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074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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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100F 29备案号:22294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 T 1074 2007电力用直流和交流 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Integrated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equipment of DC and AC for power system2007-12-03 发布2008-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型号和额定值 25技术要求 4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13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23附录 A(资料性附录)交流不间断电源(UPS)配置类型 2

2、5附录 B(资料性附录)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的负荷统计 28附录 C(资料性附录)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容量选择计算 30附录 D(资料性附录)一体化电源设备的蓄电池组容量计算 3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 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152 号文)的安排制订的。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和附录 D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中

3、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河南省电力公司、甘 肃省电力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院、云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深圳 供电局、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凤仁、顾霓鸿、孔祥军、乔卫东、卓乐友。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吴国威、陈巩、王典伟、黄小川、张忠元、陈辉祥、李汉明、赵建宁、李强武、武高峰、潘景宜、李永富、张国君、王学礼。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建议或意见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

4、源设备(以下简称一体化电源设备)的型号和额定值、 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变(配)电所和其他电力工程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 选择、订货和试验。也适用于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以下简称 UPS)、电力用逆变电源(以下简称 INV)、 小型变电站的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以下简称 DC/DC)的设计、制造、选择、订货和试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

5、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900.1电工术语基本术语GB/T 2900.32电工术语电力半导体器件GB/T 2900.33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GB/T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GB/T 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DL/T 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6、 8562004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DL/T 8572004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2001220kV500kV 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GB/T 2900.1、GB/T 2900.32、GB/T 2900.33、DL/T 4592000 中 3.13.15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一体化电源设备integrated power supply equipment将直流电源、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和电力用逆变电源(INV)、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D

7、C/DC) 等装置组合为一体,共享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并统一监控的成套设备。该组合方式是以直流电源为核心,直流电源与上述任意一种电源及一种以上电源所构成的组合体,均称为一体化电源设备。3. 2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 for power system简称 UPS。由整流器和逆变器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装置,它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配合,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不 间断交流电源。由于与不接地系统的蓄电池组相连接,所以该装置的直流输入部分与交流部分是隔离的。3. 3电力用逆变电源inverter for power system简称 INV。一种不含整流器的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3. 4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con

8、vertor for telecommunication简称 DC/DC。一种 DC-DC 电源变换装置,其输入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相连接,输出特性满足通信电 源的要求。由于与不接地系统的蓄电池组相连接,所以该装置的输入部分与输出部分是隔离的。3. 5负载功率因数load power factor在理想正弦波电压下,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之比。3. 6动态电压瞬变范围transient voltage variation range输入电压不变、负载突变时和输出为额定负载不变、输入电压突变时,输出电压的变化量。3. 7瞬变响应恢复时间recovery time从输出电压突变到恢复至输出稳压精度范围

9、内所需的时间。3. 8输出电流波峰系数peak factor of output current当负载为非线性时,允许的最大电流峰值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3. 9失真度distortion factor谐波分量的方均根值对基波分量之比。3. 10总切换时间total transfer time从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输出异常或超出允差条件的瞬间起,到完成输出量切换瞬间的时间间隔。3. 11电磁兼容性(EM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4型号和额定值4. 1型号型号含义如图 1

10、 所示。图 1型号含义图4. 2额定值4. 2. 1交流额定输入电压 单相:220V。 三相:380V。4. 2. 2交流额定输入频率50Hz。4. 2. 3直流额定输出电压25,50,115,230V。4. 2. 4直流标称输出电压24,48,110,220V。4. 2. 5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流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500A。4. 2. 6蓄电池额定容量10Ah3000Ah。一体化电源设备的蓄电池组容量计算见附录 D。4. 2. 7设备负载等级 设备负载等级为一级(即连续输出额定电流)。4. 2. 8交流额定输出电

11、压 单相:220V。 三相:380V(三相四线制)。注:若有特殊电压条件,应与供应商协商确定。4. 2. 9交流额定输出频率50Hz。注:若有特殊频率条件,应与供应商协商确定。4. 2. 10交流额定输出容量 单相输出:1,2,3,5,7.5,10,15,20,25,30kVA。 三相输出:7.5,10,15,20,30,40,50,75,100,125kVA。5技术要求5. 1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按 DL/T 4592000 中 5.1 的规定。5. 2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a)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2。b) 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15。c) 交流输入电压不对称度不超过 5。d) 交流输入电压谐

