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853978 上传时间:2023-03-25 格式:PPTX 页数:31 大小:809.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课件.pptx(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要点解读,2013年6月18日,典型案例,目 录,概述(时间 背景 目的 指导思想),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1,2,3,保险法及司法解释施行时间【2009年-2013年】,新保险法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修改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3年5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

2、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司法解释(二)出台的背景【保险纠纷案件快速增长】,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纠纷案件数量呈连续增长态势。最高法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8000多件,到2012年,达到76000多件,是2008年的2.7倍。如果将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算在内,2012年的受案数高达87万。实践中,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等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各地法院裁判不统一,司法解释就是要解决这些沉淀已久的问题。,司法解释(二)出台的目的,司法解释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保险公

3、司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做了明确,旨在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的问题。通过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来推动保险立法方面的完善,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促进保险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地发展。,司法解释(二)出台的指导思想,2、坚持诚信原则,防范道德风险,1、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3、坚持保险原理,尊重保险特性,4、遵守合同原理,把握保险合同的特点,指导思想,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典型案例,目 录,概述

4、(时间.背景.目的.指导思想),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1,2,3,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21条),明确了保险利益的范围和处理(共2条),代签名行为的追认和确认(共1条),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条款(共9条),强化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共5条),其他(共4条),一、明确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单处理原则,第一条 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 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读:针对第

5、二条,司法解释二的征求意见稿描述如下:人身保险中因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无效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投保人。,二、代签名行为的追认和确认,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诸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

6、销售误导行为)。,现状:在一些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投保人可能没有亲自在投保单上填写内容甚至没有亲自签字,而是由保险业务员代办,由此引发了很多纠纷。,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解释条款(1)-规范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行为,解读:规范保险公司的承保行为,督促保险公司尽快承保,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标的符合承保条件的情况下,对其收取保险费后、作出承保意思表示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这是基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对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作出的特殊安排,也是对保险人提出更高诚信义务的要求。,第四条 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

7、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解释条款(2)-细化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和拒赔依据,解读:将投保人告知范围限于其明知内容,防止无限扩大投保人告知内容的范围。将投保人告知范围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引入弃权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解释细化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防止保险人随意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明确了告知义务的范围。,第五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第十六

8、条第一款规定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第六条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第七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解释条款(3)-规范保险合同解除与拒绝赔偿的关系,解读:规范了保险合同解除与拒绝赔偿的关系,防止保

9、险人随意拒赔。保险人只有解除保险合同才可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当然,如果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应当予以准许。,第八条 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解释条款(4)-明确理赔核定期间起算点,解决理赔难问题,解读:保险法规定了“三十日”理赔核定期间,但并未明确该期间的起算点。为避免保险人拖延赔付,司法解释明确该“三十日”核定期间自保险人初次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索赔请求及有关证明或者资料之日起算

10、。(保存通知到达补充资料的证据),第十五条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核定期间,应自保险人初次收到索赔请求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算。保险人主张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扣除期间自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出的通知到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日起,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按照通知要求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到达保险人之日止。,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解释条款(5)-排除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设置索赔障碍,解读: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起诉保险人,保险人不能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

11、三者承担责任为由作为抗辩,防止保险人拖延理赔。,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起诉保险人,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抗辩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就其所受损失从第三者取得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提起诉讼,请求保险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解释条款(6)-明确非保险术语的解释规则、正确认定保险合同的内容,第十七条 保险人在其提供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对非保险术语所作的解释符合专业意义,或者虽不符合专业意义,但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

12、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三)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四)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四、强化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1),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

13、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解读: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明,必须达到常人能够理解的程度。,四、强化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2),解读:明确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提高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履行的标准,督促保险人切实向投保人解释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允许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进行提示和明

14、确说明,但其提示和明确说明必须达到第十一条规定的标准,否则相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不生效。,第十二条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投保人对保险人履行了符合本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要求的明确说明义务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形式予以确认的,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该项义务。但另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除外。,四、明确“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和明确说明范围(3),解读:扩大了保险人明确说明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范围(免

15、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等),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不属于免除责任条款,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作出提示即可,不属于明确说明的范围。,第九条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16、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五、其他,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财险)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的除外。,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可以作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一条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

17、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典型案例,目 录,概述(时间.背景.目的.指导思想),司法解释(二)主要内容,1,2,3,最高法发布3起涉保险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案例1:王某诉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代签名的法律后果,【要点提示】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亲自签章。保险业务员代为签字,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解释(二)涉及条款 第三条第一款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

