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857825 上传时间:2023-03-25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水作业应急预案.doc(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二桥深水作业应急预案为加强深水作业的管理和监控,预防和控制该危险源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通知精神和有限公司对各级危险源的分析研究,制定该危险源应急预案.。一、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二桥所属范围内项目深水作业的应急管理。二、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 辽阳市安监局转发关于加强重要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意见通知。4、 集团公司安质200367号文件关于加强安全、质量、环保预控工作的通知。5、 有限公司安质2004103号文件关于印发中铁十九局集团第

2、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暂行)的通知。三、 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方针:以人为本、预控风险、强化预控、高效救援、确保安全。原则: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高度协调,持续改进的思想。)四、深水桥作业重要危险源1、栈桥作业高处坠落入水。2、桥梁脚手架、排架等临空作业、过往船只碰撞事故、水上浮吊超载。3、水下深水钻孔灌注桩作业。4、以上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人员伤亡,鉴于上述情况,建立项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以高效的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企业经济损失。五、应急计划(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应急任务

3、划分。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项目副经理应急救援副总指挥:项目总工安全科技术质量科 物资设备科财务科计划合同科办公室党工委卫生所派出所应急救援一队应急救援二队应急救援三队(1) 框图(2) 各部门任务划分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项目总工:提供总体技术支持,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实施。 项目副经理: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 技术质量科长(技术质量科):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安全科长(安全科):组织本部门人员监督现场抢险人员安全并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4、 财务科长(财务科):资金支持。 物资设备科长(物资设备科):保证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服务。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织本部门人员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 派出所所长(派出所):维持应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警戒,为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 卫生所长(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计划合同科长(计划合同科):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应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党工委主任(党工委):在事故应急过程中组织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对现场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稳定队伍。必须时,负责组织党、团员突击队参与救援抢险。应急救援队(一、二、

5、三队):由各施工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二)、应急救援计划的启用条件当有关项目在正常施工生产中突遇人员落水、过往船只碰撞、浮吊超载等紧急安全事故时,由项目经理下发指令并运行实施该应急救援预案,全力挽救企业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三)、应急救援中资源的配备1、 资金的配备由项目经理批准,财务部门必须保证1020万元的应急救援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落实。2、 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序号名 称数 量位 置负 责 人1救护车1辆项目部办 公 室2救生船3艘各施工队各施工队长3救生衣100件项 目 部物资设备科长4救生

6、圈30件项 目 部卫生所长5医药箱、药品1套项 目 部物资设备科长6安 全 帽100顶项目及各队物资设备科长7安 全 带100条项目及各队物资设备科长8防 滑 鞋100双项目及各队物资设备科长9安 全 网1000平项目及各队物资设备科长10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扩 音 喇 叭2 支项目派出所派出所所长11警 车1 部项目派出所派出所所长12应急联络电话数 部见 应 急 联 络3、社会资源当发生人员落水、过往船只碰撞、浮吊超载等紧急安全事故时,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向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请求支援。如请求火警119支援、请求医院120支援、请求110支援等。还可以利用地方政府或兄弟施工单位

7、的物资、设备、人员等。(四)应急计划的实施1、 接警与通知(1)、接警:项目负责人,按到事故(事态)报告后,要迅速弄清和掌握事故的时间、详细地址、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判断、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现场事态发展及控制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0511-84;办公室主任手机:13912055。(2)、通知:现场值班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详细报告事故经过,项目经理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应急计划。启动应急求援预案的通知应由项目办公室通知应急组织机械中各部门负责人。2、通信联络与报告(1)项目部联络电话:0511-8548234 (2)项目部应掌握集团公司、子公司、业主、政府、相关单位的联络电话。(3)向上级

8、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伤害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报告文。对于重伤以上等级事故,应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有限公司。(4)应急求救电话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5)、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项目经理新139921277; (五) 急救与抢险对于伤病员的急救由项目部卫生所组成临时医护队,对事故中的伤员进行急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争取住院时间,对死亡者进行临时处理;配合120急救医生做好抢救。抢险工作由项目部经理总体指挥,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同经理轮流昼夜指挥抢险,各部门各自完成本部门的应急任务,对救援队现场指挥,合理调配备

9、机械设备、设施,充分利用应急物资,确保高效救援,尽快恢复现场,避免扩大事故和财产损失。(六)现场保护与警戒事故发生后,安质和计划合同科应立即派人赶赴事发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立即开展收集证据工作,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公安部门在事故与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迅速进入现场,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

10、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七)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安全科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轮换抢救。六、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应急令。由安质、技术等部门验证现场,当隐患消除后解除现场警戒。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职工工会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七、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应急

11、预案的培训由安全科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项目开工后第3个月,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人员。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地点为项目会议室。对培训结果应组织考核,并应保存培训考核的记录深水桥作业预控措施一、主要危险源栈桥高处作业如不慎可坠落入水,过往船只在天气状况不好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碰撞事故,水上浮吊如超载易产生危险,水下钻孔灌注桩作业也是主要危险源之一。如发生安全事故均可能造成人员及财产的巨大损失。二、采取的主要预控措施一、水上作业预防监控措施1、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

