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行业安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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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前会议制度 1、班前会在下井前半个小时召开,由本班班长主持召开,并由班长指定专人将会议内容详细记录,保存备查。2、召开班前会必须严肃认真,不得随意交谈,更不许无故离开,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其下井作业。3、及时准确传达调度晨会精神及上级指示,做好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的安排。4、班前会必须对上班或前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班工作做好布置。5、工作人员对班前会安排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6、班前会议的内容:(1)清点本班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做好考勤记录。(2)对本班次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3)本班次工作安排、生产任务和对每项工作的质量要求。(4)学习有关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知

2、识和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现场交接班,按规定内容认真办理交接班手续,禁止不交接班离岗。二、交接班人员将当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环境各种记录详细无误。三、接班人认为一切完好、妥善,可以接班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完成正常交接程序。四、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交接班:(1)双方不在现场不交接班;(2)记录不全不交班。六、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退岗,有能处理而没有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准交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处理事故有关人员的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变事故的全权指挥,在矿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

3、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变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副矿长: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员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5、生产调度室: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6、安通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通风状况,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7、矿值班调度员:负

4、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山救护队、矿长和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下达指挥部命令,随时统计掌握井下人员情况。8、其它部门应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完成抢救和处理事故中的任务。 二、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值班室通知出险(救护队)待命抢救事故有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迅速撤离)矿值班领导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矿长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机构事故无扩大危险(事故现场或井下人员协助抢救)清点人数(矿灯房或井口检身房)清点人数。三、事故紧急救援矿井发生非伤亡事故和一般伤亡事故由矿组织抢救,成立事故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的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恢

5、复生产等工作组。发生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应认真按照天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规定,在工作中一定做到“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现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l、技术负责人每年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2、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

6、具有预见性。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主要通风机工巡回检查制度1、主要通风机工应每小时对主要通风机巡回检查一次,掌握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的隐患。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2、巡回检查要严格按主要通风机巡回检查路线图制定的路线进行,不得出现遗漏。巡查的内容为:1、电流、电压的指示仪表读数应符合规定;2、压差计的负压指示无异常增减;3、变频器显示频率是否正常;4、轴承温度无明显变化;5、风门位置正确、密封良好;6、各运转部位无异声、异味、异热; 3、巡回检查主要采用手摸、目视、耳听的方法。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主要通风

7、机工能处理的要立即进行处理。主要通风机工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调度室、机电付矿长,由维修工进行处理。所有发现的问题必须记录在运行日志里。一炮三检制度 1、瓦斯检查工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爆破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瓦斯巡回检查及“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职责,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工有权立即停止该地点的工作,生产班组必须无条件服从。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井下每次爆破作业,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

8、”爆破制度,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长三人连锁。 4、 严格执行爆破撤人制度。 5、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装药爆破。 6、井下每次爆破作业,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带班长三人连锁爆破作业,缺少一人不得作业。 7、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有无瞎炮、残炮等情况,一切符合规定时,方可恢复生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日常管理和使用规定:(1)、仪器统一保管,每7天对仪器进行标校和电池组使用时间检测,对不符合使用规定严禁投放使用。(2)、维修人员做好仪器的每

9、天设备的检修、维修记录。(3)、发放人员保证仪器的充电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发放前必须检查仪器零点和电压,对不符合规定严禁发放使用。(4)、发放人员应作好仪器的日常清理工作,作好每天三班的发放记录。对出现的仪器故障应向维修人员汇报。2、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人员的管理规定:(1)、使用人员严禁将仪器随意拆开或调整电位器(特别是井下)(2)、严禁对该仪器进行碰撞摔打,对故意损坏、无故丢失者进行照价赔偿的处理。(3)、当瓦斯气体超过4,H2S超过6ppm时容易造成仪器的传感元件损坏,应停止使用。(4)、如果仪器使用时间达不到8小时以上的,便用者应向发放人员汇报情况,做到及时更换处理。(5)、按煤矿安

10、全规程要求的采掘工作人员必须配带该仪器,由瓦检员负责监督各采掘工作面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情况,对不按照规定要求的使用的班组、个人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适应我矿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2、职工教育培训必须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3、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单位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负责人负责实施。4、职工教育、培训的对象:全矿所有在册职工,包括:合同工、农民协议工、外承包队井下作业人员、班组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5、培训内容:、了解党

