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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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组织工作,根据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国烟人201632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烟草行业国家级二类竞赛、省级一类竞赛、省级二类竞赛的组织实施。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举办竞赛须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工作,评判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各项技术工作。第四条 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组织管理并指导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开展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组

2、织、赛务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组委会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和赛务工作,包括:竞赛实施计划、竞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竞赛组织实施和监督、竞赛总结和统计分析;确定竞赛地点,规划、布置竞赛场所;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竞赛期间的宣传工作;竞赛相关标识的设计、制作、管理和发放;竞赛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组委会办公室可下设秘书组、宣传组和保障组等,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六条 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确定竞赛命题范围、命题方式和命题组卷;参赛选手报名资格审查、赛前培训;裁判员

3、赛前培训;竞赛场地及设备、物品的检验、检测和确认;竞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成绩统计、汇总及结果复核。评判委员会可下设专家组、裁判组和考务组等,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烟草行业国家级二类竞赛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与竞赛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第八条 烟草行业省级一类竞赛由主办的省级局(公司)或工业公司或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等3家以上单位联合发文(其中1家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烟草行业省级二类竞赛由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发文组织实施。第四章 竞赛备案第九条 烟草行业举办国家级二类竞赛,按要求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备

4、案登记后组织实施;举办省级一类竞赛,由牵头单位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提出申请;举办省级二类竞赛,由主办单位向国家局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经备案登记后组织实施。第十条 举办省级一类、二类竞赛,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须在竞赛前4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局鉴定中心报送竞赛备案材料,国家局鉴定中心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以下材料:(一)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附件1);(二)竞赛组织实施方案;(三)竞赛组织机构(附件2);(四)竞赛所需场地、设备、评定竞赛成绩所需检测手段及安全保障情况;(五)竞赛经费预算。 第十二条

5、 省级一、二类竞赛备案后,如需变更时间、名称、内容、地点等相关事项,由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于竞赛举办前15个工作日内填写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变更申请表(附件3),办理变更备案;如因故确需取消竞赛的,应于竞赛开展前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局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消。第十三条 举办省级一、二类竞赛,主办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局鉴定中心有权取消该次竞赛:(一)竞赛前未向国家局鉴定中心申请或申请后未经同意,擅自更改竞赛时间、地点或竞赛内容的;(二)竞赛出现泄漏试题或试卷未按评判标准、评分细则组织评判工作,竞赛成绩失实,造成恶劣影响的;(三)赛场有1/3以上选手出现违规行为的,或有50%以上选

6、手答卷异常雷同的; (四)竞赛组织管理不善,竞赛过程中造成重大事故的。第五章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竞赛组织应选择行业通用性广、技术复杂、从业人员较多且具有职业技能标准二级及以上的职业开展,并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机结合。第十五条 国家级二类及省级一类、二类竞赛执裁工作,由国家局鉴定中心统一发文派遣裁判员,代表国家局独立行使竞赛裁判权。第十六条 国家级二类竞赛试卷命制工作由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省级一类、二类竞赛试卷命制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理论知识试卷命制。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于竞赛前15个工作日内填写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试卷申请表(附件4),通过鉴定公文系统向国家局鉴定中心提出申请。国家

7、局鉴定中心收到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组织理论知识试卷命制,竞赛前提供给主办单位鉴定站。(二)操作技能试卷命制。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于竞赛前集中封闭命题并制作纸质样卷。主办单位鉴定站于竞赛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试卷电子版报国家局鉴定中心备案。(三)试卷印刷、封装和保管。主办单位鉴定站于竞赛开始前1日完成所有试卷印刷工作,试卷按照考场数量和考场人数封装,备用试卷不少于参赛人数的5%。试卷由考务组专人保管。第十七条 竞赛所需场地由竞赛组委会和相关专业专家根据竞赛要求确定,竞赛使用材料及设备由相关专业专家依据竞赛命题需要确定,由竞赛组委会委托承办单位负责配备。第十八条 主办单位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下,严格按照

