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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 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管理原则公司营运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支配、授权经营、保值增值的管理原则。第三条 资金范围本制度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责权第四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会计部、集团公司资金部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核算、管理与控制工作并承担责任。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对资金的管理与控制负总责。第六条 公司拥有经营资金的配置权、调度权和管
2、理权。集团公司资金部负责统一调配公司的银行存款,各部门使用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要填写“用款申请表”,经总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从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划转。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应加强资金往来明细核算。第八条 集团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实行有偿占用,按国家一年期贷款利率或双方协商利率计算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第九条 公司资金管理组织及其相关岗位的主要职责1. 依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预算、计划等,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计划。2. 结合公司经营预算、计划,有效实施资金预算、计划。3. 加强资金运营的日常核算、管理与控制,确保其运营过程的安全性与结果的有效性。4. 加强筹
3、资、投资环节运营管理与分析控制,努力降低筹资成本,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预期报酬率。5. 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减少差错,防范漏洞,提高资金管理控制水平。6. 规范、加强资金运营过程及其效率、效益的报告与分析,科学管理,高效运营,实现企业经营及财务管理目标。第十条 公司资金管理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切实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银行存款及其帐户的日常管理。出纳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及财务部经理安排具体办理银行存款资金收支及其帐户管理事项。第十二条 公司严格银行存款管理和控制,财务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
4、每周向财务总监及资金管理人员上报一次存款余额汇总表。若公司的银行存款发生变更和调整时,财务部要及时、准确地将银行存款汇总表抄送给财务总监及资金管理人员。第十三条 公司总部的业务收入归公司财务部统一核算管理,然后根据制度规定加以分配划拨。第十四条 各业务总部应按月编制资金运用明细表,于每月三十日前传到公司财务部汇总。第十五条 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任何用于公司资金结算的银行帐户。不准出租、出借、转让银行帐户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开设、变更、注销银行帐户由出纳人员办理,但需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第十六条 加强业务及其他收款管理。业务部门收到业务款项支票应及时交公司出纳进帐;对退票及时交给客
5、户财务并让对方签收,防止差错。对其他收款,亦应及时将支票交给出纳办理收帐,发现问题,及时与付款方联系并妥善解决。第十七条 对银行存款支出,按照其支出的性质、类别,依据财务支出授权审批制度、成本费用及税金管理制度等,严格依据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原始单证办理支付事项。第十八条 严格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管理。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事项,必须取得真实、正确、完整、手续齐全、格式规范的原始单证;收入款项,必须开出发票或收款收据等;开出支票,办理汇款时,必须有经审核批准的付款单证并认真核对收款人、汇款细节和金额与审核审批意见是否相符,且应及时取得收款单位的发票、收款收据或其它收款证明;办理完毕需在原始凭证
6、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第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及时取得银行单证及对帐单,记载、核对日记帐,对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差错及时更正调整,做到日清月结,帐单、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并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予以确认。第二十条 不签发空白支票,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空白支票,须在审批单上说明并经审核批准,且只能领用审批单上限额的空白支票,并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出纳及财务经理跟踪检查监督,严防漏洞。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应充分熟悉银行存款余额变动状况,并及时告知财务经理合理安排收支;规范支票签发,避免开具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影响公司信誉。领用支票,按付款支出进行审批并登记,且一周内必须报帐结算,不得拖延
7、。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经理应妥善保管银行帐户资料,并应专门登记,及时存档。对银行开户资料、银行预留印鉴、有关开户批准文件、银行对帐单及其它银行帐户资料,应作为公司会计档案资料的一部分,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按规定的保管年限、销毁办法及程序等依法管理。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对集团公司间、公司内部帐户间资金转移,按授权审批制度规定规范办理。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经理、出纳等人员经批准发生变动,应按规定办理银行帐户档案等移交手续,并由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中心会计经理监交。第二十五条 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帐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
8、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不准出借银行帐户和套取现金。同时,每半年检查、清理银行帐户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章 现金管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 个人劳务报酬;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 各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第二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七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
