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XX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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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金浦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GPROSC/CG0010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完善集团原材料、设备、物资等采购管理,加强重大关键物资采购管控,降低企业采购风险,提高集团经营效益,结合集团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所需物资采购原则上由物资供应部门统一组织订购,仓储部门统一保管、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特殊器材除外)。各企业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物资供应采购工作,特殊情况需要设立两个或以上部门管理物资供应工作的,须书面上报集团生产经营部批准。第三条 企业物资采购应遵循货比三家、价廉质优、为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

2、照规范程序组织进行,杜绝暗箱操作。通过公开竞争,保证企业采购商品最优性价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企业采购成本,不断提升企业运营效益。第四条 企业批量物资、常用消耗品、大宗原材料、大型机电设备、成套装置,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合同标的达20万元以上的,应实行招标采购。第五条 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组织,应依据企业年度综合作业计划及生产实际实施。第六条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遵照江苏金浦集团经营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物资招标采购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加强对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成立企业招标领导小组,由分管供应的企业领导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计划财务部门、生产技术及质量管

3、理部门等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企业招标领导小组履行如下职能:(一)负责制定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政策及规章制度;(二)负责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的组织领导、审定企业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三)对物资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第八条 企业所需物资供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一) 单件设备采购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二) 大型机电设备、成套装置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批量物资(含常用消耗品)采购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企业急需物资、化工原材料采购,达到规定限额,但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招标采购的,须由企业分管供应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四)工程建设项目物资,

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六) 基建项目总投资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估算价小于以上六项的采购,企业依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亦可进行招标采购)第九条企业物资招标采购基本方式(一)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招标方式。企业在各种专业或非专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具备要求的单位都可以参与投标。(二) 邀请招标:为降低招标采购成本,减轻招标采购工作量,企业不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广告,依据自己掌握的一些供应商情况(如技术水平、经济实力、商业信誉)以及采购专家的建议,直接选择一些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布招标信息,邀请其参

5、加投标。 (上述两种方式实施的必要条件: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第十条企业物资招标采购计划由物资供应部门提出,企业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实施。第二节招标准备及发标第十一条企业招标领导小组审议物资供应部门上报的“物资招标采购建议”,确定招标方式,成立招标工作组。开标时成立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三方面的专家组成,包含招标领导小组成员、项目单位人员、财务人员以及有关专家)。第十二条 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主要依据,由招标工作组根据企业要求负责编制,内容应该做到完整、准确,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6、(一)招标书: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及简介、必备的资质证明样本、招标物资名称、技术标准或型号、数量及相关要求(物资或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需具体到年、月、日、时)、开标时间(需具体到年、月、日、时)和地点,以及招标单位的联系方式(邮编、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二) 投标须知:包括对招标文件的说明(含对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对投标者的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如投标方资格预审资料,投标书内容等),以及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三) 招标物资清单及技术要求。 (四) 主要合同条款:包括价格(总价以货物到达企业指定地点为基准)及付款方式、交货条件、质量验

7、收标准以及违约款等内容,条款要详细、科学、严谨,符合合同法,防止以后发生纠纷。 (五) 投标书格式、投标物资或设备数量及价目表格式。 (六) 售后服务情况及承诺。(七) 注意事项或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制标底时要在充分考虑采购量的大小、标的所需技术的难易程度、市场情况、时间紧迫程度、质量要求等基础上,制定采购成本、投标者合理利润和风险系数。标底直接关系到招标人的经济利益和投标者的中标率,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该严加保密。第十三条按照招标方式组织发放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第十四条组织做好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关疑问的解答工作。如有必要,可组织召开投标前答疑会议,答疑会上提出的问题和解答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招

8、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发放给所有投标人。第三节投 标 第十五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或联合投标。 第十六条采用联合投标方式的厂商,必须明确一个总牵头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联合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应以协议形式加以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 投标书 (二) 投标物资、设备数量及价目表 (三) 偏差说明书(对招标文件某些要求有不同意见或方案的说明) (四) 证明投标单位资格的有关资质文件 (五) 投标企业法人资质或代表授权书 (六)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期限应能满足评标和定标的要求。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应有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送企业招标工作组。 第二十条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投标时应予标明,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投标单位投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补充文件,修改或补充投标内容,补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第二十三条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由企业视项目情况确定)。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

