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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预案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x有关单位,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xx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实施。 二一 年 月 日主题词xx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维稳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职责2.2.2 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2.3 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成员单位职责3.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3.2 信息
2、分析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4.1.1 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4.1.2 重大突发性事件(级)4.1.3 较大突发性事件(级)4.1.4一般突发性事件(级)4.2信息报告4.3应急措施4.3.1 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的应急响应4.3.2 重大突发性事件(级)的应急响应4.3.3 较大突发性事件(级)的应急响应4.3.4 一般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5.应急结束6.善后处置7.应急保障7.1 信息保障7.2 人员保障7.3 培训保障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8.1.1奖励8.1.2责任追究8.2预案制定与更新8.3预案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9.附件xx县城市出租汽车维稳应急指挥
3、部成员单位联络通讯录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预防应对和协调处理城市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因素和各类闹事苗头的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有序,保障市民出行,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xx市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我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
4、发事件。1.4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原则。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不稳定因素和闹事苗头要及时化解,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二)快迅反应原则。出现突发性事件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县维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三)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注重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说服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
5、态扩大。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维稳应急组织机构成立xx县城市出租汽车维稳应急指挥部(简称县维稳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信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县稳定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广电局、县信息化管理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出租汽车公司、xx出租汽车公司、xx出租汽车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由xxxxx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
6、构职责2.2.1 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职责领导全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体系的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形势,认定突发事件级别,启动和终止应急行动;根据维稳和应急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人员、应急运力、储备物资以及相关措施、设备;统一部署、指挥、调动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2.2.2 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协调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健全完善工作;在县维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出租汽车行业动态信息,做好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及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启动维稳应急行动;组织协调各
7、相关部门落实指挥部的现场处置指令;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2.2.3 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县维稳办:负责维稳工作的对外联络和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负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梳理、分析和信息处理。县法制办:负责研究、制定和审定本地有关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及时通报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新政策、新规定;切实加强对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县信访局:负责收集、了解城市出租汽车行业闹事苗头和突发事件动态信息,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及时向县维稳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收集、了解城市出租汽车行
8、业闹事苗头和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及时向县维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参与现场处置,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及时组织调配运力,确保客流疏运畅通,确保民众出行不受影响;切实履行出租汽车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坚决贯彻落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各项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服务质量招投标工作;加强管理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开展文明行业、优质服务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依法运营,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教育他们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探索出租汽
9、车管理新模式,促进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合理配置运力,控制出租汽车投放总量。严格按省交通厅批准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数量和期限控制车辆数量;会同运管、交警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净化客运市场秩序,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县公安局:负责收集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动态信息,迅速向县维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强化出租汽车治安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出租汽车行业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打击暴力抗法及侵害驾驶员经济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出租汽车驾驶员人身、财产安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出租汽
10、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少数组织策划闹事、堵塞交通、冲击政府机关、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的人员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保证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县交警大队负责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适当调整针对出租车的通行限制,提高出租车的通行能力和运载能力;积极参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县广电局、县信息化管理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注意宣传方式,防止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的稳定。县物价局:负责适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物价局公布的
11、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法严厉查处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承包费实行价格干预,切实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负担。县财政局:负责“黑车”罚没款的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罚没收入原则上用于“打黑”工作经费和配备执法车辆及装备,确保按时拨付到位;落实国家燃油补贴资金管理、拨付、发放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经费,确保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用工合同,规范企业与驾驶员、车主与驾驶员之间的劳动用工和经济关系,督促车主为驾驶员依法办理基本社会保险,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
12、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劳动所得和其他正当权益。县监察局: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企业营运情况和驾驶员思想动态,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类因素,主动采取措施,提前化解矛盾,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关心驾驶员的工作、生活,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体现人性化关怀;强化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驾驶员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服务水平。3.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及时掌握本公司的人员动态和思想动向,查摆出现闹事苗头的具体原因,本公司能够化
13、解的问题,公司自行化解,本公司不能化解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客运主管部门汇报,尽量将突发性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3.2 信息分析客运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和处理公司汇报信息,多途径维护出租汽车承包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正常运营秩序。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按照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突发性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4.1.1 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1)发生300人以上大规模出租汽车行业罢工或停运、交通严重堵塞,冲击、围攻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的事件;(2)其他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突发
14、性事件(级)对待的事件。4、1、2 重大突发性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性事件(级):(1)发生300人以下10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堵塞交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2)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性事件(级)对待的事件。4、1、3 较大突发性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性事件(级):(1)出租汽车行业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罢工或停运的事件;(2)发生99人以下3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集体罢工或停运的事件;(3)其他需要作为较大突发性事件(级)对待的事件。4、1、4一般突发性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性事件(级):(1)发生
15、30人以下10人以上出租汽车行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或停运的事件;(2)其他需要作为一般突发性事件(级)对待的事件。4、2信息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发布,由县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通讯、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突发性事件信息包括事件情况、应急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地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1)根据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重大突发性事件(级)、较大突发性事件(级)和一般突发性事件()所对应的情形,各公司应立即向县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
16、,要在30分钟内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上一级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工作指挥机构。(2)应急处置阶段,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处置情况须及时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级)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紧急情况须及时报送;较大突发性事件(级)和一般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须一日一报。(3)应急状态解除后,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于3日内书面报告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善后处置措施等。4.3应急措施突发性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制度,按照不同突发性事件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4.3.1 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
17、(级)的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发生后,县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要向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工作指挥部汇报,由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各有关部门在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处置工作。(2)公安部门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3)交通、信访等部门要会同当地有
18、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4)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4.3.2 重大突发性事件(级)的应急响应(1)重大突发性事件(级)发生后,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要向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汇报,由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各有关部门应在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2)公安部门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
19、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3)交通、信访等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4)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4.3.3 较大突发性事件(级)的应急响应(1)较大突发性事件(级)发生后,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突发性事件应
20、急预案,统一指挥突发性事件(级)的处置工作。(2)公安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信访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3)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4.3.4 一般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1)一般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21、部门要及时向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突发性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由指挥作出是否启动的决定。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2)公安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信访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3)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
22、发展动态,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5.应急结束现场处置和指挥机构在确认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处置结束后,向批准启动预案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提出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的建议。其中特别重大突发性事件(级)、重大突发性事件(级)由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报告。批准预案启动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综合有关意见后,宣布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6.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善后事宜。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和解决办法。7.应
23、急保障7.1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出租汽车行业闹事苗头和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有关部门、单位现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7.2 人员保障各单位要落实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备人员,应急预备人员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7.3 培训保障积极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应急处置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对突发性事件的协同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8
24、.1.1奖励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8.1.2责任追究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新出台有关政策侵害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利益,或对从业人员的合理诉求敷衍塞责,引发突发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2)对本地存在的可能引发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了解,不做细致工作,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从业人员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或引发突发性事件;(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
25、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引发突发性事件;(4)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5)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8.2预案制定与更新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要根据突发性事件趋势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8.3预案解释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应急指挥部、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9、附件xx县城市出租维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通讯录 xx县城市出租汽车维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通 讯 录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室值班电话县稳定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电局县信息化管理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xx出租汽车公司xx出租汽车公司xx出租汽车公司备 注成员单位办公室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在接受领导小组指令后,应快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