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官司解决纠纷》课件(湖南省县级优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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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框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成本就是当事人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既包括为诉讼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包括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讲求策略可以让你事半功倍。诉讼费用的承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注意:诉讼费用均由原告起诉时先行交纳,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2.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调解、仲裁、行

2、政复议调解(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2)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1.不愿打官司(诉讼)的原因(1)可能导致当事人伤了和气,断了关系(2)有成本,(3)地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东方经验、第一道防线(最后一道防线诉讼)群众性组织(4)调解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注意:具有民事合同性

3、质,但不具有执行力,对当事人无法律约束力。,【典题探究】1.对下列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进行调解的是()A.杨某与妻子林某夫妻不和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B.纪某与洪某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的财产性纠纷C.罗某致周某轻微伤害的侵权性纠纷D.冯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裁决的行政纠纷,【解析】选D。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的案件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调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案件;已构成犯罪或构成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案件等。因此冯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裁决的行政纠纷不能进行调解。,2仲裁(1)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

4、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作业53-例1(2)特点:A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B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仲裁的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

5、属关系。不是政府机构,具有民间性不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组成人员:公道正派、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专业人士,案例探究某市A县某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A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对该化工有限公司作出了停业整顿,并处9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对此,该化工有限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太重。(1)如果该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些机关提出?为什么?,提示:该化工有限公司可以向A县人民政府或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

6、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选择行政复议与诉讼相比有何优越性?,提示: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3行政复议(1)含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就是行政复议。2)性质:行政复议是对行机关具体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3)原则: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4)特点: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

7、便、高效率的机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4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有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救济功能。但二者有区别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二者比较而言,有以下不同点:,(1)从效力上看,行政诉讼优先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行使的只是行政复议权,而不能替代司法机关对行政争议行使最高效力的司法裁决权。(2)依赖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存在其自身难以完全克服的不足。因为行政复议

8、机关和被申请人都是行政机关,容易陷入先入为主的境地,从而影响对事实的正确判断和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5.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

9、,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案例分析 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因王某“五一”要结婚,所以重新装修房屋。王某为了赶进度,要求装修工人日夜装修,而装修产生的噪音影响了李某一家的休息,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一日晚上七点,王某又指挥装修工在墙上打眼,产生了很强的噪音,李某遂找到王某理论,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数十人围观,众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王某恼羞成怒,当下指使装修工冯某打了李某几个耳光,并且告诉围观的人少管闲事。李某遭此羞辱之后,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企业因此将其

10、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使李某身心、财产俱遭损伤。结合上述材料分析:本案中李某可以采取哪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答案:(1)李某可以通过让步与王某达成和解,互谅互让,解决纠纷。(2)李某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王某的行为构成噪音侵害和名誉侵害,李某可以要求王某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李某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课堂小结,一、有话好好说调解1.调解的含义2人民调解的作用3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二、仲裁ABC1.仲裁的含义及特点2我国的仲裁基本制度三、走近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含义2行政复议的原则3行政复议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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