11、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章制度。、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特殊工种须经资质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悉地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规定培训的其它内容。6、新入矿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农民工)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包括井下参观、现场学习),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7、特殊作业人员转岗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并经转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2、。8、年度培训计划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通科组织实施。9、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资格证书制度,由“培训中心”或其委托的部门培训。11、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重新培训期间停发工资,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录用。氧气检测制度1、安全员负责井下氧气浓度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安全科长领导下工作。2、要实事求是地做好氧气检查记录、公布,严禁虚报、谎报、瞒报检查结果真实情况,严禁空检、漏检、假检。3、不通风的独头巷道不许人员进入,要在独头口设栅栏、警标。恢复通风前安全检查员要步步

13、深入检查瓦斯浓度和氧气浓度(检支管检查),瓦斯浓度在2以下,氧气浓度在20以上,人员方可入内。4、安全员现场直接用比长式气体测定器(一般用AQJ50型)和氧气检支管检查。采样分析由球胆在密闭的取样孔中采取密闭内气体,24小时之内在实验室分析氧气浓度。5、对检测仪器应正确使用,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对检测仪器要定期维护、送检,确保检测仪器的可靠和准确性,对通风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整改方案,保持通风良好、巷道畅通,确保正常生产,并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办事。密闭管理制度为了安全生产,对井下已采巷道、盲巷或火区进行严格的密闭,密闭后加强管理特拟定制度如下:(1)检查密闭是否挖

14、槽砌筑,抹面是否平整严密。(2)如未挖槽的密闭,应重新挖槽进行砌筑密闭。(3)对密闭点要进行编号,填绘到采掘作业工程平面图上,并悬挂上密闭牌。(4)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打开密闭。(5)每天应对密闭点进行CH4检查、CO2的检查、CO检查,检查后填写在密闭牌上,如有漏气现象及时处理。停送电管理制度1、有计划性的停送电,必须事先由申请单位办理,并经矿长、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2、矿井主扇停运后,地面主扇司机值班员应立即向矿长班室汇报,矿立即启动备用电源(柴油机)。3、如送往井下的电源发生故障跳闸,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报告矿值班人员,经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由检查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联系恢复送电。4、

15、待主扇恢复运行后30分钟后先由瓦检员,安全员到井下配电点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不超限时,方可向井下送电,向局扇开关送电时也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送电时也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CH4不超限方可送电。5、凡送电排放瓦斯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处理。6、掘进工作面遇因停电造成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向掘进工作面供电的电源,并撤除人员,待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方可恢复送电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我矿安全目标为:实现全矿全年无死亡、无重伤、轻伤不得超过6人次。2、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矿分每季度为一个安全阶段目标,每季度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1人次。

16、3、凡实现矿季度安全目标和全年安全目标,矿将根据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100元以上的奖励。4、若突破以上安全目标,矿将严肃追查处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追查处理。局扇管理维修制度1、局扇在使用前必须对各部件进行仔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测试绝缘性能状况和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2、在使用中由维护检修人员不定期的经常到局扇使用现场,检查使用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井下连续运转的局扇使用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必须全面升井进行检修。4、每台局扇执行编号建档管理,并将每次检查检修的有关记录资料装入档案中备查。5、局扇必须有专人或瓦检员看管,

17、严禁任意停、开局扇,所有局扇实行挂牌管理。6、凡在使用中,无计划停止局扇运转和局扇损坏事故必须认真追查,进行处理。主扇管理维修制度l、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必须安装主扇,确保井下通风安全,主扇工应通过培训持证上岗。2、主扇一旦安装调试后,不得随意搬动。3、主扇应定期保养、防腐。4、主扇应设专人守护,确保主扇安全。5、主扇工应如实记录其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火速报告矿领导。6、主扇一旦起动之后属连续运行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机,如在特殊情况下需停机,主扇工凭矿长签署的主扇停机单才能停机。“通三防“管理制度1、瓦斯灾害预防。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

18、断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2、火灾预防。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

19、;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将自燃发火的程度降到最低;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在井下,每天都要对密闭、采空区和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监测结果要有专门记录;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上汇报,矿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制定出治理灾害措施,进行治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即向镇、县有关部门汇报,以求得支持帮助处理。3、煤尘预防。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

20、置,其中回风系统中每100米安设一组;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4、顶板事故预防。消除井下裸体巷道,如个别地段围岩完整可以不支护,必须有专门报告报政府有关部批准;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敲邦找顶制度;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二、机电事故预防 1、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2、杜绝失爆、

2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3、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4、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5、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三、提升运输事故预防:1、提升设备质量,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负荷提升;2、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3、加强日常维修、注油、超期服务设备进行大修;4、斜坡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5、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6、绞车司机、磨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7、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四、水害事故预防:1、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

