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变迁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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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学位论文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变迁研究以山东青州东升社区为个案学位申请人姓名 培 养 单 位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导师姓名及职称 学 科 专 业 中国少数民族史 研 究 方 向 回族历史与文化 论文提交日期 2007年5月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

2、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学位论文属于1、保密,在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2、不保密。(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作者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导师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I第一章 绪论1一、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现状1(一)回族婚姻制度研究1(二)回族婚姻习俗研究2(三)与婚姻相关的其他研究3二、本文的研究意义与方法4(一)研究意义4(二)研究方法5三、本文的研

3、究范围5(一)研究时间界定5(二)田野点选取5第二章 近代以前的回族婚姻观念7一、回族传统婚姻观念概述7(一)提倡“入世”7(二)自主婚姻7(三)限制通婚和多妻7(四)禁止血亲和姻亲8(五)允许离婚和再嫁8二、近代以前回族婚姻观念的发展轨迹9(一)回族形成过程中的族际婚9(二)回族由族际婚转向族内婚9第三章 近代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11一、清末至辛亥革命时期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11(一)清末封建婚姻观念的嬗变11(二)清末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11二、民国时期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12(一)择偶方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2(二)择偶范围:严守“族内婚”13(三)择偶标准:门当户对14(四)婚姻

4、仪式:伊斯兰教色彩浓厚14第四章 当代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16一、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16(一)择偶方式:父母作主,本人愿意16(二)择偶范围:族际婚增多17(三)择偶标准:政治条件至上18(四)婚姻仪式:“伊扎布”仪式中断18二、改革开放以来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18(一)择偶方式:基本自主18(二)择偶范围:不断扩大19(三)择偶标准:逐渐多样化21(四)婚姻仪式:“伊扎布”仪式恢复21(五)初婚年龄:受到国家法律和世俗的双重影响22第五章 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综合分析23一、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及变迁的原因分析23(一)伊斯兰教与民族认同23(二)现代化与

5、社会转型24(三)国家政策与社会变动24(四)中国传统文化与当地汉族文化25二、散杂居回族与聚居回族婚姻观念的比较分析26(一)对待族际通婚的态度26(二)择偶时对教派的关注程度27结 语29参考文献30致谢32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33附录B 田野点示意图34附录C 回族的婚书“伊扎布”35摘 要本文通过对山东省青州市东升社区的个案调查,来研究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状况。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是怎样的?发生了怎样的变迁?有哪些影响因素?与西北聚居回族的婚姻观念有哪些不同?对这些问题进行关注,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审视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在婚姻上的思想变化以及对社会

6、的变迁所做出的调适,也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散杂居回族的生存状况。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概括和总结了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和方法,并对本文选取的田野点概况进行描述,为文章论述的展开奠定基础。第二章,介绍近代以前的回族婚姻观念,阐述回族传统婚姻观念的特点以及近代以前回族婚姻观念的发展轨迹。散杂居回族作为中国回族的一部分,其婚姻观念深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并且经历了一个由“族际婚”向“族内婚”的转变过程。回族内婚制的形成对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三章,分析近代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表现形式。清末至辛亥革命时期,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虽然发生

7、了一些变化,但由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根深蒂固,旧的传统观念仍占主导地位。民国时期,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主要表现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择偶方式,“族内婚”的婚姻规则,“门当户对”的择偶标准和伊斯兰教色彩浓厚的婚姻仪式。第四章,分析当代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表现形式。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为:择偶方式转变为“父母作主,本人愿意”,择偶范围有所扩大,政治条件成为主要的择偶标准,伊斯兰教式婚礼仪式被迫取消。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也对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散

8、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呈现出择偶方式基本自主,择偶范围不断扩大,择偶标准呈现多样化等特点。第五章,分析和总结近代以来影响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及变迁的各种因素,并对散杂居回族与西北聚居回族的婚姻观念进行比较分析。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及变迁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影响因素:伊斯兰教与民族认同,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国家政策与社会变动,中国传统文化与当地汉族文化。散杂居回族与西北聚居回族的婚姻观念也存在一些差别,主要是对待族际通婚的态度和择偶时对待教派的关注程度有明显不同。最后,总结和阐明文章的核心思想,并指出本研究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关键词:近代 散杂居 回族 婚姻观念 变迁Ab

