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厂的安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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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清忠华木制品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永清县加入时间:2007-8-24 19:27:59点击:299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彻落实公司内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问题;负责全公司事故严重度和事故率指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4、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最高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由生产管理部和其它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5、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6、讨论并

2、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资计划和业务计划;7、讨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评审结果以及内、外部审核发现不符合项的改进进度;8、审议重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事件,例如政府罚款、内外部投诉、严重工伤、火灾、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隐患;9、协调公司内各部门之间关系,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问题;10、建立风险评估小组,并审核评估报告;11、分析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表现,包括事故率、严重度、工业卫生和环境指标监测结果;12、各委员会成员应向委员会主任提供所需的专业技术、专业经验支持,确保安全健康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并且不会对公司运营造成负面影响;13、检查新员工,现有员工,临时工

3、,供应商,访客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计划。识别特殊培训和需求;14、每次例会确定一个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要素作为评审的议题;15、授权生产管理部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健康专题会议,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健康问题;16、安全生产委员会还应承担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17、定期(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应邀请一线员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18、担当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其他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具体职责。19、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种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年。安委会会议召开规定:1、安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公司过去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情况,对发生和重大安全问

4、题,提出改进措施。2、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形势紧迫的情况下,会议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召集,提出改进措施。3、会议内容由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责人进行,并记录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和整理。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的任命:公司任命李风泉为公司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的完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方针,确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类人员的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特制定永清忠华木制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委

5、会主任的职责:1、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的证书;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河北安全生产条例)2、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河北安全生产条例)3、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做到经常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重大问题和隐患。4、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

6、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河北安全生产条例)5、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目标。6、组织指挥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7、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选和组成。二、安委会委员职责:(一)生产管理部部长职责1、是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负责本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安全和所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使

7、用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进行上报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5、负责组织落实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两类特种设备的注册和年检工作。6、负责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的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大修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7、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8、负责组织生产系统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9、负责落实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施工方案 ,安排监护人员。10、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8、,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并向领导报告,及时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11、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13、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生产,实现保质保量安全生产。14、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上报事故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15、负责员工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工作。16、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9、(二)财务部长的职责1、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活动分析内容。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三)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部长职责1、落实政府部门、总部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组织建立EHS体系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伤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和员工培训档案和建立对特种设备注册和年检符合性检查制度。2、查各车间/部门安全培训、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层层签定安

10、全检查责任书和建立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监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督导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现场管理和6S工作。4、不定期组织公司级安全排查,责令责任单位完成整改,消除隐患,降减事故风险。5、对公司环保污染提出治理规划,做好环保工作,做好公司与上级主管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6、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与同人力资源培训部门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培训工作。7、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高空作业)。8、负责审核承包商相关资质及与承包商签定安全施工协议。9、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资质并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0、组织监督安全生产管

11、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四)行政部部长职责1、负责组织在岗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记录存档工作。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办证、换证工作。3、负责跟踪并监督员工完成三级安全培训后,保存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跟踪卡,并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五)安全员职责:1、建立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安全检查会议纪要、安全检查记录、工伤事故、员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特种设备和符合性检查等安全管理文件台账。2、检查车间/部门安全检查培训记录与教材、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检查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排查记录和整改方案、现场安全管理

12、和车间开展6S工作。4、不定期进行公司级安全检查,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对特种设备注册和年检进行符合必检查。5、坚持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制止各类违章行为。6、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六)消防安全员的职责:1、负责配电室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2、经常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3、严格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如:油库、成品库,杜绝火灾事故。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技能的培训指导。5、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与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

13、制止各类违章行为。7、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三、车间主任/部长职责:(一)业务部部长的职责:1、是业务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本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负责成品库的安全防火、防雨工作,对库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的相关培训,并组织制定库房防火管理规定及相关紧急预案的制定,确保库房重地安全。经常性对本部门各个库房进行制度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部门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狠抓落实,严防火灾事故和发生。3、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员工

14、掌握安全消防和掌握消防技能,做到“三懂,四会” 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防雷、防火防雨工作。(二)物管部部长的职责: 1、是物管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负责本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2、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4、负责落实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并确保质量。负责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起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前的评审和采购后的验收工作,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验收后入库。5、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

