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中心城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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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说明)衢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过程1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1二、规划修改过程1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状况5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5二、土地利用特点5第三章规划编制的背景7一、区域概况7三、规划面临的机遇与挑战8四、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11五、规划指标的落实情况12第四章规划的基础数据14一、基数转换基本情况14二、规划基数转换的工作过程及方法14三、基数转换初步成果及分析16第五章规划控制指标的调整思路17一、指标分解原则17二、指标调整依据17三、指标调整的思路与方法19第六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23一、土地利用

2、结构调整与布局的原则23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的依据24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的思路24第七章规划方案评价27一、规划可行性评价27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28第八章规划协调与公众参与33一、规划协调33二、公众参与情况38第九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0一、关于土地用途分区的划定40二、关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划定的说明43三、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说明45四、关于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说明45五、形成规划成果46附表目录表G1 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2006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表表48表G2 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49表G3 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基数汇总表50表G4

3、衢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建设人口及用地规模对照表51表G5 衢州市中心城区农居点用地调查表53表G6 衢州市中心城区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54表G7 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55表G8 衢州市中心城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追加指标情况表57表G9 衢州市中心城区区级预留指标使用情况表58表G10 衢州市中心城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块基本情况表60表G11 衢州市中心城区耕地补充异地代保项目清单表61表 G13-1 衢州市中心城区(花园片)规划用途修改前后变化情况汇总表69表 G13-2 衢州市中心城区(石室片)规划用途修改前后变化情况汇总表70表 G13-3 衢州市中心城

4、区(黄家片)规划用途修改前后变化情况汇总表71表 G13-4 衢州市中心城区(樟潭片)规划用途修改前后变化情况汇总表72表 G13-5 衢州市中心城区(高家片)规划用途修改前后变化情况汇总表73表 G13-6 衢州市中心城区(廿里片)规划用途修改前后变化情况汇总表74表 G14 衢州市中心城区调整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前后对照表75表 G15 衢州市中心城区调整乡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面积前后对照表76第一章 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过程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11183 号)同意将衢州市列入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

5、开发利用试点,分布在衢州市中心城区的试点项目区块有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黄家区块、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东港区块(一)和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东港区块(二)三个项目区块,分别属于衢州高新产业园区、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衢江经济开发区用地范围,涉及柯城区的花园街道、黄家乡、石室乡和衢江区的樟潭街道、高家镇、廿里镇。根据低丘缓坡试点区块范围线与涉及乡镇规划数据库进行叠加分析,试点总面积2077.00公顷,其中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黄家区块600公顷、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东港区块(一)1177.00公顷、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项目东港区块(二)300.00公顷,未落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17.43公

6、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当前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需要,同时也不符合新形势下区域差别化土地政策的新要求和新理念,迫切需要进行规划修改。二、规划修改过程为使规划修改工作顺利进行,在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由柯城区和衢江区、衢州高新产业园区、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衢江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组成规划工作班子,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按照技术规程,工作程序分为方案制定、规划基数转换、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实施评估、成果编制与论证、成果审查六个阶段。(一)方案制定阶段在认真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修改规划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并提交上级国土部

7、门审查与征询意见,修正、完善后,以科学可行的技术思路指导规划修改工作。(二)规划基数转换工作2012年2月起,在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和协调下,全面展开规划基数转换工作。本阶段又细分工作准备与资料调查、收集内业核查制作调查图表、乡镇调查、内业分析整理及外业核实、成果整理及成果上报审查与审定等阶段。(三)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阶段根据规划要求,规划修改组收集了关于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村镇建设、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有关规划所需的资料和图件。与此同时,对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区块、城市建设、各开发区、村庄建设等重点用地进行踏勘,邀请各村和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座谈,并在1:10000底图上进行实地填绘,

