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概述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方式国际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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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教学目标,关键词汇,掌握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构成要件,了解其发展趋势,掌握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的一般业务流程,掌握我国对美贸易的几种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的涵义,了解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的有关国际、国内法律条文内容。,多式联运(Multimodal Transport)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9 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9.1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概述9.2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方式9.3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9.4有关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法律规定 习题与思考题,9.1集装箱国

2、际多式联运概述,9.1.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是一种比区段运输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首先试办多式联运业务,受到货主的欢迎。随后,国际多式联运在北美、欧洲和远东地区开始采用;20世纪80年代,国际多式联运已逐步在发展中国家实行。目前,国际多式联运已成为一种新型的重要的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受到国际航运界的普遍重视。1980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产生了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该公约将在30个国家批准和加入一年后生效。它的生效将对今后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国际多式联运是把远洋、内河、公路、铁路以及航空运输联结起来的运输方式

3、,是随着海运集装箱化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际多式联运是托运人只需将货物一次性委托给一个联运经营人,支付一笔全程运费,由联运经营人签发一张联运单证,承担从收货到交货为止的全程运输。,9.1.2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构成要件 9.1.2.1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简称多式联运公约)以及1997年我国交通部和铁道部共同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这一定义明确强调了多式联运的整体性。9.1.2.2国际多式联运

4、的构成要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国内海商法、合同法关于多式联运的法律规定和理解,构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应该具备下列要件:(1)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国际间连贯运输(2)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3)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4)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5)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9.1.2.3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所下的定义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参加多式联运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

5、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前者在接收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他相应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装卸和包装储藏业务,也委托给有关行业办理。但是,这个经营人必须对货主整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负责。后者在接收货物后,也是将运输委托给各种方式运输承运人进行,但他本人对货主仍应负责。无船经营人不拥有船舶,通常是内陆运输承运人、仓储业者或其他从事陆上货物运输中某一环节的人,也就是说无船经营人往往拥有除船舶以外一定的运输工具。,9.1.3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优点 9.1.3.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优点 多式

6、联运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方便货主和提高货运质量。多式联运的优越性主要有:(1)手续简便(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提高货运质量(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支出(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9.1.3.2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 多式联运作为一种现代运输先进的组织方式,发展十分迅速并呈现以下趋势:(1)多式联运经营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2)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3)多式联运向现代物流领域拓展,返回,9.2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方式,国际多式联运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进行联运的运输组织形式。这里所指的至少两种运输方式可以是海陆、陆空、海空等。这与一般的同一种运输工具之间的运输联运有着本质的

7、区别。由于国际多式联运具有其他运输组织形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因而这种国际运输新技术已在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目前,有代表性的国家多式联运主要有远东/欧洲,远东/北美等海陆空联运,其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9.2.1海陆联运 海陆联运是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特别也是远东/欧洲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目前组织和经营远东/欧洲海陆联运业务的主要有班轮公会的三联集团、北荷、冠航和丹麦的马士基等国际航运公司以及非班轮公会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中国台湾长荣航运公司和德国那亚航运公司等。它以航运公司为主体,签发联运提单,与航线两端的内陆运输部门开展联运业务,竞争的对手是陆桥运输

8、。,9.2.2陆桥运输 在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远东/欧洲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要形式。所谓陆桥运输是指采用集装箱专用列车或卡车,把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作为中间“桥梁”,使大陆两端的集装箱海运航线与专用列车或卡车连接起来的一种连贯运输方式。严格地讲,陆桥运输也是一种海陆联运形式,只是因为其在国际多式联运中的独特地位,故在此将其单独作为一种运输组织形式。目前,远东/欧洲的陆桥运输线路有西伯利亚大陆桥和北美大陆桥。9.2.2.1西伯利亚大陆桥 西伯利亚大陆桥(Siberian Land Bridge,SLB)是目前世界上

9、最长的一条陆桥运输线,是采用国际标准集装箱,将货物由远东海运到俄罗斯东部港口,再经跨越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铁路运至波罗的海沿岸如爱沙尼亚的塔林或拉脱维亚的里加等港口,然后再采用铁路、公路或海运运到欧洲各地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运输线路。,9.2.2.2北美大陆桥 北美大陆桥(North American Land Bridge)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服务范围最广的陆桥运输线。北美大陆桥是指利用北美的大铁路从远东到欧洲的“海陆海”联运。该陆桥运输包括美国大陆桥运输和加拿大大陆桥运输。美国大陆桥有两条运输线路:一条是从西部太平洋沿岸至东部大西洋沿岸的铁路和公路运输线,另一条是从西部太平洋沿岸