10、节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四条开标程序(一) 开标一般应公开进行,由招标工作组成员、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会同投标单位参加。招标申请公证的,应有公证部门参加。 (二) 开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召集评标委员会的全体成员以及有关人士开会,通知投标人到场,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然后公开开启密封的投标文件,宣读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报价及交货期等),并一一记录在案,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认可。(三) 开标应在投标截止期后一周内进行。 第二十五条评标和定标(一) 由招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内部初步评审,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1、: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报价的计算是否可信;全部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名盖章;是否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附加条件等。经过初审,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对基本符合条件但尚存质疑的投标文件向投标方进行询标,要求投标方进行书面回答或当面会谈予以澄清。对于询标过程中的问题和解答均应形成书面记录,经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成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补充条款。(二)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由企业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三) 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按预先确定的评标程序

12、、方法、标准以及评标纪律,对每份合格的投标文件,从技术、价格、交货时间、管理、服务以及法律规范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评价,并对每份投标文件写出书面分析材料和评价意见,列出分析报告和评价对比表,说明各投标方案的报价和例外情况。最后,按照企业的预期目标,从中选出23家最好的投标者,作为决标工作的参考。(四)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平等、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者,不得任意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提出其他的附加条件作为中标条件。评标应综合考虑性能、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不能仅仅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五) 物资及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原则上不超过7天;大型项目设备根据需要另定。 (六) 评标过程

13、中,如有必要可请投标单位对其投标内容当众进行澄清解释,澄清时不得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修改。澄清解释内容必要时可做局部纪要,经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 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透露者取消评标委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以纪律处分。评标过程应在企业招标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八) 评标以后,评标委员会填写物资设备评标汇总表,写出定标意见后,报企业招标领导小组核准。第二十六条 决标 由企业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意见和结果做出最后决定,选出一位技术合适,报价低而合理,服务优惠,质量和进度都有保证的最佳投标者为中标人。同时最好

14、选出12位投标者作候补,以防中标人临时发生变故,依次顶替。整个评标工作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结束,一般开标到确定中标人的间隔时间不超过30天。如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征得各投标方的同意。依据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一) 投标者少于三家或缺乏竞争性;(二) 所有投标文件均未按照招标文件编写;(三) 所有报价都大大偏离标底。 第五节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 决标后2日内,企业招标工作组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企业物资供应部门签订合同。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格,中标单位如逾期或拒签合同,招标单位有权没收

15、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补偿。同时,可以通知替补中标人中标,并同其签订合同。对于未中标单位应退回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涉及企业技术或商业秘密的相关图纸、资料除外),并退还其预交的投标保证金。第二十八条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应该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字的开标记录、询标记录、往来函电资料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合同经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条投标单位中标后,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拒签合同,按违约论处,违约方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同时将该投标单位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及各成员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 第三十条合同生效以后,双方都应严

16、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节招标监管第三十一条企业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组织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擅自向投标人透露招标信息。对于擅自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标信息的,在采购结算行为中采取欺骗、伪造证据或与中标单位相互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抬高采购价格的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第三十二条企业招标领导小组负有对企业物资招标的管理与监督责任第三十三条对于企业物资供应中,该招标采购的不进行招标采购,以及招标采购中不负责任,导致企业采购物资质量低劣或经济损失的,应追究招标领

17、导小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章 限额以下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未达到上述招标采购金额的采购管理,应遵循的以下原则: (一) 货比三家原则 企业物资采购,应多方收集产品和厂家的各种信息,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组织采购,取得最佳的性能价格比。(二) 有序规范原则1、企业生产及基建等部门应根据年度综合作业计划及生产实际,规范填报月度物资采购申请表,报送物资供应部门汇总后;2、物资供应部门按照不同物资的类别、性质、价格和需求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3、物资供应部门根据企业主管领导审批的意见,按照规范程序统一实施采购。 (三) 价廉质优原则 企业物资采购在关注价格的同时,必须把

18、保证质量作为前提条件,认真把好质量验收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要及时组织清退、索赔或投诉。(四)集中采购原则在保证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能批量采购的不零星采购;采购数额达到一定规模,能采取招标采购的不单独采购。(五)直供采购原则企业常用物资及大宗原材料采购,凡能从厂家直接订货的,不从贸易公司采购,努力提高直供率,降低采购成本。第三十五条 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要规范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建立完善合格供应商档案,确定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数据库,并做好动态维护工作。企业的大宗物资、原材料(以及A、B类物资)采购,必须在已备案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合格供应商中优先进行比质比

19、价采购。第三十六条 企业物资采购要规范建立逐级申报审批制度(具体流程参见附件3,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可进一步进行完善),对各项采购业务的实施,明确规定采购主管、采购经理、供应公司总经理、企业分管副总经理等审核审批权限,规范采购行为。第三十七条 物资供应部门要认真执行物资采购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对短期内市场一时难以解决的物资,物资供应部门应及时向申购部门反馈信息,协商解决办法。第三十八条 企业物资采购原则上应在质检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由采购员办理报检手续)。第三十九条 对采购物资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质检、技术、供应、生产、财务等部门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要及时进行

