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3908417 上传时间:2023-03-2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物业给业主装修的温馨提示尊敬的业户:您好!为了保障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使每一户业主都能够顺利入住和安心生活;同时也为了给小区住户提供一个安全、清洁舒适宁静的生活空间,望广大业主和施工人员自觉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章装修。以下注意事项请您知悉: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二、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经燃气管道管理单位批准)。三、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四、装修须知1、小区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00、14:0018:00为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中午(11:0014:00)为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2、请将装修垃圾打包整齐堆放于户内,严禁堆放楼层消防通道或电梯门口。为统一管理,装修垃圾可由物业统一清理或业主自行清理

3、,由物业统一清理的请至物业服务中心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并于每天将装修垃圾打包放置室内,由业主自行清理,需将装修垃圾打包放置室内,由装修单位责任人每天自行清理出小区,不得堆放在小区垃圾桶或者小区其他区域。3、装修沙子、水泥等材料须在园区外先打包再运入园区,袋装扎口出入,避免散落于楼梯间,损坏电梯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将重罚。搬运装修材料及货物请使用载货电梯,底下需垫彩条布。为避免上下班高峰期占用电梯资源;多余的装修材料运出需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提前至物业服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装修单元门口必须做地面和墙面保护(墙面最低高度1米)。五、装修法规宣传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

4、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6、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7、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8、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