12、波含量不超过 10。e) UPS、INV 和 DC/DC 的直流输入电压范围不超过直流电源标称电压的 80130,特殊要求的直 流输入电压范围:上限值为蓄电池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上限(按 DL/T 4592000 中表 10 的规定),下限 值为单个蓄电池额定电压值与蓄电池个数乘积的 85按 DL/T 8572004 中 5.1 c)的规定。5. 3结构与元器件的要求按 DL/T 4592000 中 5.3 的规定。5. 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柜内两带电导体之间、带电导体与裸露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均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电压UN(直流或交流) V

13、额定电流63A额定电流63A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UN603.05.03.05.060UN3005.06.06.08.0300UN6008.012.010.012.0注: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极的裸露带电的导体之间,以及裸露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 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 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 20mm。5. 5电气绝缘性能绝缘试验的试验电压等级及绝缘电阻要求见表 2。表 2绝缘试验的试验电压等级及绝缘电阻要求额定电压UNV绝缘电阻测试 仪器的电压等级 kV绝缘电阻 M工频电压kV冲击电压kVUN600.520.5160UN3001102.05300UN50011

14、02.512试验加压部位为:a) 非电连接的各带电电路之间;b) 各独立带电电路与地(金属框架)之间;c) 柜内所有母排与地之间(断开母排与其他支路的连接)。5. 6防护等级柜体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B 42081993 中 IP20 的规定。5. 7噪声在正常运行时,自冷式设备的噪声最大值应不大于 55dB(A),风冷式设备的噪声最大值应不大于 60dB(A)。5. 8温升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运行时,各发热元器件的温升均不得超过表 3 的规定。表 3设备各部件极限温升部件或器件极限温升 K备注整流管外壳70晶闸管外壳55降压硅堆外壳85电阻发热元件25距外表 30mm 处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5

15、5与半导体器件连接的塑料绝缘线25整流变压器、电抗器 B 级绝缘绕组80铁芯表面不损伤相接触的绝缘零件母线连接处铜与铜 铜搪锡与铜搪锡5060MOS(IGBT)管衬板70高频变压器80金属材料操作手柄 绝缘材料操作手柄1525装在屏内的操作手柄,允许其温升高 10K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 金属材料 绝缘材料3040除另有规定外,对可以接触但正常工作时不需触 及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高 10K5. 9蓄电池组容量按 DL/T 4592000 中 5.9 的规定。5. 10事故放电能力按 DL/T 4592000 中 5.10 的规定。5. 11负荷能力按 DL/T 4592000 中 5.11 的

16、规定。5. 12连续供电按 DL/T 4592000 中 5.12 的规定。5. 13电压调整功能按 DL/T 4592000 中 5.13 的规定。5. 14稳流精度与稳压精度充电浮充电装置的稳流精度、稳压精度,UPS、INV 及 DC/DC 的稳压精度,应满足表 4 的规定。表 4稳流精度、稳压精度及纹波系数项目名称相控整流器高频开关 整流器UPS、 INVDC/DC稳压精度0.510.530.6稳流精度121纹波系数110.55. 15纹波系数a) 充电浮充电装置的输出电压纹波系数应满足表 4 的规定;b) DC/DC 在 20MHz 频带内的输出纹波电压峰峰值应不超过 200mV;c)

17、 以直流母线为工作电源的装置,其对直流母线反灌纹波电压有效值系数应不超过 0.5。5. 16并机均流性能充电浮充电装置、DC/DC 和具有并机功能的 UPS 在额定负载电流的 50100范围内,其均流不平 衡度应不超过5。5. 17限压及限流特性a) 限压特性:充电浮充电装置以恒流充电方式运行,当充电电压达到限压整定值时,应能自动转换 为恒压充电运行,以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b) 限流特性:充电浮充电装置以恒压充电方式运行,当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自动进入 限流状态,以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5. 18效率及功率因数5. 18. 1效率充电浮充电装置的效率应不低于表 5 的规定,UPS、

