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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 务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一、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二、本办法是规范福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营业/客户服务中心(下称中心)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各下属分公司、中心的财务活动,除遵照本办法执行外,同时要遵守当地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全面、真实、及时、合理地反映和核算各自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一、公司总部设立财务控制部,各分公司设财务部,各中心设综合财务组。财务部、综合财务组(下称财务分部)行政归属各分公司经理、客服中心主管领导和管理,财务会计业务由总部财务控制部指导和管理。总部监察审计
2、办公室对财务控制部、各财务分部的工作进行稽核、审计。二、各财务分部的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岗位增减按照公司人事制度程序报批。三、各财务分部负责人的任免:各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提出任免意见,经财务控制部考核、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下,可由财务控制部负责人提出,征求各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任免程序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规定办理。四、除财务分部负责人外其他财务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各财务分部负责人提出聘任或解聘意见,经各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会同财务控制部考核、同意后,由各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聘任或解聘。聘任或解聘程序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规定办理。第三章 各主要负责人主要职
3、责一、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职责:A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B 、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C 、组织拟订、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积极听取财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D 、对公司全部资产负有保全、增值责任; E 、接受税务、审计机关、股东的监督; F 、提请任免财务控制部负责人,经公司领导办公会核准后予以任免。二、财务控制部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A 、领导财务控制部的工作,对全省财务会计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B 、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收入、费用、利润等考核
4、指标;分析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的因素,提出增收节支建议;做好财务预算与决算; C 、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D 、对公司全部资产保全、增值负有监督责任,组织清产核资,保证资产帐实相符; E 、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F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现象; G 、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控制部会计主管及财务分部负责人,以及审核各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提请任免财务分部负责人的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H 、负责全省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审核各财务分部负责人提请聘任或解聘
5、其他财务人员的意见;I 、对财务会计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权限内及时解决,权限之外提交公司领导解决;J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业务关系,及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三、各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职责: A 、对本机构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B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C 、组织拟订、完善本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细则,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积极听取财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D 、对所属机构的全部资产负有保全、增值责任,其中保全责任为完全责任; E 、接受税务、公司上级部门的监督; F 、提出任免财务分部负责人意见; G 、会同财务控制
6、部核准财务分部负责人提请聘任和解聘其他财务人员的意见。四、财务控制部会计主管及财务分部会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 、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完成各项财务会计业务工作; B 、参与所属机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合同的洽谈、签订,提供财务意见; C 、对所属机构的全部资产的保全、增值负有监督、核算责任,定期或根据公司安排清查资产,清产核资,保证资产帐物、帐款相符; D 、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E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现象;F 、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
7、考核,提出聘任或解聘本部门财务人员的意见,报所属机构经理/主管和财务控制部核准; G 、对财务会计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在权限内及时解决,权限外和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所属机构经理/主管和财务控制部解决;H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业务关系,及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五、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机构实行财务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A 、具体负责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按时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全面、真实、及时、合理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B 、监督财务收支,每月8日前会同本机构主管和相关人员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考
