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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1907 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0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简本仅供公示查阅)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1月本简本内容由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20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建设的地点及背景1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21.3.项目
2、工艺31.4.建设周期和投资31.5.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3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42.1.1.环境空气42.1.2.水环境42.1.3.声环境42.1.4.地下水42.1.5.土壤4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6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63.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93.3.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123.3.1.大气影响评价123.3.2.水环境影响评价123.3.3.声环境影响评价123.3.4.固体废物污染分析123.4.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情况123.4.1.污染防治措施12
3、3.4.2.执行标准143.5.环境风险分析153.5.1.项目选址及重大危险源区域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153.5.2.重大危险源的类别及其危险性主要分析结果163.5.3.环境敏感区及与环境风险的制约性163.5.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163.5.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63.6.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173.6.1.经济效益分析173.6.2.社会效益分析173.6.3.环境效益分析17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83.7.1.环境管理制度183.7.2.环境监测计划184.公众参与194.1.公众参与的目的、作用和方式194.2.公众参与的调查内容195.结 论205.1.
4、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05.2.厂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相符性205.3.污染物达标排放215.4.符合清洁生产要求215.5.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215.6.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不会下降215.7.环境风险可被接受226.联系方式23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236.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23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建设的地点及背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0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项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内,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本项目装置的工艺技术路线采用固定床技术。根据全厂加工总流程的安排,建设一套200万t/a渣油加氢装置。
5、项目所属行业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147980万元;本项目装置所需定员24人,由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内部调剂,不新增职工人数,生产制度采用四班三倒制,年工作时间为8000小时。图1.1-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生产装置:建设一套200万t/a渣油加氢装置,包括反应部分和分馏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配套新增或改造部分系统管线、装置区内配电设施改造等,其余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储运系统均依托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现有设施。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加氢重油,作为催化装置优质原料,其他产品粗石脑油、柴油、酸性气、干气和
6、低分气,产品方案见表1.2-1。表1.2-1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产量(万t/a)规格产品去向1加氢重油171.98见表1.2-2、催化装置2柴油14.32180350馏份,见表1.2-3柴油加氢装置或柴油加氢原料罐区3粗石脑油2.76C5180馏份,见表1.2-4目前乙烯原料罐区4酸性气5.7输送至催化产品精制装置5干气1.2输送至催化产品精制装置6低分气1.4送渣油加氢装置脱硫后输送至PSA装置表1.2-2 加氢重油产品性质项 目规格密度(20) (kgm-3)932S,wt%0.29N(gg-1)2400残炭,wt%5.8镍+钒(gg-1)13镍(gg-1)4.3钒(gg-1)8.7表1.
7、2-3 180-350柴油馏分产品项 目规格密度(20) (kgm-3)845S(gg-1)120N(gg-1)320表1.2-4 C5-180性质项 目规格密度(20) (kgm-3)738S,wt%35N(gg-1)351.3. 项目工艺 本装置采用固定床渣油加氢工艺,本项目装置由反应部分、分馏部分组成。1.4. 建设周期和投资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0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内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147980万元。行业类别: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职工人数:本
8、项目装置所需定员24人,由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内部调剂,不新增职工人数;工作制度:采用四班三倒制,年工作8000小时;1.5.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位于中石化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内。项目属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符合140号文中有关产业结构的要求。综上所述,
9、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江苏省有关环保政策。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环境空气评价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明,栖霞山除了PM10出现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其余地区除了PM10出现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基本良好。2.1.2. 水环境长江评价江段各断面TP 的Pij标准指数大于1,超出地表水II类水体功能要求,TP超标相对普遍,这主要与长江沿岸生活污水的排放等影响有关;COD、氨氮、石油类、挥
