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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水电八局设备租赁中心瓮福磷矿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预案批准人: 审核人: 编写人: 2011年 12月04日 设备租赁中心瓮福磷矿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的是通过应急救援行动,积极主动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对企业的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基本内容包括: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应急
2、救援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恢复和事故调查,预案维护与改进等。第三条 预案应急救援方针:以人为本,救人为先,同时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第四条 预案管理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损失,降低影响;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八局设备租赁中心瓮福磷矿工程项目部第二章 应急救援事故级别与管理第六条 事故级别1、级(特别严重):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级(严重):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12人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级(较重):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4
3、、级以下事故(一般):重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第七条 事故应急预案实施与管理1、级事故: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工程局配合实施;2、级事故:由工程局组织实施;3、级事故:由设备租赁中心组织实施;4、级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实施。第三章 应急策划第八条 危险分析针对项目部施工环境、地质情况和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危险: 1、边坡坍塌、边坡滑坡危险;2、触电危险;3、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危险;4、机械伤害危险;5、车辆伤害危险;6、起重伤害危险。7、爆破作业危险等。与事故危险相对应主要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1、人员伤亡事故;2、机械设备倾翻事故;3、大面积边坡、渣场、滑坡或泥石流事
4、故;4、大型起重设备倾倒坠翻;5、炸药、压力容器等爆炸;6、大型机动车辆等交通事故;第九条 应急资源针对以上危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项目部配备对于级事故具备的足够人力、设备(包括通讯器材、救护器材、防护器材、车辆等)、资金等应急力量;对于级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应具备临时应急能力,等待协作单位和上级单位的援助。第十条 应急机构设置1、项目部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设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项目部副经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设项目部安全办,由安全办主任负责日
5、常工作。应急指挥中心下设6个专业组和现场指挥组:(1)现场指挥组:由安全办、技术办、设备物资办、施工管理办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经理担任。(2)技术专家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专业总工程师、工程管理办等人员组成。组长: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担任。(3)救援保障组:由项目部党群部门、综合办、设备物资办、财经办等部门组成。组长:由项目部书记担任。(4)抢险恢复组:由项目部副经理、工程管理办、设备物资办、财经办等部门组成。组长:由项目部副经理担任。(5)现场警戒组:由项目部安全办、工程管理办、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项目部安全办负责人担任。(6)善后处理组:由项目部总经
6、济师、综合办、财经办、安全办等部门成员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组长:由项目部总经济师担任。(7)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办、工程管理办、设备物资办等有关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组长:由项目部安全办负责人担任。第十一条 应急机构职责:(1)、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接到级以上事故报警后(含级),立即上报工程局,并启动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响应级别,指挥组织事故抢险施救工作,降低事故损失;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备、设施、交通运输工具;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断事故类型、级别,并进行预测评估,请求技
7、术专家组给予相应支持,确定应急预案实施范围,布置各专业组开展工作活动;(具体情况根据下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确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向地方政府、业主、设备租赁中心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配合、协调相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丧葬、抚恤等善后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按规定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生产。(2)现场指挥组职责负责组织与指挥整个事故现场的救灾;向各应急小组提供应急响应所需的资源(人力、物力、资金)对突发时间的应急响应工作做出决定,对抢救方案和抢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措施做出决策。(3) 技术专家组职责针对事故发生情况、类型、级别为指挥中心提供应急抢
8、救、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减少事故损失应急防护技术措施和处理对策。(4) 救援保障组职责负责抢险救援期间后勤生活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事故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提供事故处置交通、通讯和水电保障工作。(5)抢险恢复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伤员、设备的紧急抢救,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和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工作;了解事故现场需要抢救人员的数量和抢救地点的受损程度并具体组织疏散、抢救实施消除事故危险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制定恢复施工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6) 现场警戒组职责 封闭事故现场,做好现场警戒保卫治安工作; 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治安秩序。(7) 善后处理组职责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丧葬
9、、医疗、安抚和接待工作,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稳定家属情绪、并安排家属的生活,应付突发事件; 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其保险理赔工作。(8) 事故调查组职责做好事故现场保护,搜集事故有关资料;及时向设备租赁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责任人,提出防范重复事故措施和处理意见; 为保险理赔提供相关证据。第四章 应急准备程序第十二条 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根据列出的各种危险情况,准备好应对相应事故发生的人员、设备和物资。第十三条 应急人员培训:安全办与综合办每年至少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相关应急救援专业知识的培训(如消防、触电、机械伤害或高处坠落等),级以上事故的培
