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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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2、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3、职业卫生工作是公司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4、工会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

2、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5、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二、机构与管理1、矿长是全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安全副矿长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3、职业安全卫生科负责全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相关工作。4、通风科长在通风区区长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5、内部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6、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3、7、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8、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9、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安全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三、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工作场所应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

4、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2、应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3、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4、建设项目在竣

5、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5、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6、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7、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瓦斯事故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

6、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8、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9、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部门牵头负责整改。四、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2、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3、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劳资科统一管理。职业病诊

7、断和鉴定由劳资科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4、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5、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6、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7、职业病病人除依法

8、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力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五、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2、所有员工都有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

9、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人员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的工作。5、公司劳资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的工作。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并进行观察、治疗、诊断等。7、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8、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9、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的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10、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要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公司并通知体检者本人。11、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

11、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六、作业场所管理 1、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和其它有害因素的监测,测定要遵守下列规定:(1)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2)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3) 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4)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5) 粉尘测定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

12、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规定执行。(6) 噪声每年测定一次。(7)氮氧化合物每3个月测定一次。2、煤层注水:(1)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及压力的计量。(2)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等于1.5。(3)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渗水、漏水或跑水。(4)注水孔间距按注水效果定,当注水效果得不到理想效果时,可适当缩小注水孔间距。(5)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煤层时,可以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3、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机制。4、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

13、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5、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6、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7、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8、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

14、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9、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10、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修、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修、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11、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12、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

15、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13、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公司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14、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机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15、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七、职业病的管理1、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

16、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2、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劳资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3、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八、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通风区区长兼职业安全卫生办公室主任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

17、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2、培训中心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3、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

18、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九、附则1、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3、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而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达到防治职业病,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

19、进安全生产。我公司特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一、组长:史常青二、常务副组长:琚学良三、副组长:郭晋生 刘东峰 张永政 吕建光 梁振宏 郭学军四、职业安全卫生科副科长兼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吕锋五、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成员:赵三国、原强国、宋鹏、张国应、崔中建、张学柱姚杰、何伟东、刘廷亮、王向峰、杨志强、陈浩东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职责一、组长职责1、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长由矿长南建革担任,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3、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

20、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5、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参与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6、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亲自参加公司职业危害事

21、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二、常务副组长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3、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责。4、参与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5、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6、组织有关部室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

22、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7、经常检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按期解决。8、经常听取各部室、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9、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三、副组长职责1、在常务副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审查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本单位切实按计划执行。3、配合职业安全卫生科和培训中心

23、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促进防治工作。4、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5、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采取措施降低职业危害,切实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6、督促本单位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四、职业安全卫生科长职责1、职业安全卫生科科长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本公司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科室相关人员职责。3、经常检查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例会,认真听取各部门及职工的合理化建议。4、严格按有关国家法律规

24、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5、及时对职业危害项目进行申报,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变更而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的及时变更。6、制定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并签订年度检测委托合同,建立职业病隐患排查和上报制度。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预防职业危害知识及相关人员学习计划。8、定期组织人员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综合防尘设施、个体防护设备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组织制订职业安全卫生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五、成员职责1、在组

25、长和相关领导的共同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本科队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2、督促本科队职工正确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参加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学习,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提高本科队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水平。3、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4、经常检查责任区域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立即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职业危害防治岗位操作规程防尘工一、一般规定1、防尘工需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防尘工负责井下分管范围内防尘管路的设备的安装

26、,拆除及维修;井下巷道洒水除尘检查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二、作业前准备工作3、作业前准备需要安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并检查管路设施材料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下井时,根据工作需要带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三、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的运送5、高压软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水棚、托架等要装柱车运送,装车要牢固规范,不准超长、超宽、超高。6、严格执行运输管理规定,操作小绞车或进行把钩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和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要防止管材脱落、刮邦、影响行人。7、管材运送到现场后,要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牢固,不得妨碍行人、运输、通风。四、防尘管路的安装与拆除防

27、尘管路的安装8、按设计要求安装防尘管路,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9、管路要托架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管子接头处的法兰必须加垫圈并上紧螺丝,做到不漏水 。10、在倾斜巷道安装管路时,要接好一节抬一节,先吊挂或安装托梁后连接,在坡度较大的巷道中,还要采取防滑措施。11、所有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机道都必须安装防尘管路。12、防尘管路连接好后,要送水试验。13、皮带运输大巷每隔50米安装一个防尘三通和阀门,其它大巷每隔100米安装一个防尘三通和阀门防尘管路的拆除14、拆除防尘管时,要先关住防尘水后方可拆除。15、在拆除防尘管时,要带有工具袋,用

