵头

4、组织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级人员分级负责的反违章工作体系,建立自查自纠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反违章工作机制。第九条 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要认真开展违章检查工作,做好违章记分,严格执行违章考核制度。第十条 各级检查人员发现违章,应现场填写违章行为通知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为留存联,由检查者留存;第二联为发出联,经违章者签字确认后交违章者,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在事后3日内将发出联送达违章者;第三联为录入联,应在发现违章后5日内交至违章者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第十一条 违章行为通知单由省公司安监部统一印制、编号、管理,各基层企业不得自行印制使用。第十二条 公司对员工违章

5、行为实行档案记录管理,为系统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级人员建立个人安全档案,详细记录违章时间、地点、行为、性质、记分和处理意见。第十三条 各级人员发现的违章(包括班组自查自纠的违章)均应进行记录上报,各基层企业安监部门指派专人将本单位各级人员发现的违章如实录入安全档案系统。 第四章 违章记分第十四条 典型违章分类及记分标准作为违章考核的依据,对其中未列入的违章行为,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认定违章性质并进行考核。第十五条 各级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发现违章,必须对违章者给予违章记分。第十六条 典型违章分类及记分标准中的计分标准为“3分、2分、1分”,并分别定义为“一类违章、二类违章、三类违章”。第十七条 省公司

6、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按“标准分3”进行记分。(一)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9分。(二)发生二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6分。(三)发生三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3分。第十八条 基层企业对所属下级车间级单位(工区、县公司等)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按“标准分2”进行记分。(一)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6分。(二)发生二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4分。(三)发生三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2分。第十九条 车间级单位(工区、县公司等)对所属下级班组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按标准分进行记分。(一)发生一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3分。(二)发生二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2分。(三)发生三类违章,每次对违章者记1分。第

7、二十条 各基层班组要做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后,应及时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班组自查自纠的违章不进行违章记分。经济考核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第五章 考核处罚第二十一条 违章记分作为经济考核的依据,考核标准为每分100元。第二十二条 对多次违章者实行“累计分值”考核制度。累计分值等于每次违章记分之和,累计分值实行逐年累计。(一)累计分值达到10分,对违章者给予待岗3个月处分。(二)累计分值达到15分,对违章者给予待岗6个月处分。(三)累计分值达到20分,对违章者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第二十三条 违章者受到待岗处分后,其“累计分值”仍然保留,如继续发生违章,则在原“累计分值”上直接累

8、加。违章者受到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满重新上岗后,其“累计分值”清零。第二十四条 发生由于人员违章造成的各类事故,在依据青海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事故考核的同时,参照一类违章的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违章考核。第二十五条 发生由于人员违章造成的设备一类障碍,参照二类违章的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违章考核。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隐瞒违章的行为。1.对发生的违章及其考核情况不上报的;2.私自降低违章等级或考核标准的;3.实际考核结果与上报不符的;4.向检查人提供虚假证明或阻碍检查的。发生隐瞒违章的行为,经上级部门发现,对隐瞒违章的主要责任人给予违章记分6分。第二十七条 待岗期间,对待岗者进

9、行专业技术培训、转岗培训或安排一定的临时性工作。待岗期满后,经本单位组织考试、考核合格,报省公司安监部批准后,可复岗或转岗。第二十八条 待岗或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人资部门相关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 员工发生违章行为,取消其评选年度各类先进资格。第六章 责任追溯第三十条 各基层企业被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对基层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溯(以下考核以一个年度为限)。(一)发生1次一类违章,对分管领导经济考核1000元。 (二)发生2次一类违章,对分管领导经济考核2000元。 (三)发生3次及以上一类违章,对领导班子成员各经济考核3000元;分管领导离岗两周并到省公司安监部参加安全监督工作;党