8、国家局有关财务制度要求,落实竞赛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保障竞赛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省级一类、二类竞赛结束2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按照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送材料清单(附件5)向国家局鉴定中心报送材料。参赛选手试卷、答题卡(纸)、空白试卷及考场简况表等材料,由主办单位鉴定站密封保管,保管期限3年。 第六章 竞赛程序第二十条 竞赛一般包括:开幕式、赛前工作会、选手培训和抽签、竞赛过程、宣传工作、闭幕式等基本内容。第二十一条 开幕式主要包括:唱国歌、主办单位领导致开幕辞、选手代表宣誓、裁判员代表宣誓及领导讲话等内容。第二十二条 赛前工作会主要包括:考务协调会、裁判员工作会、领队预备会等,主

9、要明确竞赛规则及工作纪律。第二十三条 选手培训和抽签主要包括:赛前培训、竞赛规则学习以及参赛号抽签等。选手上场次序号、参赛机台号和原辅材料号等可安排在竞赛过程中进行。第二十四条 竞赛过程主要包括:确认选手身份、对竞赛材料、设备、工具的检验、宣读考场规则、现场监考、对竞赛项目记录、阅卷评判、成绩名次确认等。第二十五条 闭幕式主要包括:宣读技术点评报告、宣读公证书或质量督导报告、宣读获奖名单并颁奖、领导讲话等内容。第七章 竞赛监督第二十六条 举办竞赛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竞赛公证或质量督导机构,对竞赛过程及竞赛结果进行公证或监督。质量督导机构由国家局鉴定中心统

10、一发文派遣,独立行使竞赛监督权。第二十七条 竞赛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应重点关注涉密场所、涉密人员管理、试卷及密封管理、竞赛设备机台、工量具及原辅材料检测、竞赛现场管理、竞赛结果、成绩公示、竞赛安全等。对未按照竞赛方案组织实施的要坚决制止并予以纠正;对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国烟办综2015532号)处理。第二十八条 全体裁判员须与组委会签订公正执裁承诺书(附件6)和保密责任书(附件7)。质量督导组、专家组、考务组全体成员须与组委会签订保密责任书,并遵照执行。第二十九条 竞赛现场设监督公示牌,公布质量督导员、裁判员名单、工作单位以及国

11、家局鉴定中心、主办单位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第八章 竞赛公示第三十条 竞赛主办单位应对参赛选手名单、竞赛结果、“烟草行业技术能手”和“省级烟草技术能手”推荐人员名单、拟晋级人员名单等项目进行公示,具体要求如下:(一)参赛选手名单公示。竞赛前公示,公示内容为选手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及职业资格等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国家级二类竞赛在行业网站公示,省级一类、二类竞赛在主办单位网站公示。(二)竞赛结果公示。竞赛闭幕式开始后,主办单位应在赛场公示竞赛结果,包括:竞赛试卷和答案,全体选手成绩和名次。(三)“烟草行业技术能手”和“省级烟草技术能手”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公示由表彰单位负责,公示内容为竞赛名

12、称、推荐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及职业资格等级、竞赛名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烟草行业技术能手” 推荐人员名单在行业网站上公示,“省级烟草技术能手”推荐人员名单在主办单位网站公示。(四)拟晋级人员名单公示。公示由所属鉴定站负责,公示内容为拟晋级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及职业资格等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晋级人员名单在各省局(公司)、中烟公司、中烟实业网站公示。第九章 竞赛宣传与信息交流第三十一条 主办单位应根据竞赛的目的、内容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宣传方案和宣传口号。第三十二条 竞赛宣传要注重与烟草行业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鼓励行业广大劳动者钻研新知