28、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要随时装入袋内,拆除管子前,应先用绳子(或铁丝)将准备拆接的管子捆好,以防止管子掉落伤人。16、拆卸下的管子要及时运走,不能运走的,应选择不影响通风、行人、行车的地方摆放整齐。五、防尘设施的安装与维护巷道净化水幕的安装与维护17、采区进风巷、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18、掘进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安装在距迎头不大于50m。19、采煤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安装在上下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30m。20、水幕与水管连接用高压胶管连接,位置与高度适当,水幕要吊挂平直。21、喷头沿巷道横断面布置,喷嘴的安装数量和安装角度应使水雾能覆盖巷道全断面为宜。22、每排水幕都

29、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必须保持所有喷头的喷雾状态良好,喷头损坏或堵塞时必须及时更换或处理。23、采掘工作面水幕超过距离时必须前移。转载点喷雾的维护与管理24、所有煤(岩)转载点均应安设喷雾装置。25、转载点喷头安装在扬尘点下风侧,斜对扬尘点。26、应保证转载喷雾装置灵敏,雾化良好。六、喷雾洒水与巷道冲刷27、严格按矿井粉尘冲刷制度的要求进行冲刷,并填写冲刷记录。28、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灭尘工作应指定专人或由采掘工兼任,具体要求如下: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设内外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2)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必须洒水除尘。3)在放炮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

30、开水幕净化风流。4)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29、冲刷积尘的操作步骤:1)巷道冲刷时,水量要适当,喷洒要均匀,水管出水口设专用喷嘴,保证巷道冲刷干净,无积尘。2)在有轨道运输的上、下山或顺槽内冲刷煤尘时,要首先和绞车司机联系好,把绞车手把打在停止位置,并留人看守。绞车司机开车时,应通知防尘人员,确认防尘人员离开后才能开车。3)洒水冲尘要避开电器设备,电器设备上的粉尘要用棉纱进行清理。4)冲刷巷道用的胶管长度和管路上的三通阀门的距离相适应,洒水后要把阀门关好,把胶管撤走或盘放在适应位置,不得乱扔乱放。5)冲刷巷道要顺着风流进行。七、防尘工操作注意事项30、进入施工场所,应先检查作业场所周围的

31、安全状况,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巷道支护是否安全,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防止冒顶片邦掉落矸石伤人。31、在有胶带输送机的巷道内作业时,不得站在胶带输送机上工作。32、安装和拆除防尘设施,需搭设架板时,架板要牢固可靠,并要有专人进行监护。33、安装拆卸防尘管路、设施时,人员要配合好,防止碰伤手脚。34、撤除和处理喷雾设施故障时,应先关掉水源,放水降压后再处理。35、管路接头连接要牢固可靠,用高压胶管时,禁止用铁丝代替U型销。隔爆设施工一、一般规定1、隔爆设施工需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隔爆设施工负责井下分管范围内隔爆水棚的安装、移动、拆除及管理,检查隔爆设施的使用

32、情况。二、作业前准备工作3、作业前准备需要安装的隔爆水袋等设施,并检查隔爆设施材料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下井时,根据工作需要带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三、隔爆设施的运送5、隔爆设施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水棚、托架等要装柱车运送,装车要牢固规范,不准超长、超宽、超高。6、严格执行运输管理规定,操作小绞车或进行把钩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和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要防止管材脱落、刮邦。不得影响行人通行。7、隔爆设施运送到现场后,要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牢固,不得妨碍行人、运输、通风。四、隔爆水棚的安装、拆除与维护8、按设计要求选择合理的位置。9、将水棚托架固定牢固,托架间

33、距为1.23m。10、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邦(支柱)的间隙不得小于100m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11、水棚设置应在巷道的直线段内。12、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1.5m,两水槽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13、水棚区应设有三通和阀门,备有加水软管。14、水棚安装完毕,水槽或水袋内应充满水,并悬挂隔爆设施牌板。15、水棚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1次,发现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并随时补充水量,填写检查记录。16、拆除时,要先将水放掉,回收水槽和水袋。17、拆除的水棚托架,水槽(水袋)要装车运走,放在指定的地点,要堆放整齐。五、隔爆设施工操

34、作注意事项18、进入施工场所,应先检查作业场所周围的安全状况,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巷道支护是否安全,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防止冒顶片邦掉落矸石伤人。19、在有胶带输送机的巷道内作业时,不得站在胶带输送机上工作。20、安装和拆除隔爆设施需搭设架板时,架板要牢固可靠,并要有专人进行监护。21、安装拆卸隔爆设施时,人员要配合好,防止碰伤手脚。 采样员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采样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采样员能使用仪器测定粉尘浓度,监督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二、测尘前的准备工作3、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按钮灵敏可靠。使用测尘仪

