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含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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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铁建设20XX23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为加强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做好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四条 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使用。第五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应及时组织与接管使用单位办理有

2、关交接手续。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第六条 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第七条 竣工验收的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2.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4.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5.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6. 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

3、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第八条 验收条件(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2.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4承包人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 5. 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如果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6. 除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外的其他征地工作基本完成;7. 竣工文件编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二)动态

4、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静态验收合格;2.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已经批准;3. 动态检测准备工作完成。(三)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2. 静态验收及动态验收遗留问题整改完毕;3.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土地复垦工作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4.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5. 通过试运行,达到临管运营的条件;6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7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等整理完毕,达到档案验收标准。(四)安全评估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验收中存在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全部得到解

5、决;2临管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五)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验收一年后; 2临管运营情况良好,经检测各项指标已达到建设目标;3国有土地使用证、无线电台站执照已经全部领取;4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5竣工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6建设资金已按工程进度全部到位,收尾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除质量保证金外与建设工程各方按合同完成资金结算,结余资金已全额上交。第三章 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第九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1. 对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情况进行检查;2. 对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

6、、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3对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形成的资产进行审核;4. 对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能否按规定交付临管运营或正式运营作出评价。 第十条竣工验收主要内容:1. 检查工程是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检查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变更设计管理情况;4. 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主要设备联调联试及试运转情况,以及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5. 检查概算执行情况,材料、设备购置是否合理,工程其他支出是否

7、符合规定;审查财务竣工决算; 6. 检查动态检测、试运行情况,是否具备临管运营或运营条件;7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并合格,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8.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管理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归档;9.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全;10审计、检查、监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第四章 验收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采用筹备组组织专家检查、政府验收的方式。筹备组或由委托的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进行静态验收

8、和动态验收;安全机构进行评估,政府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第十二条 筹备组验收工作在铁道部建设、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筹备组在工程基本完工前,应向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申请报告包括工程完成情况、验收建议计划、验收工作组组成建议等。验收工作组一般由筹备组、使用接管单位以及专家组成。筹备组依据批准的申请验收报告成立验收工作组具体负责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工作,落实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条件,提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的实施建议。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运输局核备。第十三条 初步验收由铁道部或铁道部委托的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单位在收到初验申请并确认项目达到初验条件一个月内,成立初

9、步验收委员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委员会由有关业务部门、接管使用单位、验收工作组正副组长及部分专家,以及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组成。委托初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名单、初步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运输局核备。第十四条 正式验收一般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国家审批项目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正式验收,铁道部审批项目由铁道部(或委托铁路管理机构)组织正式验收。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在收到正式验收申请并确定项目达到正式验收条件一个月内,提出验收方案报铁道部。负责验收的部门按相关规定成立正式验收委员会,具体负责正式验收工作。第十五条 验收委员会职责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验收标准和规定;2制订

10、验收计划和工作安排;3组织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4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5明确验收结论;6初验委员会提出初验报告,正式验收委员会签发正式验收证书。第十六条 铁道部或国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先期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抽检工点,向验收委员会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并参加工程验收工作。铁道部委托铁路管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向铁道部提交工程验收监督报告。第五章 静态验收第十七条 静态验收由筹备组(或委托单位)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是否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系统设备是否已安装并调试完毕。静态验

11、收包括专业现场验收和静态综合系统验收。第十八条 静态验收程序:1承包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和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自检合格后,向筹备组申请专业工程验收,报送专业工程验收申请表(附件1)并签署意见;2验收工作组研究确认达到专业工程验收条件后,由验收工作组分专业进行现场验收;3验收工作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填写专业工程验收记录表(附件1)并签署验收意见;4专业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向筹备组申请静态综合系统验收并报送静态综合系统验收申请表(附件1);5验收工作组确认达到静态综合系统验收条件后,在综合调试具备

12、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静态综合系统验收;6验收工作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静态综合系统验收记录表(附件1)并签署意见。第十九条 完成专业工程验收和静态综合系统验收后,筹备组应编写静态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应包括项目专业工程验收以及静态综合系统验收过程、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运输局核备。第二十条 静态验收工作在铁道部建设部门指导下实施。第六章 动态验收第二十一条 静态验收合格后,由筹备组(或委托单位)组织整个系统验证性综合调试,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动态检测,验收工作组对工程安全运行状态

