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洪项目资金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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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资金管理目的为加强对项目办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和经营资金合理需求,控制资金流入和流出的风险,根据国家和省高速集团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办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金管理范围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对项目办资金收入、资金支出的全过程控制。资金管理的具体范围如下:1、资金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上级资金拨付收入以及其他资金收入。2、资金支出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支出、采购支出、费用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以及其他资金支出。第三条 资金管理原则1、保证需求原则:及时保证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资金合理需求。2、预算管理原则:

2、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3、收支平衡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持资金收支平衡。4、适度负债原则:保持合理资金规模和结构,适度负债。5、合规性原则: 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省高速集团以及项目办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第四条 资金管理部门项目办财务审计处是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按规定保管资金和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负责接受上级交通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项目办财务审计处资金统筹和调度职能由财务审计处在省集团和项目办主任的领导下行使。项目办财务审计处设置专职出纳,具体办理资金的收付业务。出纳除登记现金、银行帐外,不得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出纳要妥善保管库

3、存现金和银行结算单据。预留银行印鉴由出纳及会计分别掌管,电子银行付款须两级以上的综合授权办理。第五条 资金管理制度内容本制度主要包括总则、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筹集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附则等内容。二、 资金预算管理第六条 资金预算管理资金预算管理是通过事前编制资金收支预算,保证合理的资金需求,控制资金收支平衡的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预算是以“收支平衡,适应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满足季节性变动”为原则,按实际支出的轻重缓急,保证正常经营和重点投入需要资金的顺序进行安排。资金预算包括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季度资金收支预算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第七条 月度资金收支

4、预算月度资金收支预算是以年度和季度资金收支预算为基础,考虑预算年度各月资金收支平衡情况编制的预算。月度资金收支预算是每月资金调度和控制资金平衡的重要依据。月度资金收支预算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每月23日前,各部门向财务审计处报送下月资金预算(应与年度和季度资金预算衔接),由财务审计处进行汇总,编制项目办的月度资金总预算。报分管财务领导及主任签字认可后上交集团审批通过,形成项目办下月资金执行预算。2、月末财务审计处根据具体财务核算资料,编制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与工程处的工程进度报表一同报分管领导及主任签字认可后,上交集团。3、以月度资金预算控制项目办日常资金支出。具体要求如下:所有资金支出必须

5、纳入资金预算范围内,并按项目办有关支出标准执行;所有资金支出必须与相对应的业务预算执行挂钩,实际业务未发生,相对应的资金支出项目不得支付;资金支出项目之间不得串项使用;对于预算外支出,按预算审批外程序报批。4、项目办财务审计处按周或月进行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于月末反馈给项目办领导和上级部门。5、项目办各部门原则上应按月度预算计划执行。如遇资金紧张或发生重要事项,财审处有权对各部门用款日期,用款额度进行一定调整,并通报各用款部门。三、 资金筹措管理第八条 资金筹集原则筹集资金是项目办根据自身工程建设和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的需要,经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通过一定渠道,采用一定的方式,

6、向本项目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资金的一项财务活动。本项目办资金筹集由集团公司完成并预与拨付,项目办积极配合。1、合法性原则: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2、适量原则: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筹资;3、时效性原则: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4、最低资金成本原则: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分析各种筹资成本,求得各种筹资方式最佳组合;5、资金结构合理原则:使财务风险与获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第九条 抵押产权证书的管理1、抵押产权证书按项目办统一的编号整理并登记台帐,合同原件在财务审计处保存。2、需抵押的产权证书原件抵押时,须备足复印件

7、留存归档。四、 资金支出管理第十条 资金支出原则资金支出原则是:预算控制、归口管理、职务分离、授权审批、集中支付、跟踪落实。第十一条 资金支出职责资金支出基本要求是:实行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资金支出的职责如下:1、申请部门职责根据月度资金支出预算及相关制度规定安排和控制资金支出;根据项目办规定整理有关原始单据,对有关原始单据进行分类、整理、粘贴、汇总,保证正确无误和手续齐全,并在有关原始单据上签字;2、财务审计处职责根据月度资金支出预算及相关制度规定审核和控制各部门资金支出;认真审查有关原始单据的完整性