10、政主要负责人到省公司“说清楚”。第三十一条 车间级单位(工区、县公司等)被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对车间级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溯(以下考核以一个年度为限)。(一)发生1次一类违章或2次二类违章,对车间分管领导经济考核500元。(二)发生2次一类违章或3次二类违章,对车间分管领导经济考核1000元。(三)发生3次及以上一类违章或4次及以上二类违章,对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各经济考核2000元;车间分管领导离岗2周并到该企业安监部门参加安全监督工作。第三十二条 班组被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对班组长进行责任追溯(以下考核以一个年度为限)。(一)发生1次一类违章,对班组长经济考核200元。(二)发生

11、2次一类违章,对班组长经济考核500元。(三)发生3次及以上一类违章,对班组长经济考核1000元。(四)发生二类违章,每次对班组长经济考核100元;发生三类违章,每次对班组长经济考核50元。第七章 预警管理第三十三条 省公司对各基层企业实行违章安全告警制度,安全告警的依据为“企业违章记分”,“企业违章记分”等于该企业在一个年度内被上级单位查处的违章记分之和。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章记分”累计达到20分,给予该企业二级安全告警。第三十五条 “企业违章记分”累计达到30分,给予该企业一级安全告警。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各基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第三十七

12、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青海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青电安监2009373号)同时作废。附件1:违章行为通知单附件2:典型违章分类及记分标准附件1违章行为通知单 编号: 姓 名工作单位工作部门工作岗位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行为严重程度一类违章 二类违章 三类违章违章类别行为违章 管理违章 装置违章记入分值检查部门及检查人接收人(部门)处理意见: 附件2:典型违章分类及记分标准序号违章表现形式严重程度违章类型记分标准处罚依据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一类违章管理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5条;线路部分1.5条2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一类违章管理违章3电力生产事故调

13、查规程1.2条3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一类违章管理违章3国网公司典型违章100条4操作设备无明显的标志(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及设备相色等)。一类违章装置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2.3.5.2条5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杆塔上无识别标记(色标、判别标帜等)和双重名称。一类违章装置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5.3.5.1条6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2.3条;线路部分1.2.3条7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4.2.2条;线路部分3.2.2条8带负荷断、接引线。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10.4.1.1条9随意解

14、除闭锁装置进行倒闸操作。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2.3.6.4条10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4.4.2条;线路部分3.4.1条11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4.4.11条;线路部分3.4.2条12装设接地线未按照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的顺序进行。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4.4.9条;线路部分3.4.5条13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2.3.6.7条;线路部分4.2.5条14约时停、送电。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5.1条;线路部分2.4.5条15登杆塔前未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

15、和双重名称。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5.3.5.5条16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有人工作。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6.3.3条1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止坠落措施。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5.1.3条;线路部分7.3条18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未采用高挂低用方式。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5.1.8条;线路部分7.9条19擅自越过围栏。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4.5.5条20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6.4.6条21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2.3.5.4条;线路部分4.2.1条22无工作票进

16、行工作。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3.2.1条;线路部分2.3.1条23倒闸操作前不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2.3.6.2条;线路部分4.2.3条、4.2.4条24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3.4.2条2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未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或发出高压试验工作票后,又发出检修工作票。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1.1.1条26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超负荷使用。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4

17、.1.3条;线路部分8.1.3条27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3.2.10.2条;线路部分2.3.11.2条28工作班成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3.5.5条;线路部分2.7.1条29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2.3.6.10条30同一张变电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3.2.6.3条31同一张线路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

18、和工作许可人兼任工作负责人。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2.3.7.3条32杆塔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攀登杆塔。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6.3.14条33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8.15条34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3.3.4条35单人巡线时,攀登电杆或铁塔。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4.1.1条36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3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

19、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变电部分14.1.5.5条38杆塔上有人时,调整或拆除拉线。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安规线路部分6.3.15条39不执行、延迟执行或者变相执行调度指令。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青海电力系统调度规程4.4.4条40擅自操作上级调度机构直接调管范围内的设备。一类违章行为违章3青海电力系统调度规程4.4.3条41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不相符。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3.5.1条42安排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4.1条;线路部分1.4.1条43未按规定