10、发酚、硫化物、氰化物Pij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表水II类水体功能要求;苯、甲苯、二甲苯Pij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2.1.3. 声环境厂界10个测点的白天声级在51.3-62.0dB(A)之间,夜晚43.1-51.2dB(A)之间,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2.1.4. 地下水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项指标中pH、镉、汞、钴、氯化物、钼、镍、铅、砷、锌、挥发酚、氰化物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类标准;硫酸盐均能达到类标准;氨氮能达到IV类标准;硝酸盐氮U1点能达到II类标准,其余监测点均能
11、达到III类标准;亚硝酸盐氮U1点能达到V类标准,其余监测点均能达到IV类标准;总硬度(以碳酸钙计)U1、U2、U4点能达到III类标准,其余监测点能达到II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U1点能达到II类标准,其余监测点均能达到I类标准;石油类、硫化物、苯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钒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2.1.5.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金陵分公司评价区域用地及周边用地土壤中的砷、镉、汞、砷、铜、锌、镍等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
12、2.2-1 评价工作范围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大气以建设项目为中心东西长5km、南北长5km范围地表水长江大厂栖霞江段金陵炼油排口上游1500m至七乡河入江口上游500m,总长约10km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地下水金陵分公司厂区及周边区域总量控制金陵分公司内部平衡环境风险以建设项目风险源为中心3km范围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废气污染源分析(1)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G1主要来自反应进料加热炉,主要含有SO2、NO2和烟尘,采用低硫燃料气,经低碳燃烧器燃烧达标后通过60m排气筒排放。G2主要来自分馏塔进料加热炉主要含有SO2、NO2和烟
13、尘,采用低硫燃料气,经低碳燃烧器燃烧达与G1一起通过60m排气筒排放。(2)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装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装置阀门、管线、泵等运行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考虑到装置中物料含硫化氢等酸性物质,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因子主要考虑烃类和硫化氢。本次新建项目废气污染排放源强见表3.1-1。表3.1-1 建设项目废气排放状况表编号污染源名称排气量Nm3/h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执行标准排放源参数排放方式污染物名称浓度(mg/m3)速率(kg/h)年产生量(t/a)污染物名称浓度(mg/m3)速率(kg/h)年排放量(t/a)浓度(mg/ m3)速率(kg/h)高度
14、m直径m温度G1反应进料加热炉15083SO25.290.08 0.64 脱硫燃料(厂区脱硫回收干气)+低氮燃烧器/SO25.290.110.91850/601.2120连续NOX1502.26 18.10 烟尘500.75 6.03 NOX1503.2225.78/16G2分馏塔进料加热炉6396SO25.290.03 0.27 NOX1500.96 7.68 烟尘501.078.59200/烟尘500.32 2.56 G3装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2.5t/a 、硫化氢0.05t/a 面积:16457=9348m22)废水污染源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含硫废水、含油污水。其中含硫废水主要来自反应部
15、分的冷高压分离器、冷低压分离器和分馏部分的脱硫化氢汽提塔顶回流罐。含硫污水送至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酸性水汽提装置,净化后水大部分回用,未回用净化水与含油污水一起送炼油部分污水处理场处理。含油污水主要来自分馏塔顶回流罐、机泵和地面冲洗等产生的排水 。分馏塔顶回流罐排水作为装置注水回用,其余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清净下水主要为循环水场排水。建设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1-2。表3.1-2 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编号废水名称排放量/产生量 m3/h污染物量mg/L排放去向PHCOD石油类NH3-N硫化物W1含硫污水15.38/45.287-10400003001500030000送酸性水汽提
16、后部分回用,部分送污水处理场W2含油污水5/13.026-93001002050分馏塔顶回流罐排水作为装置注水回用,其余送污水处理场处理W3清净下水6/6-40-江边监护池3)固废污染源分析按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固废进行分类,本项目固废产生类别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文的要求,固废产生量采用实测法、产排污系数法及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属性判定表见表3.1-3。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17、判定,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和废瓷球都属于工业固体废物。表3.1-3 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工业固体废物属性)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吨/年)种类判断*固体废物副产品判定依据1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加氢反应器固态MoO3、CoO、NiO942.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2废瓷球加氢反应器固态Al2O3、SiO29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4)噪声污染源分析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大功率机泵、压缩机、加热炉、空冷器等设备噪声,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规定,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噪声限制值90dB(A),高噪声设备声源见表3.1-4。表4.3-12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序号设
18、备各称数量设备运转情况治理方式治理后噪声值(dB(A))1压缩机2连续低噪声电机、基础减震902加热炉2连续采用低噪声火嘴853机泵12连续低噪声电机85-904空冷器16连续低噪声电机、风机855放空设施2间断设消音器90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2-1和图3.2-1。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环境保护对象方位距离(km)规模(人)环境功能空气环境金陵石化炼油生活区东南1.78000居民聚居区GB3095-2012二类区水环境长江北炼油工业取水排口位于长江/GB3838-2002II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周围/0.2/GB3096-20083类标准生态
19、环境栖霞山东3.4/风景名胜区GB3095-2012一类区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距炼油排口约12km龙潭水源保护区下游距炼油排口约7km图3.2-1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3.3. 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3.3.1. 大气影响评价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对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影响不大,最大浓度落地点均不在敏感点上,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有限,不会改变各敏感区的环境功能。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功能的改变。3.3.2. 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实施后金陵分公司废水及污染物排放增加较小,类比中国石化股份有限