10、至东南部墨西哥湾沿岸的铁路和公路运输线。加拿大大陆桥与美国大陆桥相似,由船公司把货物海运至温哥华,经铁路运到蒙特利尔或哈利法克斯,再与大西洋海运相接。9.2.2.3其他陆桥运输形式 北美地区的陆桥运输不仅包括上述大陆桥运输,而且还包括小陆桥运输(Minibridge)和微桥运输(Microbridge)等运输组织形式。小陆桥运输从运输组织方式上看与大陆桥运输并无大的区别,只是其运输的货物的目的地为沿海港口。目前,北美小陆桥运送是指货物用国际标准规格集装箱作为容器,从日本港口海运至美国、加拿大西部港口卸下,再由西部港口换装铁路集装箱专列或汽车运至北美东海岸和加勒比海区域以及相反方向的运输。,9.

11、2.3海空联运 海空联运又被称为空桥运输(Air Bridge Transport)。在运输组织方式上,空桥运输与陆桥运输有所不同:陆桥运输在整个货运过程中使用的是同一个集装箱,不用换装,而空桥运输的货物通常要在航空港换入航空集装箱。不过,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以低费率提供快捷、可靠的运输服务。目前,国际海空联运线主要有:(1)远东欧洲:目前,远东与欧洲间的航线有以温哥华、西雅图、洛杉矶为中转地,也有以香港、曼谷、海参崴为中转地。此外还有以旧金山、新加坡为中转地。(2)远东中南美:近年来,远东至中南美的海空联运发展较快,因为此处港口和内陆运输不稳定,所以对海空运输的需求很大。该联运线以迈阿密、

12、洛杉矶、温哥华为中转地。(3)远东中近东、非洲、澳洲:这是以香港、曼谷为中转地至中近东、非洲的运输服务。在特殊情况下,还有经马赛至非洲、经曼谷至印度、经香港至澳洲等联运线,但这些线路货运量较小。,返回,9.3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9.3.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费 多式联运已突破传统海运“港港”的范围,而向“门门”延伸。因此多式联运运费的基本结构,分为海运运费和内陆运费两部分,如图9-1所示。,图9-1多式联运运费结构,图中:A内陆运输费,主要是公路运费、铁路运费或内河运费,包括拖运费、仓储费、转运费、服务费等。B码头装卸包干费。集装箱班轮通常与挂靠港订立集装箱装卸包干费。C海运费,包括基本运

13、费和附加运费。D码头装卸包干费,同B。E内陆运输费,同A。,9.3.2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一般业务流程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程序(Multimodal Transport Working Procedure)在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货物、单证流转的过程及作业安排,大致分为如下几个程序。9.3.2.1揽货 运输代理上门宣传,招揽客户,向货主承揽联运业务。9.3.2.2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线路等情况,判决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双方就货物的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并填写场站收据,并把其送至多式联运经营人进

14、行编号,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号后留下货物托运联,将其他联交还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9.3.2.3多式联运计划的编制 承运人收到托运单后,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制多式联运计划,并将计划及时向沿线各环节代理通报,促请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9.3.2.4接货装运 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在约定的时间,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指定的接货地点从发货人手中接管货物,并按合同要求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发运。凡整箱货,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施封和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箱体外表状况良好、封志完整状态下,将货物整箱交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凡拼箱货,采用在CFS条款下交接的,由发货人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将货物散件交多式联运经营人或

15、其代理人,由后者负责拼箱计数施封后装运发送。9.3.2.5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 货物装箱施封后,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并对全程运输负责。按多式联运单据指明的收货人或被指示的收货人交付货物,收货人凭多式联运单据提领货物。在货物装运发送后,多式联运经营人还应将多式联运单据副本以及一程运输的有关运输单证及时寄往第一程的目的地(港)的代理人,以便做好接货、转关和转运的准备。9.3.2.6费用结算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订出多式联运的统一费率。全程运输费用分为国内段运费、海上运费、承运人收取的服务费及国际段费用。国内段运费一般由卖方支付,海上运费视成交条款而定,承运人收取的服务费由国外代理

