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能源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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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龙煤能源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1条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效地执行好国家安全监察总局第19号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龙控发【2012】3号文 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龙控发【2013】129号文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加强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规程、设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预防矿井突出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公司煤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龙煤能源公司所属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与管理工作。第二章 构建防突组织机构第3条 新疆龙煤能源公司和所属突出矿井都必须成立防突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突工作的

2、组织领导。第4条 新疆龙煤能源公司防突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公司;副组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经理成员 通风技术部 地质测量部 生产技术部 安全监察部、机电装备部 发展规划部 财务部;防突领导小组下设防突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突办),防突办设在通风技术部,通风技术部内设防突科。第5条 矿防突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总 机电副总 地测副总 ;成员 地测科 生产科 安检科 机电科 通风科 防突科井区 材料科 财务科 工资科 调度室;矿防突科设置防突科长1名、副科长(主任工程师)1名、技术员2人、防突预测工4名。第三章 防突责任

3、制第6条 公司防突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领导公司各矿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2、组织参与编制年度防突措施计划。3、组织参与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的验收工作。4、组织参与审批、检查矿井区域、局部综合防突设计及措施的落实情况。5、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6、组织参与开展防突科研工作,并保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工作中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设备等问题。7、组织各矿井管理人员和防突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培训。第7条 分公司防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通风技术部(公司防突办)(1)防突办是分

4、公司具体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执行部门,负责煤矿防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2)对各矿瓦斯异常涌出、瓦斯动力现象、煤与瓦斯突出等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针对性措施。(3)对各矿煤与瓦斯突出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建立突出技术资料档案。(4)组织编制分公司年度、季度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瓦斯参数测定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各矿发生的瓦斯异常涌出、瓦斯动力现象,及时地监督指导并与矿共同进行鉴定。(5)组织各矿井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矿井生产接续不失调,使防突工作做到有条不紊。(6)指导突出矿井防突设计、区域、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并由防突办牵头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7)随时检查

5、各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分公司有关领导进行汇报。(8)了解非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揭煤前的瓦斯情况,详细掌握揭邻矿突出煤层、首次揭开煤层的瓦斯情况,并做好指导工作。(9)参与矿井新水平设计、采区设计、保护层开采的编制与审批,审查防突方案内容。 (10)组织开展防突科研工作,研究煤与瓦斯突出规律,总结分析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借鉴国内外科研成果和成熟经验,提出新的课题。2、地质测量部(1)检查指导各矿井瓦斯地质资料及其收集和整理情况。对井田报告中没有煤层突出危险性基础资料的,要组织各矿进行补充、完善。基础资料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八条要求。(2

6、)配合公司防突办公室编制矿井防突地质工程部分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3)组织检查各矿的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中地质保障措施的编制及落实情况。(4)分析研究各矿井地质构造与瓦斯动力现象、瓦斯涌出的关系,组织各矿编制瓦斯地质图。3、生产技术部(1)指导开拓设计中矿井区域、局部防突措施的编制,以及工作面超前钻孔探煤探瓦斯探断层设计的编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2)负责组织各矿井在突出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按照年度季度防突计划编制上产接续计划-4、安全监察部(1)指导矿井区域、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参与报公司审批措

7、施的批复。(2)监督检查区域、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贯彻和执行。5、机电装备部负责检查机电设备的防爆情况,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6、发展规划部(1)在组织开展矿井、水平设计时,完善防突相关设计。(2)组织指导矿井年度防治突出项目计划的编制。7、财务经营部负责防治突出项目计划资金的落实。第8条 矿防突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全矿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解决防突工作中所需人员、资金、设备、仪器仪表等问题。2、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防突措施计划,并报分公司通风技术部。3、负责组织突出矿井的新水平开拓、延深、新采区以及在突出煤层中作业的采掘工作

8、面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并检查落实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4、组织在突出区域内石门揭突出煤层前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及对防突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把石门揭煤作为防突的重点,组织和指挥好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及时总结防突经验及教训,制定出适合本矿实际情况的防突措施,确保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的安全。同时要制定防止抽冒顶的专门措施。5、组织编制突出矿井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6、对矿井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瓦斯压力达到或超0.74MPa、地质构造带及开采邻矿突出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7、组织检查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

