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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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前言- 1 -1.1建设项目的背景- 1 -1.2建设项目的特点- 2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3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 -1.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4 -第二章 总 论- 5 -2.1编制依据- 5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7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11 -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13 -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3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18 -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8 -3.2项目组成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9 -3.3区域相关建设项目- 21 -3.4设计方案及总图布局- 24 -3.6公用工

2、程- 29 -3.6工程污染源分析- 33 -3.6项目运营期“三废”污染源汇总- 47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9 -4.1自然环境概况- 49 -4.2社会环境概况- 52 -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7 -第五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3 -5.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63 -5.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68 -5. 3施工期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71 -5.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73 -5.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4 -5. 6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75 -第六章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76 -6.1水环境影响评价- 76 -6.2大气环境影响

3、评价- 77 -6.3噪声、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81 -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5 -6.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6 -6.6高大建筑环境影响分析- 88 -第七章 选址、规划合理性及节能减排分析- 95 -7.1选址、规划合理性分析- 95 -7.2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96 -7.3节能减排- 97 -第八章 污染防治和不利影响减缓措施- 100 -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00 -8.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05 -8.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08 -第九章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11 -9.1清洁生产分析- 111 -9.2总量控制- 112 -第十章 环境经济损

4、益分析- 113 -10.1工程投资- 113 -10.2社会经济效益- 113 -10.3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114 -第十一章 公众参与- 116 -11.1公众参与调查目的- 116 -11.2公众参与的方式- 116 -11.3 公众参与的对象与内容- 117 -11.4调查结果分析- 123 -10.5 公众参与结论- 126 -第十二章 环境管理、监督及环保行动计划- 127 -12.1环境管理- 127 -12.2环境监测- 129 -第十三章 结论与建议- 133 -13.1项目概况- 133 -13.2评价结论- 133 -13.3环境保护措施- 136 -13.4要求- 1

5、39 -第一章 前言1.1建设项目的背景乌鲁木齐作为新疆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中心,我国西部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及面向中西亚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多民族和谐宜居城市和天山绿洲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将在商贸、会展、旅游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升级。“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实施“南控北扩、西延东进”战略,推进城市向北部新区拓展、向东西两翼延伸,尽快拉大城市发展框架。加快“三区六组团”规划建设。集中力量建设高铁、会展片区、城北新区和甘泉堡工业区,使新区成为拉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新引擎。为此将紧紧抓住全国19个省市对口援疆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加快调整产业布局的有利时机,大力实施首府

6、总部经济发展战略。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总数逐年迅猛增加。截止到2013年8月,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15000余辆。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从10万辆增长到20万辆用了7个年头,从20万辆增长到30万辆用了4个年头,而从30万辆增至40万辆用了14个月,从40万辆增长到50万辆,仅用了10个月20天。急速增加的机动车及老城区部分道路设置的不合理,导致城市拥堵情况严重,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方面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涉及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应用与发布等多个方面,需要高度集成化将整个系统整合,各子系统间相互协同才能发挥出整体系统的最大

7、效用。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系统自系统间相互协同才能发挥出整体系统的最大效用。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系统自1999年开始建设,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导致投资规模、建设时序、产品差异等方面问题突出,各个子系统之间集成化程度较低,数据资源整合较差,甚至出现一个子系统建设了两个上端平台,且相互独立运行的情况。 在此背景下,乌鲁木齐市政府对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高度关注,并给予大力支持,使得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的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及协调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2014年2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乌鲁木齐市环

8、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2建设项目的特点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是集业务技术用房、办公辅助用房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规划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5510.63m2,项目总建筑面积51821.62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2290.43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9531.19 m2;包括一栋主楼为23层,总高90.25米,裙楼为4层,地下车库为地下2层。大楼内建设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六大应用子系统、一个支撑及一个配套工程”。从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特点来看,本工程属于社会区域类,建设期1

