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盟纺织有限公司加工(定型)针纺织品6000万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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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日盟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定型)针纺织品6000万米生产线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简要本)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0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由来1第二章 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22.1项目地理位置22.2环境质量现状22.3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2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3.1建设项目概况33.2生产工艺流程33.3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4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5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5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7第六章 总量控制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

2、性分析86.1 总量控制86.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8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12环评总结论12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纺织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在积累资金、出口创汇、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和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纺织业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和世界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的大趋势,纺织业处于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之中,这就要求纺织业增加其附加值。绍兴日盟纺织有限公司抓住中国入世的良好机遇,依靠绍兴地区纺织品集聚的产业优势和充足的资金、设备、技术、劳动力、巨大的市场潜力,及临近上海、宁波两大国际港口的优势,决定投资915万元,租赁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

3、与启圣路西北角的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的空余厂房2739平方米,实施年加工(定型)针纺织品6000万米生产线项目。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绍兴日盟纺织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项目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第二章 项目周边

4、环境及保护目标2.1项目地理位置项目租赁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与启圣路西北角的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的空余厂实施生产,项目所在地东面为越王路,隔路为绍兴大发布业有限公司;南面为启圣路,隔路为绍兴易邦医用品有限公司;西面为新江,隔河为浙江得能电子有限公司;北面为横庙河,隔河为绍兴康豪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租赁车间东面为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织造厂房和仓库,南面为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办公楼,西面为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和配电房,北面为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空置厂房。2.2环境质量现状2.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地附近大气监测点中的SO2、NO21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24小

5、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2.2.2水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可知,陶家埭村监测断面水质为类水,不能满足类水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溶解氧、BOD5、氨氮、石油类,分析原因为上游来水水质较差、沿河部分居民生活废水排入、农业面源污染和河道底泥中污染物释放等因素造成的。2.2.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对照评价标准,项目所在地四面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2.3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表2-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保护对象方向距离项目租赁厂界(m)距离项目租

6、赁车间(m)规模(人口)敏感性描述环境保护目标宋家溇村NE3204402183人一般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噪声环境:2类标准嵩湾村W2803451220人一般横庙河N相邻100/一般水环境:类标准新江W相邻90/一般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年加工(定型)针纺织品6000万米生产线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15万元,租赁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与启圣路西北角的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的空余厂房2739平方米实施生产。项目投产后,形成年加工(定型)针纺织品6000万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1,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见表3-2。表3-1

7、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定型机台3表3-2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消耗量1坯布吨/年60002水吨/年2253蒸汽万吨/年254电万度/年50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共需员工15人,年工作日300天,三班制24小时生产工作制,不设食堂及住宿。公用工程项目的给水、供电分别接自绍兴袍江新区的给水干管、供电电缆。排水: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排入位于袍江新区启圣路的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3.2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废气坯布 定型 检验 成品 蒸汽 废布料图3-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流程说明:项目生产工艺较

8、为简单,外购针纺织品(坯布)经定型机定型后,检验完毕打卷入库。定型机采用蒸汽加热方式,蒸汽由绍兴中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3.3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表3-3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0.64t/d、192t/a0.64t/d、192t/aCODcr300mg/L、0.06t/a300mg/L、0.06t/a氨氮35mg/L、0.007t/a35mg/L、0.007t/a大气污染物生产定型废气少量少量固废生产定型废油1.0t/a0t/a废布料30.0t/a0t/a废包装材料5.0t/

9、a0t/a生活生活垃圾2.25t/a0t/a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定型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对同类企业生产设备的监测,定型机噪声源强为70.075.0dB。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租用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与启圣路西北角的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现有空余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所租厂房已建成,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废水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袍江新区截污管网(见附件6),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

10、附近水体,因此,项目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周围水环境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废气项目3台定型机产生的定型废气采用二级静电除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治理装置废气收集率达95%,颗粒物去除率达80%以上,油烟去除率达90%以上,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定型机等,通过对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引风机安装消声器,经以上隔音、消声措施后,隔声量达到25.0dB以上,车间外排噪声在55.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四周厂界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

11、叠加本底背景值后仍能达标。项目租赁车间距离最近保护目标为西南面嵩湾住宅楼,距离约345米,距离衰减可达58.7dB,故项目生产设备对保护目标昼间的最大影响值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项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定型废油、废布料、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定型废油属危险固废(代码HW900-210-08),密封桶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绍兴光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废布料和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

12、,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产生的固废经采取适当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还给出租方,作其它用途;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类别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13、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绍兴袍江新区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废气项目产生的定型废气采用二级静电除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孔,设立排污标志牌。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高效设备。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对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引风机安装消声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加强

14、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固废定型废油收集后密封桶贮存,委托绍兴光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废布料和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总投资915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25.2万元,占总投资的2.75%。第六章 总量控制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废水量、CODc

15、r和NH3-N。项目总量控制如下:环评建议项目申请进管容量1t/d(192t/a)。环评建议以废水量0.64t/d(192t/a)、CODCr量0.06t/a、NH3-N量0.007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0.64t/d(192t/a)、CODCr量0.02t/a、NH3-N量0.00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

16、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其污染物排放量均属净增量,具体排污容量由建设单位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核准,获得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6.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项目地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与启圣路西北角,属于袍江工业区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201),属重点准入区。袍江工业区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化生态型综合工业新城区,是浙江省级开发区。该区主要包括袍江工业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化产

17、品制造园区、出口加工区、传统产业升级园区等区块,区域面积约为39.456平方公里。该区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为: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重点培育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大力提升纺织、食品加工、酿酒等传统产业,加速建设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都市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服务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等行业。限制类:限制类:国家、省和绍兴市规定的限制发展项目,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目,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项目,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限制发展项目。禁止类:国家、省和绍兴市明令禁止的禁止发展项目,严重污染环境的项

18、目,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禁止发展项目。环保准入要求:具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0,万元能耗小于0.80吨标准煤,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小于5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小于6.0千克/万元工业增加值。新建项目需新增加排污总量2006至2010年必须替代等量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2011至2020年则需替代1.1倍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其中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5。项目为纺织业,符合该区的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

19、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绍兴袍江新区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定型废气经二级静电除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经治理后,外排噪声能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废水量、CODcr

20、和NH3-N。项目总量控制如下:环评建议项目申请进管容量1t/d(192t/a)。环评建议以废水量0.64t/d(192t/a)、CODCr量0.06t/a、NH3-N量0.007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0.64t/d(192t/a)、CODCr量0.02t/a、NH3-N量0.00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

21、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其污染物排放量均属净增量,具体排污容量由建设单位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核准,获得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绍兴袍江新区截污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废气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功能要求;项目噪声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仍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固体废弃物经回收等相关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

22、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6.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详见8.1,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6.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项目租赁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与启圣路西北角的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空余厂房实施生产,项目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见附件4),项目租赁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同时根据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该地块规划定位为生态型、科技型的综合产业园区,本项目为纺织业,项目建设符合袍江新区总体规划要求。因此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

23、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项目为塑料袋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的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环评总结论绍兴日盟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定型)针纺织品6000万米生产线项目租赁位于绍兴袍江新区越王路与启圣路西北角的绍兴市聚众纺织有限公司现有空余厂房的空余厂房实施生产,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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