20、公司金陵分公司150万t/a 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实施后金陵分公司废水排放增加量及排放污染物种类与该项目类似,引用该项目环评结论,“由于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长江水质影响有限,长江水质维持现状水平。”3.3.3. 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设备主要布置在金陵分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内,主要噪声设备距各厂界预测点距离较远,因此对厂界的噪声影响有限,受设备噪声影响很小。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3.3.4. 固体废物污染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属于危险
21、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环境外排量为零。金陵分公司厂区内部设有完善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区域,并且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杜绝固废在厂区内的散失、渗漏,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工业固废在安全处置前,可暂存厂区内部,同时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总体而言,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环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影响产生明显影响。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情况3.4.1. 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本工程废气主要有反应进料加热炉烟气、分馏塔进料加热炉烟气及含硫酸性气。装置
22、事故及生产波动时,安全阀所泄放的可燃气体均密闭送往火炬系统,燃烧废气高点排放。本装置加热炉采用脱硫燃料气及低氮燃烧器,烟气经60m烟囱高空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达标。(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含硫废水、含油污水。其中含硫废水主要来自反应部分的冷高压分离器、冷低压分离器和分馏部分的脱硫化氢汽提塔顶回流罐。含硫污水送至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酸性水汽提装置,净化后水大部分回用,未回用净化水与含油污水一起送炼油部分污水处理场处理。含油污水主要来自分馏塔顶回流罐、机泵和地面冲洗等产生的排水 。分馏塔顶回流罐排水作为装置注水回用,其余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清净下水主要为循环水场排水。(3)固废本工程固体废物主
23、要有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和废瓷球。其中废催化剂和废保护剂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瓷球为一般工业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因此本项目固废外排量为零。(3)噪声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压缩机、大功率机泵、加热炉、空冷器等。对其噪声防治采取以下措施:(1)在同类设备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采取消声器、隔声罩、加热炉采用低噪声火嘴等减噪措施。(3)在总图规划、设备平面布置等方面合理布局,减少高噪声源对厂外环境影响。3.4.2. 执行标准(1)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采用大气
24、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其标准值详见表3.4-2。表3.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Nm3)标准来源SO21小时平均0.50GB3095-2012NO21小时平均0.20PM10日平均0.15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加热炉烟气中SO2和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建设项目加热炉烟气中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具体见表3.4-3。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标准,
25、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厂界标准,详见表3.4-4。表3.4-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二级标准值标准来源kg/hmg/m3SO2850GB9078-1996烟尘200表3.4-4 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污染因子排放标准标准来源厂界标准mg/m3非甲烷总烃4.0GB162971996硫化氢0.06GB14544-93(2)地表水环境1)地表水质量标准长江栖霞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3.4-5。表3.4-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序号项目II类标准标准来源1pH69GB3838-20022COD153石油类0.054氨氮0.55
26、挥发酚0.0026硫化物0.17氰化物0.058TP0.12)废水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排放标准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中一级标准。具体见表3.4-6。表3.4-6 污水排放标准污染物pHCODNH3-N石油类DB32/939-2006一级标准(mg/L)6-960155(3)声环境1)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其值见表3.4-7。表3.4-7 声环境质量标准(dB(A))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3类区6555工业区2)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27、区适应标准,具体见表3.4-8。表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3类区65dB(A)55dB(A)工业区3.5. 环境风险分析3.5.1. 项目选址及重大危险源区域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本次改造项目布置在金陵分公司炼油生产区预留建设用地内,属金陵分公司地块,不需新征工程建设用地,金陵公司不再扩大厂区范围,在原址内实施改造,采取更为严格的环保措施,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3.5.2. 重大危险源的类别及其危险性主要分析结果因为本项目生产装置、储罐、管道及装卸过程中因涉及渣油、柴油、汽油、烃类等易燃易爆物质,且加工过程中因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的逐步分离产出,其
28、火灾爆炸泄漏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因此本项目加工、存储与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另因装置区、罐区、公用设施等布置相对集中,一旦某一部分发生因超温、超压、泄漏等原因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发其他设施的连锁效应和重叠的火灾爆炸事故。3.5.3. 环境敏感区及与环境风险的制约性金陵分公司周围人口分布是制约金陵分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金陵分公司周边乡镇主要有栖霞镇、尧化镇、燕子矶镇和西南方向的南京城、南侧的仙林大学城等,每一个城镇都是一个人口密集点,但都属易受影响范围。环境敏感点对金陵分公司的发展有一定制约。根据预测:在设定最大可信事故下,装置火灾爆炸事故事严重危害,严重危害范围在27.8m以内,该