9、stractBased on a case study of Dongsheng community, Qingzhou city of Shandong province,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changes of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since the modern times. Since the modern times, what is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

10、ial neighborhood like? What changes have happened? What are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of marriage concept between the Hui nationality living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and ones gathering in the Northwest? Paying attention to these issues , it will do good for us to look clea

11、rly at the changes of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since the modern times and their adjustment to the social changes. Meanwhile, it will make us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living condition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The full text mainly

12、includs the following parts : The first chapter summarizs the present research results on the marriage problems of the Hui nationality. Based on which, it also proposes the significance and methods of this research. At the same time, it describes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the fieldwork place. All of

13、 these lays the foundations for further discussion .Chapter two introduces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before the modern times, and explain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raditional marriage concept and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before the modern times. As a p

14、art of Hui nationality,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is deeply influenced by Islamism and experiences a transforming process from exogamy to endogamy. The formation of the system of Hui endogamy makes great influence on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

15、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since the modern times.Chapter three analyses the manifestation of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in the modern times. From the late Qing Dynasty to the 1911 revolution,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ha

16、d partly changed, however, the old traditional concept was still dominant due to the deep influence of feudal marriage institution.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was mainly showed as follows: the pattern of spouse- selecti

17、on according to parents order and matchmakers words , the marriage rule of endogamy, the criterion of spouse-selection of “properly matched marriage”, and the wedding ceremony with Islamic style.Chapter four analyses the manifestation of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

18、d in the contemporary era.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a socialism system on marriage and family had been established. As a result,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had undergone significant changes, and was mainly showed as follows: the pattern of spouse sele

19、ction was decided by parents and agreed by himself or herself; the scope of spouseselection had expanded; the political conditions became the main criterion of spouse-selection; and the traditional Islamism wedding ceremony was suspended. The policy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enables the deep changes

20、in the society from the political, economical and cultural aspects, and affects the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characters in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include: the pattern of spouse-selec

21、tion is basicly independent; the scope of spouse-selection has been increasely expanded, and the criterion of spouse-selection has been diversified.Chapter five analyses and concludes various factors which changed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since the modern times

22、, and also mak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for marriage concept between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and ones in the Northwest. Since the modern times, the changes of marriage concept of Hui 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are the results from the comprehensive effects of varied

23、factors. There are several major factors: Islamism and national identity; modernization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national policies and social changes; traditional culture of China and the local culture of the Han nationality. There are also some obvious differences on marriage concept between Hui

24、nationality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and ones in the Northwest, and they are mainly the attitudes towards exogamy and the different attention they give to the sects on spouse-selection.Finally, it summarizes up and clarifies the core idea of this paper, and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which need to s

25、olve further. Key Words:Modern times in interracial neighborhood Hui nationality Marriage concept Changes第一章 绪论一、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现状婚姻,是为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社会制度及其文化和伦理道德规范所认可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0,301。一般包括婚姻习俗、婚姻价值观念、婚姻制度等。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居多,而进行专题研究的书籍较少,在一些回族史、回族文化的书中有所涉及。目前,学术界对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类:(一)回

26、族婚姻制度研究在回族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其婚姻制度经历了一个由族际婚到族内婚的演变。杨志玖对元代回族的通婚问题进行了举例和分析,他认为:“所谓回汉通婚全为回人娶汉女,而不见回女之嫁汉人所以然者,盖其时回族女性本少,嫁本族已不敷用,遑论外嫁。更重要者,回回人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与汉人不同,汉女归回,从其夫生活规则,尚无不便;回女嫁汉人,则其夫家之日常生活习俗,必使其难以忍受,故回汉通婚乃有此单方面关系。时至今日,犹如多是也。”杨志玖.元代回族史稿.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477478李松茂认为,在回汉通婚问题上应坚持男女双方自愿,婚姻自由,既不提倡也不反对的正确态度李松茂.论回汉关系.云南民