13、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走技能成才之路,在行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第三十三条 建立烟草行业竞赛信息交流制度。竞赛信息主要包括举办竞赛名称、规模、竞赛职业、选拔赛时间、决赛时间、竞赛方案、活动安排、工作总结、经验材料以及竞赛优秀选手信息等。第三十四条 国家级二类竞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各相关单位鉴定站将“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申请材料和选手基本情况,报国家局鉴定中心。第三十五条 每年12月5日前,各鉴定站负责将本单位烟草行业技术能手申请表(附件8)、烟草行业技术能手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9)和申请人个人信息等材料报国家局鉴定中心。同一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职业的国家级二类和省

14、级一类、二类竞赛中均符合“烟草行业技术能手”推荐资格人员,按照国家级二类竞赛申请。第十章 竞赛晋级办理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级二类竞赛和省级一类、二类竞赛中,符合晋级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选手,按照以下标准办理晋级:(一)“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可直接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可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烟草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可直接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可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可直接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三)“省级烟草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可直接晋升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可

15、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可直接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四)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二类竞赛中,未获得技术能手称号但竞赛各模块成绩在60分以上的选手,可直接晋升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可晋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已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可直接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第三十七条 职业资格晋级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全国技术能手”、“烟草行业技术能手”或“省级烟草技术能手”表彰决定印发后,由鉴定站统一将本单位符合晋级人员申请材料报国家局鉴定中心。同一选手,在同一年度、同一职业的竞赛中只能办理一次晋级。(二)职业资格晋级申请材料包括:1.烟草行业职业资格晋

16、级申请表(附件10)一式两份;2.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附件11)1份;3.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名册(附件12)1份;4.晋级人员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三)鉴定站在考务管理系统中独立开设一个鉴定批次,将晋级人员姓名、职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等有关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统一录为60分。 (四)晋级申报资料经国家局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制作职业资格证书,并反馈证书数据。(五)鉴定站负责晋级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和发放工作,并在考务管理系统上接收证书反馈数据,晋级人数计入鉴定站当年鉴定总量。第十一章 竞赛安全第三十八条 主办单位在赛前对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

17、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竞赛现场须配备专职的安全保障人员和相关的安全设备,能够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第三十九条 竞赛场地危险区域要设置明显标志和提示。对涉及到的危险操作项目,参赛选手务必佩戴安全防护工具进行操作,其他人员在竞赛规定允许的条件下进入危险区域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器具。第四十条 与竞赛项目相关的各个场地、驻地及用餐等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防火用具,并发放针对火灾、地震等灾情的安全撤离路线图,明确标明安全避难场所。第四十一条 竞赛场地现场或附近应设置医疗救护站,为参赛人员提供临时的医疗救助保障,同时做好紧急病情预案工作。第四十二条 对其它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预案,以保证参赛人员的绝对安全。第十二章

18、附则第四十三条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竞赛参照本细则执行。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烟草行业全国技术能手及烟草技术能手获得者高级技师及技师职业资格认定的有关程序(国烟职技鉴字2002第38号)、关于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试行)的补充规定(国烟职技鉴字200716号)同时废止。附件:1.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2.竞赛组织机构(范本)3.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变更申请表4.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试卷申请表5.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送材料清单6.保密责任书(范本)7.公正执裁承诺书(范本)8.烟草行业技术能手申请表9.烟草行业技

19、术能手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10.烟草行业职业资格晋级申请表11.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12.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名册附件1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申请单位(章)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竞赛规模人竞赛职业竞赛组织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决赛时间决赛地点竞赛经费来源是否具备相应比赛场地和设备是否有相应的技术文件组织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国家局意见批准竞赛名称备注填表说明:1.烟草行业凡举办省级一、二类竞赛需填报此表。2.本表一式三份,盖章有效。附件2竞赛组织机构(范本) 附件3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变更申请竞赛名称

20、主办单位情况说明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中烟实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国家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举办省级竞赛,变更竞赛时间、名称、内容、地点等相关事项的,需填写此表。附件4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理论知识试卷申请表申请鉴定站(盖章): 年 月 日竞赛名称 第 届 (单位) 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数用卷类别用卷种类竞赛类别及人数竞赛时间提供试卷时间备 注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职业机型类别人数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国家局鉴定中心意见国家局鉴定中心盖章 年 月 日说明: 此表由主办单位鉴定站于竞赛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由公文系统向国家局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

