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掘各工种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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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钻眼工 . 2爆破工 . 8人力装载工 . 16架棚支护工 . 19喷浆工 . 21锚杆支护工 . 25锚索支护工 . 28巷道掘砌工 . 30巷道维修工 . 35锚杆拉拔检测工 . 43风动锚杆钻机操作工 . 45液压锚杆钻机操作工 . 47 MRH-S200掘进机司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BJ-120、EBZ-132、EBZ-160、EBZ-220型悬臂式掘进机 错误!未定义书签。EBZ-230型掘进机司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掘进机维修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侧卸装岩机司机 . 51 奥钢联ABM20/067型掘锚机司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行走式破碎、转载连续运

2、输装备司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掘进质量验收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履带式全液压掘进钻车操作规程 . 54 反井钻机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KBZ-260H掘进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钻眼工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第二条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三条 钻眼工应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巷道参数,质量标准、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第四条 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

3、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佩戴)个体保护用品。第五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七条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一) 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二)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三)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四)工作面炮眼拒爆、残爆

4、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五)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六)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 2 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七)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关闭压风),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第十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第十一条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

5、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必须)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路固定好。第十二条 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第十三条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第十四条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第十五条 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第十六条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第

6、十七条 在下山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部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 3 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第十八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第十九条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第二十条 煤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第二十一条 使用煤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二 操作准备第二十二条 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动凿岩机、煤电钻、钻杆、钻头等。钻杆

7、要直,水针孔要通,钻头应锋利,并要完整无损。第二十三条 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第二十四条 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遇有危岩、活煤矸时,要及时处理; 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第二十五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第二十六条 钻眼前对风动凿岩机要进行如下检查:(一)风动凿岩机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 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二)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坚固,水针是

8、否合格。(三)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四)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五)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4 钻架(气腿)的升降是否灵活。(六)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第二十七条 钻眼前对煤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一)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二)煤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三)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

9、钻头连接是否牢固。(四)煤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五)电缆是否有破皮、露芯、漏电,电缆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六)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三 操作顺序第二十八条 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一)检查施工地点安全。(二)准备钻眼设备、工具,(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试运转,并标定眼位。(三)钻眼。(四)撤出设备和工具。四 操作风动凿岩机打眼第二十九条 标定眼位,划分区块。(一)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二)多台风动凿岩机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不准交叉作业。(三)按照爆

10、破图表的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 5 底(除陶槽眼)落在同一个平面上。第三十条 试运转:按照先开水、后开风的顺序进行试运转,(观察风钻钎子运转是否正常,注水孔是否畅通。)第三十一条 定眼:司机站在风动凿岩机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然后风钻工小开风阀门,轻顶风钻,待钻进10-20mm并使钎子不再移位后,安眼工立即躲开,以防断钎伤人安眼前应在眼位上用风镐刨出眼窝。)定眼时,风动凿岩机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第三十二条 开眼:(风钻工调整好风钻的角度,)把风动凿岩机操作阀开

11、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作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给水要均匀适当。)第三十三条 正常钻眼。(一)司机一手扶住风动凿岩机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作阀和钻架(气腿)(气腿)调节阀。(二)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三)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动凿岩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动凿岩机扑倒或断钎伤人。(四)钻眼时,风动凿岩机、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气腿)升降要稳,

12、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掉钻头。(五)钻眼应与煤岩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理、节理方向钻眼。(六)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停止钻眼,将风动凿岩机取下,拔出钻杆。(七)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气腿)时,必须将风动凿岩机停止运转。(八)按时向风动凿岩机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九)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6 第三十四条 炮眼钻到设计深度后,人员应躲开炮眼方向,将风动凿岩机操作手把打到吹眼位置吹出眼停钻:钻眼工作结束后,应将风动凿岩机及钻杆中心孔标定眼位。(一)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二)两台或多台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

13、块,不准交叉作业。 第三十七条 试运转:开水、送电(送风)、试运转。第三十八条 点眼:用手镐点眼定位,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第三十九条 钻进:(一)点眼后,按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直至达到要求深度。(二)打眼工要站稳,并握紧煤电钻把,切记左右晃动。(三)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四)煤电钻、风煤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阻力,以防卡住钻杆。(五)当煤电钻(风煤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时,或煤电钻、电缆漏电及煤电钻外壳温度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14、。(六)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七)在工作面移动煤电钻时,要一手提煤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线拖拉煤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煤电钻上移动。第四十条 停钻:钻眼完毕要先关水、再断电(停风),最后抽出钻杆。 第四十一条 收尾工作(一)使用风动凿岩机钻眼完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 7 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二)使用煤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煤电钻上拨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煤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三)使用风煤钻钻完眼后,应从风煤钻上拨下钻杆,并把风水管阀门关闭、钻杆、风煤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护