27、族学院学报,1988,4。一些学者从民族学、社会学的角度对回族婚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分别做了专门研究。马平认为,回族的民族内婚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由诸多心理因素造成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对其利弊应理性分析马平.回族民族内婚姻制度探析.回族研究,1995,3。周建新认为,回族的形成和发展壮大,最初是通过族际通婚实现的,后来由于阶级压迫、民族压迫以及维护自身文化的发展等内部原因而进入了族内婚阶段周建新.回族形成发展过程中的族际族内通婚.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1,3。回族的婚姻制度与回族的民族意识和文化认同有着密切联系,具有丰富的心理内涵及社会现实意义。马平认为,回族恪守内婚制的心理内涵是:民族群众

28、心理、民族“血统”纯正心理、民族“种”的延续心理、宗教信仰恪守与巩固心理、民族关系上的某些敏感心理以及民族传统习俗的差异心理等六个方面马平.回族民族内婚姻制度的心理内涵.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7,3。马平还分析了回族婚姻择偶中“妇女外嫁禁忌”的成因和文化内涵,对回族的内婚制作了更深层次的思考马平.回族婚姻择偶中的“妇女外嫁禁忌”.西北民族研究,1998,2。近年来结合实地调查对回族婚姻制度进行研究的学术成果也较多。杨运鹏杨运鹏.南阳回族通婚圈缩小现象透视.回族研究,1996,2、王俊敏王俊敏.蒙、满、回、汉四族通婚研究:呼和浩特市区的个案.西北民族研究,1999,1等学者分别对河南、内蒙、四

29、川地区的通婚现象进行了研究。马宗保、高永久认为宁夏南部乡村回族社区的通婚圈是在地理交通、经济发展水平和亲友网络等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建构起来的马宗保,高永久. 乡村回族婚姻中的聘礼与通婚圈以宁夏南部单家集村为例.民族研究,2005,2。杨志娟在对银川、吴忠、灵武三地回族通婚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后指出回族相对人口、居住格局、回族个人因素(年龄、文化水平、职业、交往圈、婚姻观念等)、社会因素(父母、社区对通婚的态度以及族际交往的扩大)都是影响回族婚姻行为的重要原因杨志娟.宁夏城市回族通婚现状调查研究以银川、吴忠、灵武为例.回族研究,2002,1。李臣玲认为西宁回族较高的通婚比例,主要是外省籍回族通婚造

30、成的,而本省回族族际通婚的情况较少李臣玲.20世纪90年代西北城市社区民族通婚调查研究以西宁市城中区为例.青海民族研究,2004, 2。(二)回族婚姻习俗研究广义的婚俗指的是围绕婚姻的所有习俗,包括从相亲到回门中所有与婚姻相关的文化和习俗。传统的回族婚姻习俗中渗透着浓厚的伊斯兰特色:要求男女双方都为穆斯林,结婚和订婚的日子都选在“主麻日”等等。辛智辛智.回回民族的婚丧文化.民族团结,1995,1、郭承真郭承真.中国穆斯林婚俗杂谈.中国宗教,1996,4等学者都对此作了相关的论述。由于回族的居住格局,各地回族的婚俗差别很大。其中西北地区的较为相似,但各地婚俗仍有独特之处。如在宁夏相亲时要“看家道

