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及回采率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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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及回采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储量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减少煤炭资源损失,把公司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企业,依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7号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及回采率管理实行公司、二级公司、煤矿三级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管、托管的二级公司及生产、试生产基层煤矿(统称“各级煤矿企业”)。

2、第三条 公司成立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各级煤矿企业的煤炭资源储量和回采率管理工作。各级煤矿企业要加强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储量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规范开采行为,合理开采煤炭资源,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第四条 各级煤矿企业总经理(矿长)对本单位资源储量管理和提高回采率负领导责任,各级煤矿企业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资源储量管理和提高回采率负分管责任,对总经理(矿长)负责。第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资源储量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为加强公司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回采率,成立

3、公司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成员:与储量管理有关的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与计划发展部、工程管理部、生产调度中心、财务部经理,生产技术部分管储量副经理,各二级公司总工程师,直管煤矿总工程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分管储量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煤炭资源储量管理政策法规。(二)审定公司煤炭资源管理制度。(三)审定和下达各级煤矿企业年度回采率计划指标。(四)监督检查各级煤矿企业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及资源合理利用情况。(五)考核二级公司回采率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第七条 二级公司储量管理职责(一)成立储量

4、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本公司资源储量管理制度。(二)建立二级公司储量管理台帐,每半年测算、核定后上报矿山储量动态数据。(三)制定各煤矿年度、季度回采率计划指标。(四)监督检查各煤矿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及资源合理利用情况。(五)考核各煤矿回采率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六)核定所辖矿井储量动态变化和回采率完成情况,负责上报及对外业务联络工作。(七)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并书面报告公司。第八条 各煤矿也要成立矿井储量及回采率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资源储量及回采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及奖罚。各级管理人员按其分工不同对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负有相应的

5、责任。(一)矿长是负责全矿井储量及回采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的资源储量合理利用及回采率管理工作。(二)总工程师负责该矿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提高回采率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和应用。(三)生产矿长负责该矿生产过程中有关强化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四)生产技术部门(含地测部门)具体负责矿井储量回采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回采率的各项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回采率的计算、考核工作。(五)采掘区队负责贯彻落实生产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的技术措施。(六)每个工作面,采区开采结束后,均要重新全面核实储量、采出量、损

6、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第三章 技术规定第九条 煤矿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指标(一)井工煤矿采区:薄煤层(1.3米)85;中厚煤层(1.33.5米)80;厚煤层(3.5米)75;工作面:薄煤层(1.3米)97;中厚煤层(1.33.5米)95;厚煤层(3.5米)93。放顶煤工作面回采率85。(二)露天煤矿薄煤层(1.3米)70,中厚煤层(1.33.5米)80,厚煤层(3.56米)85,特厚煤层(6米)95%。第十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应申报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回采率考核指标进行评估修正,并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一)地质构造复杂,厚煤

7、层、中厚煤层和薄煤层的水文地质损失量分别超过可采储量20%、15%和10%的;(二)煤层赋存不稳定,采区可采范围经井下勘探证实不足采区开采范围50%的;(三)开采铁路下、水体下、建(构)筑物下和承压水体上(下称“三下一上”)煤层的。第十一条 各生产矿井在新水平、新采区以及工作面设计文件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采区、工作面设计回采率指标。第十二条 凡有条件的新水平和采区,必须集中开拓,联合布置,实现合理集中生产。要合理确定水平、阶段垂高与采区走向长度和工作面长度等参数,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减少煤柱损失。第十三条 各生产矿井在制订生产计划及生产过程中,原则按原煤炭部1982年颁发的关于合理开采煤炭

8、资源提高回采率的若干规定(82煤生字第 031 号)、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相关规定执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煤层,报公司同意,并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论证,报请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采或者暂时不采:(一)具有重大灾害威胁的(水、火、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二)受地质构造影响严重、岩浆侵蚀破坏严重、不稳定煤层局部达到可采厚度的孤立块段,开采其他煤层又不会造成破坏的;(三)受其他煤矿、煤层开采影响,无法安全开采或者开采极为困难的。第十四条 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当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开采,不得弃采薄煤层。确需反顺序开采的,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论证并报请省级煤

