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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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真正解决大学生党员中“思想入党”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学生党员管理制度第二条 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校规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发现不足,及时弥补,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第三条 学生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包括: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接受组织培训,完成组织分配

2、的一切任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 学生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二次。 第五条 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要了解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要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注意收集、整理、总结、交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以提高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第六条 每年年末(12月下旬),学生党员要按照支部要求上交自我鉴定,总结

3、自己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第三章 学生党员奖惩制度第七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报校党委批准,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原则上一年评选一次。第八条 对于学业成绩不合格及违规学生预备党员的处理参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业成绩不合格及违规学生预备党员考察处理意见处理。第九条 在发展对象评议、党员评议中搞不正之风者的处理:1、对于请客、送礼的发展对象,延长考察期一年;2、在组织发展问题上吃饭、收礼者,预备党员要延长考察期半年,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处分;3、在党员民主评议中拉关系,请客送礼者,预备党员延长考察期半年,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

4、评。4、对评议人进行打击报复者,发展对象取消其发展资格,预备党员取消预备资格,正式党员予以通报批评。第十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在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各支部可根据实际予以支部内通报批评等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问题比较严重和复杂的,依据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第十二条 对学生党员的惩处意见由学生党支部提出,经二级学院党总支批准,上报组织部,经学校党委批准后给予处理。第四章 学生党员考核办法第十三条 考核指标共分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工作和实践、创

5、新能力等五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测评要素)共二十五项(具体内容及考核评分表附后)。第十四条 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60-89分)和不合格(0-59分)三个等级。第十五条 考核依下列程序进行:1、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党员年终考核指标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开展自评,填写学生党员年终自评表(附件1);2、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辅导员、所在班级成员根据每个党员学生党员年终自评表以及平时表现情况,依据学生党员考核评分表(附件2)的考评细则对每位党员进行评分;辅导员及支委评分结果的平均分50%+支部其他成员评分结果的平均分30%+班级成员(不少于50%)评分结果

6、的平均分20%之后的结果作为最终考评得分。3、最终考核得分填入学生党员年终考核汇总表(附件3);4、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完成学生党员考核工作,考核资料留存,并将学生党员年终考核汇总表报学生工作部备案。5、各支部反馈考核结果给支部成员,针对考核结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十六条 受到学校违纪处分的学生党员,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第十七条 学生党员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十二月底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在年终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学生正式党员中根据学院实际和学生综合表现评选不超过党员总数5%的“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到学生工作部。第五章 学生党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的学生

7、党务干部包括各学生党组织干部(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以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下设的学生党建工作机构(学生党建办公室等)工作人员。第二十条 学生党务干部的任用条件1、符合党章中党员干部任用条件的基本要求,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可由预备党员担任。2、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法律意识,组织协调能力较好,先锋模范作用明显,能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的工作要求,履行职责较好。3、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坚持原则,勤政廉洁。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讲团结,能带领支部“一班人”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4、成绩优良、学有余

8、力。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需在班上总人数的前30%及以内。5、学生党支部的支委需由具备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正式党员担任。第二十一条 学生党组织干部(党支部委员)选拔按照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程序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生党建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选任。第六章 学生党务干部评优制度第二十三条 全校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党务干部20名。第二十四条 评选程序: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组成评选组,负责本党总支部内优秀学生党务干部的评选,并推荐1-2名优秀学生党务干部到学生工作部。2、学生工作部在学生党务工作小组中评选推荐2-

9、3名优秀学生党务干部。3、学生工作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组织部。4、学校党委负责评选的最后审批。第二十五条 评选条件:1、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2、认真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忠实执行党的政策。3、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关心党组织建设,热心党的工作。4、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效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5、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党员职责,有良好的形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第二十六条 参评学生党务干部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务干部推荐申报表(附件4)。第二十七条 评选出的

10、优秀学生党务干部由学校党委予以表彰。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工作部2014年6月3日附件1:学生党员年终自评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学院年级专业总得分学生自述: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党总支意见: 总支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工作部制附件2:学生党员考核评分表一级指标及分值二级指标内容(测评要素)分值得分政治思想(25分)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定期就学院发展和个人表现向党组织汇报8分2、勇于检举和纠正其他同学的不良行为6分3、带头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4分4、顾全大局,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

11、在首位4分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3分组织纪律(33分)6、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6分7、在各种突发事件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岗位,维护学院稳定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5分8、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4分9、主动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并积极参与到各项建设实践活动之中4分10、考风端正,无作弊行为,勇于指出、揭露各种考试不正之风5分1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3分12、行为举止文明,仪表端庄3分13带头爱护公共财物,不乱刻乱画3分科学文化 知识学习 (24分)14、学习勤奋,态度端正4分15、前一学年文化课成绩居全班前20%4分16、积极参与学习型宿舍建设,形成

12、健康的作息时间4分17、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分18、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4分19、一学年无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现象;没有挂科现象4分工作和实践(12分)20、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3分21、主动为同学们服务3分22、主动参加社会实践3分23、在集体实践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分创新能力 (6分)24、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科技作品或文学作品(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3分25、在个人比赛中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3分总得分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工作部制附件3:学生党员年终考核汇总表学院: 年份: 党员人数: 序号支部名称所在班级姓名考核得分考核等级备注注:评选

13、为优秀学生党员的,请在备注处说明附件4: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学生党务干部推荐申报表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入党时间现任党内外 职 务所在支部主要事迹党支部推荐意见党支部书记签名:年 月 日党总支部推荐意见党总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年 月 日备注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工作部制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

14、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

1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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