21、间: 年 月 日附件5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送材料清单序号名称电子版纸质版1竞赛通知原件2竞赛手册原件3自主命题试卷-4成绩名册复印件5质量督导报告复印件6技术点评报告复印件7开、闭幕式领导讲话稿-8表彰决定原件9竞赛总结原件10宣传材料-原件 附件6保密责任书(范本)一、为保证本次竞赛的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劳社部发20004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二、竞赛试题、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竞赛结果等与竞赛试题有关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属行业秘密。为此,凡参与本次竞赛试卷编写、审定、执裁、监督、试卷批改及相关人员须签订本

22、责任书。三、竞赛组委会委托专家组、裁判组、考务组(以下简称责任人)参与本次执裁及相关工作,该工作属行业秘密,责任人对竞赛试题、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竞赛结果等与竞赛有关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负有保密责任。四、竞赛试题、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竞赛结果等与竞赛有关的工作内容和成果保密期为竞赛开幕式开始到闭幕式结束。责任人保证在上述规定保密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将上述保密事项泄露、暗示给任何其他第三人或单位。五、保密期限内责任人通讯设备受控,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网卡等网络设备,不得擅自外出和会客,不得擅自与外界发生任何形式的联系。六、保密期限内责任人须在规定地点和工作场所使用计算机等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

23、涉及到竞赛试题、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竞赛结果等与竞赛有关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带出规定的工作场所。七、上述承诺均出于真实意愿,经责任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违反以上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组委会存档,一份责任人保管,自签字日起生效。组委会(盖章) 责任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7公正执裁承诺书(范本)本人受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遣,参加本次竞赛执裁工作。我将按承诺要求完成执裁任务,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一、依照有关规程、规则和纪律,公正、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二、严格执行亲属、同事、朋友和师生(师徒)回避制度。三、严格按照评判标准独立记

24、录、独立评分,不受干扰。四、在竞赛期间,不擅自向任何人透露与本次执裁工作相关的任何信息。五、不以口头、书面、电子等形式复制、泄露竞赛试题。六、在竞赛期间,一律在会务组指定地点住宿,遵守封闭式管理要求,严禁饮酒,除参加会务组安排的活动之外,不得擅自外出或会客,不得擅自与外界发生任何形式的联系。七、竞赛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接收管控,会务组提供公用手机,如有身体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会务组。八、竞赛结束后按要求将执裁资料上交组委会。九、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按照按照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国烟办综2015532号)进行处理。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组委会存档,一份责任人保

25、管。承诺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8烟草行业技术能手申请表 姓 名 单 位 日 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姓 名性 别2寸彩色照片民 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业技能水平工 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邮政编码通讯地址主要经历起止时间在何单位学习、工作证明人项 目内 容证明人或材料有何技术特长或技术绝招技术革新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有何突出贡献获何种奖励和荣誉称号所在单位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鉴定站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国家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盖章有效。附件9烟草行业技术能手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鉴定站(盖章):竞赛名称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业等级总成绩名次备注经办人: 联系电话:

26、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0烟草行业职业资格晋级申请表姓 名性 别照片文化程度职业工种职业等级原证书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竞赛名称竞赛日期竞赛类别竞赛项目获奖名称授予称号拟认定资格等级录入考务系统批次号鉴定站意见 签 章:年 月 日国家局鉴定中心审核意见 签 章:年 月 日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并附获奖选手的相关材料证明的复印件。附件11烟草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 鉴定站(盖章) 申报职业名称 等级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原证书号申报职业工龄申报鉴定站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2烟草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名册 鉴定站(盖章) 申报职业名称 等级序号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鉴定结果备注理论技能其它申报鉴定站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抄送:国家局人事司,专卖司,烟叶公司,销售公司,烟机公司,商务物流公司,中烟实业,各省级局(公司)人劳处,各工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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