22、井涌水情况;2、采空区,上山的密闭必须牢固可靠,防止造成灾害;3、井下水池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掏;4、水泵排水能应大于涌水量,现场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5、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安全员现场隐患整改制度1、安全员对矿井的各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各点的安全工作。2、查出的隐患应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本上,并将整改内容按安全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内容项目应由班长签字,以备查。3、安全员对所查隐患应督促整改,不得将隐患未整改完,安全隐患未解除离开现场。4、在矿井的所有安全隐患都要现场督促进行整改完毕,才能进行其它作业。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1、瓦检员负责井下有毒害气体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安

23、通科长领导下工作。2、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坚持跟班作业,实事求是地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查记录、公布,严禁虚报,谎报、瞒报检查结果真实情况,严禁空班漏班,严禁超浓度作业,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两人一道前后错开一定距离进行检查。3、对检测仪器应正确使用,精心爱护,妥为保管。4、如丢失仪器零件或故意损坏,在工资中扣除赔偿。5、应定期换药、送检,确保检测仪器的可靠和准确性,对通风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整改方案,保持通风良好、巷道畅通,确保正常生产,并严格按照本人岗位责任制办事。安全活动检查日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1、全矿每周五一次安全检查活动日,总结一周来安全生产状况及下周安全

24、工作的重点要求及注意事项。听取广大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新建议和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活动进行考勤,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必须根据矿制度进行处理。同时学习安全规程,贯彻上级有关工作指令和规定。2、对现场查出的问题收集情况,研究制订措施,严格按照“四定”原则组织人员进行整改。3、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指定专人负责、按措施并分轻重缓急限期进行整改,对隐患威胁大的地点,必须现场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材料,进行处理,并指定专人值班。4、凡矿井发生事故及重大隐患必须由矿长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

25、防范措施不放过)。5、对发生重大事故现场立即根据灾害预防与处理及应急预案的程序分析事故类型进行处理,由井下上报地面值班室,由值班矿长及时上报县煤管局并作好记录。 瓦斯仪表管理制度 1、 所有瓦检员人手一台瓦检器。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跟班安全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 所有瓦斯仪表必须编号,登记造册。 3、 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跟班安全员、必须在瓦斯仪表,使用记录上签字。 4、 所有瓦斯仪表必须按有关规定送检 。 矿井通风及瓦斯治理专项措施 l、加强工作面通风管理工作,做到风量分配合理,减少漏风,保证各工作面风量符合作业规程

26、要求。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减少串联风,消灭循环风,严禁随意停开风机。 3、瓦斯管理要由专人负责,要完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加强通风工作,做到无风不作业。 4、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5、应及时密闭采空区和废巷,加强密闭的管理,对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面、独头巷道,要设好栅栏,揭示警标, 6、严格瓦斯检测工作,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7、井下各作业点一旦停风,要立即停止工作,将所有人员撤至新鲜风流处,然后派专人查明原因进行进行处理。8、电力部门和矿上如果要停电必须提前通知,井下各工作面停止作业。来电时先开主要通风机。然后从进风巷进入各工作面的进风巷电器

27、处,由瓦斯检查员检测瓦斯。瓦斯在0.5以下方可起动电气设备然后再等30分钟后才能进入工作面,做好瓦斯排放记录。 9、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消灭瓦斯积聚,对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检查,不得空班漏检,不准脱岗。 10、对瓦斯检定器须按时进行标较,做好仪器的维护、 保养工作。回采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上下出口的支护、断面尺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畅通。2、回采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联络巷设置风障,实行分区通风,必须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其串联次数不超过一次,且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否则禁止串联通风。3、测风工每旬

28、对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的风量进行一次测定,发现风量低于设计配风或超过设计配风20%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调配。4、禁止利用采空区、高冒区进回风。5、严格执行瓦检员巡回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瓦斯超限,瓦检员立即撤出工作面作业人员,汇报带班领导查明原因进行处理。6、坚持使用甲烷断电仪,其传感器设置位置符合标准,保持完好,保证瓦斯超限能自动断电,每10天进行一次标校。7、针对高冒区、上隅角等瓦斯容易积聚区实行重点检查。8、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残采、回收煤柱等无法形成负压通风的工作面,必须采用局扇辅助通风,制定专门措施,安全员、瓦检员跟班监督检查。9、工作面配备水泡泥箱,每个炮