18、INV 的效率应不低于表 6 的规定。表 5充电浮充电装置的效率及功率因数装置类型额定输出功率kW额定输入电压 V效率功率因数高频开关型整流模块单模块功率1.5380/220850.9单模块功率1.5380/22090相控整流器全系列380/220700.7DC/DC 模块单模块功率1.52208022085单模块功率1.52208522090表 6UPS、INV 的效率及 UPS 输入功率因数额定输出功率UPS、INV 的变换效率UPS 输入 功率因数高频机工频机(输入输出具有工频隔离的变压器)交流输入 逆变输出直流输入 逆变输出交流输入 逆变输出直流输入 逆变输出3kVA 以上908580

19、850.93kVA 及以下858075800.95. 18. 2功率因数充电浮充电装置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表 5 的规定,UPS 输入功率因数应不低于表 6 的规定。5. 19报警及保护功能要求5. 19. 1绝缘监察要求按 DL/T 4592000 中 5.16.1 的规定。5. 19. 2电压监察要求按 DL/T 4592000 中 5.16.2 的规定。5. 19. 3闪光报警要求按 DL/T 4592000 中 5.16.3 的规定。5. 19. 4故障报警要求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设备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a) 交流输入过电压、欠电压、缺相;b) 交流输出过电压、欠电压; c) 直流母线过

20、电压、欠电压; d) 蓄电池组过电压、欠电压;e) 蓄电池组出口熔断器熔断或断路器跳闸;f) 直流母线绝缘故障;g) 馈线断路器跳闸;h) 充电浮充电装置故障;i) UPS、INV 装置故障;j) DC/DC 装置故障;k) 绝缘监察装置故障;l) 监控装置故障。5. 19. 5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a) 当输入过电压时,装置应具有过电压关机保护功能或输入自动切换功能,输入恢复正常后,应 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b) 当输入欠电压时,装置应具有欠电压保护功能或输入自动切换功能,输入恢复正常后,应能自动 恢复原工作状态。c) 当输出过电压时,直流电源装置和 DC/DC 应具有过电压关机保护功能,故障排

21、除后,应能人 工恢复工作;UPS 和 INV 应具有输出自动切换功能,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d) 当输出欠电压时,直流电源装置和 DC/DC 可不具有保护动作,但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UPS 和 INV 应具有输出自动切换功能,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原工作状态。5. 19. 6过载和短路保护5. 19. 6. 1充电浮充电装置和 DC/DC 当输出过载或短路时,应自动进入输出限流保护状态,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5. 19. 6. 2UPS 和 INVa) 输出功率在额定值的 105125范围时,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10min 后自动转旁路,故障排除 后,应能自动

22、恢复工作。b) 输出功率在额定值的 125150范围时,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1min 后自动转旁路,故障排除 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c) 输出功率超过额定值的 150或短路时,应立刻转旁路。旁路开关要有足够的过载能力使配电开 关脱扣,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原则上配电开关的脱扣电流应不大于装置额定输出电流的 50。5. 20监控装置 监控装置其功能是作为一体化电源设备的总监控器,即同时监控直流电源、UPS、INV、DC/DC、蓄电池组和配电状态等。监控装置的基本参数及基本功能应满足 DL/T 856 的规定。5. 20. 1控制程序按 DL/T 4592000 中 5.17.1 的规定,

23、并做如下补充:a) 监控装置应能对蓄电池、充电装置、UPS、INV、DC/DC 等的运行方式进行设定。根据设定,对被监控对象的控制、调节和运行方式变更实施管理,并可实现自动和手动控制选择。b) 对充电浮充电装置的输出电压控制精度应不超过整定值的0.5,输出电流控制精度应不超过0.3A(总电流小于 30A)或整定值的0.5(总电流大于或等于 30A)。5. 20. 2显示和检测功能5. 20. 2. 1显示 监控装置应能显示下列信息: a) 交流输入电压、电流;b) 交流输出电压、电流和频率;c) 直流系统母线电压、电流;d) 蓄电池组电压、电流;e) 充电装置输出电压、电流;f) DC/DC