15、完好的安全地点,将风水管盘放好。第四十二条 安全注意事项(一)打眼时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眼深度及炮眼角度执行,如有特殊变化,应经现场班组长同意方可改变。(二)煤电钻必须使用四芯电缆,接地必须完好,按规定使用,保证安全。煤电钻应及时检修,经常处于完好正常状态。(三)禁止将钻杆当撬棍或其它工具使用。若发现钻杆变弯必须更换,否则不准使用。(四)在上山迎头打眼,人不要对准眼口,防止钻杆下滑伤人。下山巷道打眼前应将积水排净,以防打在残眼上。(五)风动凿岩机气腿收缩时操作者不可将手放在气腿上,以免挤伤。风动凿岩机平放时人员不得正对气腿方向站立。(六) 打眼工、掌钎工不准戴手套,打眼不

16、得与装药同时进行。 爆破工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开专业爆破作业工种。第二条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在采、掘、开工作经验的职工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两证”后,方可持证上岗。8 第三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爆破说明书和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第四条 爆破工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瓦检仪、起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合格的爆破器材严禁下井使用,升井后应立即交给发放部门,严禁在更衣箱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退库管理制度。每个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雷管、炸药领、退库、保管确认监督管理制度。第六条 班前会后确定当班工作面需用炸药、雷管数量,由

17、区队值班干部审核填写爆炸材料领用单。第七条 爆破工应穿棉布或其它抗静电衣服,严禁穿非企业劳保部门发放的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第八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第九条 严禁同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及以上的起爆器和两把以上爆破钥匙。第十条 炮眼封泥长度规定:(一)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爆破。(二)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三)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四)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五)在有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均用封泥装满填实。 第十一条 用爆破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

18、规程作业规程、措施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库的有关规定,凭上岗证、爆破品领用卡按区队核发的爆破材料领用单规定的数量、段号领取炸药和电雷管,并办理相关领用手续。领取的炸药和电雷管数量、段号必须核对清楚。领取后的电雷管入箱前必须保证双色脚线可靠扭结短路。第十三条 每班剩余的雷管、药卷(炸药)必须当班退库。第十四条 爆破材料的运输和存放:(一)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 9 由经过培训的爆破工助手运送。(二)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矿统一发放的专用容器操作准备第十五条 检查起爆器和绝缘母线是否防爆完好,电池是否有电,爆破母线是否有破

19、口、断头、短路等现象,长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如有不合格的项目严禁使用。每次爆破作业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第十六条 准备好木质或竹质炮棍,扫眼弯管或岩粉掏勺等装填辅助工具。炮棍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第十七条 装配起爆药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装配起爆药卷时,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无淋头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作业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引药。装 10 配起爆引药数量,应按照工作面打眼数量配制,用多少配制多少。(二)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三)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并将

20、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并保证脚线末端扭接短路。制作好的起爆药卷须装入专用绝缘箱制作起爆药卷从成束雷管中取出单个雷管时,应当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理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用手拉住雷管前脚线10厘米外处(不得让雷管受力),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后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要扭接短路。第十九条 爆破母线的敷设:(一)爆破母线采用导电性能良好的绝缘双线,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电缆等导电体接触。(二)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特殊情况下采用固定爆破母线时,必须采取专项安全措施。(三)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监控线应分帮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

21、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四)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母线两端头与脚线起爆器联接前,必须短路扭结。(五)爆破母线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三 操作顺序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装配起爆药卷瓦斯检查装药瓦斯检查设置警戒清点人数联线爆破瓦斯检查洒水降温降尘爆破后验炮瓦斯探头挂回原位四 操作第二十一条 装药前应在安监员监督下做好以下工作:11 (一)爆破工或班组长协同瓦检员检查工作面20米范围装药(一)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规定进行装药。(二)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松推到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应将脚线末端短路扭结。(三