9、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二十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大项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九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应当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审核,交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具体详见备用金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不得亲自借款,必须有正式员工同
10、时签字,经行政总裁批准方可借用。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凭正式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财务制度规定的有效报销单据或领款凭证,经办人填制报销单,按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办理完毕后,由出纳支付现金或冲销其借款。第三十四条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综合管理部登记的员工考勤表编制员工工资表,经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批准后,出纳人员按月定时发放。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会计审核时间、天数、金额无误后,交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授权人、总经理签字。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
11、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金额。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第三十八条 公司财务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公司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得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不准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第三十九条 现金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控制1. 公司所有现金收支一律通过出纳人员办理,收支原始单据应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出纳人员对不规范、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单据有权拒
12、绝办理收支业务。2. 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1) 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出需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2) 公司对下列支出严格控制用现金结算,并由财务经理与出纳人员共同控制。A. 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含办公、劳保福利等用品)采购支出。B. 固定资产及商品采购。C. 汽车修理、保险等费用。D. 运杂费。E. 公司集体活动费用。F. 佣金(回扣)支出。G. 其它应予严格控制的支出。3. 加强现金收支凭证管理。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及其它收入,都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办理;支出现金必须有内容真实完整正确、手续齐全、格式规范的原始单证。4. 业务人员每日现金收入及时交部门财务与公司出纳人员
13、入帐,未经财务经理审核及总经理批准不得坐支。5. 出纳支付现金时,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支付,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6. 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金额,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提取。7. 员工借款管理控制1) 公司员工因工作备用、出差等需要借用现金或因私确需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严格控制限额,并按审批授权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2) 备用金、差旅费等临时性借款,应在工作完成后一周内报帐,多退少补,并按报销审核审批流程办理。同时严格
14、执行“旧欠不清,新欠不借”原则(除非特殊情况,并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备用金借款,借款人调离现岗位应及时归还,在新岗位如需继续借款,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不得滚动和替代;对确实不需要的备用金借款,公司财务部有权收回。3) 员工应及时办理因公借款报帐结算,因私借款亦应按期归还(最长不得超过30天),超过期限,公司财务部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未报帐结算或归还的,公司财务部会同综合部有权从当事人工资及其他应发款项中扣除。8. 属规定现金支付范围(或经特别批准)的日常费用等财务支出,由经办人按授权审批流程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由出纳审核支付。9. 对工资等大额现金支付(通过银行转帐除外
15、),公司应严格工资单编制审核批准、提现申请审核批准手续并确保安全。10.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并逐笔序时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盘点现金库存,确保帐帐、帐款相符。11. 出纳人员不得公款私存、设帐外帐,不得利用公司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12. 出纳及相关人员不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 支票及票据管理第四十条 支票由出纳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财务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第四十一条 支票付款后
16、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财务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上注销。第四十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款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第四十三条 严格支票、票据管理。1. 出纳员为支票、票据的管理人,应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及正确收付款项。2. 开出支票、汇票及其它付款(或提现)单证,必须有经审核、审批手续的“支票领用单”及其它所需原始凭证,必须按审批制度要求,经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凭证内容必须真实、正确、完整、规范。