29、眼必须装至少一个水泡泥。10、放炮前后洒水降尘,扒煤过程随时洒水降尘。11、工作面装煤点和进回风巷设喷雾装置。每十天对进回风巷的积尘进行一次冲刷清扫。1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减少职业危害。13、工作面回采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减少采空区浮煤量。14、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采完封闭采空区是最有效的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15、防火墙位置、规格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防灭火设计要求,并定期检查。16、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使用阻燃电缆,禁止带电检修、拆卸和移动电器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或机械火花。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符合通风设计和掘进作业规

30、程型号的局扇通风,禁止扩散通风,并有备用局扇,双电源供电,制动切换。2、局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禁止停开局扇。3、局扇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且距回风口10米以上,进风巷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风量,防止循环风。4、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吊挂平直,拐弯处使用弯头,每环必挂,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6米,风筒反压边连接。5、瓦检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瓦斯超限,瓦检员立即撤出工作面作业人员,汇报带班领导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发现风筒破损漏风,应立即修补或更换。6、必须使用甲烷断电仪,实现风电瓦斯闭锁,传感器每10天进行一次标校调试,保证正常使用。7

31、、临时停工的掘进面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8、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区、石门揭露煤层等作业点,必须派专职瓦检员跟班检查,发现瓦斯涌出异常,必须立即撤出人员,汇报值班领导制定措施进行处理。9、岩巷掘进必须使用湿式打眼。10、工作面配备水泡泥箱,每个炮眼必须装至少一个水泡泥。11、放炮前后洒水降尘,扒煤过程随时洒水降尘。1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减少职业危害。13、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使用阻燃电缆,禁止带电检修、拆卸和移动电器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或机械火花。14、每班应将浮煤清理干净,防止自燃着火。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督察制度1、“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包括:全矿

32、井停电停风、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检员空班漏检、瓦斯超限、出现CO、电器失爆、防尘系统严重破坏、不使用水泡泥、煤尘超限、回风巷有积尘。2、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带班领导巡回检查所有工作地点,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会同班组长排除,坚持不安全不生产。3、当班处理不完的,应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和调度室,以便及时安排处理。4、发现第1条种所列重大隐患要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矿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排除。隐患未排除前,不许安排其他生产工作。5、安全生产调度室是“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的督察部门,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巡检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排除。6、需到现场解决的,调

33、度室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进行排除。7、调度室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按“四定”要求立即排除隐患的,按“三违处罚细则”处罚相关责任人,并监督排除。矿领导、调度室24小时值班制度1、矿领导、调度室主任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轮流24小时值班。2、值班领导要参加班前会,掌握工人出勤情况,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3、安全员、瓦检员将班前、班中、班后各工作地点巡检情况汇报调度室。4、值班领导不定时的电话查询作业地点安全状况、工作进展和瓦检员、安全员是否巡检。5、带班领导、安全员、瓦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通风不良、瓦斯超限、发火迹象、电器失爆、防尘系统损坏、违章操作等重大隐患,应在5分钟内报告值班领导,值班

34、领导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安排处理,不得拖延,否则按失职处理。6、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干与值班无关的事,对口交接班,不迟到早退,做好各类纪录,及时将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值班矿领导,将值班领导的指令传达到各作业地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定期考评制度1、为使各级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层层落实责任,事事有人管,特制定本制度。2、按照不同的岗位,将“瓦斯治理”、“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管理”、“提升运输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爆炸物品管理”等分解到每个人,矿长全面负责。3、将安全责任与业绩工资挂钩,管理人员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业绩工

35、资,业绩工资中安全责任占60%。4、安全责任考评实行每月一考核,年底在业绩工资中兑现。5、考评办法:每月根据每人在各自分管项目中的工作态度、监管力度、隐患排查是否及时、是否出现事故以及事故大小进行自评,再由主管领导考评。6、日常工作考评在月工资中兑现。7、对安全责任心差,隐患排查不力,连续两个月考评倒数第一名者,调离管理岗位。防灭火管理制度1、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时,必须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签定,其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2、由安通科负责矿井防灭火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预防自燃发火管理制度,实施采后封闭措施。3、加强外因火灾管理,杜绝明火现象。4、建立煤层自燃观测制度,由安通科负责每旬对全

36、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域进行一次观测,其观测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5、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火分析会,落实防火措施。6、严格掘进工程质量,防止煤巷掘进高冒。7、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优选有利于防治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方法。8、采掘工作面供风量按作业规程合理配风,确保系统合理。9、回采过程中应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通道,最迟不超过10天。停产后必须及时进行采后封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10、井上下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满足防灭火需要。1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或自燃预兆时,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直接灭火,并报矿调度室、矿长、总工程师。接到调度汇报后

