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892529 上传时间:2023-03-2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爆破安全保障措施.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爆破安全保障措施第二百一十二条 依据国家的法令、法规,和上级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福建省三明市危爆物品的管理规定等制定出适合一分部的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建立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预防爆炸物品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流失等问题,并行文实施。第二百一十三条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一分部要层层签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都要建立爆炸物品管理档案,和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台帐。第二百一十四条 制定爆炸物品仓库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应

2、急处置预案。第二百一十五条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要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必须经过地方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取得有关证件后,持证上岗。1、仓库保管员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福平公司及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具体职责是:1.1、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高质量的做好本职工作,物帐相符,安全无误;1.2、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有帐可查,出入库时,必须认真清点发货单品种、数量,所有的登记、签名、盖章,不准涂改;1.3、领退料要登记清楚,有关人员签名、盖章,不准缺漏;1.4、严格遵守登记、记账、检查制度,每领退一次都

3、要进行登记,每天结帐一次,每日对仓库安全检查一次;1.5、发放爆炸物品时,严格执行专一领导批条,专人领取,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保管员一律拒绝发放;1.6、必须熟悉爆炸物品的名称、性能和安全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不准和其他物资混存。2、库管员要严格管理,做到专人专管,出入库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管理,做到入库、领取、退库数量和雷管编号登记清楚、及时、准确。3、库管员要经常对库区、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库存爆炸物品经常盘点,真正做到日清月结;对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须堆码整齐、平稳牢固,便于通风。4、库管员要坚守岗位,做到二十四小时值班,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库房受到破坏。5

4、、库管员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后要立即报告和三明市公安局,并认真查找,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6、对违反上述规定和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的将给予经济或政纪处罚,导致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 每个爆炸物品仓库应有3人以上看守员,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1、仓库看守员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仓库看守员的具体职责是:1.1、一切行动听指挥,召之即来;1.2、当班时间不准睡觉和擅离职守;1.3、时刻注意来往人员和可疑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管

5、段、架子队领导和公安机关;1.4、发现危及仓库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防止事态扩大;1.5、定期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水沟等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1.6、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2、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并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 ;3、看守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 4、接受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改进工作。5、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第二百一十七条 使用爆炸物品的管段、架子队必须配备爆破安全员。爆破安全员要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必须经过地方公

6、安机关培训合格取得有关证件后,持证上岗。爆破安全员的主要工作是保证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主要职责是: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3、根据爆破设计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4、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5、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和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线、欧姆表、起爆器、电源等进行安全检查;6

7、、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指挥人员,由指挥人员发出起爆或解除警戒指令;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和爆破作业;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作出书面报告。第二百一十八条 实行专职监炮员跟班作业制度。监炮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必须经过地方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安全员证的人员持证上岗。监炮员人数应根据施工情况定,但要满足施工需要,监炮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领取、爆破、退库过程全程跟踪、防止流失、确保安全。监炮员的主要职责是:1、各架子队领取炸药时,监炮员要同施工人员一同将爆炸物品送到爆破地点,爆破作业

8、完成后,将剩余的爆炸物品送回库房,防止爆炸物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流失。2、做好爆破作业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爆炸物品,确保爆破作业安全。3、认真做好监炮记录,监炮记录内容包括:领用爆炸物品人员、时间、种类、数量、编号,爆破作业地点、时间,剩余爆炸物品种类、数量、编号,退库时间,记录要留存两年备查。4、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发生情况异常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管段领导。第二百一十九条 各架子队保管员、监炮员、爆破安全员要相应固定,不得经常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健康)原因调动工作时,应提

9、出申请,待项目领导和安全质量部同意后方可调动工作;调动工作的人员,应在安全质量部的监督下将工作交接清楚,并做好交接记录;安全质量部应在办理交接工作并无任何问题3日后,签发同意调动证明。第二百二十条 库房要安装报警系统,报警器一般应为红外线感应无线发射直流探头和交直流两用的主接收机。有条件的管段可与监控录像设备同用。报警器探头可装设在库房内较高处,也可设置在库房外,但应防雨误报,探头前不允许遮挡覆盖,不允许小动物活动。第二百二十一条 库区内应设置照明灯光,配备通信工具。第二百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原库。严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存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