29、范围位于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内,其内无居民和环境保护目标。在设定最大可信事故下,各关心点最不利气象条件下事故毒物浓度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未超出评价标准,未出现达到半致死浓度的影响程度。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为减少事故毒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金陵分公司要采取更为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5.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金陵分公司建立了环境风险三级(单元、项目和园区)防范体系,金陵分公司的环保措施与应急预案已经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并实施,且运行期间,没有出现过大的环保事故,说明基本安全可靠,但需要经常演练,并与周边环境相结合。企业周边环境风险防范范围内,社会应急预案应与厂内紧密联动,明
30、确响应程序和周边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撤离路线、撤离安置方式等。3.5.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选址位于厂区内部,不新征占地。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新建装置布局合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符合相应环境安全内容要求;预测结果表明,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周边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金陵分公司应认真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要求,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落实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3.6.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3.6.1. 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装置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标准,针对生产中排放的“三废”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装置内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按清
31、污分流,分别处理各类污水。各类污水经过处理后其中的污染物大幅度降低,燃炉尾气经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设计中对噪声污染也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空冷器风机、机泵采用低噪声风机和电机,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标准的要求。总之,采用治理措施后,可使装置污染物的排放量降至最低。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环境要求。3.6.2. 社会效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建设在全厂的总流程中贯彻了清洁生产,本项目通过装置配置优化,改进产品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给企业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
32、益和竞争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3.6.3. 环境效益分析本项目装置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标准,针对生产中排放的“三废”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装置内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各类污水。各类污水经过处理后其中的污染物大幅度降低,燃炉尾气经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设计中对噪声污染也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空冷器风机、机泵采用低噪声风机和电机,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标准的要求。总之,采用治理措施后,可使装置污染物的排放量降至最低。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环境要求。3.7.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7.1
33、. 环境管理制度公司环保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统一负责,并设专职环保技术人员,负责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环保处职责是贯彻执行环保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环保工作计划、规划、审查、监督项目的“三同时”工作,组织环保工作的实施、验收及考核,监督“三废”的达标排放及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指导和组织环境监测、环保技改,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编制环保考核等报告。各装置环保管理人员在安全环保处指导下负责本装置环保工作。3.7.2. 环境监测计划(1)污染源监测本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源监测见表3.8-1。表3.8-1 污染源监测计划项目装置名称监测点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废水总排口总排口pH、石油类、硫化物、挥
34、发酚、氰化物、氨氮、COD、SS在线连续、1次/日至1次/月不等污水处理场总排口pH、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氨氮、COD、SS江边监护池排口pH、石油类、氨氮、COD、SS本项目装置厂内pH、石油类、硫化物、COD每周2次至1次/月废气20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项目反应进料加热炉、分馏塔进料加热炉烟道气SO2、NOX1次/季厂界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噪声厂界高噪声源噪声每季监测一次(2)环境质量监测本项目不新增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项目,保持现有的监测点位和频率。4. 公众参与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暂行
35、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4.1. 公众参与的目的、作用和方式(1)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2)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3)通过公众参与,提出经济有效并切实可行的减缓不利社会环境影响的措施。(4)平衡各方面利益,化解不良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5)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本报告调查形式以填写“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为主,以公示牌公示、网上公示为辅。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对本工程及周围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邀请被调查对象填写“江