9、7个月,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对项目区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短期的不利影响,建成后的办公以及商务配套在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图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次评价主要关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关注项目营运期配套职工食堂的污染物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等对环境的影响,以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提出经济、技术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

10、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的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高铁片区,选址符合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建设方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按照城市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第二章 总 论2.1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

11、8.6.1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84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年7月;(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11)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12)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国

12、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2004.1;(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1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152号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8)关于发布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2013年10月23日;(1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

13、00628号),2006年3月18日;(20)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011;(21)乌鲁木齐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1996.3;(22)乌鲁木齐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报告;(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3;(24)2010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0.12.22;(25)乌政办201149号,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2011.3.7;(26)乌政通200022号,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在住宅楼底层开办餐馆的通告;(27)国办发20

14、10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28)乌政办2003179 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9)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21397号),2012年6月7日;(30)“十二五”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2011年11月;2.1.2 导则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5)环境影响

15、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2.1.3 环评相关文件(1)关于编制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委托书,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2.1。(2)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13.11。(3)关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的环保审查意见,乌市环保局,乌环评涵201314号,2013.4.10。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

16、2.1评价因子识别(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环境空气:施工扬尘、汽车尾气、装修废气;声环境:施工场界噪声(Leq(A)、施工机械噪声;水环境: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固废:建筑垃圾、弃土、生活垃圾。(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废气:进出车库车辆排放的尾气、职工食堂油烟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垃圾处理站恶臭;废水: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噪声:公建设施噪声(Leq(A)、交通噪声和办公活动噪声;固废:生活垃圾、办公垃圾、餐厨垃圾;生态环境:景观、土地利用等。2.2.2 评价标准2.2.2.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环境空气根据乌鲁木齐环境功能区划规定,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区,根据

17、相关规定,乌鲁木齐市自2012年起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2-1。表2.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节选)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SO2年平均0.06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PM10年平均0.07日平均0.15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202、声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项目区为2类标准适用区,虽然拟建项目东邻喀什路,西临西三路,南面为纬一路,但本项目与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为4050米。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交通干线沿线区域,

18、相邻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拟建道路红线外30m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因此本次项目东、北、西、南侧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见表2.2-2。 表 2.2-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LeqdB(A)类 别昼 间夜 间0类(康复疗养区)50401类(居民、医疗、文化、教育区)55452类(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60503类(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65554类4a *类70554b类(铁路干线两侧)7060注: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

19、内河航道两侧区域。3、地下水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主要项目具体限值见表2.2-3。 表2.2-3 地下水质量标准 (节选)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标准6.58.54503.00.05200.02项目硫酸盐砷挥发酚氨氮氯化物溶解总固体标准2500.050.0020.22501000项目LAS总大肠菌群硒汞铜锌标准0.33.0个/L0.010.0011.01.0项目铅镉铁锰六价铬氟化物标准0.050.010.30.10.051.02.2.2.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评价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

20、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达标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营运期废水排放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新污染源三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2-4。 表2.2-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节选) 单位:mg/L(pH值外) 污染物ph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LAS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100202、噪声(1)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3-2011),具体见表2.2-5。表2.2-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夜间7055(2运营期噪声:根据乌

21、鲁木齐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本次评价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2.2-6。表2.2-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05040155452605036555470553、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行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等。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352.1-200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2.2-7。 表2.2-7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352.1-2001) 单位:g/km车辆类型基准质

22、量RM/kg限值COHC+NO2颗粒物点燃压燃非直喷直喷第一类车全部2.720.971.360.140.20第二类车RM12502.720.971.360.140.20两者之间5.171.401.960.190.27RM17006.901.702.380.250.35本项目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具体标准值见表2.2-8。本项目职工餐厅确定为大型规模。表2.2-8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允许去除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允许排放浓度(mg/m3)2.0设施最低允许净化率(%)607585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

23、垃圾及食堂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应按照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进行处置。2.2.2.3其他评价标准(1)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2