10、训工作由设备租赁中心安全办进行。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出现新的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进行演练;每年进行一次以上有关消防、防汛演练和相关事故的演练,演练严格按事故应急演练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并做好演练记录。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的宣传:按设备租赁中心的要求将所有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让相关人员和群众受到教育,了解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程序。第十六条 应急互助协议:根据项目部人力、物力和设备设施现状,项目部发生级以上事故时与业主、当地消防、公安、医院等相关单位签订应急救援互助协议,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协议单位的有力支持,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11、第五章 应急响应程序第十七条 事故报告发生级以上事故(含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设备租赁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同时报告业主、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发生级级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分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地点、部门、时间、类型、性质、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大概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和简要经过(事故快报)。第十八条 预案分级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根据事故级别确定应急预案启动级别,报告设备租赁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备租赁中心指挥中心根据项目报告情况,再次确定设备租赁中心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并通知各专业组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迅速到位履行职责,根据事故发生
12、的具体情况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调配物资设备快速赶赴现场施救。发生级以上事故时,项目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应立即向外部应急反应救援体系、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启动外部应急救援体系。第十九条 人员救护事故发生后,有人员伤亡,现场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应立即对事故现场伤亡人员进行紧急抢救、急救,并以最快速度将伤员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或通知当地医疗救护机构来事故地点急救。第二十条 事故控制与现场保护1、级以上事故(含级)以上事故,技术专家组应及时掌握事故动态,进行评估、分析、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审核应急措施和恢复方案,提出技术支持和应急对策。2、事故现场指挥组应积极调集人
13、员、物资、设备,针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应急防护措施,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继续扩大。3、事故现场指挥组应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设备器材。4、若现有技术情况下无法采取措施控制的,救援时禁止非专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救援工作,避免造成更大伤亡和损失。5、在项目预案实施期间,各专业组、指挥组、实施人员与项目部指挥中心应时刻保持通信通畅。6、事故现场部指挥组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监视危险源,设置现场警戒线,对现场实施治安保卫、隔离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7、因抢险救护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地名、拍照、录像、绘制事故现场图,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存事故现
14、有的重要证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对场区道路进行交通管制,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第二十一条 善后处理救援保障组进入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和保持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伤员医疗护理康复和妥善做好死亡人员安抚丧葬怃恤等善后工作。对事故转移人员进行适当安置和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第六章 现场恢复与事故调查第二十二条 抢险恢复组,调配应急抢险有关物资、器材、设备,清理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修复毁损的水电设施和施工设备,拆除运走毁坏的设备和器材,根据实际情况,监测危险源,消除隐患,制定恢复生产的措施方案,按程序报批核准后,组织实施复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保证事故现场抢救、救护、恢复生产期间水电供应、
15、交通车辆、通信保障,不足部分由抢救恢复组组织施工局协调配置。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配合并参加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搜集提供证人、证物和相关资料、文件等,核定事故造成死亡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根据现场实际分析验证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性质、类别及单位,认定相关责任人员,指导事故单位制定防止重复事故的措施,提出专题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第七章 应急终止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实施后,在确认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场内相关人员均已全部撤离的情况下,由总指挥下达应急反应终止令,终止应急处理;妥善处理伤亡人员,恢复正常生
16、产,事故调查结案,各专业组撤回原部门,应急预案终止。第八章 预案维护与持续改进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到应急处理结束,各专业组应向项目部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办)提交事故专题处理报告,有关资料进行专项建档,并按工程局管理体系文件MS-B-2005-14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相关记录登记。第二十六条 每年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熟练程序,测试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协调性,检验应急物质器材储备和使用的可靠性,以便及时修正应急预案存在缺陷。第二十七条 进行事故演练时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对于演练过程中的不足项必须进行彻底改进,两次演练反复发生的整改项应视为不足项予以改进。第二十八条 事故报警,指挥机构、部门之间联系信息应使用移动通信或固定电话或传真,保持畅通,不得上网联系。第二十九条 设备物资办应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状况,准备配置一定数量的事故应急处理的器材物质,以备待用。第三十条 按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附件1:设备租赁中心瓮福磷矿工程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名单总 指 挥:吴军华副总指挥:成 员: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当总指挥不能到位时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行使应急救援指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