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医院基本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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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部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年月日卫医发第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妇产医院二级妇产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张。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

2、危产科)围产监护室、麻醉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室、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每张产床配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名助产士;(三)至少有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张产床配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名助产士;(五)至少有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六)营养人员不少于名。四、房屋:(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占用病

3、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产科母婴同室每张床占使用面积平方米,婴儿床占使用面积平方米。(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计。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产床心电图机婴儿保温箱心电监护仪无影灯万能手术床、胎心监护仪万能产床显微镜麻醉机万能显微镜妇科检查床电冰箱恒温箱分析天平光机离心机高速离心机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台外,其它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

4、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三级妇产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并设专业组)、围产医学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计划生育科、高危新生儿科,急诊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科、产内科、内分泌科;(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手术室、超室、病理科、遗传室、消毒供应室、信息资料科(病案科、统计室)、营养室、图书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5、每张待产床应配名助产士,每张产床应配名助产士);(三)每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四、房屋:(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二)每床占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新生儿床占使用面积平方米;(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超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光机移动式光机妇科检查台腹腔镜产床宫腔镜婴儿保暖箱显微镜婴儿远红外线辐射温箱紫外线分光光度计生化分析仪自动分析仪酶标分光光度仪酶标分析仪分析天平尿分析仪电冰箱恒温箱器械柜敷料柜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紫外线灯血气分析仪万能显微镜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高速离心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离心机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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