16、支付,国际段费用由买方或代理支付。,9.3.2.7运输保险 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是指保险人在集装箱运输的整个过程中给作为保险标的的集装箱及其运输和装卸设备提供全程的财产和责任保险。联运保险所承保的保险人大致可分为:集装箱船船舶所有人和租船人、集装箱码头和仓库经营人、港务局、货运代理人、无船承运人及租箱人等。9.3.2.8全程运输的信息协调管理 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优化和组织协调是竞争力的前提,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协调(信息系统)是实施运作的保障,它使全程运输的协调管理、流程的简化和作业调度优化与决策得以实现。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电子商务技术,全程调度和控制货物的转运衔接,保证运输连贯性、及时

17、性,及时掌握货物状态和位置,减少纸面单证,大大降低物流成本,可以实现“Door to Door”或“Port to Door”的一站式服务。9.3.2.9交付货物 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后,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将货物交多式联运单据指明的收货人或按指示交指定的收货人,即完成全程运输任务。交货地代理人应在货物到达前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以便收货人及时做好提货准备。,9.3.3我国对美国贸易的多式联运业务 9.3.3.1 OCP运输 OCP是英语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缩写,是我国对美国签订贸易合同,在运输条款中经常见到的一个词语,是用来说明海上运输目的地的术语,译作“陆路共

18、通点”。OCP的运输过程就是我国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海运到美国西部港口(旧金山、西雅图)卸货,再通过陆路交通(主要是铁路)向东运至指定的内陆地点。所谓“陆路共通点”,是指美国西海岸有陆路交通工具与内陆区域相联通的港口。美国内陆区域,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即除紧临太平洋的美国西部九个州以外,其以东地区均为适用OCP的地区范围。9.3.3.2MLB运输 MLB的英文全名是“Miniland Bridge”,意为小陆桥运输。所谓MLB运输,是指远东海运至美西港口,再转运铁路将货物运至美国东部或加勒比海沿海地区交货的一种海铁多式联运方式。小陆桥运输是完整的多式联运,由运输经营人签发全程联运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

19、,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9.3.3.3 IPI运输 IPI运输的英文全名是“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意为内陆公共点多式联运。所谓IPI运输,其运输方式、运输途径、运输经营人的责任和风险与MLB完全相同,只是交货点不同。MLB运输交货地点是美国东部或加勒比海沿海地区,IPI运输交货地点是美国内陆主要城市。IPI运输也是多式联运,运输经营人承担的责任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即对全程运输负责。,返回,9.4有关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法律规定,9.4.1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

20、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of Goods,1980)于1980年5月24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全权代表会上通过,但至今未能生效。我国参加了公约的起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的管理、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基础及赔偿责任期间、法律管辖等的国际协议,旨在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解决因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而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公约由总则、单据、联运人的赔偿责任、发货人的赔偿责任、索赔和诉讼、补充规定、海关事项及最后条款八个部分组成,共40条。公约的主要内容如下。,9.4.1.1公约的适用范围和管理

21、(1)适用范围 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两国境内各地之间的所有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或交付货物的地点不是在一个缔约国境内。(2)多式联运的管理 本公约不得影响任何有关运输业务管理的国际公约或国家法律的适用,或与之相抵触。本公约不得影响各国在国家一级管理多式联运业务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包括就下列事项采取措施的权利:多式联运经营人、托运人、托运人组织以及各国主管当局之间就运输条件进行协商,特别是在引用新技术开始新的运输业务之前进行协商;颁发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许可证;参加运输;为了本国的经济和商业利益而采取一切其他措施。多式联运经营人应遵守其营业所在国所适用的法律和本公约的

22、规定。,9.4.1.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根据公约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表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1)责任期间 公约规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货物的责任期间是自其接管货物之时起到交付货物时为止。(2)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规定的赔偿责任基础 多式联运公约在赔偿责任基础上实行推定过失责任制。(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多式联运公约按国际惯例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可订立协议,制定高于公约规定的经营人的赔偿限额。(4)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如经证明

23、,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是由于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或其他人有意造成或明知可能造成而毫不在意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则多式联运经营人无权享受本公约所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的利益。,9.4.1.3发货人的义务与责任 发货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代表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代表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将货物实际交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任何人。(1)发货人应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保证,他在多式联运单据中所提供的货物品类、标志、件数、重量和数量,如属危险货物,其危险性等事项,概述准确无误。(2)发货人必须赔偿多式联运经营人因上一条所指各事项的不准确或不当而造成的损失。