13、进行的全面检查和验收。动态验收内容执行铁道部相关规定。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综合调试和模拟试运行的主要原则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实车运行条件下动态检测执行铁道部动态检测相关标准。第二十二条 动态验收程序:1筹备组(或委托单位)应在静态验收完成20XX拟定详细的动态验收实施方案,报初步验收单位批准。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应包括动态验收组织形式、综合调试计划、试运行和动态检测方案、拟投入主要设备仪器、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2筹备组(或委托单位)按照批复的动态验收实施方案组织动态验收。3筹备组(或委托单位)组织专业机构按批复的动态验收实施方案进行动态检测,并形成动态检测报告。动态检测工作由铁道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

14、责。4验收工作组按动态验收实施方案进行检查,对动态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动态验收记录表(附件1)并签署意见。第二十三条 动态验收过程中,在南昌铁路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铁道部规定做好综合调试和模拟试运行工作。第二十四条 动态验收合格后,筹备组(或委托单位)组织编写动态验收报告,其中应包括动态验收组织及人员、动态检测过程及结果、试运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动态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运输局核备。第二十五条 动态验收工作在铁道部建设、运输部门指导下实施;动态验收的试运行工作在铁道部运输、建设部门

15、指导下实施,接管使用单位参与。第七章 初步验收及安全评估第二十六条 动态验收合格后,由初步验收单位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检查和确认。第二十七条 初步验收程序:1筹备组完成动态验收工作后,应及时向初步验收单位报送初步验收申请表(附件1)、动态验收报告、初步验收申请报告。2初步验收单位在收到初步验收申请表、动态验收报告、初步验收申请报告,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政府组织验收时附)后,确认是否符合初步验收条件。符合初步验收条件的,成立初步验收委员会。3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初步验收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提出初步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第二十八条 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铁路安全监察部门组织或委托具

16、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就甲乙复线铁路临管运营提出安全评价意见,由筹备组、接管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措施。第二十九条 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安全评估合格并经批准后进行临管运营。筹备组及接管使用单位在临管运营期间必须进一步做好观测、测试工作。第三十条 初步验收合格后,筹备组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上报铁道部相关部门;铁道部相关部门组织审查。第八章 正式验收第三十一条 正式验收在初步验收一年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对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进行整体验收和综合评价。第三十二条 正式验收程序:1具备正式验收条件时,筹备组应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提出申请,上报正式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正式验收

17、申请报告,报请正式验收。2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在收到正式验收申请表、正式验收申请报告,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确认,经确认申报项目符合正式验收条件的,提出正式验收建议报铁道部,由铁道部安排验收。3正式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线路运行状况、环境协调性等建设成果以及初步验收结论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正式验收证书,明确验收结论。第三十三条 分期、分段组织竣工验收的,比照上述规定或按批准的申请验收报告进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接管使用单位接管并负责维修养护,全部工程竣工后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第九章 竣工文件编制第三十四条 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18、由筹备组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使用单位档案部门协助指导。筹备组督促各参建单位按档案部门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工作,竣工验收前将文件图纸按专业和单位工程进行汇总整理。由筹备组组织各有关参建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向有关单位移交。第三十五条 竣工文件要如实反映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施工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的现状。如发现竣工文件与实际不符,将追究原施工、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竣工文件内容及提交份数执行铁道部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正式验收前,筹备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施工单位会同接管单位(部门)向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一并移交接管

19、单位的铁路用地管理部门。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筹备组负责解释。附件1: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附表式样 (项目名称) 专业工程验收申请表合同段: 铁验表-1专业工程名称申请验收范围工程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竣工文件情况监理单位意见工程承包单位: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专业工程验收记录表合同段: 铁验表-2专业工程名称资料验收情况质量情况调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验收工作组意见 验收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 设 单 位:负责人签字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监 理 单 位:负责人签字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20、 静态综合系统验收申请表 铁验表-3项目名称申请验收范围工程承包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综合系统自检情况竣工文件情况监理单位意见工程承包单位: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静态综合系统验收记录表 铁验表-4项目名称综合系统调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验收工作组意见 验收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 设 单 位:负责人签字设 计 单 位:负责人签字监 理 单 位:负责人签字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动态验收记录表 铁验表-5项目名称动态检测情况模拟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验收工作组意见验收工作组负责人 日建 设 单 位:负责人签字设 计 单 位:负

