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797769 上传时间:2023-03-22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XX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2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编制: 2009年2月10日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服务标记以及中英文域名、通用网址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第三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第四条 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分管技术的副总担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知识产权部和技术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是:研发中心、行政部、生产部、营销部、新产品开发部门、信息化部门的负责人。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 知识产权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3、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

4、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辞职或离职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

5、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域名等管理工作由办公室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 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

6、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公司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 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

7、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 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

8、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 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知识产权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

9、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0、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 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第二章 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 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部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

11、中; (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 (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四)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 (五)保护本公司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 (六)管理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 (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 (八)管理、利用与本公司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 (九)研究制定本公司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 (十一)依法办

12、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 (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公司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 (十三)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第八条 本公司专利资产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一)专利技术开发; (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 (三)专利评价、评估; (四)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 (五)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 (六)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 (七)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请知识产权备案; (八)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 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

13、利权的; (二)以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 本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知识产权部必须和相关业务部门一起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

14、情形之一的,应由知识产权部进行项目专利检索: (一)技术、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 (二)未在国内销售过的原材科和产品的进口; (三)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出口。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第十三条 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的提出 (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本公司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见附件),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

15、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法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 (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部; (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部。 第十六条 专利申请的审批 (一)知识产权部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请表中; (二)知识产权部部长审查专利申请表并签字; (三)

16、知识产权部将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 (四)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部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 专利申请的办理 (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一般的专利申请; 2重要级专利审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 3重大级专利审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按专利申请须知(附件)的要求,提供专利

17、申请技术交底书或专利申请文件交知识产权部。 (三)知识产权部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部直接办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部直接办理或组织本公司专利申请人办理; 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部在组织本公司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专利代理人或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 3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部组织本公司优秀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或资质较深的专利代理机构优秀代理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优秀专利

18、代理人或委托资质较深的专利事务所代理。 第四章专利的许可使用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并符合国家和本公司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与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 (二)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对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转让、许可等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 (三)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物质条件、资金及研究人员智力劳动各自所占比例以及对专利实施取得收益的分享办法和比例。 未签订合同或者

19、合同未约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和相关权益由承担者持有或所有。 第二十条 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进口产品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技术、产品作为投资时,责任部门应将其技术、产品包含的专利技术项目,报知识产权部进行检索。知识产权部根据检索情况,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引进技术涉及第三方专利时,应有担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部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应积极为公司实施国内外专利技术服务。各部门对公司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技术,应积极实施,本公司无条件或不能充分实施的,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

20、实施本公司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地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专利实施地专利管理机关认定登记。 第二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含有专利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订,应有知识产权部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公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五章 专利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员工有权保护本公司专利权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知识产权部;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示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公司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 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我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本公司专利相

21、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二)未经我公司许可进口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三)将我公司专利号标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假冒本公司专利产品的行为。 (四)使用上述侵权产品的行为。(五)未经我公司许可展示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和技术,以及从事招投标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 第二十八条 请求调处专利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由知识产权部负责办理,必要时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法律事务部办理。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诉讼的,应有法律事务部参与,并将有关材料送法律事务部备案。第二十九条本公司对其专利或专

22、利申请,应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部负责。第三十条本公司应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掌握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动向,对有损于本公司权益且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应及时提出撤销专利权请示或提出宣告无效请示,排除不应授权的专利。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部负责。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本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编号:名称申请部门申请日期发明人或设计

23、人联系方式专利申请类别(在对应类别前划)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等级(在对应类别前划)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部门初审意见部门专利管理员:年月日部门领导意见部门领导:年月日检索及审查意见公司专利管理员:年月日主管部门领导意见是否加快:加快不加快知识产权部门意见: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年月日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供资料的要求:1.所属的技术领域及有关的现有技术、引证反映现有技术的文件,写明所做的检索或查阅到的现有技术资料,包括本技术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说明现有技术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弊病。2.在对背景技术作了简要描述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结合

24、发明所取得的效果提出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也就是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任务。3.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以发明必要技术特征综合形式来阐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必要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4.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即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特征所带来的效果。5.具体描述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实施的方式,列出各种参数与条件,并对照附图加以说明和描述。6.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技术特征,即区别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7.摘要,内容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文字不得超过200

25、字。8.绘图工具绘制的附图一套,例如:电子产品的电路框图、电路原理图、机械产品视图、立体图等,每张附图大小不得超过18X25厘米。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活动的全面开展,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研项目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即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集团公司要大力支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并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第三条 科研项目分为综合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改造类。其中,综合类、技术开发类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技术部。(一)综

26、合类科研项目是指围绕着集团公司的发展所进行的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及其它可为集团公司产生无形资产和效益的社会科学和软科学方面的研究项目。(二)技术开发类科研项目是指利用从研究和实践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为生产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主要包括新产品设计,工艺规程制定,设备调整,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集团公司技术开发类科研项目主要包括:(1)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研究开发的合作项目;(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由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3)利用大学、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进行中试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及其