24、即使发货人已将多式联运单据转让,仍须负赔偿责任。(3)发货人应以合适的方式在危险货物上注明危险标志或标签,并在将危险货物交给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任何代表时,应告知货物的危险特性,必要时并告知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如果未经发货人告知而多式联运经营人又无从得知货物的危险特性,则发货人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由于载运这类货物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视情况需要,可随时将货物卸下、销毁或使其无害而无需给予赔偿。(4)如果损失是由于发货人的过失或疏忽,或者他的受雇人或代理人在其受雇范围内行事时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发货人对这种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是由于发货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本身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

25、,该受雇人或代理人对这种损失应负赔偿责任。,9.4.1.4多式联运单据相关规定 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1)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 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时,应签发一份多式联运单据,该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单据或为不可转让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应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他授权的人签字。多式联运单据上的签字,如不违背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所在国的法律,可以是手签、手签笔迹的复印、打透花字、盖章、符号或用任何其他机械或电子仪器打出。经发货人同意,可以用任何机械或其他保存第八条所规定的多式联运单据应列明的事项的方式,签发不可转让的多式

26、联运单据。在这种情况下,多式联运经营人在接管货物后,应交给发货人一份可以阅读的单据,载有用此种方式记录的所有事项,就本公约而言,这份单据应视为多式联运单据。,(2)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以可转让的方式签发时:应列明按指示或向持票人交付;如列明按指示交付,须经背书后转让;如列明向持票人交付,无须背书即可转让;如签发一套一份以上的正本,应注明正本份数;如签发任何副本,每份副本均应注明“不可转让副本”字样。只有交出可转让多式联运单据,并在必要时经正式背书,才能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提取货物。如签发一套一份以上的可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正本,而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已正当地按照其中一份正本交货

27、,该多式联运经营人便已履行其交货责任。(3)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以不可转让的方式签发时,应指明记名的收货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交给此种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所指明的记名收货人或经收货人通常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其他人后,该多式联运经营人即已履行其交货责任。(4)多式联运单据中的保留 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知道或有合理的根据怀疑多式联运单据所列货物的品类、主要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数量等事项没有准确地表明实际接管货物的状况,或无适当方法进行核对,则该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应在多式联运单据上作出保留,注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无适当核对方法。,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未在多式联

28、运单据上对货物的外表状况加以批注,则应视为他已在多式联运单据上注明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5)多式联运单据的证据效力 如果已对准允保留的事项作出保留,则除其保留的部分之外,多式联运单据应是该单据所载明的货物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的初步证据;如果多式联运单据以可转让方式签发,而且已转让给信赖该单据所载明的货物状况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则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的反证不予接受;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意图诈骗,在多式联运单据上列入有关货物的不实资料,或漏列公约规定应载明的任何资料,则该联运人不得享有本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而须负责赔偿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因信赖该多式联运单据所载明的货物状况行事而遭受的任

29、何损失、损坏或费用。,9.4.1.5索赔与诉讼(1)灭失、损坏或延迟交货的通知 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明显时,收货人应不迟于在货物交给他的次一工作日,将说明此种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的灭失或损坏书面通知送交多式联运经营人;当灭失或损坏不明显时,如果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日后连续6日内未提出书面通知,则此种货物的交付即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多式联运单据所载明的货物的初步证据。如果货物的状况在交付收货人时已经当事各方或其授权在交货地的代表联合调查或检验,则无需就调查或检验所证实的灭失或损坏送交书面通知。遇有任何实际的或料想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坏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收货人必须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30、。对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索赔,收货人须在收到货物之日后连续60日内,向多式联运经营人送交书面通知,否则对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无须给予赔偿。,(2)诉讼时效 根据本公约的规定,有关国际多式联运的任何诉讼,如果在2年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或交付仲裁,即失去时效。但是,如果在货物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或于货物未交付时,在应当交付之日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通知,说明索赔的性质和主要事项,则诉讼在此期限届满后即失去时效。时效期间自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或部分货物之日的次一日起算,如货物未交付,则自货物应当交付的最后一日的次一日起算。接到索赔要求的人可于时效期间内随时向索赔人提出书面声明,延长时效期间。此