24、.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3.1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本项目为办公楼项目,投入运营后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职工食堂后堂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及天然气燃烧排放的CO、NO2等,由于汽车尾气污染物以面源形式排放,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分散,且排放量较小。根据项目污染排放特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地下水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等,污染因子选定COD、BOD5、NH3-N,SS和动植物油等,废水成份简单,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

25、厂处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该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本次评价设定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见表2.3-1。表2.3-1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因素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内容中不易不敏感中-小复杂-简单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规定的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基本原则,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设备间设备噪声、及办公活动噪声,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区域内声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噪声增加值小于3分贝,根据声环境导则(HJ/T2

26、.4-2009)中的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4、生态环境本项目占地属于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15510.63m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确定本项目生态评价等级低于三级,仅作简要分析。2.3.2评价重点本报告书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工程污染源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选址及规划合理性、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公众参与等。评价的重点为:工程污染源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

27、施。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4.1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按照导则要求,确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2、地下水环境项目废水全部排入市政下水管网后,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周围的地下水。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规定,本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声环境的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2.4.2 环境敏感区根据拟建项目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目标为大气环境和声

28、环境,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4-1,图2.4-1。表2.4-1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序号名称位置性质保护类别1维泰大厦北侧约230米政务办公大气、噪声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城市总体规划拟建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西南部,喀什路以西,西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北,北侧为自治区国土厅“两馆一中心”用地。根据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区域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片区核心区西南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域。由新疆环科院编制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年7月14日通过由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组织的技术评。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

29、伸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用地南侧,总用地面积约5.52km2,规划引进办公服务类(包括普通办公、金融办公、总部办公、交通、宾馆、会议会展等)、科技研发类(包括科技研究、科技孵化、科研交流、科研教育培训等)、零售类(包括百货、服装、餐饮、娱乐等)及非商务利用类(包括公共机构、居住服务、市政设施等)等项目。 依据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的要求,规划环评对规划区选址的合理性、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合理性、园区规划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园区土地利用生态适宜度、环境影响、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内容进行了评价。评价认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的建设符合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

30、及其他相关规划,它以区位交通优势为依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园区规划方案较为合理,园区形成规模后,完善的管理和监控体系可以保证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评价认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的建设可行。区域规划图见图2.5-1,2.5-2。2、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乌鲁木齐环境功能区划规定,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功能区分类要求,项目执行二级标准。评价区地下水环境功能为类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

31、区域划分规定,项目区为2类标准适用区,虽然拟建项目东邻喀什路,西临西三路,南面为纬一路,但本项目不临街,且与公路的距离为4050米。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交通干线沿线区域,相邻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拟建道路红线外30m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本项目图2.5-1高铁片区核心区功能分区图本项目图2.5-2 本项目在开发区二期规划用地中的位置(维泰路)图2.4-1 项目区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图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智能交

32、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3、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西南部,喀什路以西,西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北,北侧为自治区国土厅“两馆一中心”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435955.17N,873022.13E。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具体见图3.1-1。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5299.98万元。 6、施工期:项目建设时间为2014年5月2015年10月。拟建项目图3.1-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3.2项目组成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西南部,喀什路以西,西三路以东,纬一

33、路以北,北侧为自治区国土厅“两馆一中心”用地。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是集业务技术用房、办公辅助用房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规划总规划用地面积15510.63m2,项目总建筑面积51821.62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2290.43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9531.19 m2;包括一栋主楼为23层,总高90.25米,裙楼为4层,地下车库为地下2层。大楼内建设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工程,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六大应用子系统、一个支撑及一个配套工程”:即:交通管理数据资源整合与管理中心;智能交通综合管理与指挥调度平台;交通综合监测系统(交通信息综合检测系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非现场

34、执法系统、卡口系统)、警车警员综合业务系统、交通区域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发布与信息服务系统、民警综合勤务管理系统、电子围栏系统;供电及通信网络与安全支撑;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2-1。表3.2-1 乌鲁木齐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指标1规划用地面积m215510.632总建筑面积m251821.622.1其中:地上面积m232290.432.2地下面积m219531.193建筑总占地面积m24234.834建筑高度m90.255门房m2546围墙m5007容积率2.088地面停车位辆509地下停车位辆44910建筑