17、3. 出纳人员应按批准的金额规范、正确填写支票,领用人必须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若未能事先结算或开具发票并作审核批准,经办人(领用人)应于付款后一周内凭发票等单证经审核审批后与财务办理结算,结算后在“支票领用簿”上作注销登记。4. 严禁开具空白支票,不开空头、远期支票;支票作废后将支票存根与支票粘连,并加盖“作废”印章;发生支票遗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不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5. 业务部门及人员收到支票,应及时交出纳入帐,对背书支票等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对方沟通或予以退票。6. 业务部门及人员收到承兑汇票及时交财务,并依据销售合同条款等,按
18、时办理贴现手续,对有问题票及时退回。第六章 备用金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备用金周转速度,准确、及时反映公司的成本,费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备用金分为两类:一类为公司员工为出差等公务而预借的差旅费备用金,另一类为有关职能部门为开展公司采购等业务而预借的业务备用金。第四十六条 公司差旅费备用金施行分级限额管理。具体限额为:副总经理10,000元; 业务总监及董秘8,000元 部门经理6,000元; 部门副经理5,000元 其他人员4,000元;确需超限额借用备用金者,应说明理由,并经总经理特别批准。未经批准,超限额支用备用金者,按超限额部分每天给
19、予1%罚款,相关财务人员给予同等处罚,并记入绩效考核中。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备用金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制度。1. 差旅费备用金 所有人员出差结束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结清备用金。如果占用备用金超过一个月者,财务人员通知人事部门可从其工资薪金中扣回,差旅费单据不再予以报销。2. 其他备用金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申请备用金的,须在工作或业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票据到财务部进行结算。报销金额不足以冲销此项备用金者,不予以挂账,也不得用前欠备用金所属票据冲账,应以现金补足此项备用金的差额。第四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发生的采购等业务行为应以支票支付方式为主,确需支付现金者应经
20、总经理批准,采购行为完成后三日内及时结清相关备用金。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人员除预借差旅费外,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无故借用备用金,如果故意编制非事实理由,欺骗上级人员,一经发现,除停发工资以外,公司将予以辞退,上级主管人员将给予通报记过处分;非经正式手续,财务人员不得私自将备用金借出,若财务人员违反规定,越权或不合手续支付备用金,将予以辞退,借出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者,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有借出备用金皆应进行帐务处理,不得白条抵库或压单,第一次发现,给予财务人员警告,第二次发现,给予财务人员月工资金额10%的罚款,第三次发现,将予以记过处分。第五十条 试用期员工不得亲自借款,必须有正式员工同时签字,
21、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用。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借用备用金的流程如下:程序名称:备用金借用程序程序内容:财务部门审核付款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借款人填写借款凭条总经理(授权人)审核批准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前应核查上次备用金是否及时结清,本次借款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特定情况下经特别批准借用的备用金,财务人员应于事后督促相关人员补办相关手续。总经理外出时,由总经理授权财务总监代行其审核批准权。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差旅费报销,备用金核销基本流程:程序名称:备用金核销程序:程序内容: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授权人)签批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款凭条财务人员审核 差旅费报销凭证需经报销人本人签字并经过上述程序后,由财务人员办理
22、核销备用金手续。第五十三条 财务人员应不定期检查备用金账户,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对于异常帐户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总经理汇报。第五十四条 其他有关备用金的管理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者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应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适合自身的备用金规定。第五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七章 集团资金管理第五十七条 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内部资金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放大资金的使用功能,达到控制债务规模、合理安排现金结构、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节约资金成本、控制财务风险的目的;同时为了加强对各子公司现金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监控货币
23、资金的流向,更好地配合集团公司的融资业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五十八条 银行帐户管理1. 集团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开立的所有银行帐户进行统一管理。1) 1. 各子公司应及时把开立的银行帐户的资料整理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以便统筹规划,统一管理。2) 2. 集团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各子公司的帐户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报告各子公司帐户的资金状况。3) 3. 集团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的需要决定开立新帐户,同时对各子公司所开立的帐户定期进行清理,对不经常使用或者不再使用的帐户予以核销。2. 各子公司的资金结算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导下,根据不同的融资需求选择不同的银行帐户进行结算;在特定情况下,须在集团公司指定的帐户下进行