22、)起爆方式必须采用正向爆破,即起爆药卷最后装,起爆药卷装有雷管的一侧朝向眼口,所有药卷聚能穴均指向眼底。第二十三条 封泥的装填结构与操作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封泥采用专用炮土和水炮泥。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不严的炮眼严禁爆破。(二)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用炮棍充填炮泥,遵循一轻二紧三密实的原则。12 (三)封泥的装填结构:先紧靠药卷填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次最少一个,在水炮泥外端再填塞炮泥。(四)装填水炮泥不可用力过大,以防压破。水炮泥外端填塞炮泥时,先将炮泥轻轻推进紧贴水炮泥外端,而后轻轻捣实。第二十四条 在联线爆破前,爆破工协同瓦检员,必须检查距爆

23、破点20米范围联线方式和接线要求(一)各炮眼爆破前应做好警戒工作(一)班组长必须亲自指派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的警戒点担任警戒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警戒点须设置警戒联络员,只有确认所有警戒全部到位后方准爆破,严禁班组长、爆破工及警戒员之间采用约定时间的方式进行爆破作业。警戒距离规定直线段拉足100米,拐弯段拉足70米。(二)联络员必须同警戒员同时到达警戒点,在确认警戒区域爆破(一)母线与脚线联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并沿途检查母线是否符合要求。(二)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起爆命令后,确认安全后,将母线与起爆器相接,并将起爆器手把插入起爆器,转到充电位置,等电充好,指

24、示灯亮后,发出爆破 13 信号,并大喊三声“放炮了”,至少再等5秒,再将起爆器手把转回到放电位置,实施爆破。(三)爆破后,爆破工先拔下起爆器手把,将母线从起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短路相接,起爆器及起爆手把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第二十八条 爆破后检查及处理(一)爆破完工作面炮烟排除后,爆破工、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必须进入工作面,由外向里检查巷道及工作面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瞎炮等情况和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限,严禁启动电气设备。(三)通电后发生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取下起爆器手把,摘下母线短路扭结,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再等15分,

25、使用瞬发电雷管至少再等5分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二次起爆。(四)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必须在班组长统一指导下进行,必须当班处理完毕。第二十九条 处理拒爆、残爆、瞎炮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遵守下列规定:(一)由于连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二)处理瞎炮时,在距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眼深必须超过拒爆炮眼深度,打眼时,在拒爆炮眼外端插入炮棍,作为导向指示。(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

26、爆炮眼。(四)在拒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五)处理拒爆炮眼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仔细收集未爆的雷管和炸药,并交回井下炸药库办理交接登记手续,按规定销毁。第三十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如遇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向下班 14 爆破工现场交接清楚,出现拒爆情况时,拒爆未处理完毕不准交接班。第三十一条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中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

27、过400g。(三)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收尾工作(一)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撤除警戒人员,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二)爆破完毕,爆破工应将起爆器、母线整理好妥善保管,瓦检员将瓦斯探头挂回规定位置。(三)爆破工清点剩余雷管、炸药,填好记录台账,核定领取数量、使用数量以及剩余数量是否相符,并必须经队干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全部签字进行确认,将当班剩余量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藏爆破材料。(四)升井后,将起爆器、爆破母线、便携式瓦检仪立即交回发放室。雷管和炸药消耗回单应交回火药库和队部。第三十三条 注意事项(一) 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井下爆炸材料库。

28、(二) 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三)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5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4、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品种的炸药

29、。(四)必须使用全电阻检验合格的电雷管,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在有瓦斯或煤层爆炸危险的采、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五)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六)井下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炮爆破。严禁使用明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七)爆破地点要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防止粉尘堆积和粉尘浓度超限。(八)有CO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工作时,检查瓦斯的同时检查CO和其它有毒

30、有害气体的浓度。若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必须先采取措施后再进行爆破工作。 人力装载工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开掘工作面人力装载操作工种第二条 人力装载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三条 人力装载工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注意与其它工种的 16 密切协作。人力装载工与其它工种密切协作时,应熟悉各工种的基本知识,掌握现场情况,共同搞好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 装载工装载时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情况。第五条 人力装载工必须在有支护的安全地点作业,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载作业。第六条