31、”,定婚时包“封子”赵永祥,韩志刚.宁夏回族的婚俗.阿拉伯世界,1992,1。在青海提亲时有“下茶”和“送定茶”的习俗福尔卜.青海回族婚俗文化.青海民族研究,1996,2。在陕西结婚时有“锁新郎”的习俗马健君.浅谈西安回族穆斯林传统婚丧习俗.中国穆斯林,2005,6。在新疆有“插花”和“摆针线”的习俗张昀.异彩纷呈的新疆回族婚礼.丝绸之路,2001,8。新疆昌吉地区回族的婚礼中还有一个特殊的婚姻习俗认“卧曲利妈”闫国芳.昌吉地区回族婚礼中的认“卧曲利妈”习俗.昌吉学院学报,2004,1(“卧曲利妈”即证婚人,一般由新娘的姨妈、姑妈等直系亲属女性承担,婚礼前新娘的父母亲自登门拜访物色好的人选,征

32、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正式拜认,新娘婚后乃至一生都要在逢年过节时前去看望其“卧曲利妈”)。散杂居地区的回族由于受汉族的影响较重,其婚姻习俗与西北地区有一定差别。但目前专门针对散杂居地区的回族婚姻习俗进行研究的论文较少,仍待进一步研究。回族的婚姻习俗的形成和发展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徐晓萍认为回族婚俗最大程度地保留了伊斯兰教的基本特征,同时又吸收了汉族及其他民族的一些婚姻礼俗,并在地域上呈现出异彩纷呈的特点徐晓萍.回族婚俗述论.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3。周传斌认为伊斯兰婚姻制度和中国传统文化对回族婚俗有着重要影响,并指出回族婚俗所表达和体现的是伊斯兰信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周传

33、斌,马东平.回族婚俗文化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1,4。马平从法人类学的视角对回族的早婚、族内婚、彩礼等婚俗进行了阐释性分析马平.婚俗的阐释性分析一个回族村的法人类学观察.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3,1。回族的婚姻习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回族的婚姻习俗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马健君认为,婚俗由传统向现代嬗变取决于社会变迁和时代发展,西安回族的婚俗是中国传统文化、伊斯兰教和陕西关中地域风情长期磨合、衍化的结果马健君.回族婚俗的传统与现代流变以西安回族婚姻民俗文化为个案研究.回族研究,2001,3。(三)与婚姻相关的其他研究对伊斯兰婚姻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回族

34、的婚姻习俗与婚姻制度。高占福研究了回族婚姻习俗与伊斯兰教的婚姻制度的关系高占福.伊期兰教婚姻制度与回族婚姻习俗的研究.宁夏社会科学,1984,4,杨华从人类学的角度分析了伊斯兰婚姻的历史演变杨华.从人类学角度看伊斯兰婚姻.中国穆斯林,2004,2,张秉民分析了伊斯兰婚姻与婚姻法的共通之处,总结了伊斯兰婚姻家庭关系的诸多合理性张秉民,王玉琴.伊斯兰婚姻家庭关系的合理性.中国穆斯林,2004,2。一些学者通过田野调查个案,以民族志式的报告叙述和分析了回族的婚姻与家庭。姚继德记述了云南海纳古镇回族婚姻制度的历史变迁、通婚规则、婚后居住模式等姚继德.云南通海纳古镇回族的婚姻与家庭.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

35、002,4。肖芒描述了云南通海县纳家营村回族的婚姻模式及其变化、伊斯兰教主导下的婚俗、婚姻的确立及居住模式,并认为回族婚姻是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伊斯兰文化双重影响下构建的肖芒.双重文化构建的回族婚姻云南通海县纳家营村回族婚姻考察.思想战线,2002,6。 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回族婚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戎指出:“自50年代后回族在与汉族通婚的观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即在坚持通婚者要皈依伊斯兰教这一传统要求方面,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转变。这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出部分回族群众自身的宗教观念有所减弱。但是在宁夏和甘肃的回族中,与汉族通婚的比例很低,这也说明这两个地区的回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坚持传统的通婚观念。”马戎

36、.民族与社会发展.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178骆桂花认为,经济冲撞的影响、社会分化和社会流动的影响是回族婚姻家庭价值观念嬗变的本源骆桂花.社会转型与回族婚姻家庭价值观念之嬗变.青海社会科学,2004,4。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学者在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他们注重将文献资料和田野调查相结合,注重个案研究,丰富了回族历史和文化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西部回族聚居区的,而针对散杂居地区的回族进行研究的相对较少。这也是整个回族研究面临的问题。散杂居回族是回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民族认同体现在宗教、饮食、婚丧、语言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