9、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8、组织对入井人员的防突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使入井人员熟悉突出预兆等一般常识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第9条 矿防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防突科(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本矿的防突预测预报工作。防突组成员不准从事与防突无关的工作。(2)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日常使用、保养和管理。(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负责编制年度、季度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5)负责组织区域、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制定、审批和落实等工作。(6)在石门揭突出煤层前,对石门揭煤位置及见断层位置要提前准确预报。石门掘

10、进要有巷道纵向剖面图指导施工。石门揭煤前,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并将预测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7)对采取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要进行效果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矿总工程师审批。(8)在新区开拓前,要收集瓦斯、地质等资料,研究分析瓦斯对该区的影响程度及有无突出危险性,提出有效、合理、安全的防范意见,并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测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9)分析研究地质构造与瓦斯动力现象、瓦斯涌出的关系,绘制瓦斯地质图。要建立防突技术档案、瓦斯技术档案(矿井瓦斯鉴定资料、采掘工作面瓦斯鉴定资料、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积累资料,每年及时对积累的资料进行整理研究和分析,找出瓦斯涌出规律和煤与瓦斯突

11、出的规律。(10)当井下发生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或瓦斯涌出异常时,防突工作小组人员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做好详细记录及绘制有关手图,数据要准确。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卡片,并将所有资料存档。协助分公司做好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记录卡片、附图等资料上报分公司通风技术部。(11)认真开展瓦斯研究工作,每月要及时填写瓦斯研究基础表,每月末要对本月积累的资料进行整理、研究和分析,并绘出所观测区域的瓦斯涌出曲线图。2、 安检科 (1)参与编制和审批矿井区域、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监督检查区域、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贯彻和执行。3、生产科(1)负责合理进行矿井开拓部

12、署、巷道布置及采掘布置,巷道布置满足防突需要,为防突工作创造条件。(2)参加防突措施的编制和审批。(3)负责合理进行矿井(采区)开拓部署、巷道布置及采掘布置,防突工程纳入到生产计划中,巷道工程布置满足防突需要,为防突工作创造条件。(4)组织会审采掘区队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防突内容严格把关。4、机电科(1)指导并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完好情况。(2)严格按设计要求配置“一通三防”设备。(3)在检查验收机电达标的同时,检查验收相关业务范围内的防突设备质量达标工作。(4)负责定期对矿井(采区)、防突采掘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与管

13、理,局部通风机“两闭锁”功能作用的正常。5、地测科 (1)地测科是地质保障措施的具体实施部门。(2)负责提供有关防突方面的瓦斯地质资料。全面掌握矿井地质规律,及时为防突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3)防突工作面在巷道贯通前按规定下发贯通通知单,并督促有关单位按贯通措施严格执行。(4)负责提供防突所需的基础图纸、资料,抓好矿井瓦斯地质工作。(5)负责按规定要求编制和提供地质测量图纸资料,与防突科共同负责编制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6)负责编制瓦斯地质图,提交采掘地质说明书,进行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预测预报。6、 材料科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防治突出所需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7、 采掘区队防突工作职

14、责(1)采掘区(队)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到位、人员贯彻执行防突管理规定及措施到位。(2)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设与维护。(3)协助防突部门做好工作面防突预测(效检)钻孔的施工。(4)积极配合防突部门和安监处对工作面进行防突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积极处理。8、通风科(1)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2)参与防突措施的制定和审批。(3)负责通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4)参与煤矿防突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9、工资科负责保证防突科人员的配备和工资的合理分配。第四章 地质保障措施第10条 “先探后掘”,为防止误揭露

15、煤层和构造,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及新区掘进工作面要施工超前地质长钻孔,长超前钻探孔超前掘进工作面距离不小于20米。长超前钻探孔设计经矿系统副总、矿总工程师审批,做到准确掌握煤层赋存条件与地质构造。在长超前钻探孔的基础上,掘进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每循环要向前进方向和巷道四周施工一定长度的超前钻探验证孔。控制巷道周边安全距离不少于5米。第11条 掘进队技术员负责区队的地质工作,连续掌握并记录煤线层、岩性及其它地质构造情况,并及时反馈地测科进行图纸添绘和地质资料修正。第12条 地测科负责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分析,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地质说明书进行修正。第13条 地测科根据地质分析提出超前地质探孔