31、种期间可用另一次声明或多次声明,再度延长。除非一项适用的国际公约另有相反规定,根据本公约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即使在上述各款规定的时效期间届满后,仍可在起诉地国家法律所许可的限期内提起诉讼,要求追偿,而此项所许可的限期,自提起此项追偿诉讼的人已清偿索赔要求或接到对其本人的诉讼传票之日起算,不得少于90日。(3)仲裁 公约规定当事各方可用书面载明的协议,将有关国际多式联运的任何争议交付仲裁。仲裁应依索赔人有权选择仲裁地点,但仲裁法庭应适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定。,9.4.2联合国国际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是1991年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与国际商会在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的

32、基础上,参考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共同制定的,是一项国际规则,供当事人自愿采纳,规则共13条,主要内容如下。9.4.2.1规则的适用 本规则经当事人选择后适用,一经适用就超越当事人订立的条款,除非这些条款增加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义务。9.4.2.2载入多式联运单证的资料的证据效力 多式联运单证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初步证据,多式联运经营人不得以相反的证据对抗善意的单据持有人。,9.4.2.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1)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期间自接管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止。(2)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其受雇人、代理人和其他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一切责任。(3)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为保证货物的

33、交付,负责履行或安排履行下列必要的事项。(4)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基础是完全责任制,并且对延迟交付应当承担责任。9.4.2.4海上或内河运输的免责条款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在海上或内河运输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以及延迟交付不负赔偿责任:承运人的船长、船员、引航员或受雇人在驾驶和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过失以及火灾,除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但是,只要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船舶不适航所造成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就要证明,他已经谨慎处理使船舶在航次开始时适航。,9.4.2.5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制(1)多式联运经营人在任何情况下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额不得超过每件、每单位

34、666.67SDR或者毛重每公斤2SDR,以其高者为准。(2)如果一个集装箱、货盘或类似运载工具载有一件或一个单位以上的货物,则在单证上列明的装载在此类运载工具中的件数或货运单位数即视为计算限额的件数或货运单位数。未按上述要求列明者,此种运载工具应作为该件或单位。(3)尽管有上述规则,如果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不涉及海上或内河运输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灭失或损坏货物毛重每千克833SDR为限。(4)如果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发生在多式联运中的某一特定区段,则适用于该区段的国际公约或强制性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另一项责任限额,如同对这一特定区段订有单独的运输合同一样,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此种

35、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限制应当按照引种公约或强制性国家法律的规定计算。(5)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延迟交付引起的损失或者非属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间接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则其赔偿责任应当以不超过根据多式联运合同计收的多式联运运费为限。(6)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货物全部灭失的责任限额。,9.4.2.6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如经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是由于多式联运经营人本人故意造成,或者由于知道可能造成而毫不在意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的,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就无权享受赔偿责任限制的利益。9.4.2.7托运人的赔偿责任(1)托运人应当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保证,在多式联运单证中所提供

36、的货物品类、标志、件数、重量、体积和数量以及货物的危险特性(如果适用的话),概述正确。(2)托运人应当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因上述事项概述得不正确或不适当而引起的任何损失。(3)即使托运人已将多式联运单证转证,托运人仍应负赔偿责任。(4)多式联运经营人取得这种赔偿的权利丝毫也不限制他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对托运人以外的任何人应负的赔偿责任。,9.4.2.8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通知(1)除非收货人在货物交付给他时,将说明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的货物灭失或损坏书面通知送交多式联运经营人,否则,此种货物的交付即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已将多式联运单证所载明的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初步证据。(2)当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明显时,如

37、果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日后连续6日内未送交书面通知,则应当适用上述初步证据的效力。9.4.2.9诉讼时效 除另有明确协议外,除非在9个月内提起诉讼,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被解除按本规则规定的赔偿责任。上述时限从货物交付之日或货物应当交付之日起算,或者按照规则规定,由于未交付货物,收货人有权视为货物灭失之日起算。9.4.2.10规则对无论是侵权还是违约均有效,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多式联运关系人 本规则只在不违反适用于多式联运合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范围内生效。,9.4.3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为了加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管理,促进通畅、经济、高效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满足对外

38、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交通部、铁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于1997年制定并实施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下面是其中的一些主要规定。9.4.3.1申请经营多式联运业务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从事多式联运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固定的营业场所、必要的经营设施和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该企业具有3年以上国际货物运输或代理经历,有相应的国内、外代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有良好的资信。增设经营性的分支机构时,每增设一个分支机构增加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4.3.2托运人责任(1)托运人将货

