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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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调查报告为了调查、研究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和经验以及遇到的主要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措施,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于2005年4月组织部分专家学者赴深圳开展了“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调研。此次调研得到深圳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深圳市国资委具体组织了这次调研,有关部门和主要企业作了介绍。一、深圳市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基本情况(一)深圳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做法2001年,深圳市开始推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改革的主线是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2003年以来,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

2、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两大中心问题,明确了深圳市到200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集中于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支柱产业;国有企业调整和改组取得显著成效,在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国有企业的前提下,实现劣势企业有序、快捷、安全地进入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大多数国有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转变经营机制;国有企业资产质量和效益水平普遍提高。其基本做法是:1、制订系统的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政策,确保国企改革的规范运作。2001年1月,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11个附件(简称“111”文件),对设立国企改革专项资金、富余员

3、工安置、改制企业资债处理、国有产权变动、国企工商注册登记、房地产问题、员工和经营者持股、国资管理体制、企业分离办社会和加强驻外国有企业管理等事项作出了部署和规定。2002年底,国家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出台后,深圳市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结合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于2003年5月,陆续制定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7项推动改制的配套政策(简称“1+7”文件)等有关文件,涉及安置富余员工、处置不良资产、明确审批程序、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工商登记、设立专项资金、办理社会

4、保险、分离企业办社会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加上其他政策实施的管理规程等共达60余份文件。执行过程中,坚持政策标准统一,做到政策执行规范,监控严格,宣传到位,员工思想工作深入。2、解放思想,推行国有企业国际招标招募改革,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企业。2002年,为了使国有企业中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深圳市提出了国有企业国际招标招募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市场化运行规则和科学、透明的程序,出售部分国有股权,在世界范围内寻找战略投资伙伴。2003年,5家国有独(全)资企业引进了一批优秀的国际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5户企业(能源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公交集团和食品总公司)的市属国有股权分别降至75、

5、55、6 0、60和30。在出让国有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中,深圳市始终强调“产业第一”和高标准原则,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目标,优先引进同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高、国际或国内知名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5户大型企业国际招标招募试点中,能源集团引进了华能国际,水务集团引进法国威利雅和首创通用水务公司,燃气集团引进香港中华煤气和四川新希望集团,公交集团引进香港九龙巴士,食品总公司引进香港五丰行。同时,根据近年来国际国内在资本运作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圳市设计并总结出一套符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又有利于顺利推进国际招标招募改革的工作程序,分为5个阶段即组织准备、方案设计、市场推介、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和

6、办理法律手续和20个步骤,简称520模式。在操作中严格把关,规范操作。这种方式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领导的肯定。3、安全、有序、快捷地实施劣势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和结构优化。2003年以来,深圳市进一步加大了对竞争性领域劣势企业的调整,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调整与改组阶段性目标大部分已完成。近两年共有22户原市属一级企业进行了整体改制(其中15户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改制),涉及220亿元总资产,42万名员工(其中户籍员工17万人);涉及整体改制的原二级企业超过200户。在整体改制工作中,深圳市严格按照“1+7”等相关政策规定的改制工作程序,从严把关:(1)在改制立

7、项核准、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制订改制总体方案、企务公开、审批实施、产权交易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依法合规地对不良资核销、土地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妥善处理;(2)研究制定深圳市国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规范意见,规范改制过程中中介机构的聘请工作,防止评估过程的国有资产流失;(3)把握好时间和质量的关系,坚持机制,并缓解社会就业压力。4、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促进市属企业优质资产的整合和全市支柱产业的发展。针对深圳市部分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业不突出、经营业绩较差、不具备再融资能力的现状,市政府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上市公司重组方案,2003年11月开

8、始实施。这次重组突破了过去的重组思维和操作模式,力戒过去只是单个公司的简单资产置换或拼凑盈利资产提升报表利润等短期行为,强调“产业第一”,坚持将上市公司重组与深圳市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导向相结合;充分体现深圳市开放、创新的特色,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的界限,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资源整合,积极鼓励国际知名公司、国内行业百强、民营企业50强以及中央级企业集团参与上市公司重组,通过重组尤其是一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转让,并引进和带动一批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的发展;采取有步骤、分阶段的方式,按照减持部分国有股权、出让控制权、内部整合重组、清理退市等四种方式全面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工作,

9、全面提高深圳市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使重组方案得到落实,使重组工作规范运作,深圳市还专门制定了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标准和工作程序。去年在上市公司重组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基本完成了深万山、一致药业、深长城、深宝恒等上市公司的重组工作。5、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深圳市在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特别注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一是制订积极稳妥的员工安置政策。2001年制定的 “1+11”文件,特别针对年龄偏大、劳动技能差、难以继续安排工作的深圳户籍员工,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提前退休和企业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进行安置。2003年制定

10、的“1+7”文件,又对“1+11”文件有关员工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确定企业的在岗人员也可以视企业改制情况给予经济补偿。二是建立国企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员工安置的资金来源。深圳市从2001年起,建立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来源分三部分,市财政拨款一块,产权转让收入一块,利润上缴一块。其主要用途是为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包括提供部分人员安置费用、支付社侏欠款、支付所欠工资等。专项资金的设立为深圳市国有企业安置富余员工和缓解企业债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切实开展企务公开,充分保障员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深圳市“1+7”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对