8、、合规性和正确性,复核资金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每月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和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落实未达账项。3、授权审批领导职责根据月度资金支出预算及相关制度规定审核、批准和核准各部门资金支出;各部门负责人主要是对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财务审计处处长主要是对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要求进行审核,各分管领导主要是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或审批;主任主要是对资金支出预算整体执行以及合理性进行审核或审批。第十二条 资金支出授权审批程序1、确定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原则先下级,后上级;先审核,后审批,再核准。先经各部门审核,后报财务审计处审核,再报授权领导审批;2、资金支出审批权限

9、分类审核: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对该项支出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审批:有关领导参考审核意见后进行批准;核准:财务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经审批的财务事项从单据合规性、合理性和正确性方面加以核准并备案。第十三条 资本性支出程序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及股权投资等。资本性支出按如下程序办理:1、部门经办人申请;2、经办部门负责人及政监部门审核;3、分管副主任审核;4、财务审计处审核(财务审核、预算审核);5、主任审批;6、办理资金支付。第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程序款项的支付必须依据已签定的合同中的条款(或计量程序),办理款项支付款手续,即:承包人填报工程计量表驻地办签证中间计量证书总监办审查资料办理支付

10、证书工程技术处审核合同管理处审查财务审计处审查主任审批财务审计处付款。第十五条 合同款项支付程序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取得对方收据或发票条件下由经办人申请(付款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计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财务审计处付款。第十六条 合同预付款项支付程序预付款项是根据合同或协议中的规定付款方式,预付部分合同款的事项,在取得对方收据或发票的条件下,由经办人申请(付款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计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财务审计处付款。第十七条 费用支出程序费用主要是项目办的日常费用,其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按照项目办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内支出程序:经办人填单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计处

11、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财务审计处付款。第十八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员工借支款是项目办员工因处理项目办经济业务需要,预先借用的用于办理相关事务所需资金(含特殊岗位人员周转金),在取得财务审计处核定的数额的条件下,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经办人制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审计处核定(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财务处制单付款。第十九条 各审批环节控制审批内容(1) 报销、付款与借款申请:属于对外付款事项的,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写明金额、日期、用途、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支付方式等,并在经办人处签字,以示负责。在申请时,应附有合同、入库验收单等证明;属于报销事项的,报销人应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原

12、则上报销上月25日后到本月时间段的开支),到财务审计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分项目填列报销事项,按照审批程序报请审批;属于借款事项的,应当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支事由,按照审批程序报请审批。所有申请单据要求做到填写工整,粘贴整齐,数据准确。原则上前款未还清后款不借。(2)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经办部门的负责人签字,以示资金支付的真实、合理负责,部门负责人根据支出情况登记预算执行台账。(3) 财务审核。财务审计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内容包括:商品或劳务的价格是否遵循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必要时应当附有关询价记录或政治监察处签字证明,以示负责,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支出,应当审核是否符合合同条款;

13、是否符合项目办有关费用支出标准及费用管理规定;有关单证是否齐备、合法有效。借款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4) 预算审核:根据预算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登记预算拨付台账。(5) 授权审批:授权领导根据预算权衡分配,并在付款申请单上签字,以表示本部门资金计划的落实,并对该笔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负责。(6) 资金支付:财务审计处根据项目办资金计划表和付款申请单办理对外支付手续。第二十条 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主任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规定审核或审批有关资金支出。部门分管领导:根据本制度规定审核或审批有关资金支出。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规定审核有关资金支出。第二十一条 资金支出审批权

14、限分类(1) 预算审批权限。(2) 合同审批权限。(3)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4) 建筑安装支出审批权限。(5) 日常费用审批权限。(6)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审批权限。(7) 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审批权限。(8) 税、规费支出审批权限。(9) 合同费用支出审批权限。(10) 业务酬金审批权限。(11) 业务招待费审批权限。(12) 差旅费审批权限。(13) 备用金借支审批权限。五、 货币资金管理第二十二条 现金管理的内容现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从银行提取项目办日常备用金,现金收入管理和现金支出,现金收入主要包括以现金收取的货款,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其他营业收入等。第二十三条 现金管理要求(1) 坚持