37、,根据事故性质按照灾防计划处理,及时将受影响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灭火。12、井下无法直接灭火或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放炮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煤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4、进入作业地点,首先敲帮问顶,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5、炮眼深度小于0.6m不得装药放炮,封泥长度符合规程要求。6、炮眼封泥必须采用不可燃材料,不准使用块状物或其它易燃性材料做封泥。7、放炮时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0m,拐弯距离不得小

38、于75m,并选择顶帮完好的安全地点放炮。8、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前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立即拔出,并随身携带,摘掉放炮母线,并扭结短路。9、放炮时,必须设警戒,放炮员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放炮时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放炮啦”,待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放炮。10、放炮完,待炮烟散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首先敲帮问顶,检查气体察看有无瞎炮或残炮等,必须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作业。11、不准放明炮,糊炮,或用明电、供电电缆放炮。12、处理瞎炮必须是在距瞎炮0.3m处平行打眼,重新装药起炮,不准掏瞎炮。13、掘进工作面放炮员,每隔2m在巷道壁上打一桩子,用于悬挂风筒和电缆,电缆和

39、风筒分开悬挂。14、工作面风量不足,或未检查气体,不得装药放炮。15、装配引药必须选择顶、帮完好处,避开电器设备的放炮地点附近。16、放炮工不得将炸药、雷管交他人带拿或保管,严禁将炸药、雷管混装、乱丢,遵守领退制度,当班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退交库房,不得埋在井下或带回宿舍。17、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一通三防奖罚细则 1、井巷中的风速应符合规程要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安通科100元。 2、矿井必须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整,否则罚款100元。 3、出现一处不

40、合理的通风或局部通风发生循环风,没有及时发现和调整的,每处罚安通科100元。 4、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否则罚款100元。 5、井下风门打开不关,风门不闭锁或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或责任单位50元。6、工作中无故损坏、破坏风门及其它通风设施的,罚责任人100元。 7、所有暂不用巷道未按规定及时打栅栏或密闭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8、工作面巷道内缺少隔爆水袋,或水袋水量不足,罚责任人50元/个。9、巷道煤尘厚度超过规定的,罚款防尘工50元/m。10、采用均压通风的工作面,必须经常调整,保证工作面的均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50元。11、井下所有巷道必

41、须定期洒水灭尘,灭尘不及时,每次罚责任人100元。12、井下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50元。13、井下通风不合理,有循环风,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14、瓦斯检查必须三对口,对检查不认真,虚报瞒报,数据不准确,三对口对不上,罚责任人200元。 15、通风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因此造成风流短路,每拖延一天罚有关责任者100元。 16、掘进工作面不安装局扇或风筒末端距迎头超过6m,罚施工班组50元。 17、擅自停开局扇,罚款100元。 18、局扇停止运转不撤人、罚有关责任人员50-100元。 19、风筒破口大于5cm不及时粘补、风筒接

42、口不严密,每处罚通风工50元。 20、擅自拆除或进入栅栏、密闭、盲巷者罚款100元。对井下各工作面的盲巷、盲眼由安通科统一进行处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安通科200元。 21、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伪造数据,罚款500元,直至开除。 22、瓦斯超限不按规定撤人或报告,罚瓦检员500 元,直至开除矿籍。安通科接到瓦斯超限的报告不迅速采取措施处理,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23、在井口禁烟区内吸烟,罚款50元。 24、因带电作业而造成短路、火花引起火灾,罚责任者500元直至开除矿籍。 25、未经安通科允许,擅自拆移局扇、拆除风筒、随便调整通风系统、破坏通风设施,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26、不按规定

43、质量要求施工密闭导致跑风、漏气或因此造成火灾、 中毒事故,前者罚款50元,后者罚款200元。 27、抢险救灾救护使用物品损坏、仪器失灵、影响救灾救护工作,对责任者罚款100元直至开除。 28、下井不按规定带自救器或自救器不随身携带、擅自打开造成失效、丢失、损坏,每项罚款100元,损坏按原价赔款。 29、各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要求携带、使用或损坏瓦斯自动报警仪,每次罚班组长50元,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奖 励 1、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或有关单位进行汇报,并积极参加隐患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2、对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活动,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给予 200-1000元奖励。3、对敢于坚决制止三违现象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100-500元奖励。4、对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在实际工作中被采纳合理化建议、小发明、技术改造,再根据实际安全生产效益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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