20、清退、索赔或或采取让步接受措施。第四十条 企业物资采购原则上不实行预付款方式,对于重要、紧俏的物资,确实需要预付款的,由各企业根据具体实际,制订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按集团生产经营部的规定,按时上报各项物资采购统计报表,做到统计项目齐全,数字准确可靠,字迹清楚,并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第四章 采购价格管理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配备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合同价格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借助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企业物资采购价格档案体系。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由企业供应、销售、财务等分管领导及供应、销售、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对物资采购价格开展分析、研究,指导、

21、监控企业的采购工作。第四十四条 价格管理委员会应密切关注物资价格行情,列出需要市场调查的物资名录,审定物资市场价格调查信息,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五条 企业价格管理委员会依据物资价格历史资料和当期市场价格行情,研究制订企业物资采购指导价格,审核企业物资采购计划、采购价格调整意见。第四十六条 企业实施物资采购前,应实行市场询价,采购人员提供的市场物资价格,必须是货比三家实事求是的信息。第四十七条 货比三家必须坚持货真价实,调查时要求公正透明,提供价格信息要提供供货价格、结算方式、质量信誉、交货进度、运输条件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第四十八条 严禁超计划单价实施采购行为,对于确因市场变化引起的价格上涨,

22、致使采购单价超过企业规定的指导价时,业务经办人应先填报采购计划、单价调整审批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报经企业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有“价委会”中两名以上企业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执行。第五章 供应商管理第一节 供应商入选的条件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规范供应商首次进入的基本条件和评估管理,评估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集团物资的采购对象。 第五十条 作为集团的供应商,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三) 具备满足集团企业的质量要求;(四)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要求;(五) 具有较强的财务能力。(六) 遵守双方的保密原则。第二节

23、 供应商的维护管理第五十一条 企业要做好供应商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加强沟通联络,定期对供应商的信誉及合同执行能力进行评审。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一) 企业领导及采购人员应通过走访、电话访问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经常性地与供应商联系、沟通,以保持与供应商业务联络,掌握供应商基本动态。(二) 供应商维护管理应根据供应商情况变化,不断加以调整,并进行跟踪记录。(三) 各企业对供应商资料应进行整理、分析,并建立数据库。(四) 各企业对供应商资料应实行保密管理。第五十三条 供应商资料的获取方式,可通过以下方法取得:(一) 采购人员业务联系及市场调查。(二) 企业相关领导客户访问。(三) 向

24、供应商邮寄或传真供方能力调查表,请供应商填报。(四) 若有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调查。第五十四条 企业对获取的供应商资料应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 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创立时间、与本企业交易时间、企业规模等。(二) 供应商特征:经营方式、经营风格、价格偏好、企业信用状况等。(三) 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交易情况绩、供货业绩以及合作态度等。(四) 经营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装置及业务范围、销售能力及区域、发展潜力等。(五) 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及销售、财务、技术、

25、生产部门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学历、毕业学校、性格爱好、身高以及提升空间等基本情况。第三节 合格供应商的筛选与评定第五十五条 企业合格供应商筛选与评定,除具有上述第五十条的规定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必须具备按时供货的管理能力;(二) 合理的供货价格,较好的服务质量;(三) 具有较强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四) 与本企业有过3次以上的成功交易记录(五) 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第五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禁止参加本集团的任何采购活动:(一)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本集团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二) 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三) 与采购

26、单位或其他机构违规串通的;(四) 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本集团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的;(五) 擅自变更或终止采购供应合同的;(六) 向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五十七条 合格供应商筛选程序供应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能力进行调研、初审企业评审小组评审力调查表企业分管领导审定发放供方能力调查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一) 企业对拟采购的每类大宗物资、原材料(A、B类物资以及部分C类物资),向有关供应商发出供方能力调查表(见附件),并由企业供应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作初步调研、评审后,提出候选供应商名单(附过去供货业绩报告及评审意见);(二) 企业供应商评审小组(由供应、财务、生产技