8、为正确测算各类用地奠定了良好基础。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四)实施评估阶段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14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11183 号) 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的要求,2月中旬启动衢州市衢江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工作,4月底完成实施评估报告。5月3日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组织召开规划实施评估区级论证会,5月4日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市级论证会。根据市级、区级两级论

9、证会意见,补充核实了相关数据,对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后提交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核。7月5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衢州市中心城区、常山县中心城区、开化县中心城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复函(浙土资函201235号),同时以附件“关于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区块所涉报省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审查意见”提出对衢州市中心城区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的修改完善意见。规划编制组根据修改意见对实施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五)成果编制与论证阶段在实施评估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着手修改规划方案。2012年7月12日下午,衢州市国土

10、资源局衢江分局组织召开涉及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樟潭片、高家片、廿里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2012年7月13日,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组织召开涉及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花园片、黄家片、石室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2012年7月中旬,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会议,对规划成果进行了论证。2012年7月下旬,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议会议,听取了衢州市人民政府的专题汇报议,出具了审议意见。(六)成果审查阶段2012年8月下旬,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审查,形成第一轮审查意见。2012年9月28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审查,形成第二轮审查意见。2012年10月1

11、7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规划数据库审查通过。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规划项目人员对规划成果进行多轮补充完善,最终形成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和附件。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数转换后,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为86672.12公顷。农用地面积6657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1%。其中耕地19955.83公顷,园地15801.21公顷,林地27924.65公顷,其他农用地2891.4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5479.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1156.88公顷,其中城市用地为6261.77公顷,建制镇用地485.57公顷,集镇用地165.53公顷,村

12、庄用地为3860.17公顷,采矿用地为205.11公顷,独立建设用地为178.7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572.70公顷,其中铁路为294.07公顷,公路为1412.22公顷,水库水面为489.47公顷,水工建筑物为376.9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749.43公顷,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86.14公顷,特殊用地1663.29公顷。未利用地面积462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其中水域面积为2905.77公顷,滩涂沼泽面积517.33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1196.90公顷。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较齐全中心城区地貌类型丰富,自然环境优越,区域内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加上悠久的农耕

13、历史,形成了区域内众多的土地利用类型。(二)土地利用受地形影响明显,中部平原地区成为各类用地集中区衢州市中心城区位于衢州中部,地形上属于浙江省最大的内陆盆地金衢盆地的西半部,自西向东逐渐展宽,形成东北西南走向的中部平原地区,向西北、东南逐渐延伸为丘陵、山地。平原地区既是耕地、园地等主要农业用地的集中分布区,也是城市建设用地和各类交通线路的分布区,农用地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较大。(三)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低丘缓坡开发资源丰富衢州市中心城区低丘缓坡资源丰富,即可用于农业开发垦造耕地,也可用于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四)南部山区林地比例高,生态条件优越衢州市中心城区林地比例高达32.22%,接近土地总

14、面积的三分之一。中心城区林地集中分布在南部山区,其中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9529.97公顷,是中心城区重要的是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第三章 规划编制的背景一、区域概况衢州市中心城区是衢州市政府驻地,位于浙江省金衢盆地西部,东毗龙游,南界遂昌,西接江山市和柯城区,北枕建德、淳安,地处浙闽赣皖四省边际,长三角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交汇地,素有“衢通四省”之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处于杭州2小时、上海4小时经济圈内。衢州市中心城区涉及柯城区的府山街道、信安街道、白云街道、荷花街道、新新街道、花园街道、双港街道、石梁镇、姜家山乡、万田乡、黄家乡、石室乡和衢江区的樟潭街道、浮石街道、廿里镇、高家

15、镇、大洲镇、全旺镇、横路乡、云溪乡,共9个街道、5个镇、6个乡,土地面积86670.07公顷。衢州市中心城区整体呈“纺锤”型,位于金衢盆地西缘,地貌大致分为河谷平原类型,丘陵、岗地类型和山地类型三大类,其中市区南北两侧为山地,中部为河谷盆地区。区域内四季分明,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柯城区年平均气温17.2,年平均降雨量1650毫米,平均无霜期256天,年日照时数为2118.6小时;衢江区年平均气温17.3,年平均降雨量1666.7毫米,平均无霜期257.8天,年日照时数为1856.4小时。适宜多种农作物种植,适合多种畜禽、水产养殖,也适合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