15、质量负责,质量应符合国家、总部标准要求。(三)市场管理部部长职责:1、市场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负责本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2、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负责落实事故分析时的检测和数据分析的工作。(四)品质部部长职责:1、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安全管理规定,负责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按时编制服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在制订长远发

16、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制止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的做法。制订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事故和调查处理。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三同时”审查。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问题。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攻关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总部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所先工艺、设备、材料安全可靠。四、车间安全员职责: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

17、产工作,协调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参加车间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车间技术实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员工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斑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5、安排好单位的“安全日(6月30日)”活动,经常组织应急事故演习。6、参加车间扩建、改建施工设计审查、军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7、检查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9、负责车

18、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0、参加车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察。五、班(组)长的职责: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兼任本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检查监督

19、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及灭火器材。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六、工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任。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精心正确地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

20、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熟练正常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的相关员工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岗位的三级培训后上岗。10、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分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1.2各单位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处,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专

21、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1.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以安全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1.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5.1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1.5.2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分线负责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了“五同时”;1.5.3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1.5

22、.4查事故隐患:主要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1.6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所属单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这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1.7检查部门按限期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时间的责任单位,公司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1.8生产班组应该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1

23、.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2伤亡事故管理制度2.1工伤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2.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根据县安监局下达的工伤事故率控制指标(重伤率0.00死亡率:0.00)公司重伤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标为0。2.3事故报告2.3.1发生事故后,负伤者、职业中毒害者本人或事故现场员工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公司生产管理部,必要时应按公司事故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事故现场扑救和抢救人员,把事故规模、事故损失、人员伤

24、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送医院处置。2.3.2公司生产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情况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会同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上级主管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工会组织等。2.3.3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应在调查、分析事故的基础上,将伤亡事故登记表最迟不超过3天报生产管理部2份,单位自留1份。2.3.4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时,公司应在2小时内上报安监局和主管部门,并及时上报伤亡事故快报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基层)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到市安监局。2.4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2.4.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

25、常分为:(1)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2.4.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2.4.3重伤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2.4.4死亡事故由公司、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4.5重大伤亡及其以上事故公司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5事故处理2.5.1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或

26、经济处罚按公司规定执行。2.5.2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2.5.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2.6事故伤亡人员处理2.6.1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工会对死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2.6.2受伤人员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到安全环保部开具工伤休假证明和工伤治疗证明,受伤人员需人员陪护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安排。2.6.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部按文件规定执行。2.6.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2.7事故资料归档、保存

27、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记录、现场图、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资料,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归档妥善保存。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3.1.1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3.1.2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2)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3.1.3二级(车间、分厂)安全教

28、育由车间、分厂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为、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3.1.4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3.1.5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安全环保部存档。3.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3.2.1凡特种作业

29、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3.2.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3.3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3.3.1公司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3.3.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府、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3.4班组长培训教育3.4.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3.4.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3.5全员教育车间(分厂)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

30、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3.6变换工种及复工这全教育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3.7“四新”教育3.7.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3.7.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单位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3.7.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3.7.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

31、方可上岗,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3.8职业健康教育3.8.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3.8.2职来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3.8.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安全环保部、职工医院和各生产各单位负责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3.8.4职业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黑板报、张贴宣传画、闭路电视等多种方式进行。4岗位标准化

32、操作制度4.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为标准进行作业操作。4.3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4.4设立专职公司、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章行为进行监督。4.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并演练。4.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工作。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1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所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5.2职责5.2.1生产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5.

33、2.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5.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5.3.1特种设备采购5.3.1.1特种设备采购前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5.3.1.2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5.3.1.3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5.3.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5.3.2.1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5.3.2.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生产管理部审核备案。5.3.2.3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

34、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5.3.2.4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天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生产管理部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5.3.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

35、事故记录。5.3.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5.3.4.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3.4.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5.3.4.3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3.4.4物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5.3.5特种设备检验5.3.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

36、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5.3.5.2物产管理办公室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5.3.6特种设备的报废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物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5.3.7法律责任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6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

37、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6.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6.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6.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6.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6.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6.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

38、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同岗作业。6.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6.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以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1消防安全管理由公司保卫部负责。7.2消防安全培训教育7.2.1保卫部要充分利用“11.9”消防日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各单位每月进行1-2次防火教育培训,班组要坚持以常性防火教育。7.2.1保卫部对从事操作、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

