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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任何单位、个人损坏放炮监控设备的,一经证实,严肃处理。一、 管理制度1、智能连锁放炮系统操作规程1.1系统启动:1.1.1单机版的启动:双击服务器桌面上的“放炮监控”图标即可启动智能连锁放炮系统的单机版软件。此单机版软件是数据采集发送软件,要求24小时打开,不得随意关闭。1.1.2网络版的启动:双击监控主机桌面上的“人员信息”图标或者在IE浏览器中输入IP地址:http:/192.168.13.100/,即可打开人员信息网络版,进行相关井下数据查询。1.2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2.1班前准备上班前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
2、运行正常。1.2.2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1.3班中要求1.3.1检查软件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软件运行情况,要保持软件正常运行,发现异常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需要重点检查以下两点:A. 程序是否巡检。B. 已放过炮的放炮点是否已经关闭C. 是否已设置为开机自动运行,和自动重启1.3.2检查井下设备运行状态:定时观看单机版(煤矿井下通讯管理系统)井下设备安装示意图上,各分站、接收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工作正常,则分站显示为蓝色,接收器显示绿色; 如不正常,则
3、分站显示黄色标识,接收器显示为红色。如有设备异常,要及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3.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2、智能连锁放炮系统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在智能连锁放炮系统正常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严禁损坏智能连锁放炮监控设备。对故意破坏设备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1使用与维护2.1.1进入工作面人员应携带人员识别卡。2.1.2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2.1.3进入工作面的接收器要使用放炮专用接收器,以便设置警戒线,确保放炮时警戒区域内没有人。2.1.4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供电队维护人员对系统
4、维护时,分站和接收器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2.1.5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下井使用。2.1.6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1.7设备维护人员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USP 不间断电源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2.1.8当电网停电后,如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2.1.9通风科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
5、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2.2技术资料2.2.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A. 设备、仪表台账;B. 设备故障登记表;C. 巡检记录;D. 检修记录;E. 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2.2.2通风科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放炮点、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2.2.3通风科每3个月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2.2.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2.3管理机构2.3.1通风科负责煤矿智能放炮连锁系统的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的管理工作。2.3.2智能连锁
6、放炮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2.4报废2.4.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2.4.2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2.4.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2.4.4失爆不能修复的;2.4.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2.4.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2.4.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3、发爆器管理制度3.1发爆器的申请发爆器的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1.1参加过北京龙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放炮员培训,并且培训合格。3.1.2首次领取要出具上岗证,由科、队领导审核签字。3.1
7、.3每次领取发爆器都要与发放人员当面清点配件是否完备:重点检查磁性钥匙、充放电开关、语音话筒及数据线是否存在、完好。3.2发爆器的充电与检测3.2.1使用前要先充电:发爆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交回炮机发送室,与发送人员一起清点发爆器配件完备情况并填写发爆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发送人员要及时将发爆器充电,并填写“发爆器充电情况表”随时注意充电情况,严格按照发爆器使用说明进行充电。充电完毕后要及时填写记录。3.2.2使用前要先检测:要在办公室设置一套发爆器模拟系统,能够完全模拟智能连锁放炮系统的全部功能,以方便培训和检测发爆器性能。为保证发爆器能够在井下每次成功放炮,入井前要对发爆器进行仔细检测并填写“发
8、爆器检测记录单”,包括:A. 配件是否齐全。B. 信号转换器及发爆器电量是否充分。C. 数据线是否正常。D. 发爆器磁性钥匙加上后是否能够点亮屏幕。E. 刷卡是否正常。F. 巡检开通后是否能够进入“所有检测通过,请充电放炮”状态。G. 充电完毕后高压电极间的红灯是否能够点亮。H. 旋转充电/放炮开关后模拟负载能否爆炸。3.2.3未检测和详实记录发爆器检测记录单而影响生产者,罚款500元。3.2.4发爆器在领取后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严重、丢失的,按原价赔偿。3.2.5检测数据确保忠实记录各发爆器的检测情况,数据库资料要保存一年以上。3.3使用过程中要做到:3.3.1发爆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放炮。3.
9、3.2发爆器必须采用三人连锁刷卡放炮。3.3.3放炮完毕后要等待两分钟,待放炮数据信号传输完成后才关闭发爆器和信号转换器I电源。3.3.4使用过程中如果测量到母线电阻为零或9999欧姆,不得尝试采用其他措施强行放炮,必须排除线路故障后才能放炮。3.3.5放炮完毕后要妥善保管好发爆器。3.4发爆器的报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报修:3.4.1发爆器始终处于“等待上位机指令”状态。3.4.2发爆器放炮过程中高压指示灯始终不亮,无高压产生.3.4.3发爆器三人连锁刷卡时不能刷卡,始终无反应。3.4.4发爆器报修后要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4、人员识别卡管理制度4.1识别卡的申请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
10、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1.1持有上岗证件并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4.1.2科队出具证明,智能连锁放炮系统主管领导审核。4.2由智能连锁放炮系统主管人员按申请表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安排指定人员进行发放。4.3识别卡的使用、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4.3.1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定位卡,严禁与他人换卡使用;进入施工地点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功能正常的识别卡(临时进入施工头面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在便携发放处领取临时人员定位卡。查一人次未随身携带识别卡罚款200元);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撞击。4
11、.3.2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由队出具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连原卡一起交给智能连锁放炮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4.3.3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4.3.4人员识别卡丢失或人为因素损坏后,可提出申请,缴纳补办识别卡费用300元,领取新卡。4.4人员识别卡的报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4.4.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4.4.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4.4.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
12、原值80%以上的。4.4.4失爆不能修复的。4.4.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4.4.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附各种台帐平煤股份十二矿 (设备名称)故障登记20 年_月(设备名称)故障登记日期编号使用地点故障现象备注平煤股份十二矿_(设备名称)巡检记录20 年_月(设备名称)巡检记录日期编号使用地点情况说明备注平煤股份十二矿 (设备名称)检修记录20 年_月(设备名称)检修记录日期编号故障现象历史记录领导批示平煤股份十二矿智能放炮系统运行日志20 年_月智能放炮系统运行日志日期放炮点放炮是否正常发爆器编号备注平煤股份十二矿智能放炮系统监测报表20 年_月智能放炮系统监测日报表日期监测员监测地点设备名称情况说明平煤股份十二矿发爆器领取记录20 年_月发爆器领取记录发炮器编号领取时间归还时间配件情况备注平煤股份十二矿发爆器检测记录单20 年_月发爆器检测记录单发炮器编号抽检项目配件是否齐全信号转换器及发爆器电量是否充分数据线是否正常发爆器磁性钥匙加上后是否能够点亮屏幕刷卡是否正常巡检开通后是否能够进入“所有检测通过,请充电放炮”状态充电完毕后高压电极间的红灯是否能够点亮平煤股份十二矿放炮监控临时人员定位卡领取记录20 年_月放炮监控临时人员定位卡领取记录定位卡编号领取时间归还时间定位卡情况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