24、输出电压、电流;g) 直流系统接地电阻、对地电压及其接地支路编号;h) 充电浮充电装置运行状态;i) UPS、INV 运行状态;j) DC/DC 运行状态。5. 20. 2. 2检测精度及检测周期监控装置对模拟信号的检测精度(直流)不超过 0.5、(交流)不超过 1.0,对状态信号的检测周 期应不超过 1s,异常报警信号的检测周期应不超过 0.5s。5. 20. 3保护和故障管理a) 根据被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参数变化趋势,及时、准确判断异常或故障类型,并自动实施异常 工况限制、故障保护和声光报警显示功能。b) 报警应分为紧急报警和一般报警两类,系统异常或故障时应自动或人工转入报警画面。紧急报

25、警 信号至少应包括蓄电池熔断器故障、断路器脱扣、直流母线电压异常、直流系统接地、整组充电机故障、 逆变器故障、交流母线电压异常等。c) 监控装置应提供用于信号报警输出的无源触点。5. 20. 4三遥功能监控装置应配有标准串行接口、网络接口和 USB 接口,实现对设备的遥信、遥测及遥控功能并方便导 出运行记录。5. 20. 5自检和人机对话功能监控装置应具有在线诊断和人机联系功能,并符合 DL/T 51492001 中 6.13 和 6.14 的规定。5. 21电磁兼容性(抗扰度)5. 21. 1振荡波抗扰度设备应能承受 GB/T 17626.12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三级的 1MHz 和 100

26、kHz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5. 21. 2静电放电抗扰度设备应能承受 GB/T 17626.2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三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5. 21. 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设备应能承受 GB/T 17626.4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三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5. 21. 4浪涌(冲击)抗扰度设备应能承受 GB/T 17626.5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三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5. 22谐波电流在设备的交流输入端,第 2 次第 19 次各次谐波电流含有率均应不大于 30。5. 23UPS、INV 和 DC/DC 的其他要求UPS、INV 的动态电压瞬变范围、瞬变响应恢复时间、同步精

27、度、输出频率、电压不平衡度、电压相位 偏差、电压波形失真度、总切换时间和交流旁路输入应不超过表 7 的规定。DC/DC 的动态电压瞬变范围和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应不超过表 7 的规定。表 7UPS、INV 和 DC/DC 的其他要求项目名称UPS、INVDC/DC动态电压瞬变范围105瞬变响应恢复时间20ms200s同步精度2输出频率(500.2)Hz电压不平衡度(适用于三相输出 UPS)5电压相位偏差(适用于三相输出 UPS)3电压波形失真度3总切换冷备用模式旁路输出=逆变输出10ms时间逆变输出=旁路输出4ms双变换模式交流供电直流供电0旁路输出逆变输出4ms冗余备份模式串联备份,主机从机4

28、ms并联备份,双机相互切换交 流 旁 路输入隔离变压器绝缘电阻10M工频耐压3kV冲击耐压5kV稳压器调压范围10稳压精度3过载能力150/30min注:交流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和稳压器可根据需要选配。交流不间断电源(UPS)配置类型见附录 A,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的负荷统计见附录 B,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容量选择计算见附录 C。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设备检验分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6. 1出厂试验 出厂设备应逐台进行出厂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出厂合格证。6. 2型式试验 产品属于下列情况时需进行型式试验:a) 新设计投产的产品(包括转厂生产);b) 当设计、工艺、材料、主要元器件改变而影

29、响到系统性能时;c) 停产两年以上再次生产时;d)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五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6. 3检验项目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的检验项目见表 8。表 8检验项目直流电源UPSINVDC/DC序号检验项目型出型出型出型厂式厂式厂式厂式试试验 试验 试验 试验 试验试验试验验1一般检查电气绝缘电阻测量绝2缘性工频耐压试验能冲击耐压试验试验3防护等级试验4噪声试验5温升试验6蓄电池组容量试验7事故放电能力试验8负荷能力试验9连续供电试验10电压调整功能试验11稳流精度试验12稳压精度试验13纹波系数试验14并机均流性能试验15限压及限流特性试验效率及16效率试验功率因数试验输入功率因数试验电压监察