37、实意义的。故应扩展回族研究的对象,加强对散杂居地区回族婚姻的研究。二、本文的研究意义与方法(一)研究意义婚姻不仅是一种个体行为,而且是一种社会行为。作为人生的重要里程碑,它直接关系着个体一生的幸福;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它又是社会约定俗成的大多数人都要经历的社会行为,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婚姻观念是指人们对婚姻的价值取向,以及在整个婚姻过程中所反映出的心理因素。婚姻观念是婚姻建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不仅是个人缔结婚姻、建立家庭的前提,而且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又受到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从历史的及社会学的角度来考察,家庭和婚姻都是处于不断变动之中的社会文化现象,也是现实社会系统的一个有机

38、组成部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婚姻观念往往能很大程度上反映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揭示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动特点。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人们的婚姻观念作为了解社会的一个窗口,观察研究它和社会的相互作用。本文选择“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为研究对象,力图揭示出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与国家及回族社会的发展变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既可以使我们了解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以及回族社会的发展变化规律,也可以折射出整个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目前学术界对我国婚姻的研究基本上以汉族为研究对象,对少数民族的婚姻观念进行研究的著作和论文相对较少;而对于回族婚姻问题的研究又

39、以研究西北回族的为多数,对散杂居回族的研究较少。研究“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审视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在婚姻上的思想变化以及对社会的变迁所做出的调适,也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散杂居回族的生存状况。此外,由于散杂居地区现存的地方史志、文史资料中有关回族的资料较少,尤其是婚姻方面基本没有记载,所以给本文对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观念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此部分主要依靠访谈80岁以上的老人来了解当时回族的婚姻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老人的数量将日趋减少,因而调查的难度将越来越大,这也突显了本文选题的抢救意义。(二)研究方法本文以田野调查方法为基础,以山东省青州市东升社区为个案,

40、综合运用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等方法,在查阅当地文献和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口述史的方法来探讨近代以来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三、本文的研究范围(一)研究时间界定在研究时期上,本文限定为“近代以来”,即1840年至今这一时段。中国社会从19世纪中叶开始进入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转变的时期。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散杂居回族的婚姻观念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对这一时段散杂居回族婚姻观念的变迁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结构安排上,按照中国近现代史的一般划分方法,以新中国成立为界,将这一时段划分为“近代”和“当代”两个阶段来论述散杂居回族婚姻

41、观念的变迁。(二)田野点选取 在研究区域上,本文选取山东省青州市东升社区为个案研究对象。青州市位于山东省腹部,为华夏古九州之一,自汉晋以来迭为名城重镇。青州最早作为行政区划始自西汉,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青州划为十三个刺史部之一。隋唐五代时,设青州总管府、都督府和平卢节度使,兼辖10余州的军政与民政。金国把青州府改称益都府。明初始置山东省时,复为青州,辖潍州、莒州、胶州三个州和益都、临淄等16个县,并成为山东行省的省会(明朝政府为了便于对山东西部地区的管辖,后来将省会从青州府移治到济南府)。民国时期青州府被废除,下辖县直接归山东省管理。1948年,重新设立青州市,1949年又将青

42、州市并入益都县。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益都县,设立青州市。青州市现辖6个街道办事处、15个镇、1052个行政村(居),总面积1569平方公里,总人口894468人。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州市现有汉、回、满等33个民族,少数民族2.6万人。其中回族人口21212人,主要居住在城区的东升、南营、东门、后坡等社区及郊区的云峡河、坡子等村。青州回族主要形成于元末明初。自元初始,就有众多的穆斯林官员及其眷属徙居青州,并繁衍后代。成吉思汗西征时,众多的波斯人、阿拉伯人及中亚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人被编入“探马赤军”,参加了忽必烈统一中国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朝廷将一些穆斯林士兵集中到青州并随

