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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市砖瓦粘土、砂石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空项实际得分1.安全生产目标1.1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2无年度安全生
2、产目标与指标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分。1.2监测与考核根据所属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3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班组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每年年底定期对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3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小
3、计10得分小计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和人员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扣满4分的,追加扣除10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3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2.2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4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的,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1分。小计15得分小计3.安全投入3.1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企业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企业应依据国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5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
5、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1分。3.2相关保险企业应为员工缴纳足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工伤保险费。5未缴纳的,不得分;没有足额缴纳的,扣1分。小计15得分小计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将更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5未及时落实及更新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5未传达的,不得分;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
6、分;缺少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次扣1分。4.2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具)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消防管理等。15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其他考评内容中已有的不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1分。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
7、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5未发放的,扣2分;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5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5现场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1分。4.3修订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15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1分;无记录资料的,扣5分。4.4文件和档案管理建立文件和档
8、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每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每处扣1分。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5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每处扣1分。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9、、相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自评与评审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15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小计80得分小计5.教育培训5.1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20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的,
10、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1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1分;未实行档案管理的,扣10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10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在新工艺
11、、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0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2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规定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5.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0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
12、;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扣满20分的,追加扣除10分。 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15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扣10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2分;对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每人次扣2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处扣1分;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每人次扣1分;无专人带领的,扣3分。5.6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
13、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10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1分。小计100得分小计6.生产设备设施6.1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符合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20 设备一台存在安全隐患扣5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每处加扣20分。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5无台账或
14、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1分。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10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1分;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1分;失修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1分;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每处扣1分;检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5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安全设备设施如:护栏、接地线、安全阀、铭牌、警示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
15、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30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铲装、运输设备:1.企业必须购置证照齐全的合格产品;严格按公安、交通部门要求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档案,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2.车辆整洁、资料齐全;3.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4.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5.传动系统运转平稳;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10一处不符合扣2分。制砖机、搅拌机、振动筛:1.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定期维护保养,对操作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2.入料口需设格筛、防护
16、栏(墙);3.转动部分需设防护罩;4.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5.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接地保护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6.传动系统运转平稳;10一处不符扣2分;轮窑、隧道窑:1.窑体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有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2.每年至少一次对窑体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结构、外墙、通风、烟道、加煤孔、检查孔等;3.烘窑必须有点火防止烟气中毒的安全措施;4.隧道窑的温度、操控自动控制系统仪表、信号、报警装置完好;5.窑顶、窑内照明设施符合GB16423的要求;30一处不符合扣2分;窑体未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每项扣2分。窑顶供煤提升机、摆渡窑车:1.企业必须购置证
17、照齐全的合格产品;严格按质检部门要求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对操作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2.运行平稳舒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3.每天检查并记录钢丝绳断丝数;4.每天检查记录电机工作状态参数;5.每天检查记录窑车轴承工作状态;10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制砖机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并不准任意拆除: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3)产生切屑、磨屑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4)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5)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
18、6)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7)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10不符合一处扣1分变配电系统: 1.应有高、低压供电系统图;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变配电室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 5.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mm10mm; 6.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m,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 7.高压配电室
19、、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8.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动力照明箱(柜、板): 1.存在触电危险的作业环境或生产车间等场所,应采用与环境相适应的防尘、防水、防爆等动力照明
20、箱、柜; 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3.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 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人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 2.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
21、线路; 3.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 4.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5.临时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进行用电。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 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电动工具
22、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4.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5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下安全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2.拉线事故开关;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作业场所应划出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
23、室、中控室。5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 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6.2特种设备管理 建立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每处扣1分。工业气瓶: 1.对使用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2.使用符合规范的气瓶;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
24、;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m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10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小计240得分小计7.作业安全7.1开采要求及采场参数 粘土矿、砂石料开采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20 未采用自上而下开采不得分;剥离欠
25、账较多不得分;一处存在伞檐掏采扣2分。未按照设计方案自上而下进行开采的,本二级要素不得分。 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小于设计值;禁止存在越界、越层或违法开采行为;边坡浮石较多。10 发现一处边浮石扣2分;坡超出范围开采不得分;一台阶超前距离不足扣5分。 采场内台阶高度、宽度、坡面角,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坡度与设计一致。10 一处不符扣5分7.2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业。10