21、责人签字监 理 单 位:负责人签字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初步验收申请表 铁验表-6项目名称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完成情况环保、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完成情况消防设施完成情况地质灾害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建设用地情况竣工文件及资料完成情况静态验收情况动态验收情况需要说明的问题监理单位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建设单位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意见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名称) 正式验收申请表铁验表-7项目名称初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临管运营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建设资金结算情况正式运营投产准备情况建设单位(章)负责人: 年 月 日铁道

22、部主管部门意见(章)负责人: 年 月 日附件2:铁路竣工验收相关报告式样 铁路静态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年 月 日一、铁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完成情况,过程质量验收情况,设备引进以及安装调试情况,建设用地情况,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情况等)二、静态验收依据(有关法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验收规范,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三、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组成情况)四、验收过程(铁路建设项目专业工程验收以及静态综合系统验收范围、验收过程、验收

23、时间、存在的问题、整改及复验情况,)五、验收工作组意见六、验收结论静态验收结论(包括各专业工程验收结论、静态综合系统验收结论)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 铁路动态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一、静态验收遗留问题及整改情况二、动态验收依据(铁路动态检测标准及相关规定、试运行相关规定)三、验收组织机构及人员(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组成情况)四、验收过程(动态检测的对象、时间、检测过程、检测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联调联试综合调试的过程、时间、调试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模拟试运行的参加单位、试运行时间、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五、验收工作组意见六、验收结论

24、七、下一步工作安排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 铁路初步验收报告 初步验收委员会 年 月 日 前言:(铁路项目的地理位置、规模、修建意义)一、建设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批复等)二、项目概况(线路走向、区域,沿线主要地质情况及特点,主要技术标准,主要竣工工程数量,建设用地情况,重点、难点工程主要技术要求等)三、验收范围(线路端点站名称、起止里程、全长,相关工程范围等)四、建设经过(参与本建设项目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任务划分,建设组织管理基本情况及特点,勘察设计完成过程,工程开、竣工情况,安全质量监督、监理情况,建设项目通过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的情况和

25、时间)五、工程概算及建设投资简况(批准的概算总额,建设资金渠道和数额,建设资金到位及控制情况等)六、验收经过(初步验收组织机构及人员,验收过程、验收时间,对初步验收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复查结论)七、验收结论(对建设项目线路走向和总体布局,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技术政策、规程、规范等情况的评价,建设组织管理,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情况,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情况,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情况,执行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情况,劳动、卫生、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地质灾害整治措施及建筑抗震设防的落实情况,引进设备的安装及联合调试情况,实车运

26、行条件下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检测情况,工程竣工文件齐全、系统、准确,初步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结论)八、对临管运营的要求和建议 验收委员会主任 委 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名副主任委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名 委 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名附件3:正式验收证书式样 铁路正式验收证书 验收委员会 年 月 日 铁路正式验收证书( 年 月 日 验收委员会通过)前言:(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规模、修建意义)一、建设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批复等)二、工程概况(线路走向、区域,沿线主要地质情况及特点,主要技术标准,主要竣工工程数量,建设用地情况,重点、难点工程主要

27、技术要求等)三、验收范围(线路端点站名称、起止里程、全长,相关工程范围等)四、建设经过(参与本建设项目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及任务划分,建设组织管理基本情况及特点,勘察设计完成过程,工程开、竣工情况,安全质量监督、监理情况,建设项目通过初步验收的情况和时间,开通临管运营时间、临管运营情况等)五、工程概算及建设投资简况(批准的概算总额,建设资金渠道和数额,建设资金到位及控制情况等)六、验收经过(正式验收组织机构及人员、验收过程、验收时间、专项验收及静态综合系统验收情况)七、验收结论(对建设项目线路走向和总体布局,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技术政策、规程、规范等情况的评价,建设组织管理,

28、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情况,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领证情况,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情况,执行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情况,劳动、卫生、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地质灾害整治措施及建筑抗震设防的落实情况,引进设备的安装及联合调试情况,实车运行条件下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检测情况,工程竣工文件齐全、系统、准确,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工程质量水平总体评价。正式验收委员会对初步验收报告的认可评价,提出验收结论)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名副主任委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名 委 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

29、名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

30、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3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

33、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

34、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

35、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

36、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 不得攀登脚手架。 5.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

37、作。 5.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五、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救援预案桥梁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安全预防等大事来工作。要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38、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要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1.2 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1.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1.4 不得攀爬脚手架。 1.5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1.6 作业层上部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安全网。 1.7 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与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

39、,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2.1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挽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尺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2 出现颅脑损伤时,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3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2.4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者,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的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子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2.5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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