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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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青海省卫生厅、海东卫生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水灾、泥石流、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

2、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院长(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院长(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四、各科室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的相应预案,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五、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不超过30 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发。服从现场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医疗队人员伤亡。 六、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当遇有重大

3、事件时,全院全体员工都要在第一时间赶赴岗位,开展工作。 七、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服从院总值班安排和调遣。 八、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专业治疗小组,安排各科室主任、业务骨干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九、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十、全院各科室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传达落实到本科室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十一、医务科或急诊接到处置突发事件任务时,白天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十二、财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保障、医

4、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保障。第二章 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或指令,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报告内容包括: 1 、病、伤人员数量。 2 、病伤情况。 3 、参与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汇报以下情况: 1 、突发事件的性质。 2 、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 、参与救治科室。 4 、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按照程序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四、医务科定期向全院通报救治情况。 五、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上报。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

5、信息;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各科室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总值班和主管副院长、院长。 1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 、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 、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 、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 5 、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丢失。 6 、接诊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员、保健对象、大型活动的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群体患者。第三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

6、、门诊部、内一科、内二科、外科、急诊科、妇产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总务科、保卫科、财务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药品、器械、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 、全院各科室要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 、预警分级 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地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药剂科和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二级预警:本地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

7、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非典型肺炎及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十、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一、在省、地、县

8、疾控中心人员到来之前,医务科人员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实施监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第四章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主要责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内一科、内二科、急诊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总务科、保卫科、财务科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四、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五、严格

9、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及严肃性。 六、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组织无关人员进人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七、按照统一要求,主治科室负责在患者左胸前分别挂上相应色带(死亡为黑色;轻为蓝色或绿色;中为黄色;重伤为红色带)。八、对于需手术治序的患者,尽可能安排在手术室进行,并根据需要开放门诊科室手术室。九、检验科和地区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血液供应。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第五章 保障工作 一、医务科负责人力资源保障 1 、负责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 、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 、

10、兑现奖惩。 二、信息科、病案室负责信息保障 1 、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 、信息科负责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 、统计员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总务科负责设备保障 1 、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 、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 、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总务科负责后勤保障 1 、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 、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 、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 、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 、保证临时

11、设施的建设。 6 、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 、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由保卫科负责安全保障 1 、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及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 、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 、专人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财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第六章 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

12、治实施细则1、突发事件的分类: A化学物品中毒; B批量消化系统中毒(食物中毒); C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D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E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2、突发事件地点的分类: A县; B海东地区(邻县); C青海省其它地区; E本院。3、突发事件的抢救分类: A院前急救; B院内急救。4、突发事件的通讯联系手段: 电话、手机 、网络、人工。5、处置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 救护车及本院工作车辆。6、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系统: 总值班; 医务科; 急诊科; 主管副院长; 院长;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县委、县政府。 7、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

13、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书记、副院长; 医务科、护理部;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各级医师、护士; 8、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准备; 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手电筒、蜡烛、简易呼吸器),由急诊科、总务科负责准备。 救护车,总务科负责准备; 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手机,由总务科负责准备; 食品、矿泉水,由财务科负责准备。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专人进行管理。9、处置突发事件院前医疗队: 队长: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 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专业人员并定人数,一般医生5 人、护士3 人。 10、处置突发事件外派医疗队人员构成: A、化学物品中毒: 队长: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 队员:内科医师2 名、外科医师2 名、护士2 名。B、食物中毒事件: 队长: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 队员:内科医师2名、外科医师1名、护士2 名。 C、呼吸系统传染病: 队长: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 队员:内科医师2名、外科医师1 名、护士2 名。D、消化系统传染病: 队长: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 队员:内科医师2名、外科医师1 名、护士2 名。E、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队长: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 队员:内科医师1 名、外科医师2 名、护士3名。第七章 应急队伍及人员保障1、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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