8、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并将检查分析结果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C 、参与所属机构经营管理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D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所属机构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E、定期会同相关部门、人员清查资产,确实做到帐实相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进行处理的,应立即向所属机构经理/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F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G 、必须在三个环节对本机构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
9、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程监督:1 、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金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2 、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3 、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H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但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I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第四章 财务人员的管理一、财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任职和离职必须经过上述流程和权限核
10、准后方能进行。二、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或未完成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财务会计工作。三、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清单,做好清算工作,及时办理税务证照的注销手续。清算工作完毕,经审计后方能办理交接手续。四、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五、移交交接必须监交:A 、财务控制部负责人的交接,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监交;B 、会计主管、财务分部负责人的交接,由财务控制部负责人和分部所属机构经理/主管监交;C 、其他财务人员的交接,由所在机构经理/主管会同财务分部负
11、责人监交。六、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A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实施后续教育培训,培训形式包括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税务部门举办的税收知识培训和本公司举办的业务培训等; B 、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人员就企业财务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务知识进行培训; C 、各分公司、中心如有条件,经财务控制部同意,亦可组织本机构财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D 、公司鼓励财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进修培训、学历教育、职称考试,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优先聘任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七、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A 、符合公司相关奖励条
12、件的,予以相应奖励; B 、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辞退,情况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1、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2、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3、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资料的;4、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泄漏公司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6、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7、 违反公司其他制度相关规定的,达到辞退条件的;8、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五章 会计核算的原则一 、公司执行会计法、
13、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统一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二、 记账方法,一律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三 、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四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月份结帐以自然月份日数为结帐期,不得提前或延后结帐。五 、各分公司、中心必须于每月7日前向财务控制部报送上月所有规定报送的报表,所属管理部另有规定需要提前报送的,从其规定。六 、公司统一采用金蝶或用友财务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各财务机构应做好月份备份工作。每一年度终了,必须将帐簿打印、装订成册,妥善保
14、管。七 、各财务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置各类辅助帐簿,并及时、完整、准确登记相关会计事项,以便备查,辅助帐簿与正式帐簿一并使用和管理。第六章 货币资金及付款审批的管理一、现金的管理A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各财务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账实相符。B 、出纳人员到银行存取现金,必须确实注意现金安全,存取数额较大的(一万元以上)必须同时有两人前往办理,有条件的可以派车接送。C 、凡能使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经总经理同意特批的除外。D 、现金收入属经营性收入项目必须附有统一发票,属先收款后开具统一发票的,收
15、款时应开具公司统一印制或向税务部门购买的收款收据,并经交款人或业务员确认;属资金往来、个人借款交回、违约金收入等非经营性收入项目必须开具上述收款收据。E 、所有现金的支出必须有经办人、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由指定财务人员审核签字,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同意方可付款;单笔金额超过所属管理部规定额度的,应向各自管理部和财务控制部报批,待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将批准件附在付款单后备查。F 、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各种个人报销费用;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G、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总部3000元、分公司2
