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13重大技术方案专家会审管理制度(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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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技术方案专家会审管理制度YX/(SYG)SG 13-2010批 准:秦 勇 审 核:张庆仁 编 写:张建成生效日期:2010.03江苏电建三公司射阳港分公司施工管理部目 录1. 目的 2. 适用范围3. 引用文件4. 需编制的重大技术方案5. 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6. 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7. 专家论证审查1、目的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3、引用文件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4、需编制的重大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重大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件)。4.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4.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4.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

3、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4.5、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

4、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4.6、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4.7、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5、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5.1、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

5、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5.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5.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5.4、脚

6、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5、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5.6、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

7、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6、重大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6.1在工程开工之初,分公司施工管理部组织编制需要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的重大技术方案一览表(可以含在作业指导书一览表里,作出标记),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6.2重大技术方案由专职工程师或主要技术员编制,技术、安保、质检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由分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7、专家论证审查7.1公司应当组织不

8、少于5人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审查。7.2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7.3分公司编制部门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7.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7.5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6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重大技术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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