20、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安排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1条;线路部分1.3.1条44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没有对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4.4条;线路部分1.4.4条45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2.2条46实行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的人员未经过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未通过专项考核。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3.3.2条、2.3.3.3条47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便投入

21、使用。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7.11条48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未经过培训考试取得资格。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无带电作业资格。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1.4条49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1.6条;线路部分13.1.4条50各类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性试验。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1.4.3.1条51变、配电站的钥匙使用无专人保管。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2.1.4条;线路部分12.1.4条5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国网公司典型违章

22、100条53局、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第七条54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第七条55选用抱杆未经过计算或负荷校核。二类违章管理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1.2.2.1条56成套接地线截面小于25mm2,个人保安线截面小于16mm2。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10条;线路部分3.4.4条、3.5.3条57对于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采用的临时接地体的截面积小于190mm2,接地体的地面下深度小于0.6m。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3.4.7条58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

23、用间隔)无名称、编号,未列入调度管辖范围。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1.8条59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挡板未可靠封闭。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1.9条60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箱式设备、绝缘导线未设置验电接地装置。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9.1.4条61电缆孔洞未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1.5条;线路部分13.1.3条62杆塔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接地通道不畅通。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3.4.6条63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国网公司典型违章100条64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未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无安全

24、标志,夜间无红灯示警。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5.1.14条;线路部分7.15条65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距明火10m以内。二类违章装置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5.11条;线路部分13.5.11条66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3.4.3条;线路部分2.5.2条67检修人员未取得运行人员许可拉合检修断路器(开关)。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10.17条68带电作业未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直接参加操作,同时监护多个作业点。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1.5条69

25、带电作业人员进行换相工作转移前,未得到工作监护人同意。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10.3条7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和标示牌。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5.8条;线路部分3.6.4条71第一、二种工作票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3.2.8条;线路部分2.3.9条72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10条;线路部分3.4.4 条73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工作未使用二次安全措施票,凭记忆拆、接线。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10.3.1条74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26、工作。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1.9条;线路部分13.1.5条75未经批准的工作人员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线路)。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2.1条;线路部分4.1.1条76雷雨天气巡视电气设备(线路)不穿绝缘鞋或绝缘靴。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2.2条;线路部分4.1.2条77开始操作前,未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3.6.2条;线路部分4.2.3条78单人操作时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2.3.6.11条79雷电时,进行现场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工作。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

27、电部分2.3.6.7;线路部分4.2.7条80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未进行“双签发”。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3.2.6.6条;线路部分2.3.7.6条81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3.2.7.1条;线路部分2.3.8.2条82工作间断后,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工作地点。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3.5.1条83工作间断恢复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与工作票要求是否相符,就进行工作。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3.5.1条;线路部分2.6.2条84在城区、人口密集区地段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

28、围未设围栏和标示牌,未派专人看管。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3.6.3条85使用验电器时,手超过验电器护环或手持部分的界限。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3.2条;线路部分11.4.2.2条86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未逐相充分放电。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2条;线路部分3.4.9条87检修设备有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未使用个人保安线。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4条;线路部分3.5.1条88装、拆接地线未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9条;线路部分3.4.5条89人体碰触未接地的导线。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9条;线路部

29、分3.4.5条90装设接地线未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4.10条;线路部分3.4.4条91风力超过五级时,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4.4.5条92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5.3.1条93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上工作,工作前未发给作业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5.3.5.2条94在土质松软处挖坑,无防止塌方措施。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1.3条95立杆及修整杆坑时,无防止杆身倾斜、滚

30、动的措施。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3.4条96临时拉线固定在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分线路部分6.3.8条97永久拉线未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拆除临时拉线。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3.10条98搭设跨越架未设专人监护。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4.7条99雷雨天进行放线作业。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4.13.2条100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6.9.3条;线路部分10.7.3条101在打开的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未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8.9