16、000元、中心1000元,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应存放在保险箱内,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居住处,严防遗失或失窃。H 、非报销形式经批准支付给个人或单位现金款项的,必须取得当事人亲书的收据或单位开具加盖有效公章和经办人签字的收款收据。I 、现金支付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基本帐户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控制部负责人批准;J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款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类现金。二、银行存款的管理A 、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
17、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B 、银行账户的开立或撤销,必须按照公司财务控制部的要求统一开立(撤销);如因业务需要开立(撤销)其他帐户的,应书面向财务控制部申请,审核批准后方能开立(撤销)。C 、银行账户之支票、印鉴必须分开管理,不得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1 、一般为出纳保管支票,印鉴启用“财务专用章”的分公司、中心,“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管理,有权签盖之“总经理私章”由主管或其授权人保管;2 、印鉴无启用“财务专用章”而使用分公司、中心公章的分公司、中心,公章由分公司经理、中心主管或其授权人保管,有权签盖之“总经理私章”由财务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
18、人管理;3 、上述保管人临时出差或外出时可由其指定委托人代管,但应办理书面委托交接手续。D 、支票使用规定:1 、有关人员到财会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凭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部门主管、经办人签字并写明用途、金额、日期的付款审批单,并由指定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后方能领用;且在领用支票时,有关人员还应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借出支票后,必须在10日内报销,不得转借他人;2 、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3 、有关人员收到外单位支票应及时到财务机构办理入账手续,确认收款。4 、支票报销必须附经过核准的发票、入库单以及
19、其他必要的相关凭证单据。E、 公司(含各分公司、中心)的所有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必须按公司指定账户进账,经批准通过对私银行卡(折)渠道回笼的,当日或次日应取出并存入公司银行帐户,严禁在对私银行卡(折)长期存储。F 、对外付款:1 、各财务机构向外部公司单位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程序:申请付款部门经办人完整填写“付款审批单”,经部门主管、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能付款。2 、付款审批单应附货物入库单、合同、发票、验收单等有效单据,属预付、暂付款项的,应附有合同协议或经有权人核准的文件资料。3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
20、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晚付,也不能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4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G 、各财务分部向公司总部付款可简化手续,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审批单,财务分部负责人审批即可。H 、各分公司应及时将收回的货款及其他款项扣除核定的每天三万元余额后全部汇回公司总部,各中心的存款余额达到三万元必须当天汇回公司总部,各分公司、中心如需用款,则向公司总部申请,严禁各分公司、中心截留资金。I 、银行存款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及时入帐,每月均必须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
21、整未达帐项,发现错误,及时更正。第七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一、应收帐款的管理 A 、应收账款应按照不同的单位名称设置明细,一般以合同、出库单或发票上列明的单位名称为依据,出库单与发票名称必须一致,并根据货物出库单、统一发票和收款凭证及时登记入帐。 B 、各级财务机构应会同业务部门评定各客户的信用等级,核定其赊欠额度和帐期,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 C 、经批准采用赊欠额度和帐期的客户,必须签订购销总合同。 D 、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1 、分管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对应收账款(包含已开具发票入帐和已出库未开具发票部分)合并进行整理,进行账龄分析,凡快到账期的应通知有关部门催款;即将超
22、过额度的,及时知会业务部门主管和业务人员,每日向财务控制部和业务部门报送前一日应收帐款明细。2 、对异常应收帐款及时向财务控制部、业务部门和总经理汇报,请求处理:超过帐期7天未收款的;已出库未开具发票超过45天的;有其他异常情况的。 3 、加强应收账款对账管理:每月对所有客户对账一次(含公司内部分公司、中心之间相互往来),大额客户随时监控核对。E 、财务人员必须配合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积极清理追收应收账款,如因失职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F 、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统一按千分之五比例提取,但提取基数应扣减公司内部分公司、中心之间的应收帐款
23、余额。坏帐准备的提取如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应注意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须进行调整。G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原因,经各分公司、中心主管确认,连同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司领导、财务控制部、相关业务管理部报告,请求作出处理,财务部门应确实做好坏帐损失的管理、控制,减少公司损失。H 、对于返利、折让、保价,必须由经办人填制审批单,经市场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交对方盖章确认后,从当月发票中扣减,原件应收回附后。I 、返利、折让、保价一般不予支付现金,可从同一单位货款回收中抵减或转帐支付,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二 、其他应收款项A 、借款:1 、外单位人员借款一律以单位行为才能预借,
24、该单位必须出具委托暂借款书(函),其中应有“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均由该单位承担”等内容。外单位个人借款不予借给,特殊事项需经总经理审批。2 、单位行为借款全部由总部负责,各分公司、中心不予承担,但经财务控制部负责人同意可以代付,然后将相关单据寄公司财务控制部入帐。3 、个人借款按照现金支付程序审批后,必须由本人亲自领款,不得由他人代领。4、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1”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现金支出程序审批付款。出差人员回所属机构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账,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5、普通员工借款在RMB50
25、0元以下的,一般不予借款;但经常性发生的公务借款,可以采用备用金形式借款;突发事项借款须经财务控制部负责人批准。6 、其他项目借款必须及时归还,各财务机构应经常清理,及时追回欠款。B 、各类押金、保证金、预付款:1 、由各经办部门填制付款审批单(有合同协议的应附上),预付款必须附合同或协议,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转帐支付。2 、各财务机构应按照收款单位(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簿,及时入帐。3 、对各类押金、保证金每半年进行对帐一次,并清理确认,无必要再做保证金、押金的,及时收回。4 、预付款应根据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及时结算,避免长期挂帐。非经营性预付款要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