16、衢江为中心城区内主河道,由西向东横贯全境,经龙游至兰溪与婺江汇合,属钱塘江水系。区内有多条支流汇入衢江。除衢江主流外,大部分属雨源型、山地型河流,源短流急,河床比降较大,流量、水位受降雨控制,洪枯水位明显,具有山地型河流暴涨暴落的特点。相对而言,中心城区的水资源较为丰富。衢州市中心城区已发现固体矿产30多种,主要包括大理石、石灰岩、莹石、煤、石煤、钒、铝锌、铀等矿种,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其中市区北部是矿产资源主产区,上述矿产俱全;中部砂石、砖瓦粘土丰富;南部主要为与火成岩有关矿产,如铀矿、建筑用凝灰岩等。三、规划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1.区位优势进一步强化衢州市中心城区地处“四省边际”两大区

17、域交汇处,区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网络化交通格局初步形成。衢州市正式被纳入长三角经济区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使得衢州市中心城区拥有与长三角核心区、海西经济区双重交汇沟通的便利优势,一方面长三角的区域一体化、均质化发展加速,另一方面与海西经济区各主要城市的产业联动、机制共建、一体化发展,增强对接台湾优势产业的吸引力,从而形成了衢州市中心城区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重大战略机遇。2.资源优势进一步凸显当前,沿海发达地区土地、环境、劳动力成本等要素制约日益严重,正面临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带来了产业梯度转移机遇。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为衢州市中心城区发挥资源要素优势,强化低丘缓

18、坡资源开发利用与产业引进,带来了新的机遇。特别是国土资源部同意衢州市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为衢州市中心城区的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3.政策支持进一步深化努力实现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是全省“十二五”规划重大战略任务之一。衢州市中心城区是浙江省的欠发达地区,既有欠发达地区在资源环境、技术引进及路径选择等方面的后发优势,又面临着省委省政府加大山海联动和区域协调发展力度,推进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等难得机遇。衢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努力把衢州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的绿色腹地、山区经济的示范高地,神形兼备的人文生态城、开放包容的活力创业城、和美富庶的民生幸福

19、城,为加快在全省后发崛起和四省边际率先崛起,实现富民强市而努力奋斗,出台了打造衢州市产业大平台的重大举措,衢州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在衢州市中心城区境内,为产业大发展、大提升提供了极佳的机遇。(二)挑战衢州市中心城区经济总量和工业规模偏小,农业规模化现代化水平偏低,城市化滞后,地方财力难以满足社会事业建设需求,要素制约依然严峻等问题较为突出,土地利用存在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规划期间,衢州市中心城区将处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城镇工矿用地和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短期内新农村建设的

20、用地需求仍将保持增长。如何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解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已经成为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2.土地利用方式转变难度大衢州市中心城区作为省内欠发达地区,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而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迫切需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但是转变产业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对于传统产业占较大比重的衢州市中心城区而言则更为艰难。3.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衢州市中心城区的工业化进入加速增长期,扩大产业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占用一定规模的生态用地,不可避免增加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致使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也不断

21、加大。衢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建设用地规模大,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因此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成为目前保护耕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的重要途径,所有这些社会经济活动的开展必然会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四、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一)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和提出的调控要求根据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衢州市衢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明确了衢州市中心城区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占用土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等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22、62020)还对衢州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用地规模与方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二)衢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相关规划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衢州市中心城区“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本次规划提出的总体发展目标主要是按照“十二五”规划来确定。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则是在分析历史发展态势基础上,参照城乡规划、生态区建设规划等相关职能规划确定。(三)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现状、利用潜力和各部门用地需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目标、土地集约利用目标等是根据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的现状、土地利用的强度,