31、条102起吊电杆等长物件选择吊点不当,未采取防止突然倾倒措施。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8.1.7条103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它配电变压器未配合停电。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9.1.6条104工作中将二次回路的永久接地点(安全接地点)断开。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10.13.4条、10.14.3条105需停用重合闸的带电作业而没有停用重合闸。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1.7条106在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等电位作业。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3.1条107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电

32、位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未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3.7条108在瓷横担线路上进行挂梯作业。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3.8.4条109装、拆保护间隙的人员未按要求穿全套屏蔽服。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8.3.4条110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无人监护,未进行呼唱,操作人未站在绝缘垫上。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1.1.6条111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断开试验电源并放电,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并短路接地。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1.1.7条112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未查清图纸,未采取防止损坏运行电缆和其它地下管线的措施

33、。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2.2.1.1条;线路部分12.2.1.1条113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及以上时,未采取防止土层塌方措施。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2.2.1.4条;线路部分12.2.1.4条114电缆隧道工作,未做防火、防水、通风措施,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含量。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2.2.1.11条;线路部分12.2.1.11条115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5.1条;线路部分13.5.1条116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5

34、.2条;线路部分13.5.2条117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5.9条;线路部分13.5.9条118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转向滑车内角侧、吊臂和起吊物的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4.2.1.5条;线路部分8.1.8条119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失去安全保护。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5.1.9条;线路部分7.10条120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5.2.2条;线路部分7.18条121立、撤杆塔过程中,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内。

35、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3.3条122工作地点未按规定悬挂标示牌、装设临时围栏。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4.5条;线路部分3.6条123攀登杆塔作业前,未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6.2.1条124动火作业未使用动火作业票,未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6条;线路部分13.6条125工作接地线未全部列入工作票。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3.4.1条126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未按规定由两人放倒搬运。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1.10条;线路部分13.1.6条127在带电区域内

36、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使用金属梯子。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13.1.11条;线路部分13.1.7条128更换绝缘子和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未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8.1.9条129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不履行相关手续。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变电部分3.2.7.8条130带电作业不办理许可手续。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10.1.7.8条131工作人员穿越未停电接地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绝缘导线进行工作。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安规线路部分9.2.3条13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二类违章行为违章2中

37、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133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未重新培训、考试合格上岗工作。三类违章管理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4.2条;线路部分1.4.2条134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三类违章管理违章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1条135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操作票未保存一年。三类违章管理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3.5.7条;线路部分2.7.5条136斗臂车操作人员未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三类违章管理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6.9.1条;线路部分10.7.1条137起重机械制动装置失灵或不灵敏。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线

38、路部分8.1.6条138电动工具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4.2.7条;线路部分13.4.2.6条139工作现场照明亮度不足。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3.4条;线路部分13.3.4条140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条141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未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3.5条;线路部分13.3.5条142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未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

39、mm高的护板。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1.4条;线路部分13.1.2条143生产场所无逃生路线的标示。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1.7条144机器的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无护盖。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2.1条;线路部分13.2.1条14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接地。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3.1条;线路部分13.3.1条146电动的工具、机具未接地或接零。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3.4.2.5条;线路部分13.4.2.4条147线路作业中使用的滑车无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14.3.7

40、.2条;线路部分11.2.14.2条148所使用的接地线未进行编号,接地线存放位置无对应编号。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4.4.12条;线路部分11.4.1.3149户外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未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2.1.6条150应加挂机械锁的设备、网门未加挂机械锁。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2.3.5.5条151解锁工具(钥匙)未封存保管。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2.3.6.4条152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未装设强力通风装置。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8.1条153主控制室与SF6配电装置室间未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8.3条154在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未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三类违章装置违章1安规变电部8.5条155装卸高压熔断器,不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三类违章行为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2.3.6.8条15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填写不规范。三类违章行为违章1两票管理规定157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三类违章行为违章1安规变电部分3.3.1.1条158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三类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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