16、的布置方案,由防突科负责制定掘进工作面的超前地质勘探钻孔施工设计,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第14条 长超前地质勘探钻孔和超前钻探验证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做钻孔记录和描述,作为瓦斯地质的基础资料汇总。长超前钻探钻孔和超前钻探验证孔的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区(科)、队领导和区(科)、矿调度室汇报。超前地质勘探钻孔施工过程中,由钻机机长负责填写钻孔施工小班纪录,由瓦检员负责随时观测钻孔瓦斯浓度,防突科负责对钻孔施工小班记录汇总,并形成台账。第15条 钻孔见煤、瓦斯异常涌出或有动力现象,均要能开展测压工作,该项工作由防突科负责。第16条 实行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报、钻探评估鉴定制度。钻孔见煤

17、、遇构造、涌水等情况,由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防突科、地测科、生产科、安检科联合对以上情况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报矿总工程师签字确认。(鉴定报告见附件5)第17条 实行超前地质钻探施工验收制度。矿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安检科、生产科、防突科、通风科联合验收,验收结束后向公司提报验收申请报告,公司由通风部牵头按照新疆龙煤能源公司超前地质勘探钻孔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竣工验收。(超前地质勘探钻孔验收申请单见附件4)第18条 实行超前地质钻探保护工作制度,超前地质勘探钻孔施工完成后,由防突科实验室负责给出超前地质保障距离通知单(见附件6),通知单送达施工单位、通风科、安检科、地测科、生产科监督执

18、行,超前地质保障距离通知单,必须贯彻到班组长。第19条 掘进工作面地质保障工作以控制煤层层位、地质构造为重点。石门(井筒)揭煤层前必须严格控制煤层层位和构造,层位、构造控制不明的,不得进行揭煤;突出煤层顶底板巷道施工时,层位、构造控制不明的不得掘进;突出煤层掘进构造、煤层赋存不清的,必须进行地质前探,并对各类钻孔进行反演,同时结合采掘揭露等资料进行地质综合分析、及时预报。在掘进工作面揭示地质保障牌板(见附件7)。地质保障牌板内容包括预揭煤层情况、断层构造情况、临区临层情况、巷道顶底板岩性、有无积水隐患情况、是否有火层岩侵入情况、煤层瓦斯含量等。地质保障牌板应在防突有效控制距离之内更新,特殊情况

19、随时进行更换,钻探结果每次钻探后更换。第20条 煤矿各煤层瓦斯地质图和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图由各煤矿地测科负责,相关部门参加分别每半年、每季度和每月初修编一次。各矿地测科负责瓦斯地质资料的汇总工作,各煤矿地测科和通风科、防突科、生产科、采掘区等各负责相关瓦斯地质图基础资料的观测和提报,基础资料经各系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汇总。第21条 煤矿每季度初根据修编后的煤矿瓦斯地质图提报瓦斯地质预报,由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通风技术部和地质测量部等联合审查。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地质预报每月由地测科提报,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检、生产、通风、地测、防突等部门审查。第22条 采、掘进工作面的每月地质预报由地测科提出

20、,经矿地质副总工程师审核签批后送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同时更新井下现场地质预报牌板。第23条 岩巷施工预揭煤层存在突出危险性的,必须超前施工边孔采取条带预抽瓦斯消突的区域防突措施,只有经过效果检验合格、通过区域验证后,才允许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揭煤。第24条 石门(岩巷)工作面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制定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专项措施,报公司审批。(措施主要内容见附件2)第25条 矿总工程师每月要专门召集生产、地测、通风、防突、安检等部门和有关人员对每月所要发生的石门(小川)揭煤进行逐个研究,并制定措施。第26条 突出危险区域内石门揭煤计划表、超前地质勘探钻孔延米汇总表报表,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矿、区

21、负责人签字。每月9日、19日、29日前,上报公司通风技术部。(见附件8开拓工作面揭煤情况表、附件9:开拓工作面施工钻孔情况表)第五章 区域抽采和消突第27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立防突实验室,防突实验室由防突科负责,不另外配备专职实验操作员。实验室应具备测定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吸附常数等功能;测定的煤层瓦斯基础参数与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结果,经主管科长审核,报矿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每次测定与鉴定结果永久存档。 第28条 矿每年编制采掘计划的同时,编制瓦斯抽采计划,实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抽采计划内容包括瓦斯组织机构、责任制度、抽采量、抽采率、抽采巷道、抽采钻孔、区域