15、现金回笼制度,遵守银行有关库存现金不得超额存放的规定,库存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要及时存送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2) 项目办的收入应于当日送交银行,不得坐支,支用的现金按开支计划从银行提取。(3) 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支取范围支取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支付给不能转账的个人劳务报酬和购买物资的款项。原则上在转账金额起点(一般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及其他支出。(4) 市内零星采购,按现金支付限额办理,到外地采购,一般不得携带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经主任同意,禁止

16、携带空白支票外出采购。(5) 对于先开出支票支付款项后,取得有关发票、单据等原始凭证的业务,由于支款数额不易确定,应由支款部门或个人提出支款申请,经项目办主任审批后,支票签发,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出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印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6) 支票,印鉴分人管理,不得由一人统管,项目办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7) 对已收讫,付讫的凭证,应在有关原始凭证上盖上“收讫”,“付

17、讫”章。(8) 对支付的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定期与有关单位的部门清理核对。(9) 财务会计对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实相符,如发现长短款时要查明原因,报告财务分管领导,并办理入帐手续(待处理帐)。节假日前一天须把全部现金解送银行。(10) 财务审计处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第二十四条 银行存款管理要求(1) 项目办的一切款项,都必须及时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出以外,须按照规定办理,存款帐户不得出借。(2) 签发支票或其他有关凭证,须有足够的资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各种结算凭证都应如实填明收付款单位,款项来源或用途。(

18、3) 对各种支票和付款凭证,须妥善保管,使用时按编号顺序登记,并指定专人按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签发。支票如遗失,须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4) 各部门填写付款申请时,准确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会计准确填制支票,支票领取须由客户签名登记,不允许申请部门代领。(5) 特殊情况需携带支票采购时,会计建立备查登记簿,并及时跟踪支票去向。第二十五条 对承包人货币资金管理1.承包人资金帐户的开设与使用管理(1)承包人进场后,需经项目办审核确认在指定的银行开设工程建设资金结算专户。未经项目办审核确认的银行账户不予办理工程资金结算;(2)原则上只允许承包人开设一个资金结算账户,不得利用个人存折和其他不规范的银

19、行账户办理工程结算。2.工程资金使用的管理(1)承包人的工程计量款,在支付成立后由项目办直接拨付给承包人开设的工程建设资金结算专户;(2)承包人须于每月25日前向项目办报送次月用款计划(附表4.1-1承包人资金用款计划),经项目办审批后交由工程建设资金结算银行负责监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现金;(3)承包人开通网上银行查询及授权等功能,授权项目办能实时查询施工单位银行账户资余额及流向,并对大额资金的支付进行授权。承包人取现单笔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当日累计超过2笔,应向项目办上报大额现金支取审批表,经项目部经理、财审处、项目办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送交开户行办理支取。承

20、包人一次性支付 100 万(含100 万元)以上款项,应单独填制大额资金使用申报表(附表4.1-3承包人大额资金使用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经项目办工程处、财务处审核,项目办分管副主任、主任签字认可后在工程建设资金结算专户支付,承包人每月支付总金额不能超出当月资金计划的总额,超出部分需向项目办财审处另行申报;(4)承包人不得以上交总部管理费的名义转移工程建设资金,确需上交的须提供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交总部管理费管理办法,明确上交管理费计提比例、标准、范围等;(5)承包人不得用建设资金支付与本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为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禁止挪用、转移、抽逃工

21、程资金的情况发生。项目办将加强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承包人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积极配合。承包人的结算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原则。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上访、信访或闹事等事件时,项目办有权采取停止承包人结算账户其他款项支付的措施,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6)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资金问题,项目办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制止与提请整改等措施,并纳入综合考核评比对承包人实施奖惩。3.委托银行监管建设资金(1)项目办将委托工程建设资金结算专户的开户银行,参与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工作