12、地港航监督部门。2、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设置临时码头、航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设施。水上浮吊和水上砼拌和站上配备足够的信号及通讯设备,并按航行安全规定悬挂旗帜,灯光信号和警钟。3、船只在航行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机械与设施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拖靠水上砼拌和站及水上浮吊的就位前,事先与港监部门联系,请他们协助护航配合,以免发生碰船事故。4、调度人员每天向当地气象台、站及水文部门联系,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6级以上大风停止一切作

13、业,并加强检查锚锭设备情况。5、定位船及作业船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6、船只靠岸后(或在两船间倒运货物时)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7、装船时严禁超载、偏载,必要时应加配重,调整平衡。卸船时应分层均匀卸运。8、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9、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如用两艘船体连结时,必须连接牢固,稳定可靠。10、使用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打桩、起重作业时,船体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加铺垫板。11、牵引或在

14、旁侧拖带作业船时,严禁超载,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联结牢固。12、交通船应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渡。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船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13、在施工过程中,水上配备救生船和救生设备,救生船只停靠在适当地点,船上人员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坚守岗位。14、水上作业人员一律配发救生衣,进场必穿。15、悬灌孔和通航孔,在挂篮底板下面,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的高度必须满足通航高度。16、施工船只航行中认真观察,当来往船只动态不明或声号不统一时,立即停车,必要时应开倒车避开。17、水上工作时避免工作平台上留有油污等易滑物质,并按要求空上救生衣。对于驳船到构造

15、物的通道等工作平台,注意防止工作平台可能的移动而到致人落水。18、人员单独在水上作业,夜间工作时,有解救人员定位的方法,如个人救生衣配有照明设施,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具备急救知识和能力,救援人员和救援船只事先到位,救援船配备救生圈和救生绳。19、施工用电必须使用专职电工,实行专业化管理。专职电工负责规范用检查,如因施工用电不规范,而造成漏电,触电事故,专职电工要负责直接责任,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0、没有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各级安全员要通过危险源的辨识,下达安全检查通知单,对不予以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项目部总体安全管理措施。二、潜水作业1、潜水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将下

16、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向潜水员做明确交待,下潜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产业潜水最大安全深度(GB 12552-90)的规定。2、在作业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应在搭设的平台上另备一套潜水装具,并指派一名预备潜水员,以便在必要时下水协助和救援。3、夜间潜水作业,除平台上的照明外,还应另装照明度较大的灯具,照在潜水点的水面上。4、在寒冷环境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潜水员应穿保温内衣,双手应擦防冻油、带手套;(2)潜水前,供气软管应用压缩空气吹通几分钟,接头部位应用棉垫包裹严密;出水时要用热水管加温排气阀,以防排气阀冻结;(3)在冰层上入水要凿开能确保潜水员安全上下的洞

17、口;水面有浮冰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与冰块摩擦接触处,应有防割断措施;(4)潜水员行走的冰面和潜水用梯均应有防滑措施。5、潜水作业范围的水面上,严禁其他作业。6、潜水员在进行冲泥和吸沙作业时,要在头盔的排气阀上包裹纱布,防止沙粒、污泥等进入排气阀内。7、潜水员在水下行进时,要尽量避免在倒塌的物体或杂乱的索具空档内穿越。8、 在检查船舶推进器或解除推进器的缠绕物时,严禁开动推进器,并派专人监护。9、信绳员和掌握供气软管人员,应负责做好潜水员下潜和上升的安全工作。10、在沉井、钻孔桩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时,沉井内的水位应不低于沉井外的水位;(2)沉井内壁不得有钢筋头、扒钉头、铁线、铁钉

18、等外露,潜水员不得进入刃脚下工作;(3)潜水员在沉井内吸泥时,不得用手脚触动正在工作的吸泥管头部,吸泥机的开闭由地面电话员提前通知潜水员;(4)在钻孔桩内作业,桩内泥浆面必须高于护筒外的水位;潜水员在护筒底缘以下部位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11、水下起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进行水下起吊作业时,应根据被吊物的特点和当地的水情制定方案;(2)潜水员应熟悉被吊物的特点、体积、重量、吊点和沉没原因;(3)在起吊时,潜水员应将沉落物件拴牢,经检查确认拴挂牢固,待潜水员上升出水后再起吊;(4)打捞沉船、钢结构、圆筒等物件时,潜水员严禁在上述打捞物件内穿行,不得进入已有断裂或破损面的船体内;(5)

19、潜水员不得在水中悬吊的物体上工作或从悬吊物件下穿越。水上浮吊使用必须按吊机的吊得曲线操作,不得强行起载、起距、并要锚锭固。12、水下焊接和切割,应遵守下列规定:(1)潜水员应熟练掌握焊接及切割技术和作业要领;(2)电焊钳、切割把、电缆等必须绝缘良好,头盔外面和领盘上应涂抹或包裹绝缘物质,作业时应带橡皮手套,观察窗下应加装防护镜;(3)电路应安装保护装置。13、水下爆破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潜水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引爆的安全操作技术;(2)根据爆破波及范围,划定危险区,引爆前应派人警戒;(3)雷管在使用前应做测试;在同一起爆点,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4)炸药包装好后,应由潜水员带下水,不得用绳索下放;炸药包布设完毕,潜水员出水,并躲避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引爆;(5)引爆线路的开关应设专人严格管理,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通电;(6)发生“盲炮”时,应在切断电源15min 后,再下潜取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