27、应用等。(三)技术改造类科研项目是指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在现有生产技术及其装备基础上,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现有生产技术水平,实现以扩大内涵为主的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的内容:(1)机器设备和工具更新与改造。包括用新的技术性能、更好的设备去更换在技术上或经济上不易继续使用的设备,即设备更新;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来提高原有设备的性能和效率,即设备改造。(2) 生产工艺改革。包括软件,指工艺方法、技术和过程等进行改进和革新;硬件,指工艺装备。(3) 产品更新换代。(4) 厂房、生产性建筑物和公用工程的

28、翻新、改造。(5) 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6) 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7) 零星固定资产的购置等。第四条 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综合类、技术开发类科研项目,由集团技术部统一编制科研计划,进行统一管理。第五条 集团公司技术部代表集团公司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结题后的继续申报和评奖等工作的把关与技术上的监督。列入计划科研项目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配合集团公司技术部监督,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第六条 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向外推荐杰出员工和在内部制定有关员工晋升和考核方面的制度时,必须将员工参加科研活动的业绩作为主要指标之一,纳入相应的

29、考核体系。凡参加集团公司科研计划项目的人员,在参与集团公司内部进行的职称评定、岗位定级、科技进步奖评审等活动时,其参加科研项目的作用与经历,作为有效指标进行量化。未列入集团公司年度科研计划的项目不作为科研业绩考核。第二章 科研项目的立项第七条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在进行科研课题选择时要围绕着集团公司即定的四大产品平台进行,即在公司已经涉足的组合米机、耕整机、玉米脱粒机及有发展前景的新型农业机械范围内确定项目。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每年11月20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集团公司技术部提交下一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内容包括各成员企业法人代表或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由技术部统一编制的科研项目计划表和

30、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如下内容:(一)项目名称、课题性质(自主开发、合作开发);(二)与项目有关的国内外科学技术现状、水平、发展趋势;(三)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及市场前景;(四)与项目有关的主要原燃材料的来源;(五)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六)项目分阶段计划和进度安排;(七)目前与项目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指标、参数情况,项目完成后拟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八)项目完成后预计要达到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九)项目目前发生的知识产权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和结题后知识产权的归属情况;(十)拟任项目经理的简历和主要课题组成员的简历,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要同时阐述合作方的情况。第九条 对于合作开发类科研项

31、目在申请立项时一定要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与分配问题。第十条 合作开发类科研项目,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须经集团公司技术部的审查并加盖集团技术部公章后,方为生效。同时,在集团公司技术部留存一份合同原件备案。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技术部要将所有成员企业报送的科研项目申请进行整理、汇总,提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后,下发集团公司年度科研计划。第十二条 加强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保持计划的严肃性。科研计划一经确认,就要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动,如确需调整或改变计划,须经集团公司技术部批准。第十三条 在年度中间一般不追加科研计划,如确需进行科研计划追加时,由各成员企业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32、第三章 科研计划的实施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年度科研计划下达后,由各成员企业的项目经理负责与所在单位和集团公司技术部签订科研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认真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项目研究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计划的完成。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内部几个成员企业共同承担的项目,由主要负责单位牵头组织落实计划,明确分工及要求,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承担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承担单位间要加强协作,积极主动配合,经常交流进展情况。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所有科研项目均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一个临时性职务,在科研项目计划表和项目建议书核准的范围内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人员组织与调动等全权负责,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自行解职。一个

33、项目必须确立一个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合法员工。项目经理享有以下权利:(一)组织并安排项目组及其成员的各项工作; (二)在科研项目计划表和项目建议书核准的范围内决定项目组研究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三)提出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的选型、实验室改造的设计方案;(四)决定该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归档、申报专利和报奖等事项中主要完成人员的署名,协调与项目有关的论文、专著在发表时的署名。(五)有权决定项目完成后所获得的奖金和由项目而获得的各种合法收入的分配; 项目经理承担下列责任:(一)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并主持项目的工作; (二)按规定按时向所在企业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34、或提交结题(阶段)报告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三)对项目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时进行登记、申报、归档,对项目的保密负有全权责任; (四)对项目按计划完成负完全责任; (五)对项目组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负完全责任; (六)对项目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安全、环保负主要责任,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对项目组成员的人身安全负连带责任; (七)对项目组成员的科学道德负监督责任,并对科研成果真实性负责。(八)科研项目开发允许失败。对于失败的项目,项目经理要负责进行失败原因陈述,经过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才可以结题。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拥有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的项目所形成的成果、论文、专著、报告、及有关技术