10、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倒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将爆炸物品挪作他用。第二百二十三条 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认真清点登记,由物资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三明市公安局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工作应在批准地点进行。销毁时,应有管段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文字及图片记录(销毁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生产厂家、物品批次、物品编码、销毁效果、见证人等),禁止随意丢失或掩埋爆炸物品。 第二百二十四条 积压的爆炸物品严禁管段、架子队和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以物易物。具体处理方式

11、是:1、按原供应渠道退回供应单位(退回原供应单位时,应将物品数量、批次、编码等详细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按规定进行销毁。第二百二十五条 架子队没有爆炸物品,又确需工序临时使用少量爆炸物品的架子队,一分部应向三明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聘请地方民爆公司实施爆破作业,严禁串架子队凭个人感情讨要爆炸物品进行爆破作业,违者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二百二十六条 不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爆炸物品。第二百二十七条 严禁将爆炸物品交架子队使用的农民工、临时工保管、使用。第二百二十八条 严格库区管理规定1、所有有关人员进入库区必须登记,库房管理人员要监督入库人员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表。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12、库区,库内不准留宿他人过夜。2、电视天线禁止放在库房顶部,不准在有明火的看守房内发放雷管、炸药,登记交接。3、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或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区内使用明火做饭、烧水;严禁在库房内制炮。4、夏季应防太阳直射,库内温度超过40度以上应及时开门通风。5、爆炸物品库区应做到环境整洁,无杂草杂物,及时清理旧纸箱、塑料袋等。废旧机械、轮胎、电线等禁止存放在库区内。第二百二十九条 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门要定期将爆炸物品入库、领发、退库等台帐收集整理,装订整齐,每月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爆炸物品使用情况,每月底的最后一天将工点使用炸药情况,以报表形式

13、上报局指安全质量部汤荣春处,(报表内容包括:现使用工点、用途、数量、(如三明南隧道进口,本月用于掌子面掘进乳化爆药15Kg、硝铵开挖6Kg、电雷管21枚、毫秒雷管98枚;仰拱开挖乳化爆药8Kg、硝铵开挖14Kg、电雷管9枚、毫秒雷管75枚,二项合计乳化爆药23Kg、硝铵20Kg、电雷管30枚、毫秒雷管173枚)库存乳化爆药24Kg、硝铵18Kg、电雷管3枚、毫秒雷管11枚等情况,如荣主隧道已贯通,仰拱施作完毕,无需再使用炸药,请在说明一栏描述清楚,何日停止使用等情况,各类台账要保存2年以上,最终爆破任务结束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并报三明市公安局。撤库后原始台帐档案资料,逐项核准无误后,移交三明市公

14、安局存档。第二百三十条 按照公安部要求,实行手持机管理爆炸物品,发放雷管需要整盒扫描编号。针对这种情况,应将整盒扫描后发放的雷管和跟扫描所用爆破证的架子队固定使用,不能让架子队自行保存,可单独放置库房内,按该架子队当班一次所需爆炸物品的数量来发放雷管,但每次发放仍需要办理签字审批手续,以防后续领用时失控。退库时,将已扫描过的雷管单独存放,下次领用时,固定发放。库管员可以单独建立手机及账本,以便领发。第二百三十一条 爆炸物品的检查监督1、每半月对管内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检查应不少于一次。2、使用爆炸物品的架子队、工地爆破安全员每周至少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

15、表,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报告,自查自纠。每季度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表彰先进,促进提高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本管段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奖惩制度。一分部每半月、架子队、工地爆破安全员每周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表和局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总结分析”以及奖惩情况应放置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台帐内备查。3、应将管内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按检查时限书面报局安全质量部。4、目部的安全质量部负责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安全质量部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各架子队与所在地公安机关做好爆破器材仓库的选址建库及办理证件、购买、运输、保