35、前,先对测尘仪器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应大于12个小时,否则不得使用。4、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的仪器、工具及滤膜等。 5、对采样头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时方能下井。6、测尘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三、测定总尘浓度时的操作7、测定总尘浓度时,必须携带全尘采样头。8、拧下全尘采样头螺旋钮,将滤膜装入采样头,再将全尘采样头螺旋钮拧紧。9、采样时先按住采样器的“开关”键,当数码显示“OPE god”后,松开“开关”键,仪器电源打开。10、根据现场的粉尘情况预置采样时间,预置时间时,通过“选位”键选定当前位,再通过“加1”键置入数据。一般选定时间为15分钟。11、时间选定以后,按“运行暂

36、定”键,仪器开始工作,此时仪器流量显示20Lmin,时间显示为选定时间。12、采样结束后,关机时按住采样器的“开关”键,当数码管显示为“OFF god”后,松开“开关”键,即可关闭仪器电源。13、把滤膜样品小心地装入样品盒中,注意不得碰撞。14、按照样品编号填写记录,记录要如实填写,不得隐瞒。四、测定呼吸性粉尘时的操作15、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时,带分离器冲击式呼吸性粉尘采样头和全尘采样头。16、将搜集板小心的安装在“分离装置”的前部的捕集板座上,压紧金属圈,使其固定,旋上带有捕集孔的套盖。17、安装滤膜夹及分离装置,旋紧并压住滤膜。18、在选好的采样地点将采样器安装在支架上,并调至呼吸带高度。

37、仪器的位置应竖直向上,倾斜角度不大于10度。19、打开电源,选定时间为15分钟。20、采样结束后,依次小心的将“分离装置”和滤膜夹取下,将滤膜夹轻放回样品盒中,再将“分离装置”及样品盒稳妥地带出地面。测尘注意事项21、进入工作现场,应首先检查现场周围的安全状况,注意观察顶、邦,防止片帮冒落矸石伤人;注意躲开机器的运转部位;在有轨道的巷道内测尘时,严禁站在轨道内工作并确认无车辆运行时,方可工作;在上、下山中间工作时,上车场需设专人站岗。21、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2)采样高度在人的呼吸带,一般为1.5米左右,在薄煤层及其他特殊情况下,采样地点的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

38、之改变。3)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按粉尘浓度测定方法的规定执行。22、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23、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是: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min后再进行采样;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24、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账。25、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26、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重新采样,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在55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煤层注水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煤层注水工负责使用静压注水或操作煤层注水泵对采煤工作面的煤层注水。二、煤层注水(一)煤层

39、注水前的准备工作1、下井前应带齐所需的各种设备、材料、配件,并保证完好。装车时,要捆绑牢固,不得超长、超高、超宽。2、在回采工作面运输巷或回风巷采用长孔注水时,应根据设计钻孔的位置,并在现场做出标记。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注水钻孔。3、开始注水前,应由远向近,逐步检查注水设备、高压水表、管路,高压水表和分流器以及管路接头联接必须牢固,封孔质量应符合规定,然后方可进行注水。 (二)煤层注水1、封孔用的水泥砂浆凝固后或封孔器安置好后,立即注水。2、注水有动压和静压两种方式,应按选定的注水参数(即注水压力和注水量)施工。注水量一般以另一侧巷道煤壁湿润为宜,或使煤层增加的水分含量达到设计要求。3、注水孔超前

40、回采工作面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4、采用并联多孔注水时,一次注水23个孔。为使各孔注水量平衡,应尽量采用分水器连接各注水孔;如果无分水器,应将注水泵(或静压水主供水管路出口)安设在几个注水孔中间,尽可能缩小各注水孔之间的压力差,如果发现某一孔泄水,即该孔流量急剧增大,要及时停止这一钻孔的注水。(三)动压注水1、泵的出口处应安设三通,使出水管、注水管和回水管相连。在回水管上安设调压阀门,以调节注水管的压力和回量;调节阀前高压侧要安装压力表,以观察压力的变化,并用高压胶管和注水孔相接。高压侧禁止用普通胶管。2、注水泵启动前,应认真检查连接装置、封孔器、高压水表、分流器的连接牢固情况和吸水管头滤网的完