26、其他收款确认书。第八章 应付款项的管理一、应付票据、应付帐款A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的产生必须要有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的对外采购合同和对方的统一发票、商品入库单。B 、内部总部、分公司、中心之间调货可以不附合同,但中心调货需有中心事业部的核准文件。C 、实际应付帐款的支付按照付款审批流程审批,可不附入库单,但应注明入帐时间、凭证号。D 、暂估应付款的形成必须有确认的调货记录和入库记录,手机部分以进货明细表作附件。暂估应付款不能包含税金,并单独登记明细帐,不能和实际应付款混记。E 、暂估货款的冲销,应当将原会计分录全笔红字冲销,不得只部分冲销或其他变相冲销。F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及时清理
27、,避免长期挂帐,每季度和对方对帐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应交税金A 、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计提缴纳各项税金,不偷税漏税。B 、各财务机构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合理合法安排纳税事项。C 、各项税金的提取、缴纳均必须有据可查,如有被其他单位代扣代缴税金的,应在摘要或辅助帐簿或相关计税资料列明,防止重复缴税。D 、计税报税等各项税收资料依月份顺序装订成册,保存完整。三、其他负债管理A 、工资发放:1 、由工资核算人员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考勤情况,编制月份工资表,经公司综合人事部核准,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时间发放。2 、发放形式可以现金或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发放。3 、财
28、务人员在审核工资表时,主要是勾稽关系的审核,但对代扣款项应作重点审核,如代扣的个人负担的社会统筹费用、个人所得税,对其他部门通知的代扣款项应予以配合,及时代扣。B 、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必须有相关合法单据并以现金支出审批程序审批后列支。C 、其他应付款项:产生时应有合法的原始单据(但从费用中提取得除外),支付时需经过审批程序核准。对于一些暂挂帐户应及时清理,避免长期挂帐,每季度和对方对帐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九章 存货的管理一、存货的管理范围包括:手机、配件、有价卡等,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一并管理。二、存货计价:A 、购入存货,按买价作为成本价计价,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合理损耗
29、、入库前的挑选整理、加工费用等作为费用处理;B 、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C 、接受捐赠的,以发票账单列明的价格计算,无发票账单的,以同类存货市价计价。三、存货发出成本:以先进先出法方法计算。四、各财务机构均应建立盘点制度,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手机、有价卡每月盘点一次,配件每季度盘点一次,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五、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应查明原因,及时以报告形式向公司领导、财务控制部、各业务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第十章 费用管理一、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由当期承担的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付,都计入当期的费用。属本期的费用、损失不得挂账,调剂利润。二、虽在本期支付的费用
30、,但应由后期负担的均不计入本期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延资产”科目核算。三、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递延资产自投产经营之日起分期摊销计入费用,摊销期为5年。四、费用开支标准,公司有明文规定的,按公司规定报销列支;公司没有规定的,但各业务管理部门有规定,从其规定;公司与各业务管理部门都没有规定的,则按照真实、合理、合法的原则列支。五、各费用项目列支标准:A 、工资:月份终了结转日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计算并提取当月工资。B 、三项费用: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1.5计提。C
31、 、差旅费开支标准根据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办法执行。D 、个人移动电话通讯费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超支部分一律由总经理签批。E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必须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申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列支;各业务管理部有下达额度的,不受此限,但支出时应报各管理部核准。F 、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办公用品由综合部(组)、各中心应指定专人统一采购、管理,办公用品的使用应遵循“必需、节约、高质”的原则,经经理/主管批准后采购、领用,严禁铺张浪费行为。G 、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开支标准按照上述第四条执行。六、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自行研制、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发生
32、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赞助和捐赠的支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滞纳金等;罚没的财产;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七、费用审批程序;费用报销按照现金支出、支票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章 税收及利润分配、利润上交一、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税前会计利润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交纳所得税。并采取应付税款法,将当期应交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二、严格按国家规定,正确核算营业外收支。三、交纳所得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分配顺序是:A 、被罚没财产损失,支付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和罚款;B 、弥补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C 、按
33、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D 、计提10%法定公益金,公益金要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E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F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进行分红。第十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一、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二、对外投资的评价原则:A 、投资增值程度B 、投资保本能力C 、投资风险D 、纳税优惠方针E 、全面、科学、准确预算投资的预期成本、充分考虑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能力。F 、正确估计公司的筹资能力G 、 投资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思想。H 、管理和控制能力三、公司对外投资立项须先由有关部门进行可行