27、术、质检等部门组成,供应部门为牵头部门),按照供方生产经营资质、质量水平、价格水平、交货能力、服务能力、技术能力等内容对各候选厂家进行评审打分(可参考本制度附表),并计算出总分排序,按分值提出合格供应商评审意见;(三) 企业供应商评审小组将合格供应商建议名单,报经企业分管领导审定后,由供应部门组织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并进行备案。 第五十八条 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企业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审,可参照以下七方面的内容进行:(一)供方生产经营资质。包括:1、企业商誉;2、注册资金;3、资信等级;4、生产经营资质。(二)质量水平。包括:1、质量保证体系;2、产品质量获奖情况;3、长期供货质量情

28、况。(三)价格水平。包括:1、报价的合理性;2、是否愿意协商商品价格;3、是否愿意联合共同降低成本。(四)交货能力。包括:1、产品生产能力及储备能力;2、交货的及时性及运输能力;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的应付能力;5、是否能优先供应我方。(五)服务能力。包括:1、以往供货的服务质量;2、以往出现供货偏差后的服务意识及服务及时性;3、以往因我方原因出现供货偏差后的服务态度。(六)技术能力。包括:1、技术人员状况;2、工艺技术的先进性;3、后续研发能力;4、技术问题的管理水平。(七)其他。包括:1、供货半径;2、以往合作融洽性;3、以往合同履约率。第四节 合格供应商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九条 合

29、格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一) 参加本集团的采购活动包括招投标活动。(二) 对本集团各企业采购程序有疑义,可以向集团咨询或投诉。(三) 对其他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提出指控。(四) 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条 合格供应商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本集团规定的采购规章制度;(二)为采购单位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三)接受本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四)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节 合格供应商的管理第六十一条 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应每年或适时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审,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资料、档案。第六十二条 企业对合格供应商按不同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供应

30、商,企业可加大对其采购量及付款方式等方面,在政策给予倾斜。第六十三条 对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作为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定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对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第六十四条 对重要的物资供应,企业可对供应商派遣专职驻厂员,或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供应商动态,并定期对其商品质量实施检测或现场检查。同时,各企业要主意避免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以分散采购风险。第六十五条 企业供应、财务、研发、生产等部门可加强与供应商业务交流,及时反馈质量及服务改进建议,帮助供应商不断提升供货质量。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结合实际,具体制订本企业供应商评估及相关管理实施

31、细则,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备案后实施。第六十七条 企业审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及时上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备案,生产经营部应不定期对各企业的供应商筛选和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六章 物资采购信息管理第六十八条 企业应定期对物资采购信息及供应商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跟踪记录,完善采购信息基础资料。第六十九条 物资采购信息资料内容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供应商、计划价格、采购价格、采购金额等,已导入ERP系统的单位按照系统应规范建立物资采购信息数据库。第七十条 物资采购部门对采购信息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的更新、完善负责。物资采购信息资料应准确、完整、实用、及时,并能做到随存随取,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第七

32、十一条 物资采购信息资料是企业的商业机密,应规范保密管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第七章 物资供应计划管理第七十二条 企业要正确处理市场和计划的关系,加强物资供应的市场预测,提高准确率,同时加强计划管理,提高物资供应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七十三条 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是物资计划管理归口部门,要按照生产及施工计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编制计划必须认真严格审批,做到申请有依据,使用有方向,供应有定额,资金有来源。已导入ERP系统的企业依据ERP系统中的供应计划进行编制。第七十四条 企业编制物资供应计划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本单位库存、积压、闲置、自制和修旧物

33、资,力求准确。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供应时间和地点等。第七十五条 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分年、季、月度计划和单项(基建、技措、大修)工程计划,根据类型不同按各分管范围分别编制,并设立单项工程项目申购计划台帐。第七十六条 根据供应计划的要求,企业的相关部门原则上需按下列时间向物资供应部门申报计划,年度计划在上一年的12月1日前申报;月度计划在上月23日前申报。第七十七条 各类物资申请必须经部门主管审批,并按规定要求向供应部门提交下月申购计划及当月补充计划。物资申请计划一经批准,即成为编制供应计划的依据,物资供应部门必须依据计划工作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

34、员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第七十八条 供应部门所编制物资供应计划需经财务审批,亦可另行编制付款计划给财务部门,以充分考虑计划和资金的平衡。物资供应计划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执行。第七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门经汇总平衡后编制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需上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年度计划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月度计划在上月28日前。第八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供应计划,及时解决供需矛盾,确保生产和工程进度。物资供应部门要对物资使用部门的计划准确率进行定期统计、汇总和上报,各单位要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第八十一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物资供应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第

35、八十二条 因生产计划和项目变更,需调整物资供应计划,生产、设计、施工等部门应及时向供应部门书面说明原因,并提报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的物资申请变更计划。第八十三条 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报主管副总批准后予以执行。年度计划调整要需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审批。调整计划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到书面批复之前,一律按原计划执行。对突发性生产建设事故的物资消耗,要及时核销。第八十四条 物资供应部门计划完成情况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第八十五条