22、,严格控制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2)承担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的银行,需按本办法监督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并配合项目办的资金管理工作,于每月 5 日前向项目办财务处报送各承包人上月资金流向表(含现金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信息(表4.1-3承包人资金流向表); (3)承担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的银行在办理承包人的工程款项支付时,发现挪用、转移、抽逃工程资金及化整为零逃避监管等违反本办法使用资金的,应要求其纠正并及时与项目办联系,对承包人不予配合或严重违规使用资金的,银行应停止支付,与项目办报告后作进一步处理。4.市、县征地拆迁资金管理(1)市、县项目协调办必须严格按照与项目办签订的征地

23、拆迁协议规定的资金用途,规范使用征地拆迁资金,不得在征地拆迁费用中违规列支与项目征地拆迁无关的费用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挤占、挪用、转移、平调和截留项目征地拆迁经费;(2)市、县项目协调办必须按规定开设征地拆迁资金专用结算帐户,专项用于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的调入和使用;(3)市、县项目协调办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支付征地拆迁经费,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发放给应补偿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过程应尽可能简化,区县委托乡镇办理的补偿资金,应加强监管,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拖欠、挪用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现象出现;(4)项目业主将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的监管,有权对市、县萍洪项目协调办的征地拆迁

24、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县萍洪项目协调办应积极配合;(5)发现违规使用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情况,项目办将采取相应措施,要求相关市、县项目协调办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将采取暂停支付或监督支付等有效措施,防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失控。5.监理单位资金的管理(1)监理单位需经项目办审核确认在指定的银行开设监理服务费结算专户。未经项目办审核确认的银行帐户不予办理资金结算;(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与项目办签定的监理合同的规定使用监理服务费,禁止挪用、转移、抽逃监理服务费的情况发生;(3)项目办有权对监理服务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以避免有挤占或挪用项目监理服务费的情况发生。若发现违规使用监理

25、服务费,项目办将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纠正,纠正无效或出现重大违规使用监理服务费的情况,项目办将采用暂停拨付监理服务费或其他紧急措施。6 财务审批与支付 合同管理处、财审处每月编制资金使用及费用开支计划,呈报项目办主任审批。在计划范围内的开支,由项目办分管副主任审批。计划外开支不得授权他人,须由项目办主任签批,重大财务收支应经领导层集体研究决定。1.开工预付款及材料预付款:项目办财审处根据审批后的开工预付款及材料预付款的支付资料,制作预付款支付单,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2.工程计量款支付:项目办财审处根据审批后的计量支付证书,制作计量款支付单,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3.征地拆

26、迁费:依据项目办与各沿线政府部门签订的征地拆迁合同,根据征地拆迁进度由各征地拆迁办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征地拆迁费的有效凭证,报项目办征拆处审核,经项目办主任审批后,财审处将款项拨付至各征拆办。4.勘察设计费:项目办根据有关协议和招投标合同,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项目办工程处进行审核,经项目办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审处支付。5.监理费:项目办财审处根据审批后的计量支付证书,制作计量款支付通知单,审批手续完成后将款项支付各监理单位。6.工期奖:在省政府批复的奖金额度内,按项目办制定的奖惩考评办法,根据考核情况由总监办开具支付证书和支付审批传递单,按计量支付程序,由财审处支付给承包人。附

27、表4.1-1 萍洪项目承包人资金用款计划表承包人(盖章): 合同段:年 月 单位:万元时 间内 容本月金额累计金额合 计工程处:财审处:附表4.1-2 萍洪项目承包人大额资金使用申报表承包人(盖章): 合同段:承包人开户行: 账 号:申请支付时间: 年 月 日申请付款用途:申请付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收款方全称:收款方开户行:收款方账号:合同处意见:财审处意见:项目办分管副主任意见:项目办主任意见:注:附相关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附表4.1-3 萍洪项目承包人资金流向表承包人名称: 合同段: 开 户 行: 账 号: 年 月日期付款金额资金用途收款单位名称收款账号转账支付本月合计现金本月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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