22、消突、预抽和工作面抽采等,抽采计划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防突科和生产采区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公司审查执行。第29条 防突科根据防突实验室提供的各区域不同煤层的原始瓦斯含量等指标,结合矿井开采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区域瓦斯抽采消突设计,经矿审批后执行。第30条 抽采、防突测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按煤炭行业标准AQ/T1047-2007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的规定执行,安设压力表同时,安设在线式压力传感器,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现数据存储并查询。 第31条 矿井每年编制瓦斯抽采计划的同时制定本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编制内容见附件3)第32条 突出煤层作业的每

23、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必须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或消突报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第33条 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对煤层瓦斯基础参数进行测定,由防突科提报预测预报报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第34条 各矿通风、防突和地测部门在审批本矿开拓设计时,关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确定煤层位置的手段,揭煤预计时间、揭煤位置及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必须齐全、详细、准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方可施工。第35条 在各矿承担施工的外委单位防突工作,由委托矿总工程师负责,承担施工的外委单位与矿共同做好防突预测预报工作,局部综合防突措

24、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和审批。第36条 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动力现象(倾出、喷出、突出),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汇报,公司专职防突人员将现场勘察,和矿共同研究制定下步工作面应采取的防突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存档。第六章 附则第37条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全属新疆龙煤能源公司。附件:1、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2、石门(岩巷)工作面在揭穿突出煤层防突措施重点内容。 3、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编制内容。 4、超前地质勘探钻孔验收申请单5、超前地质勘探钻孔评估鉴定报告6、超前地质保障距离通知单7、地质保障牌板8、开拓工作

25、面揭煤情况表9、开拓工作面施工钻孔情况表附件1: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 1、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对全矿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防突安全第一责任者。(2)负责全矿年度防突工程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落实。(3)负责平衡全矿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防突措施计划的实施。(4)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突工作和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5)每月召开一次防突例会,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6)发生突出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事故的第一指挥者,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 矿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1)对全矿防突工作负技术责

26、任。(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3)负责全矿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4)负责矿井区域预测结果的审查和审批。(5)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全矿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6)负责组织编制防突年度、季度、月份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7)负责组织以往突出事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分析。 (8)是矿长处理突出事故的第一助手, 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1)协助总工程师对全矿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全矿防治突出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3)负责全

27、矿防突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4)负责组织矿井区域预测结果的编制、审查。(5)每周至少一次组织检查全矿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6)负责具体组织突出矿井井下工作人员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7)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以往突出事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分析。(8)负责组织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采掘的通风设计、施工。 (9)负责具体组织防突措施的编制、修改和执行。 (10)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的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机电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矿长负责。(2)负责定期对矿井(采区)、防突采掘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3)负责制定

28、主通风机的运行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4)负责监督检查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和闭锁装置的管理和维护。(5)按防突要求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6)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防突安全生产工作。5、安全副矿长防突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命令和通知、决定等,对矿井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负责。(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和计划的审查、监督落实。(3)负责定期检查防突综合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4)协助召开防突工作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防突方面的安全问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突出事故发生。(5)参加领导突出事故抢救、调查

29、、分析、处理工作。6、 地质副总工程师防突岗位责任制(1)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瓦斯地质安全技术工作。(2)组织研究分析矿井瓦斯地质情况、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突预测图。(3)参与编制、审查和组织落实石门揭煤、过地质构造等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组织出具地质保障排版。7、 防突科长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防突队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和人、财、物调配工作。 (2)对矿井防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3)建立健全防突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实施全矿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突出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实施工作。(5)负责监督检查采掘

30、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使用和维护。(6)负责全矿突出预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按规定对防突安全仪器仪表进行维修、更换和计量检定。 (8)负责全矿防突工作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的编写和上报。 8、 防突科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协助总工程师对全矿的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2)负责编制全矿年、季、月防治突出的工作计划,并组织防突计划的实施和基础技术资料收集、管理。(3)负责编制矿井的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负责全矿采掘面防突措施的审查、审批。(5)负责全矿井下职工的防突基本知识培训、考试和上岗资格审核。(6)负责对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工作面和发生瓦斯

