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动力事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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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动力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 设备事故是对生产力的破坏,它直接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由于设备事故会造成停产、减少产量、损坏财产、人身伤亡,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要注意加强防范,对于已经发生的设备事故要做好分析总结,吸取教训。为了做好这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能源材料分公司各类设备、动力事故的管理。三、定义3.1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其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者,为设备事故。3.2动力事故:因企业内部人为原因导致动力供应中断或动能参数、质量下降称为动力事故。四、事故管理设备事故的级别划分发生的设备事故,按其损坏程度对生产造成损失的

2、大小和修理费用多少可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级别,即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和小设备事故。其划分标准如下: 4.1 凡达到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大设备事故: 4.1.1设备修复费达到20万元及以上。 4.1.2减产损失费达到50万元及以上。4.1.3 关键设备停机240小时以上4.1.4凡因设备发生事故,直接导致人员死亡。 4.2 凡达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设备事故:4.2.1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3万以上20万以下。4.2.2减产损失费用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者(含减产损失和其他损失);4.2.3关键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以上240小时以下。 4.2.4动能设备发生事故,使动能供应

3、突然中断,不论中断时间长短,只要造成主要生产车间系统生产中断 或生产设备损坏严重,或达到上述三个条件中任何一条。 4.2.5从国外引进的先进设备,因事故造成设备本身不能正常继续维护使用。 4.2.6凡设备发生事故,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或使人中毒、重伤。 4.3 凡达到下列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 4.3.1设备事故损失费在1万以上5万元以下。 4.3.2关键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8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3.4.3动力(电器)设备发生事故,使动力供应中断停产30分钟以上者。 4.4下列情况为小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损失费在1万以下。4.4.1关键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8

4、小时以下。4.4.2不足一般设备事故条件者,均为小设备事故。 4.5 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4.5.1因生产工艺造成的停产(设备未损坏)。 4.5.2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而安排的临时检修。 4.5.3凡计划检修和“点检”发现问题而安排的检修。 4.5.4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和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如电器保险丝、机械传动保险销、安全阀等,在其强度内的本身损坏;4.5.5生产线上建(构)筑物因使用长久,自然损坏危及生产或迫使停产者。 4.5.6生产工具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4.5.7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4.6事故的处理4.6.1一旦发生设备、动力

5、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上报设备及安全主管部门。4.6.2事故现场调查完成后,事故所在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以尽快恢复生产。4.6.3一般事故及故障由分厂组织抢修和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设备组组织抢修和处理。4.6.4参加抢修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4.7 事故的调查分析4.7.1重大、特大事故由分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一般事故由设备组组织分厂进行调查。4.7.2事故调查中,调查人员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

6、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4.8事故上报和调查时限4.8.1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组、生产安全部、集团保卫部。4.8.2发生一般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四小时内上报设备组。4.8.3重大、特大事故调查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调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上报分公司领导,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限。4.8.4一般事故调查应在3个工作日内结束。4.8.5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动力事故经过报告”上报设备组,并应认真填报每月的“设备事故、故障情况月报”,事故经过报告和事故情况月报由设备组归档保管。4.9设备事

7、故预防管理 4.9.1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对每一台设备制订使用、维护、检修三大规程,并严格按规程的规定执行,定期校验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定期维护各项监测仪器仪表,使之达到灵活可靠、认真开展点检预修工作,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4.9.2 各级生产指挥人员应改变过去那种重生产、轻设备,甚至拼设备、杀鸡取卵的观念,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超负荷和带病运行等不正常现象。 4.9.3 认真贯彻执行“点检”把每一台设备的检查点排列成表,明确检查点的检查周期、检查部位、检查内容、职责范围和落实到人并填写点检记录。发现异常现象,该操作者应立即处理,操作者不能处理的,向维修

8、人员和领导反映及时处理,不得拖延,如一时不能处理,作预修计划,定期处理。 4.9.4 必须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每一台设备都应绘制润滑图和编制润滑表,落实“五定”(即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根据润滑表,开展润滑工作。 4.9.5 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使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4.9.6 公司各级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对设备事故的管理,落实好“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的教育,严格督察设备管理各项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4.10奖励与惩罚4.10.1发生设备事故后,根据事故调查责任,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公司将依据设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罚。4.10.2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将分别否决36个月奖金和1-3个月奖金,分厂还可根据事故情况另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10.3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报告;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分公司将依据设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予以处罚。4.10.4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处理防止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事故抢修中有突出贡献者,分公司将依据设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给予表彰和奖励。附件1:事故处理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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