35、密度27.3011绿化率28.3012绿化面积平方米4396.00本项目楼层功能分布见表3.2-2。表3.2-2 本项目楼层功能分布情况项目楼层建筑面积(m2)备注主楼地上1层机房(对乌鲁木齐市所有交通的视频录像及摄像信息资料的储存的场所)地上2层入口大厅、消防控制室、弹药库和枪库、设备监控区地上3层4层指挥中心部门业务管理、违法录入区、电视直播中心、会议区地上5层1042.26指挥调度预案会商区、指挥调度、指挥调度预案管理维护区、指挥中心部门业务区、指挥调度预案制定区地上6层1042.26综合展示、业务流程展示区、沙盘综合展示区地上7层1042.26路网运行状态维护区、交通运行状态监测、交通

36、仿真优化业务区、交通事件管理区、科研所部门业务管理区、会商区地上8层1042.26数据应用服务专区、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网络维护区、运营商进驻服务专区、数据维护区、科研所部门业务管理区地上9层1042.26设备维护区、交通综合监控(视屏线控)、系统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会议室、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地上10层1042.26闯红灯抓拍维护区、交通综合监控(非现场执法)、公交专用道占用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超速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区、违法业务检验区地上11层1042.26设备维护区、交通综合监控(交通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会议室、外部数据接入管理区地上12层1042.2

37、6设备维护区、交通综合监控(卡口)及电子围栏、系统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稽查联合业务执行区、与市局协同对接服务区地上13层1042.26设备维护区、交通区域信号控制、系统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交通科部门业务管理区、控制策略制定区地上14层1042.26交通工程优化区、交通设施管理、交通组织优化区、静态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交通科部门业务管理区、会议室地上15层1042.26设备维护区、警车警员综合业务及综合勤务管理、系统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勤务效能考核监察区、勤务配置维护区地上16层1042.26设备维护区、交通诱导、系统维护区、备品备件存放管理区、会议室、发布审核区地上17层

38、1042.26平面媒体发布维护区、信息服务、官方网站发布维护区、发布审核区、电台、电视台发布管理区、宣传科部门业务管理区地上18层1042.26该层是设备转换层,不作为常规使用地上19层1042.26交通宣传服务区、信息服务、官方微博维护区、发布审核区、手机短信维护区、宣传科部门业务管理区地上20层1042.26六合一平台接入管理区、交通综合业务应用、内部OA系统维护区、黑名单库管理区、会议室、系统业务协调区地上21层23层1042.26主要为支队干警备勤及值班使用的“备勤用房”,共有66间,可同时容纳198人,该用房内提供日常使用的洁具和基本的家具电器裙楼地上1层该层由机房和配套用房组成(洗

39、衣房、理发、餐厅、厨房、值班等)地上2层该层由警训中心、羽毛球场管、淋浴更衣、指挥大厅(设置显示系统及指挥工作站,为指挥人员了解信息及与现场人员双向沟通所用)等组成地上3层该层由指挥中心部门业务管理区和决策室(为指挥人员了解信息及指挥人员所指定的指挥方案可通过会议设备及值班室的指挥坐席发布实施的场所)及会议区组成地上4层主要是局部的空间设置媒体间和配套的业务用房、信息发布中心及媒体单位业务专区组成地上面积小计32290.43楼层建筑面积备注地下地下1层停车库、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泵房、消防水池、UPS电源室、换热站、工具间等,可停车449俩地下2层地下面积小计19531.19配套部分建筑面积