9、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 厚煤层采用分层开采的,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层厚度,按批准的设计安排生产、接续。第十六条 工业广场、河流、井田边界等煤柱要按设计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改变,特殊情况下确需改变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矿井开拓布置、开采顺序、采煤方法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执行。采区不得留有丢弃不采的可采地段,不得以呆滞煤量的方式变相丢煤。采煤工作面应按设计规定的开切眼和停采线位置进行施工和回采,生产过程中禁止滥留煤柱,任意丢煤。第十八条 “三下一上”压覆(伏)煤炭资源量较多的矿井,应本着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本矿的实际,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最大限度的解

10、放煤炭资源。第十九条 各煤矿在采区、矿井开采后期,在安全情况允许时,应积极回收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大巷煤柱及报废矿井的工业广场煤柱。对过去由于各种原因丢弃的残煤和煤柱,应积极进行复采,最大限度回收资源,延长矿井服务年限。第四章 储量、回采率管理第二十条 回采率是煤矿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二级公司及其生产矿井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回采率计划,公司定期对各矿井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第二十一条 生产矿井必须加强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提高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末采及两端头的回收率。积极研究薄煤层开采技术,推广应用小煤柱留设、充填等开采方法,有效加大工作面尺寸,减少煤柱损失。第二十二

11、条 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本矿井的储量技术管理工作,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参与制定、检查、分析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动态完成情况,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第二十三条 资源储量是矿井设计、改扩建、开拓延伸和安排生产接续的主要依据,各矿资源储量基础数据,必须由地测部门提出,报矿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以矿总工程师签字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第二十四条 各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及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组织煤厚探测工作,制定探测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一)工作面设计中对煤层厚度的探测要有明确设计。积极应用各种先进探测手段,收集采掘工程揭露的煤层厚度和其它地

12、质资料,做好地质素描。对煤层厚度无法清楚掌握的区段要布置巷探工程,地质条件及煤层厚度有异常时及时下发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二)特厚煤层采用分层开采时,既要保证上分层的厚度和可采煤量,也要为其它分层的合理布置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第二十五条 生产矿井在进行采区、工作面设计时煤层厚度原则上采用矿井地质报告钻孔资料。储量核算、回采率计算时,采用二级公司确认的真实的实测数据。第二十六条 工作面调查和测量一般情况下十天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或结构复杂时,应适当增加测量次数。工作面测量包括:工作面实际推进度、长度、采高;工作面煤层产状要素、煤层厚度、夹矸的层数及厚度;工作面丢失的底煤及浮煤厚度;工作面、采区内

13、出现的主要地质构造及出水、自燃等地质现象。浮煤厚度要实际测量,不准估算。回采工作面资料应及时填绘在有关图表上。第二十七条 生产矿井必须具备储量计算方面的各种基本图件,健全储量、回采率、损失量及储量增减等台帐。(一)储量及损失量台帐1.查明资源储量台帐。2.开采设计资源台帐。3.资源储量变动台帐。4.开采结束储量比较台帐。5.资源储量损失统计台帐,内容包括:(1)分工作面、分月的各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帐;(2)分采区、分煤层、分季的各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帐;(3)全矿井分水平、分煤层的各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帐;(4)期末工作面、采区、全矿井损失率台帐,及结束后重新核算的损

14、失率台帐。6.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帐。7.矿井储量计算基础台帐。8.矿井储量增减、转出、转入、注销台帐。9.矿井储量、采区储量计算基础表和有关资料。10.矿井逐年、逐月采出量台帐。11.各种永久性煤柱台帐(包括:煤柱名称、保护对象及级别,煤层名称、牌号、厚度、倾角,煤柱上下界标高、面积、储量,煤柱的变动,摊销等情况)。12.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台帐。(二)储量及损失量计算图纸1.矿井储量计算图。2.采区、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图上应标明月末工作面位置、厚度点及煤层厚度、采高、丢底煤的数字、浮煤的厚度、厚度损失柱状)。3.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图上应标明井田及采区间的边界;各种煤柱的范围、名称、煤柱的储

15、量、摊销计算基础、数量;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范围;工作面的回采范围,回采月平均采高;采区内发生的各种损失;地质构造,煤层底板等高线、钻孔等)。上述各类图纸、台账格式参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由二级公司制定。第二十八条 各煤矿要建立回采率分析、检查和报送制度。矿总工程师要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储量、损失量动态,找出造成损失的原因,制订提高回采率的措施。矿每季度向二级公司提交一次储量管理分析报告, 二级公司审核汇总后报公司备案。煤矿每月、二级公司每季度、公司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储量管理和回采率检查,分析储量