24、结算。第五十九条 资金预测管理1. 各子公司对自己的资金收支情况及时做出预测,对公司的费用支出等引起资金外流及业务收入带来的资金流入,均应在月度财务预算中做出较准确的预测,以便对资金有计划地进行调度。2. 各子公司除月度财务预算,还应该每周针对集团公司外部的资金收支情况,即本周内必须支付的款项、可以暂缓支付的款项及能够收到的款项,进行周资金预测; 第六十条 资金使用管理1. 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日常的资金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资金预测计划和财务预算执行,超预算部分必须经子公司相关领导或集团公司领导批准;2. 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费用报销必须按照公司费用报销审批规定进行,超权限的费用报销或审
25、批程序不完整的费用报销,不能列入资金支出,属于特殊情况的,须报子公司相关领导或集团公司领导审批;3. 对于对外投资、对外借款等导致资金流出集团公司体外的业务,须有集团公司统一进行管理。4. 集团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实行有偿占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双方协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第六十一条 资金调度管理1. 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沉淀资金在集团范围内由集团公司统筹规划、统一调度,任何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资金外流,必须经过集团公司领导的批准;2. 集团公司设立虚拟内部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和调度;3. 各子公司指定专人对公司的资金状况进行实时上报,集团公司根据需
26、要制定统一的相关资金报表,如:资金日报表、资金预测表等;4. 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负责资金管理的人员,在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按统一制定的格式要求上报资金流动状况;5. 集团公司的虚拟结算中心在各子公司上报的资金状况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需要,及时制定资金的调度方案,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资金调度。第六十二条 资金结算管理1. 为保证资金结算及时、快速、准确,避免资金结算的时滞引起的未达帐项,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在指定银行开立帐户以后,尽快办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以便节省结算成本,同时便于集团公司及时掌握资金的实时状况;2. 各子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资金结算,在集团公司的指
27、导下,在指定的银行帐户进行处理;3.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可视具体情况根据集团公司的资金调度方案,在集团公司指定的帐户进行结算。第六十三条 其他相关管理1. 资金管理人员对公司所开立的银行帐户、资金报表等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金管理过程中的保密工作;2. 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人员,须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按时上报资金状况,服从集团公司的安排;3. 集团公司根据资金管理人员的表现,参与对资金管理人员的考核。第八章 筹资管理第六十四条 筹资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金结构的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资本市场,运用适当的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集所需资金的
28、财务活动。筹资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六十五条 筹资目的1. 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是企业能够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因此企业筹资的首要目的是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 满足调整资金结构的需要:企业为降低资金成本和筹资风险,需要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第六十六条 筹资方式1. 企业筹集资金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规定,可一次或分期筹集。2. 企业资金的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临时借款、向内部职工筹集资金等方式。当企业的经营规模扩大时,经总经理室决定,投资者增加投资额也是一种方式。3.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树立资金成本观念和举债经营观念。同时,应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和负债结
29、构,做到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相结合;商业信用融资和贷款、债券融资相结合,确保公司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第六十七条 筹集资金的审批权限及规定:1. 企业根据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资产做抵押,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但向银行贷款时应通过企业总经理室批准;2. 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企业的实收资本,重大项目或借款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20%以上的借款,应单独作出可行性报告报经总经理室批准。第六十八条 资金用途1. 对各方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2.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大额开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财务计划,并应附有经济效益预测资料。第六十九条 负责资金筹集的人员岗
30、位职责:1. 动态跟踪金融市场的供求、利率、筹资成本、筹资方式的变动。2. 分析企业的资本结构,预测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3. 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提出现金需求方案。4. 分析各种筹资方案对企业财务状况、损益状况的影响,提出筹资方案。第九章 资金使用管理第七十条 为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防范风险,特制定公司财务付款的有关规定。财务付款具体是指预付款、定金、保证金等。第七十一条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方的款项。第七十二条 公司要做好预付账款的日常控制工作,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评价,确定优、良、差,以确定是否同意向供货方预付货款,当对方违反信用条件时,还