23、在落实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综合平衡各部门用地需求后确定。(三)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方案本次规划目标的确定还依据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方案提出的要求进行,根据试点项目区范围线与原规划尽在对比,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里有关要求追加相应用地指标。五、规划指标的落实情况(一)总量指标的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给衢州市中心城区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为15780.00公顷,20062010年期间共为省内代保耕地补充任务752.50公顷(项目清单见表G11),其中衢江区628.79公顷、柯城区123.71公顷。考虑到异地代保耕地补充后,耕地保有量任务调整为16532.50公顷。规

24、划实际落实18104.04 公顷,实现耕地保护任务。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标准农田保护任务分别为14510.70公顷和10107.01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分别为14510.70公顷和10107.01公顷。(二)增量目标上级下达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规模控制在4370.6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4358.20公顷。耕地减少控制在6759.0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623.48公顷;深入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完成上级下达的2093.94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规划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规模为4371.73公顷,落实新增建设用地4358.77公顷。落实耕地减少6392.96 公

25、顷,其中落实建设占用耕地1623. 48公顷;落实耕地补充4541.16公顷。(三)土地集约利用目标上级下达中心城区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下,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人均农居点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下,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55.00平方米以内。规划落实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2.97平方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9.86平方米,人均农居点用地99.25平方米,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55.00平方米以内。第四章 规划的基础数据一、基数转换基本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6、200951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基数审定办法(浙土资办200996号)文件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采用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进行基数转换工作,形成衢州市中心城区基数转换成果。二、规划基数转换的工作过程及方法(一)工作过程1第一阶段 工作准备与资料调查收集(2012年2月)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拟写工作计划书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同时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基数转换资料调查方案,收集基数转换所需各种资料。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原规划数据库、20062010年数据库更新中农转用项目台帐和勘测定界红线、土地开发整理

27、项目台帐和勘测定界红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台帐和勘测定界红线、划区定界数据、规划局调等相关资料。2第二阶段 内业分析整理及核实(2012年3月) 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根据数据库更新工作中20062010年规划执行情况,确定每块图斑的变化原因及相应的基数转换处理方式;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相关表格初步成果,并将基数转换后初步成果提交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核实,完善基数转换初步成果。3第三阶段 成果整理(2012年5月) 核实完善后,对基数转换初步成果进行整理,最终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数据转换工作。(二)技术方法与技术路线1.技术方法多源、多时相数据相结合本次规划基数转

28、换工作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基础,结合数据库更新成果中20062010年各项规划执行情况,采用多源、多时相数据相结合的方式真正起到相互补充、校验的作用,大大减少内业漏判、误判的几率,确保规划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循。内业处理与乡镇核实调查相结合本次规划基数转换工作采用内业处理与乡镇核实调查相结合的作业技术,逐一确定变化图斑的变更原因及相应的基数转换处理方式,确保规划基数转换工作科学合理。多种先进技术与软件相结合本次基数转换过程中加以利用Photoshop、AutoCAD等软件进行相关图形预处理工作,运用ERDAS等软件进行图像矫正、遥感影像图判读等,充分利用ArcGIS等GIS软件的

29、空间分析功能,对所涉及数据进行矢量化、坐标转换、空间分析、数据量算等工作,技术方法科学、先进,确保高精度完成规划基数转换工作。2.技术路线本次规划基数转换严格按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基数审定办法(浙土资办200996号)等文件精神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具体技术要求,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为工作底图,系统整合数据库更新工作中农转用项目台帐和勘测定界红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台帐和勘测定界红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台帐和勘测定界红线等调查资料,根据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实际,进行基数转换,从而形成规划基数数据。