31、异常情况下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7)参加追查防突方面发生的事故,并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措施。9、防突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和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防突技术工作,是本队技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2)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制定、修改和检查。(3)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影响因素,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4)组织实施全矿采、掘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5)组织指导全科职工进行防突业务知识学习及考核,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6)负责突出预测通知单和突出预测结果卡片的审批、上报和存档。 10、 瓦斯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和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

32、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协助队长监督检查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收集地质资料、突出资料的积累、总结、分析,填写突出卡片存档。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出现的各种地质构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煤层变化等进行隐患排查和分析,并进行现场地质素描。 (6)掌握矿井煤层赋存情况,分析变化规律,经常修正地质图件,提供可靠地质资料,为采掘安全生产提供依据。11、 防突预测工岗位责任制(1)准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工作任务。(2)熟练掌握突出预测仪器操作方法和技术要领。(3)工作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测定,并认真做好测定结果的

33、记录工作。(4)及时用电话将井下预测结果通知防突科。(5)升井后及时到防突科填写突出预测结果记录卡片。(6)全面负责突出预测仪器的保管和维护。(7)预测时认真观察喷孔、夹钻、响煤炮等瓦斯动力现象,并做好观察记录。(8)当预测超标时,及时通知采掘施工单位,停止当班作业,并通知防突科安排执行防突措施。(9)预测人员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设计要求给出预测钻孔开孔位置和钻孔参数,认真监督进行施工和测定。12、石门揭煤开拓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组织本单位施工巷道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2)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揭煤措施要求进行预测钻孔施工。(3)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要求安排工作,严禁随意施工巷道。

34、(4)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防突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5)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6)保证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等防突设施正常投用。13、石门揭煤开拓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本单位施工巷道防突技术措施的具体贯彻落实。(2)负责本单位职工防突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3)负责编制石门揭煤防突安全措施,并报上级部门审批。(4)负责本单位作业地点施工预测钻孔及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施工。(5)负责每班实际进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6)负责设计本单位施工巷道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实施的维护和维修,并保证各种防突设施正常使用。

35、(7)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8)负责施工巷道内出现的动力现象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14、 突出煤层掘进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组织本单位施工巷道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2)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预测钻孔施工。(3)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要求安排进行掘进作业,严禁超掘。(4)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防突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5)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6)保证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等防突设施正常投用。15、 突出煤层掘进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

36、)负责本单位施工巷道防突技术措施的具体贯彻落实。(2)负责本单位职工防突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3)负责编制煤巷掘进防突安全措施,并报上级部门审批。(4)负责本单位作业地点施工预测钻孔及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施工。(5)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安排掘进作业,严禁超掘。(6)负责每班实际进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7)负责设计本单位施工巷道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实施的维护和维修,并保证各种防突设施正常使用。(8)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9)负责施工巷道内出现的动力现象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16、突出煤层采煤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37、1)负责组织本单位施工采面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2)负责组织施工采面突出预测钻孔及其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施工。(3)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要求安排进行采煤作业,严禁超采。(4)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防突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5)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6)保证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等防突设施正常投用。 17、 突出煤层采煤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本单位施工采面防突技术措施的具体贯彻落实。(2)负责本单位职工防突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3)负责编制采煤工作面防突安全措施,并报上级部门审批。(4)负责本单位

38、作业地点施工预测钻孔人员严格按照预测人员要求进行施工。(5)严格按照突出预测通知书安排采煤作业,严禁超采。(6)负责每班实际进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7)负责本单位施工采面避难峒室或压风自救实施的维护和维修,并保证各种防突设施正常使用。 (8)负责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及时处理机电方面出现的问题,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9)负责施工采面内出现的动力现象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附件2 石门(岩巷)工作面在揭穿突出煤层防突措施重点内容1、必须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的区域预测和工作面预测,确定出本矿的突出危险区域和突出危险工作面,有针对性的做好防突工作。2、准确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测部门要定