31、要做好帐款的催收工作。第七十三条 公司在制订信用标准时,首先要考虑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然后根据客户的资信程度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信用。具体确定客户资信程度可利用5C系统,即从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品、经济状况这五个方面来确定。评定出每个方面的优、良、差程度,具体全面综合确定客户使用程度。第七十四条 业务部门申请预付账款时必须附带业务可行性报告、对方单位的信用评估报告和业务合同,报经业务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核准列入预算。第七十五条 资金预付支出后,必须做好跟踪调查,落实业务的完成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减少机会成本的增加。第七十六条 各公司对预付账款要逐笔进行清查,坚持“谁经
32、手,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经办人、责任人无论什么职务,因调查失实或其他原因造成预付款的损失,限期十五日内收回全部款项。否则,予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 定金是指因业务所需,为保证货物为需方所有,供方向需方收取的部分货款。第七十八条 因业务要求我公司支付定金,业务部门申请时必须提交业务合同,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准计入预算。财务部要对定金进行专项管理,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一经查出有违反规定情况者,依法追究经办人、有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并责令其追回定金款项及双倍定金罚款金。第七十九条 保证金是指需方保证购买供方的货物而向其支付的部分款项。第八十条 保证金申
33、请参照第五条规定执行,同时财务部也要相应建立对保证金的专项管理,定期进行核查。项目内容部门主管财务主管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预付款300万元以下核准(1)核准(2)审批(3)300万元以上核准(1)核准(2)审批(3)审批(4)通过(5)定金5万元以下核准(1)核准(2)审批(3)5万元以上核准(1)核准(2)审批(3)审批(4)保证金20万元以下核准(1)核准(2)审批(3)20万元以上核准(1)核准(2)审批(3)审批(4)第八十一条 预付款、定金、保证金审批权限及标准。第八十二条 本规定由财务中心资金部负责解释。第十章 资金调度与审批第八十三条 资金的调度:1. 调度审核1) 预计现销收入及
34、其他收入。2) 费用预算综合表。3) 调度金额是否在规定范围内。4) 调度申请是否经总经理批准。2. 调度处理1) 各公司的营运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2) 各子公司应按月上报、借款数额,并编制“月报表”,在当月25日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送财务部。3) 财务部详细审核资金月报表,如符合规定应及时进行调度处理。4) 可以进行调度的资金项目,财务部及时填写“资金调度审批单”存档。5) 财务部应在下月7日前接有关银行贷款数额,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制“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报财务部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并做好保管工作,定期进行归档。第八十四条 审批流程 财务
35、人员审核调拨手续是否完备划拨款项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批准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资金调拨单一式三份 附:深圳市天成集团公司资金调度审批单深圳市天成集团公司资金调度审批年 月 日第 号资金调出公司资金调入公司汇出行汇入行汇出行账号汇入行账号汇出金额汇入金额汇款要求(时间)款项用途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备注 第十一章 资金管理与控制第八十五条 预算、计划管理与控制公司对资金收支活动实行全面预算、计划管理和控制,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必须在预算、计划范围内进行,超越预算、计划收支,必须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计划。1. 公司应根据预算期经营预算、销售及采购预算、结算政策、公司原有资金状况等计算编制资金预算
36、。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作为资金收支管理的纲领性文件。2. 公司财务部经理应根据资金预算,公司各项业务计划、相关政策、公司财务状况等,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专门会议审议后,由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后正式执行。3. 公司日常资金收支活动,严格按预算及计划进行,财务部经理负责资金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与控制,发生执行偏差,应及时按规定程序申报调整预算和计划并经审议批准后执行。第八十六条 审核授权审批及凭证控制公司对资金收支活动实行审核授权审批,并严格按审批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1. 公司所有资金支出活动必须实行经办人申请(对相关实物购置款项支付等,还应有证明或验收人签字)、部门经理或
37、分管副总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按授权审批制度。2. 资金支出事项证明或验收人、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必须认真核对检查支出事项及其单证并应正确无误;财务部经理应严格依法按规审核,确保支出事项及其单证真实正确完整、遵规合法并具效益;总经理、董事长等应当根据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按规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或违规审批。3.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核、审批人的审核审批意见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事项,未获批准的资金支付事项不得办理;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资金支付事项;对于审核人审核意见错误或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批意见错误的货币资金支付事项,经办人有权
38、拒绝办理或申诉并申请复审,同时向审核审批人的上级授权或管理部门报告。4. 资金支出事项审核审批及办理应依据真实正确完整、规范合法的经济事项及其单证并按照相关法规及审批授权制度进行。严禁对虚假、错误、违法及不规范的经济事项及其单证作出肯定意见的审核审批并予办理,更不得无单证口头审核审批并办理资金支付事项。5.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1) 支付申请:由经办人填制支付申请单(或报销单)等单证及其它必需原始单证,交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对相关实物购置款项支付等,还应有实物验收单,验收或证明人在相关单证上签字或证明。2) 财务审核:公司财务部经理对经济事项及其原始支付单据,依据法规及公
39、司规定对其真实正确完整、合规合法及其效益性等作出审核,并签署意见。3) 支付审批: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根据授权审批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经济事项及其原始支付单据进行依法按规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经济事项及支付单据,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4) 审核支付:出纳人员收到经办人移送的业经审核批准的原始支付单据,应对其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经济事项及相关单据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单证及签字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整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作出审核并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否则予以退回,并将原因告知经办人及财务部经理。因审核不力造成违规支付,公司将视情节追究
