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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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 二一四年八月 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4第三章 工程分析5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6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7第六章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10第七章 结论14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随着纺织行业的迅速发展与成熟,其零部件的生产也越来越大,市场需求量越来越高,刘仁洪先生和金彩凤女士经过缜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100.0万元,成立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原吕家溇)104国道上靠西8间厂

2、房,实施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我公司受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1.2编制依据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10)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2010.10.13;(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

4、0;(12)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办201097号;(13)环境影响评价 “十二五”规划2011.12.31;(1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8.1。1.2.2地方有关法律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3.13;(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2014.3.13;(6)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

5、012年本)2012.12.28;(7)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0.11;(8)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2012.4.1;(9)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2010.3.15;(10)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12.14);(11)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2011.8.5。1.2.3有关技术规范(1)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及HJ19-2011); (

6、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3)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04;(5)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2001.12;(6)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2003.8;(7)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1.7。1.2.4其它(1)建设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的环评合同及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1.3保护目标表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茅洋村N117户敏感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SW51户2河流SW16833m69m

7、一般水环境类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名称: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租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原吕家溇)104国道上靠西8间闲置厂房。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100.0万元。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原吕家溇)104国道上靠西8间闲置厂房内实施。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2.2项目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共需员工10人,单班制生产,每班工

8、作8小时(7:30-16:30,中午休息1小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2.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剑杆织机梭头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 剑壳 接纬钩 加工(打孔/磨平/磨角度等) 夹纱器 金属边角料、屑、废皂化液纬纱夹 组装转子底板 包装、入库 检验 次品图1 项目剑杆织机梭头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流程说明:项目将购进的剑壳、接纬钩、夹纱器在相应的设备(攻丝机、台钻、铣床、磨床、车床等)进行打孔、磨平、磨角度等加工,加工完成后再与购进的纬纱夹、转子、底板进行组装,组装完成之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即可包装、入库。控制柜生产工艺流程箱体主控板电源板显示板 组装 检验 包装、入库变压器 次品线槽

9、接线排按钮图2 项目控制柜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流程说明:项目将购进的箱体、主控板、电源板、显示板等材料进行组装,组装完成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即可包装、入库。第三章 工程分析3.1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表3-1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对照一览表“三废”种类项目产生量排放量废水废水量t/d0.430.43t/a129129CODcrmg/L300100t/a0.040.01氨氮mg/L355t/a0.0050.001固废金属边角料和屑(t/a)1.00废包装材料(t/a)0.50次品(t/a)0.80废皂化液(t/a)0.560生活垃圾(t/a)0.560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

10、状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田家埭水环境质量为类水,不能满足类水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主要是溶解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及沿河村庄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农业面源污染、河道淤泥中污染物释放等因素有关。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对照评价标准,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四周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

11、08)中2类标准,满足对应的2类功能区要求;其中东面、南面和西面均在104国道35m范围内,104国道为交通干线,其东、南和西三面满足4a类功能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噪声未进行监测。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原吕家溇)104国道上靠西8间闲置厂房内实施,无需建筑施工,项目在施工期只需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建筑施工较少,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屋面和道路

12、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5.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产生,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状。5.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万能回转头铣床、平磨床、车床、西菱攻丝机、台钻以及冲床,车间整体噪声源强80dB,车间围护隔声量25dB以上,外排噪声在55dB以下,项目昼间外排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间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项目生产车间距离最

13、近保护目标西南面一户村民5m,因与一户村民之间生产车间为实墙无窗户,经围护衰减后对其影响较小;北面与茅洋村相距11m,距离衰减可达28.8dB,因此对保护目标基本没有影响,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保护目标声环境无影响。综上,项目地四周场界噪声环境均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5.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和屑、废包装材料、次品、废皂化液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和屑、废包装材料和次品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皂化液(属危险

14、固废,危险废物代码为HW900-006-09)盛放于密封桶内,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应按危险固废的管理办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危险固废的转运联系单;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5.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退役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还给出租方另做他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等可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遗留的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要求处理完

15、毕。因此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6.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表6-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序号类别治理措施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放口设一个,并设标志牌。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和低能耗生产设备,对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生产车间合理布置,设备布置在南面。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4固废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和屑、废包装材料、次品、废皂化液以及

16、员工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和屑、废包装材料和次品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皂化液(属危险固废,危险废物代码为HW900-006-09)盛放于密封桶内,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应按危险固废的管理办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危险固废的转运联系单;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6.2 环保投资估算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6-2。表6-2 项目环保设施与投资概算一览表时期治理项目措施内容投资估算(万元)营运期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出租方已有)/封闭式化粪池、环卫清运费2.2对雨水排放口设立标志牌0.2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0.4日常管理、维护0.2固废室

17、内固废堆放池0.2合计3.2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3.2万元,占总投资的3.2%。6.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6.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剑杆织机梭头和控制柜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的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6.3.2功能区划、土地利用及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

18、镇茅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原吕家溇)104国道上靠西8间闲置厂房。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位于陶堰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0D10),属于优化准入区,该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A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近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地表水满足类水质要求。远期地表水满足类水质要求。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削减10%和5%,控制在63.48吨和4.99吨以内。B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重点发展五金机械、汽车配件、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家纺针织、服装等特色产业和其它生态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明

19、确并严格执行入园企业的条件,集聚区内的企业以一类工业为主,控制二类企业,严禁三类工业在集聚区建设,入园企业应符合项目先进和产业政策条件。C污染控制措施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对污染企业进行总量控制,对其技术升级。加强工业集聚区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污染集中处理和排放,工业污水达标后接入镇污水管道。完善陶堰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陶堰镇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在镇区设置一座污水泵站,总设计规划为0.80万m3/d,用DN400管接入绍兴县东部排污管道。要求镇区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须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镇污水管道。本项目为剑杆织机梭头和控制柜生产项目,属于专用

20、设备制造业,符合该区产业及环保准入条件。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6.3.3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理后,符合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要求;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噪声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6.3.4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

21、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项目总量控制情况如下: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129t/a)、CODcr量0.04t/a、氨氮量0.005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129t/a)、CODcr量0.01t/a、氨氮量0.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

22、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6.3.5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第七章 结论7.1建议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积极筹措环保治理资金,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整改措施。积

23、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7.2环评综合结论绍兴市嘉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剑杆织机梭头5000副、控制柜700台建设项目租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茅洋村(原吕家溇)104国道上靠西8间闲置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发展导向要求,项目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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