26、没有制度的,不得分;缺少一项危险作业规定的,扣5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的,每处扣2分。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0未进行隐患排查、评估分级的,不得分;无记录、档案的,不得分;所涉及的范围未全部涵盖的,每少一处扣1分;排查、评估分级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现场岗位人员不清楚岗位有关隐患及其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厂内建筑物:1.砖窑外部有无裂隙、变形;窑门有无破损、松动现象。2.窑内有无松动、裂隙、变形。10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厂区环境: 1.各类物料应定置摆放,不得随意堆放; 2.跨越
27、道路上空架设管线距路面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米;跨越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含桥梁、隧道等)以及管线,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 3.进出厂房、停车区、危险地段、生产现场等处,最高行驶速度为5km/h; 4.照明灯布置合理,无照明盲区,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5.手提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型号符合规定。6.定置摆放;7.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现象; 工具、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应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10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1.执行作业许可审批制度。2.应采取可靠的置换或通风措施。3.按规定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4.有专人监护。5.采取便于有限空
28、间内外人员联系的措施。5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装窑之前应对窑顶、窑室墙壁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窑顶、窑室墙壁应平整、牢固,窑顶应设排水沟和排水孔。窑顶添煤火眼应高出窑顶平面不少于10厘米。5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出窑时应打开窑门机械通风降温,待温度降低到40以下出窑。装窑和出窑人员,都必须戴眼镜、防尘口罩、防护帽、劳保手套等防护用品5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建立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明确监控的责任、方法、记录、考核等事项。5 无该制度的,不得分;内容不全的,每缺一环节,扣1分。粘土开采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粘土开采必须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2.采
29、场高度超过6米时,必须实行分层开采,分层台阶高度小于3米,台阶坡度不大于75;3.机械采土阶段高度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4.对采土场工作边帮应进行经常性检查,高陡边帮应天天进行检查,暴雨过后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采土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事故发生;6.人工处理堆土场陡坡时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操作,另一名担任监护工作。1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生产过程控制:1.企业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潜在的或已发生的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状况,在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2.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进入作业现场前,应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装
30、备。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3.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作业文件的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作业活动,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4.生产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业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15未按要求做到的,每处扣1分。7.3作业行为管理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需要规范的作业行为主要包括: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设备开机前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3.运转中的设备禁止进行擦洗、清扫、拆
31、卸和维护维修等可能直接接触运转部位的操作。 4.工作过程中,如有故障,停机通知修理,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工作状态。 5.作业完成时按规定进行停机操作,关闭电源,清理岗位作业环境。 15辨识不全的,每缺一个扣1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个扣1分;作业人员不清楚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1分。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企业针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以及紧急情况处理要求,应保留培训记录。2.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15未执行的,不得分;工作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每个工作票扣1分;授权
32、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每个扣2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2分。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5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1分;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1分。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5无配备标准的,不得分;配备标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项扣1分;未及时发放的,不得分;购买、使用不合格个体防护装备的,不得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5无资格证书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殊行业作业人员(例如电工证、焊工证)应该具备相应资
33、格。10无资格证书的,每发现一人扣4分;资格证书无及时年检的,每发现一人扣2分。(注明:本项可追加扣10分)7.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在厂区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8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累计扣满8分的,追加扣除10分。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5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在输变电电线杆(塔)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为:电杆10-15m,拉线15-25m,并
34、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5缺一处扣1分。在道路附近进行开挖土方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围栏和护板,设立警告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5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采场、工业广场、机电设备、人行和运输通道的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和照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高处(砖窑窑顶、上煤栈桥等),必须设置安全网、防护栏等防护措施。5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7.5相关方管理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
35、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5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除不得分外,追加扣除10分;未签订协议的,不得分;协议中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小计220得分小计8.隐患排查和治理8.1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班组、人员的责任。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5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10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的
36、隐患的,每处扣1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10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1分。8.2排查范围与方法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5范围每缺少一类的,扣2分。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20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2分;未制定检查表的,扣10分;检查表制定和使用不全的,每个扣2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扣满20分的
37、,追加扣除20分。8.3隐患治理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20整改不及时的,每处扣2分;需制定方案而未制定的,扣10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临时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扣10分。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10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
38、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定期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将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向安全监管部门报送。5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无隐患排查报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小计90得分小计9.重大危险源监控9.1辨识与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2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要求的,扣1分。按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3未进行辨识和评估的,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未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不得分。9.2登记建档与备案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2无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
39、的,每处扣1分。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3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9.3监控与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5未监控的,不得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1分。 有重大隐患或带病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加扣20分。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3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1分;内容不全的,每处扣1分;警示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
40、,每处扣1分。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2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1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每处扣1分。小计20得分小计10.职业健康10.1职业健康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5无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按有关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10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的,本二级要素不得分。企业应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10未进行员工健康检查或无档案的,不得分;健康检查每少
41、一人次,扣1分;档案每缺一人,扣1分;档案内容每缺一项资料,扣1分。 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10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结果未公开公布的,不得分;结果未存档的,一次扣1分。存在粉尘、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岗位应按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10未确定有关场所和岗位的,不得分;未进行专门管理和控制的,不得分;管理和控制不到位的,每一处扣2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5未指定专人保管或未全部定期校验维护的,不得分;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每次扣1分;
42、校验和维护记录未存档保存的,不得分。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5未书面告知的,不得分;告知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劳动合同中写明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对员工及相关方宣传和培训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5未宣传和培训或无记录的,不得分;培训无针对性或缺失内容的,每次扣1分;员工及相关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
43、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5未设置标志和说明的,不得分;缺少标志和说明的,每处扣1分;标志和说明内容(含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不全的,每处扣1分。10.3职业危害申报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所属安监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10未申报的,不得分;申报内容不全的,每缺少一类扣2分。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向原申报安监部门申请变更:(1)新、改、扩建项目。(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5未申请变更的,不得分;每缺少一类变更申请的,扣2分。小计80得分小计11.应急救援11.1应急机构和队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