40、经济及行政责任。6. 对资金收入应明确其款项来源并凭单(票)或开单(票)收款入帐,不得无单(票)收款入帐、或收款不开单(票),不得收款不入帐擅自截留它用,更不得挪用公款。出纳及相关业务岗位应按章办理资金收入事项,财务部经理应按内部控制要求,有效实施日常检查、管理与控制。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1. 严格会计人员和出纳职责分工:1) 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收、付款及其管理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2)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日记帐外,不得记载其它帐目和保管凭证。3) 公司财务会计部经
41、理、其他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4) 出纳人员应按要求办理好资金收、付事项,确保正确无误及资金安全,并接受会计主管人员的检查。5) 财务部经理应加强对出纳人员货币资金收付、原始凭证管理、核算、帐簿记录、帐存实存等方面控制及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财务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应与财务会计部经理分别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发生人事变动应及时办理印鉴变更手续。印鉴保管人请假、换岗、离职等应有接替人并办理移交手续。3. 所有收付款事项必须要有真实合法正确规范的原始单证,办妥后,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第八十八条 公司
42、财务部严格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对因业务需要办理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按“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规定办理申请审核批准手续,并予建帐登记和经常性清理与核对,严格控制和管理,防范资金流失。第八十九条 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及会计制度等要求,做好外汇收支的管理、核算、汇兑损益确认等工作,做到及时、正确、安全、有效。第九十条 资金收入管理1. 经营业务资金收入管理1) 公司财务严格加强经营业务资金收入管理,业务及客服人员所收销售现款或支票应及时上交出纳入帐,不得拖延占用;未经批准不得“坐支”。对应收票据,按合同条款等及时办理贴现及妥善处理贴息;对预收帐款实施有效
43、安排和管理。2) 财务部门每月末必须提供应收、预收帐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表,交由业务部门安排收款。财务部门配合、监控、分析与管理。3) 对应收、未收业务款项及时催收,对应计未计业务收入款项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入帐,并尽快结算催收入帐。2. 对投资性资金收入,包括收回的投资本金、分得的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入,应及时准确计算、审核并回收入帐。3. 对银行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收入,应按公司经营计划、资金预算及相关合同、协议条款准确审核、及时入帐,科学有效安排使用。4.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取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5. 实行内部部门资金有偿使用与占用;对
44、集团公司内及关联公司调度资金,亦需按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财务经理负责核算和跟踪管理。第九十一条 资金支出管理1. 经营业务资金支出管理1) 公司对经营性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经营及其资金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授权审批制度控制。2) 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对经营资金支出进行比较与分析、管理和监督。3) 结合预算及内控制度,加强对经营资金支出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监控与支付的审核审批管理。4) 对重大经营性资金支出(如重大成本费用项目支出)加强事前报告、评审与控制。5) 公司财务经理应严格合同协议等原始单证审核,对结算方式等重点把关,控制非正常现金支付量,透明结算,减少漏洞。2. 对投资资金支出严
45、格项目评审测估、集体决策审批制度,财务参与,按照预算科学、规范、有序操作,严禁非正常、高成本、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高风险、低回报投资资金支出。3. 严格筹资所需成本费用等款项支付的科学、合理与有效性,把好合同签审关,严格授权审核审批,确保筹资成本费用支出的合理、有序与效益。4. 实行资金支出的长、短期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安全、有效运用资金。5. 严格规范内部资金调拨占用成本核算与控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约定利率,收取占用费,对部门经营等资金占用亦应计算成本,实行资金占用费内部结算,纳入考评。6. 公司严格对集团及关联公司资金调拨的审批、占用成本核算、核对及跟踪收回、占用费结算等工作。第
46、九十二条 公司及其财务部门应充分重视和发挥资金收支预算、计划的综合指导、调控作用,将资金(现金)流的正常有效循环作为公司正常安全运营、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备条件,科学预算计划,严格有效控制,真正实现企业资金(现金)流转的科学、高效与经营及财务成果理想预期的较佳统一。第十二章 资金的核算、报告与分析控制第九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组织好企业资金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及时正确、全面、完整核算反映公司资金运营状况及其结果。1. 按照会计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及备查帐。会计设置总帐、明细帐,出纳员设置日记帐、备查帐。按照会计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搞好资金核算相关科目(业务收入、往来、投资、借款、成本费用等)的核算与管理。2. 按照会计制度及内部管理要求,及时归集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完整、手续齐全的反映公司资金运营活动过程及结果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并准确反映。3. 出纳人员应依据经审核无误的有关资金收付原始凭证,据以办理资金收付事项并据以序时记载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日记帐。会计主管人员则应依据审核无误的有关资金收付原始凭证编制或汇总编制记帐凭证,依据经审核的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