30、试验故障报警试验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试验过载和短路保护试验控制程序试验显示和检测功能试验保护和故障管理试验三遥功能试验自检和人机对话功能试验振荡波抗扰度试验绝缘监察试验报警 及17保护 功能试验监控18装置试验电磁19兼容 性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20谐波电流试验21动态电压瞬变范围试验22瞬变响应恢复时间试验23同步精度试验直流电源UPSINVDC/DC型式 出厂型式出厂型式出厂型式出厂试验 试验试验试验试验试验试验试验表 8(续)序号检验项目24频率试验25电压不平衡度试验26电压相位偏差试验27电压波形失真度试验28总切换时间试验29旁路输入

31、隔离变压器和调压器试验注 1:由于一体化电源设备可以是直流电源与表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其他电源所构成的组合体,因此一体化电源设备的试验项目需根据实际构成和表中的要求来确定。注 2:报警及保护功能试验包含了一体化电源设备的全部项目,所以对单独某一种电源试验时,可根据 实际情况对项目中的条款进行删减。注 3:若 UPS 为单相输出,则不需要做与三相输出相关的试验。注 4:若 UPS 无并机功能,则不需要做并机均流试验。注 5:若 UPS 系统不需要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和调压器,则可不做此项试验。注 6:若直流电源为整流逆变设备,则有源逆变部分需按 DL/T 857 的规定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6.

32、4试验方法6. 4. 1一般检查按 DL/T 4592000 中 6.4.1 的方法进行检验,其中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表 1 的规定。6. 4. 2电气绝缘性能试验6. 4. 2. 1绝缘电阻试验在 5.5 规定的部位用表 2 规定试验电压的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应满足表 2 的规定。6. 4. 2. 2工频耐压试验用工频耐压试验装置,对 5.5 规定的部位施加表 2 规定的试验电压 1min,试验过程中应无闪络和击穿。6. 4. 2. 3冲击耐压试验将冲击电压施加在 5.5 规定的部位,其他电路和外露的导电部分连在一起接地。按表 2 规定的试验电压,施加 3 次正极性和 3

33、次负极性雷电冲击电压,每次间歇时间不小于 5s。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现象。6. 4. 3防护等级试验试验方法按 GB/T 42081993 中 12.1 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不低于 5.6 的规定。6. 4. 4噪声试验设备在额定负载和周围环境噪声不大于 40dB 的条件下运行时,距柜外围前、后、左、右各 1m 处,离 地面高度 1m1.5m 处,测得噪声值应满足 5.7 的规定。6. 4. 5温升试验 设备在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负载、浮充工作状态下连续运行时,调压装置中硅元件全部投入并通过额定电流。关好柜门,当柜内温度趋于稳定时,测得各发热元件的温升应满足表 3 的规定。6. 4. 6蓄电

34、池组容量试验试验方法按 DL/T 4592000 中 6.4.6 的规定进行。6. 4. 7事故放电能力试验试验方法按 DL/T 4592000 中 6.4.7 的规定进行。6. 4. 8负荷能力试验试验方法按 DL/T 4592000 中 6.4.8 的规定进行。6. 4. 9连续供电试验试验方法按 DL/T 4592000 中 6.4.9 的规定进行。6. 4. 10电压调整功能试验试验方法按 DL/T 4592000 中 6.4.10 的规定进行。6. 4. 11稳流精度试验 充电浮充电装置在充电(稳流)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其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标称电压的 90130范围

35、内变化(特殊要求见 DL/T 4592000 中表 10),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 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按式(1)计算的稳流精度应满足表 4 的规定。稳流精度计算公式:Id = IM - I Z 100(1)I Z式中:d I 稳流精度;I M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I Z 输出电流整定值。6. 4. 12稳压精度试验6. 4. 12. 1充电浮充电装置 充电浮充电装置在浮充电(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其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 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标称电压的 90130范围(特殊要求见 DL/T4592000 中表 10)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在充电浮充电装置出口处测量输出电压,按式(2)计算的 稳压精度应满足表 4 的规定。稳压精度计算公式:Ud = U M - U Z 100(2)U Z式中:d U 稳压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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