43、地入社编民。元末明初,朱元璋下令北人南迁,部分回回官员及其眷属迁徙青州,成为青州杨姓和赵姓回族的先祖。东升社区地处青州老城区东南隅,占地面积为120亩。辖区内有一座清真寺(明朝建立)、一所回民中学和一个穆斯林小区。解放前,东升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现在以工商业为主,农业为辅。东升社区曾经是公园大队、东升大队,2000年改为东升社区居委会。据社区委员会2005年底人口统计资料显示,该社区总人口为738人,其中回族571人,汉族163人,满族4人。回族人口占77.37%,是一个典型的回族社区。第二章 近代以前的回族婚姻观念 一、回族传统婚姻观念概述在回族传统文化的特质中,婚姻在人的一生中是至关重要的。

44、散杂居回族作为中国回族的一部分,其婚姻观念深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主要包括:提倡穆斯林履行结婚义务、主张男女有婚姻自择权、要求结婚双方必须是穆斯林、实行有限制的多妻制、禁止血亲和姻亲、允许离婚和再嫁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提倡“入世”伊斯兰教认为男婚女嫁是“真主的使命”,反对独身,认为婚姻是美德,是社会繁衍生存的需要,因而也是一项积极的宗教义务。古兰经多次规定了婚姻的重要性,“你们中未婚的男女和你们的善良的奴婢,你们应当使他们互相配合” 马坚译.古兰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4:32) 24:32指古兰经的第24章第32节,其他标注同理。由于本节引用古兰经中的规定较多

45、,为避免重复注释,本节仅对来自其他著作的引文加以注释,文中不作注释的引文均来自古兰经。,“不能娶妻者,叫他们极力保持贞操,直到真主以他的恩惠而使他们富足” (24:33)。古兰经中还规定15岁以上的健康穆斯林都有自由婚配的资格。穆罕默德也说:“有娶妻能力者应当结婚”。(埃及)穆斯塔发本穆罕默德艾玛热编.宝文安,买买提赛来译.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的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禁欲主义和出家制,提倡健康的合法的婚姻。(二)自主婚姻在穆斯林的婚姻关系中,尊重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择偶自主权益是必须的前提。穆斯林婚姻的成立是以男女双方相互爱慕为基础,男女双方都有婚姻

46、自择权,反对强迫、包办、买卖的婚姻。“婚姻是真主赋予男女双方为爱情生活结合的权利,这种权利有如契约,必须双方完全自愿协定”。赛生发编译.伟嘎耶教法经解.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古兰经还特别强调妇女的择偶权利,“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给她们的丈夫。这是用来规劝你们中确信真主的后世的人们”(2:232)。可见,伊斯兰教明确承认结婚双方的自愿和承诺是婚姻成立的根本条件,在婚姻上给予了穆斯林充分的自主权利。(三)限制通婚和多妻穆斯林男子可娶穆斯林女子或有信仰(指基督教或犹太教,但婚后必须入伊斯兰教)的女子为妻,但穆斯林女子只能在教内通婚。古兰经规定:“你们不要娶以物配

47、主(指非穆斯林)的妇女,直到她们信道”;“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道”。(2:221) 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抵制异质文化的浸染、渗透,保证婚姻在宗教层面上的纯洁性。伊斯兰教允许多妻,古兰经规定:“你们可以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4:3)。这个规定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并非是无限制的多妻,而是为了保护当时因战乱丧夫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和维持社会的稳定。与一夫一妻制相比,虽然这种多妻制是落后的,但毕竟把妻子的数目限定在四个,仍具有不容忽视的进步意义。(四)禁止血亲和姻亲伊斯兰教禁止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和抚育关系的男女结婚,反对乱伦。古兰经规定:“你们不要娶你们的父亲娶过的妇女,但以往的不受惩罚。这确是一件丑事,确是一种可恨的行为,这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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