39、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考核。7.2.3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7.2.4对临时工、民工、临时进厂人员由接待、使用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7.2.5各级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的安全文件。7.3防火检查及火险隐患整改7.3.1保卫部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节假日必查;其他单位要组织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7.3.2各单位对发现的为险隐患要及时上报保卫部,并及时进行整改,保卫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制定出可靠的防范措施。7.3.3对上级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整

40、改,逐级拒报,并将整改意见记录存档。7.4严禁烟火及动力规定7.4.1禁止在厂区随意动用明火和游动吸烟、乱扔烟头。7.4.2禁止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7.4.3在禁火区内动用明火作业,动火单位要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保卫、安全部门检查、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彻底清除周围易燃物和可燃物。动火完毕及时报告批准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7.5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7.5.1消防器材是灭火专用工具,不得随意动用(发生火灾是除外)。7.5.2配发到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责任到人,要做到勤检查、勤清洁、定位放置、定期更换。7.5.

41、3消防器材要放到明显、易取、易发生炎警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处不得堆放其他物品。7.5.4对正常使用后的消防器材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予更换,擅自挪用、损坏、丢失、破坏消防设施、器材者,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赔偿损失。7.5.5确保公司消防通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7.6消防组织及灭火疏散预演练7.6.1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举办一次实战演练。7.6.2保卫部对公司消防重点部位建立消防档案,详细记录公司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消防安全进行管理。7.6.3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

4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8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8.1公司危险性作业主要包括;带电或高压范围内的作业;禁火区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容器内作业;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等。8.2需要进行危险性作业的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危险性作业防范措施,措施中应写明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现场作业人员、现场指挥人员、现场监护人员、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待内容,并根据不同情况,准备充分的应急物资。8.3实施危险性作业的单位要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连同防范措施,按级别和审批权限提交有关

43、部门审批。审批部门要对现场及措施进行核实,批准后方可作业。8.4禁火区动火作业范围由公司生产管理部划定。动火作业单位应填写动火审请表,报保卫部批准,报安全环保部备案。8.5高处作业、大型吊装、容器内等危险作业由生产管理部审批。8.6带电或高压范围内的电气作业审批,报生产管理部备案。8.7凡从事危险性的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进行相关安全教育。8.8监护人员在作业现场监护过程中,要随是纠正、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有权立即停止作业。8.9作业前现场指挥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点作业人员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10危险性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措施不能

44、充分满足安全作业时,指挥人或监护人应做出停止作业决定,重新制定防范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核。8.11危险性作业期间,指挥人和监护人不得攘离作业现场;如确离开现场时,要向新的指挥、监护人员,详细交待现场情况和要采取的安全措施。8.12危险性作业结束后,指挥人和监护人要彻底检查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后通知审批单位,做好完工手续。8.13凡因不执行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9电气临时线审批管理制度9.1各单位及个人不得有意架设电气临时线,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线时,使用单位应向动力部门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同时要确定布线方案、安全措施、管理人员、使用时间等,并

45、经动力部门和生产管理部审核、批准,并备案,方可实施。9.2电气临时线每申请一次,期限最长15天,如需延期使用,则要再次申报,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在申报期内,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电气临时线的检查。9.3电气临时线必须由持证电工架设。9.4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使用的电报临时线,架设时都要符合正式线路的要求。9.4.1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9.4.2电气临时线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高度:户内应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6米。严禁在务种支架、管线或树上搭持临时线。9.4.3电气临时线必须有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并有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设负荷相匹配的熔

46、断器。临时线必须经闸箱引出,不准直接从正式线路上连接。9.4.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9.4.5电气临时线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9.4.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电气临时线路。9.4.7电气临时线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职工进行管理,做好日常维护、检查线路和安全状况。9.5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应立即拆除并向批准部门注销申请。9.6凡未办审批手续而私自安装电气临时线者,被查出后要立即拆除,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1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1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等。10.2职责10.2. 1特资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安全。10.2.2物资保管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安全。10.2.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管理。10.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10.3.1物资采购部必须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10.3.2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附有安全标签,并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10.3.3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和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措施。10.3.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现场,必须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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