40、备注门卫值班室30围墙-砖砌体墙框的铁艺围墙,围墙高度2.4m,围墙采用MU7.5粘土砖砌筑,围墙周长500米3.3区域相关建设项目3.3.1卫星路新建工程高铁片区卫星路新建工程位于高铁广场西侧,为南北向,全长约2728m,包括下穿高铁地道,以及下穿地铁地道南侧的地面道路结合地道连续流主干路,北侧的地面道路结合高架连续流主干路。工程从新医路西延以南的的规划一路(骑马山一路)前开始进入地道,与地面道路形成双通道主干路,地面道路向北依次与规划一路、新医路、纬三路、天柱山街平交,在天柱山街以北以平行匝道方式同时与地面道路和枢纽快速集散匝道相连,主线继续以地道/地面双通道方式向北,在南站前路以北设平行

41、匝道使地面道路与地道相连,地面道路依次经云台山街、岳麓山街后止于香山街;而地道主线继续下穿高铁后经地面后上抬成为高架/地面道路双通道主干路,地面道路依次与北站前路、纬四路、苏州路相交后接入苏州路以北地块,抬升后的主线高架向北跨过北站前路、纬四路、苏州路后落地并入地面道路,工程结束。在纬四路以南设一对平行匝道向北跨越苏州路,直接连接纬四路以南地面道路和苏州路以北地面道路。在卫星路-苏州路处主线高架、地面和匝道形成互通立交。整个卫星路新建工程分2 个年度进行施工。卫星路下穿高铁铁路段为一期建设项目,计划于2013 年10 月竣工。卫星路剩余主线、立交及匝道工程为二期工程于2014 年10 月底前竣

42、工。3.3.2 高铁枢纽长途客运站新建工程根据规划,二宫客运站与乌市高铁枢纽共建,由于北广场外交通组织更加便利,且乌市联系方向以向北进入苏州路联系乌奎高速分流。高铁枢纽长途客运站位于乌市高铁新区的火车客运站北广场东侧,选址范围:北邻纬六路,南邻纬七路,西邻经三路,东邻经四路。长途客运站基地紧邻高铁站,周边城市道路和高架桥环绕。基地南北长188m,东西宽116m,地势平坦。长途汽车客运站客车由纬七路上的南广场主入口进入车站停车广场,载客后通过经四路的客车出口驶离;位于经三路和纬六路一侧分别设置了人员进站及出站广场,分别位于建筑的两侧,以使进站及出站人流互不干扰。建筑东侧靠近经四路设置了车库入口及

43、地面停车场,作为货运入口及临时停车之用,长途车辆可通过场地外围道路驶入纬七路南侧蓄车场停放。长途汽车发车场位于建筑东侧,待发车位区紧靠候车厅,流线紧凑,充分利用有限的用地面积。汽车检修区设置在南侧蓄车场内,既与停车场有便捷的联系,又不对日常客运形成干扰。高铁枢纽长途客运站初步计划2013 年4 月开工建设, 2014 年10 月底竣工,2015年全面投入使用。3.3.3 乌鲁木齐高铁站房工程乌鲁木齐站为兰新铁路客运专线上的一个重要站房,主体站房对称布置在铁路站台中心线上。铁路站场正线轨顶标高823.95m,基本站台层(0.000m)标高为834.30m。站房出站层标高为823.40m(-10.

44、800m),平面中间是贯穿东西的22M 宽南北联系通道,南北联系通道通过出站大厅与北广场及南广场下的地下空间相连,到站旅客从站台经楼、扶梯下至地下出站通道,向北前行进入北广场直接出站,向南进入南广场地下空间直接出站,需换乘其它国铁列车旅客可由出站大厅外侧的楼、扶梯上到站台层。南北联系通道下方设置地铁轨道交通4 号线区间段,需换乘旅客可直接由联系通道前往南广场下的地铁站换乘。出站层的南北联系通道将南北站房、广场有效联系,方便旅客。站台层(0.000m)站房北面为进站广厅和基本站台候车区,两侧为售票厅和服务区。高架进站层(9.750m)中部为候车区,两侧通过楼扶梯与南北进站广厅相连。根据前期工程筹划,高铁站房将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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