30、三、基数转换初步成果及分析(一)基期年耕地基数转换后,规划基期耕地面积19955.83 公顷(G2)。(二)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基数转换后,规划基期城乡建设用地为11156.86公顷,其中城市用地为6261.76公顷,建制镇用地485.57公顷,集镇用地165.53公顷,村庄用地为3860.17公顷,采矿用地为205.11公顷,独立建设用地为178.73公顷。第五章 规划控制指标的调整思路一、指标分解原则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严格落实上级规划调控指标,以土地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2.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优先把高质量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3.统筹安排各类各

31、区域用地,优先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强化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4.统筹城乡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城市建设兼顾村镇发展,特别重大保障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范围内的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用地需求;5.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挖掘用地潜力;6.大力开展土地复垦整理,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7.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二、指标调整依据(一)相关规划依据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2. 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32、0062020年);3. 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62020年);4. 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 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6. 衢州市衢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7. 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20062010年);8. 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二)基期年社会经济情况主要包括中心城区的农业人口、非农人口、经济规模、非农产业比重、行政区划等。(三)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主要包括各乡镇的耕地、25度以上耕地、优质园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宜农未利用地等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相关的地

33、类现状面积。(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11183 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浙土函201234号)文件精神要求,追加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内的新建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三、指标调整的思路与方法以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衢州市衢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分配的涉及中心城区各乡(镇、街道)2006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为基础,扣减各乡(镇、街道)20062010年使用的增量指

34、标,追加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相应指标,依据柯城区和衢江区追加的预留指标核拨单,最终形成本次规划的控制指标体系。(一)2006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衢州市衢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分解给衢州市中心城区各乡镇的指标汇总,形成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指标(见表G1),具体如下。1总量目标(1) 耕地保有量保护任务为15780.00公顷;(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4565.70公顷;(3) 标准农田保护任务为10107.01公顷;(4)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18.80公顷以内。2增量

35、目标规划期间,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规模控制在3948.6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915.03公顷。耕地减少控制在7392.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752.87公顷;深入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完成上级下达的2663.39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3.土地集约利用目标经综合后,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下,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人均农居点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下。到2020年,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55.00平方米以内。(二)20062010年规划实施情况说明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和衢江区数据库执行更新成果分析(具体见表G1),中心城区200620

36、10年各主要增量指标执行情况如下:(1) 新增占用土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分别使用1036.73公顷和1016.09公顷; (2) 补充耕地569.45公顷,其中土地开发517.26公顷、土地复垦57.19公顷;(3) 耕地减少551.93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三)结余指标根据下达指标和20062010年执行情况,衢州市中心城区各项增量控制指标剩余情况如下:1总量目标总量指标未发生变化,结余为原下达面积。(1) 耕地保有量保护任务为15780.00公顷;(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4565.70公顷;(3) 标准农田保护任务为10107.01公顷;(4)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1

37、8.80公顷以内。2增量目标(1) 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规模结余2911.9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898.94公顷;(2) 耕地减少结余9473.7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结余1752.87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结余2175.21公顷。(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追加指标根据国土资厅函20111183 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差别化区域土地政策,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涉及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6个片区共追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317. 43公顷,全部为城市用地;追加新增建设占用土地和新建建设用地指标1317.43公顷,追加建设占用耕地375.37公顷,具体见表G8。(

38、五)2011年后区级预留指标使用情况说明根据2011年衢州市柯城区和衢江区预留指标落实方案及本次落实区级预留指标分析。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共追加预留新增建设占用土地142.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2.40公顷,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5.01公顷,追加建设占用耕地47.17公顷。涉及柯城区和衢江区重点项目19个,其中衢州市浮石渡至大路章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衢州至九华公路工程(花园岗至沐尘段)一期工程建设、衢州市柯城区三山公墓扩建项目等已经报批。各乡镇区级预留指标追加和核减见表G9。(五)调整后20112020年指标1.总量目标确保上级下达15780.00公顷(23.67万亩)耕地保有量保护任