16、、回采率动态,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储量核减的审批制度(一)二级公司要正常开展资源储量损失量的报销工作。(二)属于正常损失报销的,每年随矿山储量年报,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销。属于非正常损失报销的,由生产矿井在水平、采区开采结束前,编制报销申请报告,经二级公司核查同意后,呈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销。(三)申请核减报销储量未接到批准文件前,不得报废水平或采区主要巷道及其他工程和设施。第五章 储量和回采率计算第三十条 矿井原始资源储量数据以最近一次资源储量复核(核实)的数据填报,资源储量的分类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第三十一条 储量计算执行生产矿井储

17、量管理规程(试行)(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下称“储量规程”),要根据煤层的赋存条件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必须使用储量计算图计算。第三十二条 回采率计算执行“储量规程”、综采放顶煤回采率计算办法(试行)综采生产管理手册F4.7“关于颁发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技术暂行规定的通知”(东煤生字1992第1468号)附件3。回采率计算详见附件1、2。第六章 考核第三十三条 采区回采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公司年初对各二级公司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年末以复核后的综合采区回采率(按各基层煤矿产量加权平均)作为二级公司全年该项考核数据。第三十四条 二级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回采率考核奖罚细则,

18、报公司备案,并严格考核兑现。对于不合理开采造成储量损失的(对照批准的设计),二级公司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煤矿通过提高管理或应用新工艺、新方法,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较设计多回收煤炭资源的,要予以有功人员奖励。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各级煤矿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回采率计算计算回采率时,采出量和损失量采用实测数据,损失率和回采率的关系是:回采率(%)1损失率(%)。(一)实际工作面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工作面损失率(%)100%工作面采出量计算公式:Q面S面hdR

19、式中:Q面工作面采出量;S面工作面实际采空面积(即工作面运输机巷内侧到回风巷的内侧,开切眼内侧到停采线这个区域的面积);h平均实际采高。如其变化较大,应按分块、分段的不同采高计算的平均实际采高,不包括大于0.05m夹石的厚度;d煤的容重;R工作面内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工作面损失量即实际工作面损失(见“储量规程”第三章第二节第32条)。综采放顶煤开采工作面无法实测开采体积时,可用改正后的统计产量代替开采量,进行回采率计算。利用工作面统计产量顺序进行水分、灰分、矸石量改算,得出改算后的实际采出量。其公式是:Q原煤统计产量(1)100%式中:Q经水分、灰分改正后采出量;煤样指煤层煤样;矸石指原煤中大

20、于50mm的混矸。Q=Q(1原煤含矸率) 式中:Q改算后的工作面实际采出量。则:工作面实际损失量工作面储量工作面实际采出量。工作面回采率(二)实际采区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采区损失率(%)100%采区采出量为采区内各工作面实测出煤量与采区巷道掘进出煤量之和。即:Q区Q面Q式中:Q区采区采出量;Q面采区内各工作面采出量之和;Q掘采区已开采部分巷道掘进出煤量之和。采区巷道掘进出煤量可用下式计算:Q掘S巷L巷d式中:S巷实际巷道断面平均见煤面积;L巷采区见煤巷道长度。运输机巷和回风巷的长度应计算到报告期未回采工作面停止的位置。超前掘进不能参加计算;d煤的容重。采区损失量即实际采区损失(见“储量规程”第

21、三章第二节第36条),其中设计规定不回收的煤柱储量,指在报告期内应摊销的部分。采区煤柱损失量摊销方法,可根据开采方法和地质条件自行选择(参照“储量规程”附录三进行)。综采放顶煤开采可用改正后的统计产量代替开采量,进行采区损失量、回采率计算。采区实际采出量等于采区内所有工作面实际采出量加采区内掘进出煤量之和。Q区Q面+Q掘Q掘SLd式中:Q区采区实际采出量;Q面采区内所有工作面实际采出量之和;Q掘采区所有掘进出煤量之和;S应计算的掘进巷道平均见煤面积(扣除大于0.05m夹矸);L应计算的掘进巷道长度;d煤层容重。则:采区实际损失量采区基础储量采区实际采出量(含掘进煤量)采区回采率100% 附件2

