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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股东协议书 新公司股东协议书1甲方:_住址:_身份证号:_乙方:_住址:_身份证号:_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_有限责任公司2、住所:_3、法定代表人:_4、注册资本:_元5、经营范围: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项目为准。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
2、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与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_元(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5%;(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5%;(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临时账户(开户行:_账号: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日内将各应支付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5万元(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
3、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
4、权限数额,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运营管理进行必要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职责。4、甲方工资报酬为_元/月,乙方工资报酬为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2)决定公司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6、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与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与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与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1%)后,
6、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具体制度为:(1)分红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6%,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第三方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
7、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元。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与承担股东权利与义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6%将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
8、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与承担本协议下股东权利与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七、协议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
9、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须向公司与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3、本协议约定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10、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签订时间:2_年月日新公司股东协议书2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
11、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
12、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
13、件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
1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
15、、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16、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
17、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十
18、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
19、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20、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
21、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2、; (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
23、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六条 *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全体股东盖章(签名):新公司股东协议书3甲方:_乙方:_丙方:_丁方:_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商量,就投资设立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1、公司名称:_2、经营范围:_3、注册资本:_4、法定_5、法定代表人:_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乙方以_作为
24、出资,出资额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丙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丁方以_作为出资,出资额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三、其它约定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甲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丁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新公司股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