34、性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再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行。四、公司可以用专有技术、商誉、实物等对外投资,其计价必须经财务控制部核定。五、公司对控股的单位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对相对控股单位和不占控股地位的单位按成本法核算。六、公司参与组建的所有联营企业必须定期向财务控制部报送财务报告。每季度终了20天内,汇缴应缴的税后利润,年终清算。七、财务控制部至少应于每年终了,对联营企业进行财务检查,凡损害公司权益的,要求改正。八、联营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或亏损严重的,没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应退出股份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追究提出组建该联营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三章 筹资管理一、公司的筹集资金行为和担保行为,都需由公司董事
35、会研究决定;二、贷款担保管理:企业对没有投资关系的企业原则上不提供贷款担保;有必要担保的,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担保金额不能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20%,且必须有接受担保的企业的董事会对此作出的决议,并出具委托书,同时还必须有接受担保企业的全部投资者出具的反担保书。三、应按担保额一定比例收取担保费。第十四章 会计报表的管理一、 各财务机构必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使会计报表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严禁弄虚作假,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维护会计报表的信息真实性。二、对外部报送的会计报表必须经各财务机构负责人复核、主管批准后方可报出,特殊情况需
36、经财务控制部和总经理批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对外报送报表。三、对外部报送的会计报表一般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除税务机关外,其他单位需要其他报表的,应向财务控制部报批。四、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必须附财务状况说明书,具体内容如下:A 、存货计价、成本结转方法及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存货明细;B 、坏账准备提取比例,逾期2年以上未作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C 、待处理财产损益主要内容及处理情况;D 、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主要内容及摊销情况;E 、对外投资的主要类型及投资收益;F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G 、提供抵押、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第十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一、会计档案主要是指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帐簿
37、、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纳税资料、财务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文件,包括重要的财务计划和经济合同等会计核算资料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设置收付转凭证字的财务机构一般按“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帐”)顺序装订成册,标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凭证号数、单据张数及装订、复核人员签名盖章。三、会计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抽换和销毁。各财务机构均要妥善保管好各类会计档案,按年度、月份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四、会计档案的借用A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未归档的可直接查阅,已经归入档案的,需经档案管理人同意才能查阅。但查阅完毕,必须及时按顺
38、序归还原处,不得随意堆放。B 、公司内部各单位(除财务控制部、监察审计办公室外)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需经财务机构负责人批准,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C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报财务控制部负责人批准后(税务机关因公除外),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档案管理人员须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前、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项、原因。D 、会计档案不得带出公司范围外,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经财务控制部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五、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六、会计档案的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
39、会计档案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监交人和接交人共同签名。七、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抄具销毁清单,会同所在机构主管向财务控制部报告,总经理核准,再报相关部门(如当地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执行。销毁前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财务控制部和监察审计办公室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第十六章 附则一、公司所有员工均必须遵守本办法。员工有违反本办法的事项,相关内容有规定处罚条款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民
40、事或刑事责任。二、关于固定资产等耐用品管理的暂行规定、发票和收据管理规定、对私银行卡管理制度、财务分析撰写规定、商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暂行规定均属本办法的组成部分。上述已发布的规定、制度请即遵照执行,未发布的待发布时执行。三、本办法所称财务机构包含公司总部财务控制部、各分公司财务部、各中心财务综合组。所称财务人员是指上述财务机构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四、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是指具备市场批发、售后服务架构的分公司,中心是指只有售后服务、没有市场批发的分公司。五、各财务机构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六、本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领导办公会,公司领导办公会可委托财务控制部解释、修改。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可继续执行。福建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