35、资料,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和存档。在不泄露技术关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书面发表,文章发表前必须经过集团技术部的审查。第十八条 项目按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因各种原因(如重病、工作调动等)三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按中途停止处理。项目承担单位如有能力继续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的,须提出更换项目经理的申请报告,经所在公司同意后,继续予以执行。第十九条 科研项目按研究计划取得最终成果或重要阶段成果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及准备有关资料,并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申请组织技术鉴定,项目评议,申请专利或报奖。第二十条 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不断调整研究策略,对

36、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应及时以专利或技术秘密或计算机软件登记等形式进行保护。第二十一条 加强保密意识,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项目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处理的,项目组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集团技术部备案。第二十二条 为了使项目成果及时、充分地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在申请专利之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避免通过发表论文、成果展览、产品演示、广告和公开使用等方式公开技术,项目成果进行鉴定之前必须由集团技术部进行申请专利或登记计算机软件等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审查,凡认为有必要的,均应申请专利或登记计算机软件后方可鉴定。第四章 科研项目验收

37、第二十三条 项目的验收可以采取现场验收、评议或鉴定的方式,由集团技术部根据情况确定验收方式,并组织集团公司内外有关人员形成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将验收结论报承担项目的成员企业领导和集团公司技术部。第二十四条 科研项目验收时的指标评定,以集团公司技术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第二十五条 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的项目,实施结束后,承担者须在二个月内办理结题手续,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研究时间,经所在公司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但同一项目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否则,按末完成项目处理。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研究任务后、申请技术鉴定或项目评议时,

38、必须向集团公司技术部移交项目档案材料,成果鉴定或项目评议的有关资料和研究计划完成情况简表,经费使用情况结算表等。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或书面的检查,凡出现以下情况者,项目所在单位必须停止项目组的经费开支及停拨下一期经费,并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一)项目按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项目经理调动或其它原因使研究工作不能按合同进行。(二)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 (三)擅自停止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 (四)违反有关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凡列入集团公司年度计划的科研项目,项目组均需按项目或专题立卷归档。科研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下列书面、电子、图片等相关材料

39、: (一)科研任务的开题报告、调研报告、项目申报书、计划任务书、协议书、合同书以及专家推荐意见、领导的有关批示、主管部门的批示或主管部门的批准通知书等。 (二)研究过程中有关进展的技术资料(实验记录、分析记录、测试记录、数据、图片),研究(分析、测试、质检、技术)报告、科研成果或产出(论文、专著、专有技术、专利、鉴定、软件、图纸等),管理材料(阶段小结、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总结报告、结题跟踪报告),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科研项目经理管理与奖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与奖惩、科研成果保密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分别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

40、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 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第二章 商标的管理第三条 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

41、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及办理,对暂不使用的其他类别商标,应每三年公告一次; (三)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四)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工作,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 (六)负责本公司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七)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 (八)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即提前向本公司知识产权部申报商标查询和商标注册。 (一)提出名称:商标使用人向本公司知识产权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拟用商标名称或图案、产品内容及使用原因等

42、内容的申请报告: (二)商标查询:本公司知识产权部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三)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商标查询结果会同知识产权部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知识产权部负责会同申请人做好商标申请前的有关手续办理; (四)知识产权部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五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第六条 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或类似商标被他人抢注,各位员工有义务配合本公司知识产权部做好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七条 商标查

43、询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核准注册之日止,为本公司特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期。第八条 根据公司名称、商标名称及产品特征做好中英文域名、通用网址、搜索关键词等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注册和保护工作。第九条 做好商标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的原则,统一存档管理。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以下内容分类:商标注册资料;商标侵权案、纠纷资料;广告资料;品牌在市场中的相关数据: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国内外相关企业商标注册情况。第三章 商标的许可和受让使用 第九条 对拟使用本公司注册商标企业,应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商标使用许可申请表,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等资料。 第十条 知识产权

44、部对所提交资料进行综合考察,对经审核和考察合格的企业,可与其签定商标使用合同,并提供许可使用商标的文字和图形标准。 第十一条 使用合同文本可采用商标局规定的范本,其主要内容有:合同双方名称、地址,使用许可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码,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范围和期限,使用许可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及相应的生产规模,使用许可的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双方也可在此基础上另行商议, 第十二条 合同签定后,视情况将合同副本送交国家商标局备案。 第十三条 许可合同双方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有义务配合纠纷处理。 第十四条 本公司知识

45、产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本办法和许可合同对被许可企业使用商标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本公司因经营需要的确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需对受让商标进行充分论证、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与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后,方可受让商标。 第十六条 向本公司知识产权部门提出受让商标的申请,并提供有关该商标的所有资料,由知识产权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受让合同。第四章 商标的保护 第十七条 本公司各部门在使用注册商标时,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本公司员工对商标侵权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对举报有功者予以重奖。 第十八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员工负有对本公司商标档案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十九条 因商标申请注册产生的纠纷案件,由本公司知识产权部按照国家商标局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第二十条 本公司营销部负责处理市场出现的侵权商标行为事宜,对无法解决的可移交本公司知识产权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部对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对经初步审核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分别采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