16、管、使用、销毁等工作,并审查考核看管人员;(2)指导架子队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3)协助相关部门对各类涉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4)对爆炸物品仓库、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对重大隐患签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5)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依照的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架子队报请主管领导同意,采取封库停工整顿并将情况在局管区通报;(6)对发生的涉爆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7)总结、推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经验;(8)建议表彰、奖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进架子队和个人。5、一分

17、部安全质量部配合局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将每季收集一次管区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况,并抄报集团公司和福平公司安全质量部。6、在爆炸物品建库、保管、使用等管理中,三明市公安机关标准高于标准的,按三明市公安机关标准执行;低于标准的,按标准执行。台帐登记有特殊规定的,应填写两套备查。第二百三十二条 奖 惩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架子队和个人,由项目经理给予表彰或奖励:(1)认真执行本办法,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经检查无隐患、漏洞,受到业主或公安机关表彰的;(3)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抓获涉爆犯罪分子,避免爆炸物品被抢、被盗等严重后果的。2、违反有关爆炸物品安全管

18、理规定的处罚:(1)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爆炸物品或者向不具备爆炸物品销售条件的企业购买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2)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3)爆炸物品库房未经三明市公安机关验收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设立临时存放点的,一律停止使用,并处10万元罚款,并停发、停用爆炸物品;(4)未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并处10万元罚款;(5)未按有关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用登记制度或者领用登记混乱,账物不符的,处10万元罚款;(6)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责令停止爆破作业,对架子队处5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

19、00元罚款;(7)监炮员不能认真履行监炮职责,领取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实施、剩余物品退库不到现场监炮的,处1000元罚款;造成爆炸物品遗失等重大后果的,对架子队处5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8)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不按照规定设置防护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停止使用爆炸物品,并将有关情况发函通报地方公安机关,要求停办购买手续:1)不安装报警器的;2)不安装避雷针的;3)不喂养看守犬的(责任人处1000元罚);4)库房结构不符合24厘米水泥浆砌砖墙,屋顶厚度不符合大于10厘米水泥现浇或者预制板标准的;5)未设置双门双锁的;6)未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

20、)看守员的;7)未将库房钥匙分别保管的(责任人处1000元罚);8)未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锹、防火砂、防火水桶、防火水等)的;9)未架设铁丝网或者设置库区围墙的;10)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制度、职责标志标牌未上墙的;11)库房内未按有关规定堆放爆炸物品或者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的;12)在库区留宿无关人员过夜的(责任人处1000元罚);13)看守人员在库区内从事与看守工作无关活动的(责任人处1000元罚);14)看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离岗造成无人看守值班的(责任人处1000元罚)。(9)违反有关规定,将领用的爆炸物品混装运输或者在装载爆炸物品的车厢内载人的,处架子队3万元罚款(责任人处2

21、000元罚);(10)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不及时退回库房保存的,处架子队3万元罚款(责任人处2000元罚);(11)超过库存容量储存爆炸物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架子队3万元罚款,在非专用库房储存爆炸物品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架子队5万元罚款;(12)违反规定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邮寄、携带爆炸物品或者代他人保存爆炸物品的,处架子队3万元罚款(责任人处2000元罚);(13)违反管理规定,致使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处架子队5万元罚款(责任人处5000元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14)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不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处架子队5万元罚

22、款(责任人处2000元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领导责任;(15)其他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15万元处罚;(16)被南昌铁路局、质监站、福平公司、三明指挥部签发整改通知书的,每一张“红色整改通知书”处架子队20万元罚款,除罚款外,还将检查单位下发的处罚金额一并转入被处罚架子队;每一张“黄色整改通知书”处10万元罚款,除罚款外,还将检查单位下发的处罚金额一并转入被处罚架子队;每一张“白色整改通知书”处5万元罚款,除罚款外,还将检查单位下发的处罚金额一并转入被处罚架子队。3、爆炸物品使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撤职处分,并处1万元罚款;触犯法律法规的,追究刑事责任。4、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行为由一分部安全质量部进行处罚,罚款开具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处罚通知单,并和其它罚款单一样交财务部转帐处罚。对个人违反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