31、 装载中发现有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第七条 检查顶帮支护是否齐全牢固,有无掉渣冒顶片帮透水预兆,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第八条 使用刮板输送机运煤(矸)时注意事项:(一)机头机尾压柱或地锚未安设或松动时,严禁作业。(二)插叉人在工作面,要将所行路线清理好,以防插叉时摔倒,造成事故。(三)需导向装煤(岩)时,必须将导向滑轮固定牢固。(四)掌叉人在作业过程中,因故无法抽出叉把时,监护人员立即用信号通知刮板输送机司机停机,同时喊话通知掌锹人松开大铁锹。(五)两人或多人小铁锹交叉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密切注意周围人员,以防碰

32、伤他人和自己。第九条 由下向上掘进倾角大于25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爆破前应先在溜放口和人行道设好挡煤(矸)卡。以防煤矸窜堵下部巷道或伤人。二 操作准备第十条 装载工要准备好装载工具,检查工具的安全可靠性,确保锹、镐安装牢固。检查刮板输送机机尾是否完好,机头机尾压柱或地锚是否牢固。检查大铁锹是否变形,钢丝绳有无断股现象,叉把是否坚固,大铁锹、叉把和钢丝绳是否连接牢固。17 第十一条 装车前,平巷作业前,应检查确认风水管路是否吊挂牢固,作业地点电缆是否撤出,电铃信号是否到位灵敏,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三 操作顺序

33、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准备工具洒水降尘装车交接班四 操作第十四条 首先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帮支护、处理危岩活矸,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第十五条 装煤(岩)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粉尘飞扬。装载过程中,机掘工作面装煤(岩)时,应与掘进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掘进机应闭锁,切断电源,截割滚筒应落地并安上罩子。装煤(岩)时要紧握锹把,先从煤堆边缘从上往下顺势装入溜槽或胶带输运机上,再逐步从溜槽边缘或胶带输送机边缘向两边沿底往上装煤装载前要向煤(岩)堆和煤帮洒水降尘,减少装载过程中煤(岩)尘飞扬。 装煤(岩)由三人配合作业,一人掌叉,一人掌锹,一人监护安全,负责观察顶帮变化及支护等情况,三人需密

34、切配合,用喊话或口哨等方式进行联系。掌叉人插叉时,要插准插稳,不得插在连接环或链接斜巷装车时遇到大块煤矸必须进行人工破碎。人工破岩时,周围严禁站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第十八条 用手搬大块岩石时,要注意防止岩块破裂砸脚;严禁两人直接用手抬运大块岩石装车。第十九条 人力装车应铺设铁板,铁板应在爆破前铺好,并用矸石(煤)掩盖,以防爆破时将其掀起。前移铁板时,要先清理底盘,再用撬棍协调前移。 18 第二十条 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发现有冒顶和透水预兆时,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第二十一条 向矿车装煤(矸)时,不要装得太满,煤矸不得超过车上

35、沿。 第二十二条 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把工具放好。第二十三条 验收工程质量处理遗留问题,收拾好所用工具存放到指定地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架棚支护工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开掘工作面架棚支护工。第二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第三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等。第四条 架棚支护的材料材质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要求。第五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材料及支架(一)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二)腐朽、劈裂、折断的坑木。(三)严重变形或锈蚀的金属支架及未经检测工作阻力的单体液压支柱。

36、第六条 施工时,必须使用前探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的材料、结构形式以及质量要求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第七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保护,不得损坏。第八条 采用爆破施工方式时,必须使用防倒装置。放炮崩倒、崩坏的棚子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时应由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第九条 在倾斜巷道架棚巷道棚子之间必须安设拉杆或撑木。上下山巷道棚子之间,必 19 须使用金属拉杆。二 操作准备第十一条 架棚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吊环。第十二条 架棚前和支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题制度,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第十三条 架棚前,按

37、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规格尺寸,处理好不规格部位。三 操作顺序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前移临时支护引中线和腰线定棚梁方位勾顶架设棚腿盘帮安装防倒安全装置验收工程质量。四 操作第十五条 架棚应按下列顺序进行:(一)根据作业规程规定将前探梁逐根移进工作面,按中腰线和棚距架起棚梁,用破板勾顶,锁紧吊环,不接顶处用木楔背紧。(二)按巷道设计宽度、用中线分至两侧,找出柱窝位置。(三)柱窝必须达到设计深度,到达实底。(四)架设棚腿时,要支设牢固。(五)如果使用U型棚子,应按规定数量、顺序将耳卡上齐背紧。(六)棚子架好后,应安装好防倒器、拉杆或撑木等安全设施。第十六条 架棚后,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及时处