39、期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发现有问题时, 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跟踪验证。3、开拓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状况不清楚情况下, 为防止误揭露煤层,施工时必须采取超前钻孔探煤探瓦斯测压措施,钻孔深度不小于120米,且超前钻孔要始终保持超前工作面20m。并编制施工超前探煤探瓦斯钻孔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揭煤前,加强石门工作面20m范围内的支护强度,要采取护帮、护顶、缩小棚距、超前支护等防止顶板抽冒漏的措施,防止在石门揭煤时发生冒顶。5、在石门揭突出煤层时,要采取适当的揭煤方式,根据突出煤层的突出类型,制定出适合本矿情况的石门揭煤方式,确保石门揭煤时的安全。 6、石门揭突出煤层的工作面,必

40、须设业务素质高,掌握突出预兆和防突知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瓦检员,做到经常检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放炮制”,并严格监督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当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7、石门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根据工作面围岩实际情况,在设计中对炮眼布置、炮眼数目、炮眼深度、装药量、爆破先后顺序、放炮地点、放炮器、放炮母线、炸药、雷管、封泥、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警戒范围等要详细说明。防止由于爆破工作出现问题时,而发生冒顶或瓦斯事故。8、石门揭突出煤层前,由分公司通风技术部防突科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否则不准揭煤。9、石门揭煤工作面要保持独立的通风系统,

41、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相邻系统的安全威胁,回风系统必须顺畅,开采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系统内不得设置通风控制设施,回风系统中因防火或瓦斯管理等特殊需要,必须在回风系统中设置控制设施时,应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0、远距离爆破时,通风系统要保持稳定可靠,如因临时发生变化或进行了通风系统调整,要及时补报通风系统及警戒位置示意图,经贯彻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千米远距离爆破必须由矿(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带队、跟班、现场指挥。附件3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编制内容内容包括:一、矿井概况煤矿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核定通风能力。本年度生产计划。矿井通风方式、通风方法、总入风量、

42、总排风量、有效风量、有效风量率。年度煤矿瓦斯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相对瓦斯涌出量、目前开采煤层、瓦斯储量、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主要煤层瓦斯含量等。二、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一)抽采系统建设及管理必须达到如下标准。1、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2、为保证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建立抽采泵开停管理制度、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的安装、检修、维护及管控制度、制定瓦斯抽采泵供电、供水措施、瓦斯泵站安全防火措施。(2)瓦斯抽采泵站必须设置瓦斯抽采监控系

43、统,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出现瓦斯浓度过低、负压波动较大时自动报警。(3)瓦斯抽采系统的建设必须要有专门的设计。(4)抽采钻孔施工要有专门设计。(二)为确保“抽掘采平衡”,每年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规划内容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

44、及其他保障措施。(三)瓦斯抽采工程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四)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抽采、安检、经营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五)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工作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成立瓦斯抽采评价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相关领导责任。制定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规范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六)瓦斯抽采计量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45、地面抽采系统主干、支干管路均要安装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及孔板流量计,实时监控地面泵站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预抽钻孔安设测量孔使用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测量钻孔负压、流量、温度、甲烷浓度。采煤工作面抽采系统支管上安装孔板流量计和测量孔,抽采钻孔安设测量孔,使用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测量管道及钻孔内的负压、流量、温度、甲烷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七)煤层预抽瓦斯前必须进行原始瓦斯参数测定,预抽瓦斯工作结束后,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布置测试钻孔开展剩余瓦斯含量测定,计算达到的预抽率,考察实现的卸压效果。三、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一)评判瓦斯抽采达标所需提供的图纸

46、及技术资料1、图纸:瓦斯抽采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回采及掘进局部防突措施竣工图及效果检验。2、记录: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泵房值班记录;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3、报表: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抽采预测预报报表。4、台帐:抽采设备管理台帐;抽采工程管理台帐;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参数、抽采量管理台帐。5、报告:矿井和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二)矿井瓦斯抽采率的评判矿井瓦斯抽采率满足下表时,判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Q(m3/min)矿井瓦斯抽采率(%)Q202520Q403540Q804080Q16045160Q30050300Q50055500Q60(三)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判1、石门揭煤瓦斯抽采效果评判(1)制定专项抽采卸压瓦斯设计,措施孔有效控制范围是,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2)评判测定点至少布置4个,分别位于揭煤区域煤层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3)残余瓦斯压力PC0.5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5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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