11、国有企业改制总体方案、员工补偿安置方案、员王持股方案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要求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通过。6、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深圳市于2001年出台了深圳市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办法,明确对企业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以及历史延续下来的行政管理职能要移交给政府。逐步把企业所办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所在地政府统筹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企业不再负担原企业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2004年11月,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圳市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的基础上,按照就近、方便的原

12、则,同时结合国有企业改制等实际情况,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从单位管理转放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管理,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 “社会人”的转变。(二)深圳市近两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成效经过两年的努力,市属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成效显著,国有经济布局得到优化,资产质量有效提升,效益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国有资产向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目前,市属国有经济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能源、公用事业、金融业、菜篮子、米袋子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等,在竞争性强的传统工业以及除国家专营以外的零售业、贸易业国有资本已基本退出。其中,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领域的

13、重点企业(包括能源集团、盐田港集团、机场集团、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公交集团、地铁集团、运发公司、高速公路、粮食集团、农产品)2004年的国有净资产占市属企业国有净资产的6706。与2002年底相比,该领域国有净资产比重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竞争性领域企业占市属企业国有净资产的比例已下降至35以下。二是企业的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利润大幅增长。2004年市属国有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45.29亿元,比2002年减少3.6;利润总额67.41亿元,比2002年增长31.1;纳税总额41亿元,比2002年增长29。三是企业的资产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发展后劲得到增强。2004年底,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154

14、3.05亿元,净资产733.76亿元,国有净资产398.42亿元,分别比2002年底减少1(按可比口径,下同)、14、2。其中水务集团、燃气集团、长城集团国有股权转让收入2576亿元作为国有资产收益退出并表,若考虑该因素,国有净资产增长约85。市属企业资产负债率5245,比2002年下降7个百分点,基本接近国际公认的50水平。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市属企业通过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经营机制的转变,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5家国际招标企业2004年的利润总额为2424亿元,比2002年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前增长369。实现整体改制的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后,管理

15、成本降低,发展后劲显著提高,如东部集团2003年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改制后,去年实现利润总额125亿元,比上年增长8876。二、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出资人履行职能的方式需进一步探索受原有体制下由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方式的影响,上级产权单位对下级企业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有缺陷。主要是投资、收益、薪酬、监督稽查等重要方面存在管理“真空”和不足,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操作上的可控性不够。二是原体制下出资人履职“不到位”的惯性影响仍存在。原资产经营公司对企业违规决策、虚报利润、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监管乏力,资本运作职能没有真正到位

16、,推动布局调整和企业改组的力度不够。市国资委到位后,部分企业仍不愿意被管,重大事项应报不报的现象仍较为普遍。三是新国资委目前仍定位为政府机关,履行出资人职能还存在一些法律和政策上的障碍,需要通过地方立法途径取得新的突破。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探索的新课题,包括如何把握“特设机构”的角色定位,做到出资人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真正分开;如何确保出资人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根本权利得到真正落实,扭转企业的惯性思维,强化监督管理;如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方式等。(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机制转换任重道远整体上看,市属企业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公司制改造、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

17、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企业内部运作不规范,董事会代替股东会行使权力的现象比较普遍,国有出资人的意志有时得不到充分体现。部分市属企业还存在一些怪现象,要么是一把手“一言堂”,内部人控制;要么是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权限不清,拉帮派,闹矛盾,搞内耗。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角色错位,没有真正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企业管理粗放,工作中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的现象。 企业领导班子素质和结构有待优化,选拔任用机制有待创新。(三)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员工对补偿标准要求较高,个别员工因攀比或片面理解甚至曲解政策造成心态失衡,不断通过聚集上访向政府施压。员工安置问题始终是改制过程之中最

18、难于把握的问题。不仅是在职员工,退休人员的安置也成为企业改制过程之中的大问题。由于员工补偿的原则不清楚,到底是补偿对企业有历史贡献的那一类人,还是目前在职的人?因此补偿也很含糊,补偿的是哪一类人?要怎样补偿?补偿什么?等等问题目前的政策并没有界定清楚,企业在改制员工安置操作中往往推进困难。二是企业改制立项一旦被批准,各类债权人便纷纷上门要求企业清偿债务,给本来就困难重重的国企雪上加霜,影响了企业改革的进程。三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复杂,审批程序环节较多,办理周期过长,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四是在产权转让中,产权交易平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尽管企业都进场交易,但由于改制企业大部分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以

19、及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竞投不活跃,以竞投方式成交的项目极少,公开挂牌后,大部分交易项目都以协议方式成交。五是改革在部分企业推进中,其目的不明确。许多企业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明确,改制宣传不到位,企业员工认为企业不需要改制,甚至认为企业改制之后不会比改制之前好,改制成为一种被动行为,为改制而改制。三、深圳市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下一步,深圳市国资委以基本实现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组的战略目标为中心任务,促使国有资产向国民经济关键领域、支柱产业和一般性竞争领域的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重点国有企业,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规范制度、强化监管入手,全面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到2005年底,深圳市基本完成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组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后,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重心将从调整与改组向抓经营发展转变,通过增加国有资本投入、整合重组、强化监督管理、资本运作和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广东体改研究会“国企改革与经济发展”深圳调研组成员:黄挺、张柏鉴、曾广灿、贾和亭、宋子和、陆景奎、汤在新、李金亮、李善民、周林生、王承、任玉桐、李益民。执笔:任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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