22、:综采放顶煤回采率计算办法(试行)(东煤生字1992第1468号附件3)综采放顶煤因为不能实测采出量和损失量,所以回采率也不易计算。为了统一计算方法,暂按现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规定,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对综采放顶煤开采时回采率计算作如下规定:一、储量核算1.采区工业储量计算(1)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时采区工业储量计算按剖面法计算储量。随着开采推进,逐月或采终计算回采率时都要重新核实计算储量,即根据地质和煤层稳定情况,结合采区设计与实际开采情况沿煤层走向做一定数量倾向剖面,然后依据采放高和本采放层上下煤层顶底板水平长度,计算出每一个剖面上煤层面积(即按钻孔和生产揭露情况扣除大于0.05m的夹

23、矸石煤层平均面积),再求出相邻两剖面间的平均走向长度,乘以相邻两剖面间的煤层平均面积,得出体积,然后将采区各剖面的体积相加乘以煤层容量(生产采样化验的实际容重),即为该采区工业储量。计算公式如下:式中 Q区 工业储量; Vi 体积,m3;d煤层容重;S剖面上煤层面积,m2;L相邻两剖面间距离,即走向长,m。注:煤层面积在剖面图上可用求积仪或图面计算法直接求得,必须扣除大于0.05m夹矸。(2)缓倾斜和倾斜厚及特厚煤层长壁式采区按平面法计算工业储量。即采区工业储量等于休区设计倾斜长度(上到上帮阶段煤柱,下止工作面运输道下帮)乘以走向长度(从开切眼外帮到采区界线),然后乘以设计采放煤层厚度(扣除大

24、于0.05m的夹矸石),再乘以煤层容重之积。计算公式如下:式中 L1 倾斜长度,m; L2 走向长度,m;H设计采放煤层(扣除大于0.05m夹矸);d煤层容重。2.工作面储量计算工作面储量等于设计面积(即上下巷内侧斜长乘开切眼内侧到采终线止走向长)乘设计采放段高(扣除大于0.05m夹矸),再乘煤层容重。计算公式如下:式中 Q面 工作面储量;S工作面面积;H设计采放段高(扣除大于0.05m的夹矸);d煤层容重。二、实际采出量和损失量计算根据多年实践证实,采用改算后的统计量和反算损失量来计算回采率较为可靠,也简便易行。但是,前提是统计产量必须准确可靠,要有严格的检测和计算手段作保证。如果由于容量和

25、储量不实而引起的“涨吨”和“亏吨”时,应及时进行纠正,防止回采率失真。另外,原煤取样和化验要符合规范要求,否则影响回采率的准确性。(1)工作面的实际采出量计算。利用工作面统计产量顺序进行水分、灰分、矸石量改算,得出改算后的实际采出量。其公式是:式中 Q 经水分、灰分改正后采出量;原煤指统计产量;煤样指煤层煤样;矸石指原煤中大于50mm的混矸。式中 Q改算后的工作面实际采出量。(2)采区实际采出量计算。采区实际采出量等于采区内所有工作面实际采出量加采区内掘进煤量之和。式中 Q区采区实际采出量;Q面采区内所有工作面实际采出量之和;Q掘采区内所有掘进出煤量;S应计算的掘进巷道平均见煤面积(扣除大于0

26、.05m夹矸);L应计算的掘进巷道长度;d煤层容重。(3)实际损失量计算工作面实际损失量=工作面储量-工作面实际采出量。采区实际损失量=采区工业储量-采区内实际发生的地质损失量-采区实际采出量。为避免工作面回采率超过100%,特规定为98%99%。这种情况下计算采区回采率时,超回采的产量(改算后的)分子分母都加,参于采区回采率计算,因为超回采不等于本采面采尽。(4)当原煤灰分包括大于0.05m夹矸时,统计产量改算时不再扣含矸率;如原煤灰分不包括大于0.05m夹矸在内,统计产量改算时必须扣除含矸率;矿车计量时应扣灰分、扣矸,一般不扣水分;统计产量改算时扣水分、扣灰分、扣矸,不得重复扣。(5)当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时,一般小构造不影响回采,也无须留设断层煤柱。当遇到较大断层和特殊地质现象必须留设煤柱时,其地质损失不参与采区回采率计算,应在采区工业储量中扣除。(6)采区核算的储量,要与储量表进行对比,发生增减时,在年底编制储量表时及时处理。(7)用综放开采单一煤层时,采区损失量也可以实际计算,但一般不准用计算的损失量来反求采放高和回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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