36、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意见。发放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范围如下:南炼生活区、南炼石油村的部分居民、仙林大学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等部分教职员工、栖霞新合村甘家巷的部分居民、栖霞街社区的部分工作人员及栖霞街、红枫新村等部分居民、五福家园社区委员会的部分工作人员及五福家园的部分居民、栖化新村居委会及的部分工作人员及栖化新村的部分居民。4.2. 公众参与的调查内容(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状况是否满意。(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3)了解建设项目概况后,公众对项目可能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意见。(4
37、)公众对本项目污染防治及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5. 结 论5.1.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渣油加氢技术重油转化率高,能满足金陵分公司加工高硫、重质、劣质原油的需要。因此,金陵分公司规划在油品质量进一步升级的基础上,新建一套渣油加氢装置,以逐步取代延迟焦化装置,由焦化路线逐步过渡至全加氢路线,调整装置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标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
38、的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的产业政策。5.2. 厂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相符性本项目装置布置在金陵分公司炼油新区内、已建18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西侧预留地上。装置北侧距蜡油加氢装置原料罐区35米,东侧为联合布置的18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南侧距离8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25米,西侧距离1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催化产品精制装置25.6米,距仪表机柜间-2、区域变配电所-2为30.1米。装置与周边设施的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南京市沿江地区的产业结构以电子、汽车、石化、钢铁、电力为主,沿江地区以形成以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车辆
39、制造为支柱,是我国传统的工业基地之一,金陵分公司处于沿江地区规模较大、建成年代较长的老工业区燕栖工业区,产业结构以石化、化工为主。本项目的建设能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南京市相关发展规划。依据南京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和苏政复200329号文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区为二级,长江江苏段使用类别为(GB38382002)II类水体功能。本项目实施后,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5.3. 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实施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5.4. 符合清洁生产要
40、求本工程按清洁生产原则实施了全过程污染控制,采用清洁的燃料,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生产出清洁的产品,采取了一系列节能措施,对“三废”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了合理的处理,不外排。废水进行了清污分流、污污分治,达标排放,部分采取了回用。因此本工程符合清洁生产原则。5.5. 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本工程通过清洁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和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南京市2013年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5.6. 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不会下降评价区大气环境中常规污染物中各测点SO2、NO21小时与日均浓度均无超标现象。评
41、价区4个测点PM10日均浓度值均有超标现象。PM10日均浓度出现超标的原因较复杂,主要受该地区建材工业粉尘排放、汽车尾气排放、地面扬尘以及城市气溶胶等综合因素影响。环境监测点的特征污染非甲烷总烃各测点最大浓度均未超标。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长江评价江段各断面每个测点的COD、SS、氨氮、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氰化物Pij标准指数均小于1,达到了地表水II类水质标准限值,能满足地表水II类水体功能要求。总磷所有测点均超标,与沿岸居民生活废水排放有关。声环境现状评价:厂界10个测点的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项指
42、标中pH、镉、汞、钴、氯化物、钼、镍、铅、砷、锌、挥发酚、氰化物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类标准;硫酸盐均能达到类标准;氨氮能达到IV类标准;硝酸盐氮U1点能达到类标准,其余监测点均能达到类标准;亚硝酸盐氮U1点能达到V类标准,其余监测点均能达到IV类标准;总硬度(以碳酸钙计)U1、U2、U4点能达到类标准,其余监测点能达到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U1点能达到类标准,其余监测点均能达到I类标准;石油类、硫化物、苯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钒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土壤环境质
43、量现状评价:金陵分公司评价区域用地及周边用地土壤中的铅、镉、汞、砷、铜、锌、镍等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综上,项目周边环境质量总体良好。5.7. 环境风险可被接受本项目选址位于炼油部分厂区内,不新征占地。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新建装置布局合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符合相应环境安全内容要求;预测结果表明,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周边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金陵分公司应认真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要求,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落实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与南京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容;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环保措施合理有效,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在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内部平衡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南京市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邮编:210046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5-589706576.2. 环评机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