41、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泵启动后,应注意倾听泵的声响,观察其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4、观察泵的排水量,并做好一定压力下的排水量记录和当班排水量的记录。5、注水时,泵缸孔及中间体的密缝处不应有严重滴漏现象;否则应停泵检查原因,可适当旋紧调压螺栓,以压紧密封圈防止滴漏。密封圈不得压紧过度,否则会使栓塞摩擦过大,影响零件和泵体发热;发热程度可根据调压螺栓的升温状况进行观察。6、如果泵的排水量不足,应首先检查排气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或更换。7、观察压力时,稍微旋转安全阀下部的手轮,将高压针形阀缓慢打开,以免造成压力表的指针剧烈震动甚至损坏。8、注水泵严禁无水运行。9、水泵润滑

42、油更换新油的时间要求是:新泵先在不加压的情况下,运转8h,然后更换新油一次;再进行分级加压运转,然后再重新换油一次;工作10天后,再重新换油一次;以后每隔一个月更换新油一次。泵中应保证有足够的润滑油。(四)静压注水1、打开阀门,应使压力表读数缓慢变化,直至封孔器胶管封住孔口为止。观察数分钟,检查各部位,无渗漏现象,则继续缓慢打开阀门,直到达至所需压力为止。此时应再检查是否有泄露现象,并记录下开始注水时间、压力表读数及水表读数。2、在注水过程中,如遇压力表急剧下降,钻孔或钻孔附近出现大量跑水漏水现象,应立即停止注水,进行处理。3、停止注水时,应缓慢关闭水阀,并记录下终注水时间及水表读数,压力表读

43、数范围,做好注水日报。(五)注水注意事项1、在注水过程中,每班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当班的注水压力、流量、注水的孔数、当班注水量等,升井后整理好,记入台帐。2、在注水过程中,认真观察分析排水量、压力与煤体吸水量等参数间的变化关系,适当地运用低流水量进水,缓慢湿润煤体,掌握煤体注水的湿润规律。3、在注水过程中,要掌握好压力与水量的变化关系,采用高压脉冲注水、中压湿润煤体,不允许采用长期高压急进注水。4、检查管路及处理泄露事故时,应确认管路内无压力时再拆开管路,或将管路接头盖住后再拆除,面部不得对着管头,严防压力水伤人。(六)使用封孔器注意事项1、注水管与封孔器的连接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2、为了

44、防止封孔器从孔内退出伤人,检查封孔器时,人员要站在钻孔的两侧,严禁面对钻孔。3、安装封孔器之前,钻孔内粘附的煤粉应尽量用清水清洗干净,以免影响封孔质量和注水质量。4、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禁止用管钳拆、夹封孔器胶管,以免损坏胶管和接头。采煤机掘进机司机操作规程补充部分1、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佩戴者严禁作业。2、开机前首先通知端头工开启回风风流净化喷雾,待喷雾正常喷雾后,方可开机。3、开机前必须首先检查内外喷雾、喷雾水的压力、水流、和水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严禁开机。4、开机过程中发现喷雾压力不达标准或喷雾被堵,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只有处理完毕,符合规定,方可开机。皮

45、带机司机及各转载机司机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补充部分1、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佩戴者严禁作业。2、开机前首先检查各转载点喷雾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发现损坏现象,立即处理,只有在喷雾能够正常使用后方可开机。3、开机过程中发现喷雾被堵,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只有处理完毕,喷雾能够正常使用后方可开机。质量验收员操作规程补充部分1、质量验收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2、严格检查各地点的综合防尘情况、各转载点的喷雾、采煤机及掘进机内外喷雾,中间支架的喷雾,两顺槽喷雾是否能够正常使用。3、检查隔爆水棚水量是否符合规定。4、综采面质量验收员还要认真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煤层注水。5、检查防尘

46、管理牌板是否按要求填写。6、检查两顺槽是否按照规定时间组织防尘,是否有记录可查。人力装载工操作规程补充部分1、人力装载工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体劳动防护用品。2、爆破完毕,排净炮烟,先由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再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帮及支护、排除悬矸危岩,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3、进入工作面后首先对距离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装煤过程中,边装煤边洒水。4、装煤完毕后再次对距离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液压支架移架工、放顶煤工操作规程补充部分1、液压支架工、放顶煤工进入工作面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好防尘口罩,没有佩戴防尘口罩者不得作业。2、作业前,首先检查各中间支架喷雾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喷雾压力是否达到0.81.5MPa,发现不能使用者或者压力不达标准,立即检查处理,本班不能处理的及时通知检修班支架检修工进行维修。3、作业时,发现喷雾压力不达标准,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喷雾压力达到标准的情况下,方可作业。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每年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同时上报煤销集团公司分管部门。在每年的3月31号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申报工作。二、职业安全卫生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申报工作的管理,在其内部设专兼职人员,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申报。三、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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