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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水麻高速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磨思高速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 总 则一、为使水麻高速公路建设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合同总工期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二、根据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总工期及每标段的工程量,工程进度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以确保终期目标。土建工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目标。从开工至2003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目标;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第二个阶段目标;2004年7月1日2004年12月31日为第三个阶段目标;路面工程目标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指挥部在阶段目标责任书中将本阶段承包人需完
2、成的项目工程量、金额、形象进度作出明确规定,作为业主对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目标考核的依据。通过目标考核,对优胜者将给予表扬或表彰;对达不到要求的将给予批评或处罚。承包人应按业主下达的阶段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充分调度好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三、除进行阶段目标考核管理外,业主同时对承包人进行年度目标计划管理,下达年度计划任务,并检查考核实施情况。第二条 计划报批一、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提交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上报分指挥部审核,转报总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开工实施。二、各阶段目标下达并签定责任书后,施工单位应根据阶段目标要求,及时
3、提交阶段性施工组织计划,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报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三、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文件和水麻高速公路总体工期和分阶段目标编制季度目标进度计划、月目标进度计划,并将相应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分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实施。承包人要按照全面均衡有序、突出重点、超前安排、分解落实、现场督促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设备及人员落实,具体细化到人员到位时间、数量、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完好率、进行时间等指标。四、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与各项目经理签订阶段目标责任书,分指挥长与项目经理签订关键控制性工程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各级的组织进行实施。五、阶
4、段目标计划由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驻地监理审查,经审查后报分指挥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上报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审定后下达实施。六、承包人每月二十一日前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次月的施工计划,驻地办审查后报分指挥部,经分指挥部批准后下达并督促实施。七、业主批准的变更设计,承包人必须按阶段目标计划实施,并纳入阶段目标考核。第三条 进度计划的检查及落实一、承包人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将工程施工进度月报一式三份于当月二十一日前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签后,于当月二十三日前报分指挥部,经总监代表审签,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审批单位留原件一份。二、现场指挥部要督促驻地监理办严格按计划
5、检查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并编制和建立各种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关系的进度动态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三、分指挥部工程科应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同时建立台帐、统计表和施工动态形象跟踪图,随时对工程进度分析评价,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四、对计划的分析及调整,分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分析(调度)会,对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投入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较大时,分指挥部应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力量,认真组织施工,调整下月施工计划,确保在下月施工中弥补差距。五、分指挥部每季度进行一至二次施工进度大检查,
6、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差的单位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并限时赶上计划,以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六、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关键控制性工程,以及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问题。如征地、房屋管线拆迁、地方关系、保通等要加强协调解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七、计划管理强调全面有序,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要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八、开工前由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分指挥部、驻地监理联合组成开工前检查组,对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开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分公司行政技术经理)
7、要核对身份证、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文件;对机械设备要现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新旧程度、进场时间、并逐一列表登记。如果人员及开工项目的机械设备没有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不允许开工,不拨付首批工程预付款。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未经指挥部批准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擅自离岗,或未经指挥部批准擅自把主要施工机械调离施工现场,除要求擅自离岗的人员,机械限期返回工地外,并按云南水麻高速公路工程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罚。九、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及驻地办高监、副高监离岗时须假,3天以内的向总监代表请假,3天以上的向总
8、监理工程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每次处以责任单位10005000元的违约金。十、如果施工单位因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驻地监理和分指挥部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人力、物力、设备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并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供驻地监理和分指挥部检查落实。如多次整改仍无效果,业主将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指挥部将采取措施对承包人的工程进行分割,甚至终止合同,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工程被分割或被终止合同的承包人须承担赶工费用。第四条 进度保证金的处理根据合同文件及阶段任务目标的要求,经检查,承包人完成了
9、阶段目标任务,指挥部退回给承包人本阶段目标工作量的1%的进度保证金。如没有完成阶段目标任务,1%的进度保证金不退回,待全面完成总工期目标后予以退回。如果承包人没有完成总工期目标,则进度保证金将作为进度违约金而不予退回。第五条 奖励办法云南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于每个阶段目标未组织进行全线工程质量,进度大检查评比活动。对阶段目标中工程质量达到云南水麻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同时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都达到了阶段目标任务的要求的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罚 则一、承包人必须认真严谨的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内容必须符合要求。对不按时上报的每延迟一天赔偿违约损失500元。二、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进度月报表,每延迟一天赔偿违约损失1000元。三、属承包人原因造成连续两个月进度计划不能完成的,视具体情况赔偿违约损失1000050000元。四、上述经济处罚,施工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10天内将处罚违约金交到水麻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或就近交到分指财务处。拒不交者将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第七条 附 则本办法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合同协议书一经签定即生效执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