39、务,落实14510.70公顷(21.7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和10107.01公顷(15.16万亩)标准农田面积。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636.2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452.72公顷以内,见表F1。2.增量目标规划期间,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规模控制在4371.7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4358.77公顷。耕地减少控制在6759.0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623.48公顷;深入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完成上级下达的2093.94公顷补充耕地任务量,见表F1。3.土地集约利用目标经综合后,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下,人均城镇建设

40、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人均农居点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下。到2020年,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55.00平方米以内。 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的原则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以落实上级下达规划控制指标、区域协调土地利用、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用地等为基本目标,结合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城市发展规划、各类产业发展规划、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方案,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体包括:1.落实上级下达各项规划控制指标;2.综合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建设用地空间;3.加大

41、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适度增加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规模,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确保区域生态安全;4.稳定基本农田布局,优先将优质耕地纳入基本农田;5.供给制约和引导用地需求,优先落实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高新特色产业用地和民生用地,压缩不合理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机衔接;6.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中心城区内小城镇和村庄集聚发展;7.内涵挖潜各类土地利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的依据(1)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

42、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3) 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 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62020年);(5) 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 衢州市柯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7) 衢州市衢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8) 衢州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的思路(一)农用地确保落实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基础上,结合本地低丘缓坡等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实际,确保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落实

43、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任务,优先将新增的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控制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调入调出规模,保持现有布局基本稳定。园地经营由规模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根据园地作物不同的生长环境要求整合区内园地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名优水果、茶叶产业基地,确保优质园地规模基本稳定,合理开发低效园地。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实行林地占补平衡政策,结合水土流失整治,适度增加林地面积和稳定绿化覆盖率,维持区域生态环境优势。其他农用地因建设占用和土地整理而减少。(二)建设用地根据衢州市和中心城区的发展基础、发展潜力和发展战略,合理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城乡建设用地

44、扩张要循尽量占用劣地、少占耕地和避让水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规模范围内,城镇用地按城镇人口与人均指标限定,总体规模有所增加,但不符合城镇规划的部分用地将逐步退出;集镇和村庄用地规模均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对废弃矿山进行治理和复垦,面积有所减少;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有增有减,增加的主要是电力设施项目用地,减少是独立于居民点的零星工业用地,规划期间将引导集中到工业区,总体规模下降。优先布设省级以上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依托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格局,适度考虑与之相衔接的地方性基础设施用地,尤其是防灾救灾建设项目、社会公益建设项目、城镇

45、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染企业搬迁建设项目等民生项目用地,统筹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形成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交通水利用地有所增长,其中2012年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将由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指标予以解决,图上大致定位,以示意图形式表达,不体现在结构调整中。(三)未利用地严格保护有重要生态功能且对人类活动和环境变化敏感的未利用地,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荒则荒”的原则适度开发未利用地资源。规划期间,水域保持相对稳定,其余土地均因建设占用或土地开发而有所减少。第七章 规划方案评价一、规划可行性评价(一)基础资料翔实、现势性强规

46、划以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基数审定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转换,在地类上更适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需要。其他资料采用历年统计年鉴及有关部门的最新调查资料或规划成果。对规划中的重点用地如开发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等进行实地调查,增加了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二)规划依据充分规划以各级部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最新文件精神,特别是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文件为指导,以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规程为技术依据。在规划中,充分吸收城市规划、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方案、村庄布点规划

47、以及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规划成果,并确保各项用地指标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三)规划方法科学为使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主要运用主导因素法、综合分析法和综合平衡法等方法,对土地供求形势预测、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平衡、人口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研究。在规划中,坚持定性与定量、定向与定位相结合,使各项用地指标比较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另外,具体各区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拟定的数据库标准和验收要求建立规划数据库,确保达到图数一致,充分保障本次规划数据的准确性。(四)规划重点突出,具有较强弹性本次规划坚持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各项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统筹兼顾,具有整体性强的特点。规划强调生态屏障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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