38、理。(一)棚梁、棚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二)棚梁棚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三)巷道净高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四)支架是否水平,扭矩和叉角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有无前倾后仰现象。(五)支架顶帮是否按规程规定背紧背牢,防倒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牢固。 第十七条 勾顶盘帮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顶空帮。顶帮背板应与中线平行,其位置数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加楔打紧,背 20 板两头必须超过梁腿中心。第十八条 采取人工上梁时,必须3人以上配合作业,稳抬稳放,不得将手伸入梁腿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棚梁下方作业。第十九条 柱窝下是软岩(煤)时,

39、要采取防止棚腿钻底的措施,在棚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和材质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第二十条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根据顶板情况,在抬棚地点先打好临时支柱或托板梁,必要时架设木垛(以不妨碍架设抬棚为准),然后刷帮、挖抬棚柱窝,将抬棚腿立好,刷出抬棚梁位置,将梁搁好,放好插梁。第二十二条 临时巷道利用原有棚子改抬棚时,在改抬棚地点的旧梁下,先打好临时支柱或托板梁,然后将旧腿回掉,在下面架好抬棚,更换插梁。第二十三条 抬棚必须有锁口棚子。第一架锁口棚子要紧靠抬棚架设,棚腿下部紧挨抬棚腿,锁口棚子棚腿柱窝深度不超过抬棚腿柱窝深度。第二架锁口棚一帮使并腿,另一帮开始迈步,迈步棚距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第

40、二十四条 抬棚腿在软底上架设时,柱腿均要穿鞋(料石或托板)。梯形抬棚架好后,下面必须附有托棚,插好插梁。上插梁时,如断面大可搭设工作台。第二十五条 收尾工作(一) 架完棚子后,清理施工现场,出净浮煤矸,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二) 未使用完的支护材料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三) 电缆、风水管、风筒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吊挂整齐。(四) 验收员应严格检查架棚质量,不合格必须及时处理。 21 喷浆工一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开拓工作面巷道喷浆工种。第二条 喷浆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第三条 喷浆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

41、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保养和简单故障处理。第四条 喷浆工要掌握喷浆机和搅拌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第五条 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和石料。第七条 喷浆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备进行保护。第八条 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第九条 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一) 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

42、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二)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三)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水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管故障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四)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 22 停机检查。(五)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上料及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六)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操作准备第十条 安全检查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处理活矸、危岩。排尽迎头积水,清理现场,检查各种防尘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好、齐全。敲帮问顶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清理好

43、退路。第十一条 质量检查全面检查受喷段尺寸状况、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受喷段岩面凸凹不平位置以及直墙,要用洋镐或风镐刷平,并清理底跟到设计深度。第十二条 设备、工具检查检查喷浆机弯头是否堵塞、各部件是否完好、减速箱和各轴承是否有油;接好风水管、输料管以及喷头,安设好照明灯,输料管要拉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第十三条 喷浆材料准备(一)检查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等均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二)加水、拌料前应对骨料含水量进行检查,若水量不足要对骨料进行加水,加水量以拌

44、出料手捏成团、松手即散,口吹无灰,灰包砂状态为宜。(三)拌料、运料 根据喷射工作量的大小拌好喷浆用料,并运送到施工地点或将原料运至喷浆机附近进行拌料。(四)拌料时,要按规定使用好各种防尘设施和防护用品。23 (五)安设控制喷厚标志。三 操作顺序第十四条 喷浆机的使用与操作开机顺序为 开风开水送电上料;停机顺序为 停止上料停电停水停风。如遇特殊情况,要先停电。四 操作第十五条 调整喷浆机风水压,使水压比风压大0.1MPa左右。第十六条 喷浆机运转时,要密切注意运转情况。如发现漏风跑气、电机有异常声响等,要立即停机处理。第十七条 上料停止后,要待料缸严禁喷浆机倒转和长时间空运转。第十九条 喷浆机上料(一)喂料:采用人工喂料,可由23人操作。喂料人员将料上入喷浆机料斗,做到连续均匀,快慢适当,减少粉尘飞扬。多人喂料时要相互协调,交错上料,保证安全。(二)加速凝剂:上料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喷射要求及喷射手信号指示,控制好速凝剂掺入量,并及时将料筛上大块骨料取下。(三)上料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上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喷射操作(一)喷射前,工作范围内的巷道洒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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