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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检查奖惩制度,各区队到班组遵照执行。一、 安全检查制度1、矿安全员主要负责井下每一个工作现场的全面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如遇重大隐患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只要井下有人工作,现场就必须有安全员检查督促。2、安全副矿长定期组织“自检组”全体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定期和不定期对全矿井上下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安全情况。3、全矿每月16日组织专人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责成生产
2、技术负责人整改落实,重大问题要填好记录。对危及安全方面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造成后果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对负责人予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由专人作详细记录,由安全队长负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复查。二、安全奖惩制度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实现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对全体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15000元,区队长3000元,班组长2000元。2、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抵押: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20000元,区队长5000元,班组长3000元。 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返还:每季度安全无事故,返还风险抵押金1/4的2倍;若发生重
3、伤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本季度安全风险抵押金。1)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及有功人员的奖励: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入井,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检查,否则罚款100200元。3)特征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款100元。4)作业过程中每违反一次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罚款100元。5)作业过程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敲帮问顶或违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6)放炮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领取、运输、存放、使用、清退火工品,严格执行放炮制度,保管好放炮器,否则每发现一次违章罚款100200元。7)除电工以外,任何人不得停送电,不得随意移动或打开电气设备,否则每发现一次位违章罚款100200元。8)对制止“三违”、检举三违的人员进行褒奖,并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奖励。9)对安全工作做出特殊贡献或防止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