36、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第八章 附 则第八十六条 企业采购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馈赠,不得参加供应商组织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擅自向供应商透露企业商业机密。对于擅自向供应商透露企业商业机密的,在采购结算行为中采取欺骗、伪造证据或与供应商相互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抬高采购价格的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第八十七条 对于企业物资供应中,不按规范程序组织采购,导致企业采购物资质量低劣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八十八条 依据本制度,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制订、

37、细化本企业物质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须报集团生产经营部审定、备案)。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公布的各项制度如有与本制度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第九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生产经营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解释。附件:1、物资招标采购流程(GPROSC/CG001.0106) 2、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原则及实施办法(GPROSC/CG001.0206)3、限额以下采购业务基本流程(GPROSC/CG001.0306)4、物资采购询价单(GPROSC/CG001.0406)5、物资采购比价审批表(GPROSC/CG001.0506)6、年物资采购计划表(GPROSC/CG001.0606)7、月度原

38、材料采购计划表(GPROSC/CG001.0706)8、主要原材料采购指导价格表(GPROSC/CG001.0806)9、采购计划、单价调整审批表(GPROSC/CG001.0906)10、临时采购申请表(GPROSC/CG001.1006)11、原辅材料报检单(GPROSC/CG001.1106)12、让步接收审批表(GPROSC/CG001.1206)13、物资采购月报表(GPROSC/CG001.1306)14、物资采购年报表(GPROSC/CG001.1406)15、月度付款计划汇总审批表(GPROSC/CG001.1506)16、物资采购应付款月报表(GPROSC/CG001.160

39、6)17、物资采购成本对比表(GPROSC/CG001.1706)18、物资采购价格对比表(GPROSC/CG001.1806)19、供方能力调查表(GPROSC/CG001.1906)20、供应商档案表(GPROSC/CG001.2006)21、合格供应商评审表(GPROSC/CG001.2106)22、合格供应商名录(GPROSC/CG001.2206)23、供应物资信息反馈表(GPROSC/CG001.2306)附件1: 江苏金浦集团物资招标采购流程组建招标工作组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申请批准招标收回招标文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履 行 合 同与中标者谈判签订合同决 标评 标

40、询 标开 标接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调查和招标文件答疑发放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格预审发布招标公告附件2: 江苏金浦集团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原则及实施办法一、评标原则(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规定;(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三)依法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四)根据质量、价格、售后服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的原则。二、评标组织企业依据江苏金浦集团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标意见。三、评标内容(一) 企业信誉与实力(二) 技术指标要求(三) 产品性能价格

41、比(四) 售后服务情况(五) 其他相关指标(各项目分值,由企业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物资特性等进行确定)四、评标程序(一) 对招标文件进行一般的符合性检查,确认标书的密封性以及文件的齐全性。具体审查内容包括:1、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2、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投标文件;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4、 投标文件不得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5、 投标文件不得对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二) 在全面审核标书的基础上,对每个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做出书面解释。书面解释必须要有被授权人或法人代表的签字,并与投标书具有同等

42、效力。(三)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进行询问,以确保投标人最终报价,投标人对此应以书面确认。(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以及评标办法评标,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物资(设备)的性能、价格以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后,以投票或打分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报企业招标领导小组审定。限 额 以 下 采 购 业 务 基 本 流 程申购部门采购申请单(采购计划)配合提交申请参与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分管副总质检部门实施采购供应部审批合格询价比价审批审批审批审核验收审核财务部仓管部门付款总经理企业供应副总财务总经理(财务副总)注:以上为采购基本流程,具体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予以确定。江苏金浦

43、集团 有限公司 (范例)物资采购询价单供应商:材料名称规格联系人联系电话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询 价(含税/运费)付款方式备注此表由供应商填写 年 月 日江苏金浦集团 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审批表日期: 年 月 日采购计划情况货品名称规格型号需用部门数量 (吨)指导价 (元/吨)通知单 号 码通知日期需求日期备 注询价情况序号供 货 厂 家数量 (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价格 (元/吨)付款方式票据结算方式售后服务1234采购部门意见供 货 厂 家技术规格数量(吨)成交单价(元/吨)预 定 交货期实际交货 期 供应部门负责人:企业采购副总审批意见说明: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具体规定本企业审批权限。 年物资采购计划表单位名称:材料名称规格采购计划量计划采购金额(到厂含税)主要供应商单价合计总计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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