18、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案例1【简要案情】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与投保人王某是同学关系。在张某向王某推销保险产品时,王某在外地出差,于是王某让张某到自己家中找自己的妻子收取保险费。张某遂到王某家中找到王某的妻子取得了保险费,并代替王某在投保书上签字。投保书所记载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王某,投保的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限为终生,交纳保险费期限为20年,每年应交纳保险费金额为2000元。王某出差回到北京以后,张某将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交给了王某。此后,王某每年正常交纳保险费,累计交费12000元。直到2006年,王某、张某关系恶化,王某遂起诉保险公司,以投保书不是自己亲笔签字为

19、由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法院认为:王某在张某代其签署投保书后,取得了张某转交的保险合同文本及保险费发票,应视为其对张某所实施的代签约行为已经明知。在此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王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即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其对于张某代其签约行为的追认。据此,法院认定王某追认了张某代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案例2:田某、冉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人拒赔,【要点提示】保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解除合同,丧失保险合同解除权。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解释(二)涉及条款:第八条 保

20、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小田系田某、冉某之子。2007年6月21日,田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约定:投保人为田某,被保险人为小田,保险受益人为田某、冉某,投保险种为终身保险,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金额为2万元,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签订后,田某按前述保险合同约定按期向保险公司缴纳了2007年至2009年的保险费共计4500元。2009年11月23日,被保险人小田因患肺结核死亡。田某认为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向保险

21、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向田某出具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的主要内容为“.经调查核实我公司发现投保前已患疾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条款,本次事故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该合同效力终止,退还保单现金价值2116.74元”。田某、冉某遂诉至该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60000元。另查明,小田于2001年和2008年接受过肺结核诊治。2007年6月19日,田某在申请投保时,在填写个人保险投保单告知事项第7条C项:“被保险人是否曾患有或接受治疗过哮喘、肺结核、肺气肿等疾病”时,投保人田某及被保险人小田均填写为“否”。,案例2简要案情,案例2【法院判决】,法院认

22、为,田某在投保时就被保险人小田曾患“肺结核”的事实未向保险公司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在案事实,保险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作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该载明的内容可以确认,从2009年12月25日起保险公司就应当知道有解除事由,但保险公司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30日内未行使该解除权,其解除权已消灭。本案所涉保险合同未被解除的情况下,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案所涉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田某等人保险金的责任。判决撤销原审民事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案例3:吴某诉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的范围,【要点提示】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

23、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率条款、比例赔付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解释(二)涉及条款:第九条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案例3【简要案情】,2004年11月17日,吴某就其所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合同

24、载明:1、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2、根据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约定的免赔率免赔。从事营业运输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按营业车辆保费的比例计算赔偿。3、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绝对免赔率。2005年5月31日,吴某驾驶被保险车辆与案外人胡某驾驶的拖拉机相碰,致车辆受损及吴某和同乘人员于某、吕某受伤。交警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法院判决,于某各项损失为28887元,吕某各项损失为955.30元,并胡某与吴某连带赔偿上述损失。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将其车用于营业收费,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属于保险公司无需赔偿;对于于某、吕某的损失,同意根据保

25、险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吴某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向其交付保险条款,亦未就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和按比例理赔所依据的免责条款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案例3【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所约定的免赔事由及免赔率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以及该约定是否生效。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应当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就这些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THE END 谢谢!,盛世中国 四海太平,1、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23.3.2523.3.25Sa

26、turday,March 25,20232、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03:28:4903:28:4903:283/25/2023 3:28:49 AM3、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23.3.2503:28:4903:28Mar-2325-Mar-234、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03:28:4903:28:4903:28Saturday,March 25,20235、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23.3.2523.3.2503:28:4903:28:49March 25,20236、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2023年3月25日星

27、期六上午3时28分49秒03:28:4923.3.257、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2023年3月上午3时28分23.3.2503:28March 25,2023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3时28分49秒03:28:4925 March 20239、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上午3时28分49秒上午3时28分03:28:4923.3.2510、你要做多大的事情,就该承受多大的压力。3/25/2023 3:28:49 AM03:28:492023/3/25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3/25/2023 3:28 AM3/25/2023 3:28 AM23.3.2523.3.2512、这一秒不放弃,下一秒就会有希望。25-Mar-2325 March 202323.3.2513、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Saturday,March 25,202325-Mar-2323.3.2514、我只是自己不放过自己而已,现在我不会再逼自己眷恋了。23.3.2503:28:4925 March 202303:28,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