39、物交给多式联运经营人,所提供货物的名称、种类、包装、件数、重量、尺寸、标志等应准确无误,如系特殊货物还应说明其性质和注意事项。(2)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对多式联运经营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自行负责或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托运人的过失和疏忽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即使托运人已将多式联运单据转让,仍应承担赔偿责任。(4)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依照该种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妥善包装,粘贴或拴挂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将其正式名称、性质以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书面通知多式联运经营人。由于未通知或通知有误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根据情况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而

40、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因运输该种货物所受到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9.4.3.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1)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后,即表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已收到货物,对货物承担多式联运责任,并按多式联运单据载明的交接方式,办理交接手续。(2)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3)多式联运经营人在接收货物时,已知道或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托运人陈述或多式联运单据上所列货物内容与实际接收货物的状况不符,但无适当方法进行核对时,多式联运经营人有权在多式联运单据上作出保留,注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无适当核对方法的说明。(4)除依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保留

41、外,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多式联运单据,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已经按照多式联运单据所载状况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5)多式联运经营人有义务按多式联运单据中收货人的地址通知收货人货物已抵达目的地。(6)收货人按多式联运单据载明的交接方式接收货物,在提货单证上签收。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回正本多式联运单据后,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即告终止。,(7)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发生在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期间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货物的迟延交付不能确定所发生的区段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迟延交付承担的赔偿责任限制,在多式联运全程中包括海运段的,以不超过多式联运合同计收的运费数额为限。(9)因货物灭失、损坏或

42、迟延交付造成损失而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不论这种诉讼是根据合同还是侵权行为或其他理由提起的,均适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10)由于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造成损失而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受雇人提起诉讼,该受雇人如能证明其是在受雇范围内行事,则该受雇人有权援用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辩护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11)如能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有意造成或明知有可能造成而毫不在意的行为或不行为所致,多式联运经营人则无权享受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赔偿责任限制。(12)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有关各方签订协议,具体商定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及有关业务安排

43、等事项,但不得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式联运全程运输承担的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9.4.3.4书面通知、诉讼(1)书面索赔通知提出时效 多式联运经营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此项交付视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已经按照多式联运单据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货物交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状况进行联合调查或检验,无需就查明的灭失或损坏的情况提交书面通知。多式联运经营人自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次日起连续60日内,未收到收货人就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而提交书面通知的,不负赔偿责任。本条有关书面通知提出时间,并不妨碍在所

44、确定货物灭失、损坏发生区段法规所适用的书面通知提出的时效。,(2)诉讼时效 多式联运全程包括海运段的,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多式联运全程未包括海运段的,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诉讼时效期间2年。时效时间从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的次日起计算。本条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妨碍索赔人在能确定货物发生灭失、损坏区段时,根据该区段法规所规定的有权提起的诉讼时效。多式联运经营人对第三人提起追偿要求的时效期限为90日,自追偿的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副本之日起计算。,9.4.3.5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责任(1)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45、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限自接管货物之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由于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掌管货物的责任期限负有赔偿责任,因此必须首先明确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的责任制。目前,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主要有三种形式:统一责任制 经修正后的统一责任制 网状责任制(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标准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多式联运经营人采用网状责任制,与网状责任制有关的各运输区段国际货运公约以及国际多式联运公约所规定的赔偿标准(即责任限额)。,知识归纳(1)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利用集装箱进行联运的新的运输组织方式。它通过采用海、陆、空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手段,由一个经营人对货物

46、的全程运输负责,是一次托运、一张单证、一个费率、一次收费、完成一个完整运输过程的物流活动,打破了过去海、铁、公、空等单一运输方式互不连贯的传统做法。(2)当今国际运箱中海运占绝大多数的比例,因此多式联运主要有海/铁、海/空以及江/海三种类型。(3)国际多式联运的一般业务流程多式联运合同的订立多式联运计划的编制接货装运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运输保险转关手续全程运输的协调管理交付货物(4)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1991年通过、实施的联合国国际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国内的法规是我国1997年通过、实施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知识结构图表,习题与思考题,9.1什么是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有什么特征?有哪些优越性?9.2多式联运有哪些类型?9.3国际多式联运运费结构包括哪几方面?9.4试简述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流程。9.5什么是OPT运输?什么是MLB运输?什么是IPI运输?9.6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制有哪些类型?具体如何区别?9.7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是怎样规定的?9.8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内容。9.9简述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主要内容及签发。9.10简述联合国国际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的主要内容。,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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