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善环保宝安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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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中山大学二一三年 三 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概况11.1 项目建设背景11.2 现有项目概况31.3. 改扩建项目概况211.4. 项目建设合理合法性30(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2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32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7(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373.1 主要污染源及产排污情况37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493.3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523.4 环境风险预测结果583.5 风险防

2、范措施及应急预案593.6 环保设施及可行性743.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753.8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753.9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76(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8(五)联系方式79(六)附图80(一)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建设背景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总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于不宜回收利用其有用组分、具有一定热值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可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并可回收利用其余热。实施工业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处置,是切实提高工业危废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减少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为防止疾病传播、保

3、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编制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国务院以国函2003128号文批复了该规划,原国家环保总局以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416号)印发了该规划。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加快建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加快危险废物处置的产业化进程。规划提出“对能焚烧的有机性危险废物和医

4、疗废物采取焚烧处理”。为贯彻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实现深圳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的目标,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深圳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7-2015),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以粤环函2009135号文件同意该规划,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以深府函200999号文批准实施。规划提出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焚烧处置设施为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主要建设内容之一,主要为深圳市宝安、南山两区产生的可焚烧危险废物服务(医疗废物除外),现有焚烧装置经适当改造后,设计处理能力增加到10000吨/年,计划在规

5、划远期内建设完成。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环境保护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海事局等部门许可专业从事环保产业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船舶污油水接收和处置、工业危险废弃物接收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清污应急处置等。目前执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该公司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三围社区新涌水闸右侧的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内目前建有1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采用“立式固体焚烧炉/卧式废液焚烧炉/回转式焚烧炉+二燃室+急冷+布袋除尘+二级喷淋”处理工艺,焚烧处置

6、危险废物规模为1050kg/h(约5000吨/年)。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深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该套装置是深圳市目前唯一焚烧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设施。为落实深圳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7- 2015),满足深圳市日益增长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需求,全面提高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安全性和工艺的环保性,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现有焚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设施改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原有溢油设备仓库建设热解气化处置设施(包括热解气化燃烧系统、废液燃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

7、气处理系统等),采用“热解炉(废液炉)+二燃室+余热利用+湿干湿法尾气净化”处理工艺,主体设备采用上海万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依托日本住友、日本KINSEI技术开发的GB30-3/WO10-10000BF.SR特型热解亚熔融和废液气化循环低碳综合处理一体化定制设备,关键设备和材料日本进口,主要设备在上海生产基地制造。升级改造后,原有焚烧设施将妥善处置后停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量增加到30t/d(约10000吨/年),运用更为先进、可靠、环保的处置技术,更有利于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提升社会效益。拟建项目总投资2998万元,资金以企业自有资金为主,计划企业自主资金998万元,银行贷款1400万元,

8、从深圳市环保专项资金中申请补助600万元。本项目不属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承担行政代执行任务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无需申请国债资金。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设施改扩建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对解决深圳市危险废物出路,改善深圳市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

9、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现已改制为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热解亚熔融和废液气化循环低碳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2010年11月),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1年1月24日在广州市组织召开了大纲专家评审会,会议形成“热解亚熔融和废液气化循环低碳综合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专家评审意见”。后因大纲编制单位改制,未进一步开展评价工作。为充分体现本项目建设内容及特点,建设单位把项目名称由大纲阶段的“热解亚熔融和废液气化循环低碳综合处理工程”更名为“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

10、设施改扩建项目”,于2012年5月重新委托中山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对现有厂区及现有焚烧处置设施进行了详细踏勘,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同时参考已评审的评价大纲及大纲专家评审意见,开展资料收集、现有项目调查及回顾分析,结合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委托监测、预测计算与分析,编制完成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及简写本。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东

11、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今对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热解气化处置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结论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1.2 现有项目概况1.2.1 建设单位简介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善集团”)前身为“深圳市龙善环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于1995年12月注册成立,曾先后更名为“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8月正式更名为“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总部位于

12、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78号兆龙大楼16层。目前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1家合营公司和1个分支机构。龙善集团是经环境保护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海事局等部门许可专业从事环保产业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船舶污油水接收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接收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清污应急处置等。2004年7月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体系认证,2006年5月通过ISO14001:2004认证,2006年深圳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授予该公司“深圳海上清污应急单元”称号,2009年、2011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分别授予该公司“深圳市环境应急处置依托单位”、“深圳市环境污染

13、应急处置队”称号,2011年12月获交通部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污染物清除单位一级资质”。目前执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船舶污油水接收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接收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清污应急处置。1.2.2 项目厂址周边环境概况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以下简称“宝安固废处理厂”)为龙善集团的分支机构,厂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路三围社区新涌水闸右侧(东经1134934,北纬223631,地理位置见附图1),早期为珠江口东岸的滩涂,原为麻虾养殖场,经过多年逐步填海和

14、建设形成目前的现状。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2.95m2,已办理国土证。该厂成立于2000年11月,其前身为“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宝安环保油污处理厂”,于2010年9月更名为“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位于深圳宝安际机场以南、在建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以东、宝安大道路以西、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三围社区新涌水闸以北区域,厂址四至情况见附图2。厂区西面分布有多家混凝土搅伴站和沙场,搅伴站和沙场周围为海域,沿岸设有临时码头(宝安三围码头),再往西为在建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与西厂界最近距离约1330m)和机场福永码头(与西厂界最近距离约1370m),西厂界外

15、为深圳市川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厂区北界外为空地,隔南昌路(主要通行混凝土及沙运输车辆)为深圳市守信建材有限公司和公交临时停车场,再往北为机场外排渠、绿地和空地、深圳宝安际机场跑道,北厂界与机场边界的最近距离约1000m。厂区东界外为南昌路,隔南昌路往东为空地,再往东为工业厂房及宝安大道,东厂界与宝安大道的最近距离约1180m。厂区南界外为小型临时卸砖场和新涌水闸,往南为疏港通道、宝源路和已填土空地;厂区东南面分布有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南昌社区的工业厂房,与厂界最近距离约为220m;厂区西南为海域,沿岸建有防洪能力达百年一遇的西海堤,沿堤靠海侧分布有一片红树林,有新涌、铁岗排洪河、南昌涌经水闸注入

16、珠江口海域。1.2.3 现有项目建设历程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建于2000年11月,分别于2001年12月、2003年9月进行了两次扩建,均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文分别为:深环批200010400号、深环批200114275号、深环批200311700号)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建厂以来宝安固废处理厂先后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包括: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废日光灯管及废铅酸电池处置项目、废旧电脑废旧电冰箱拆解及废线路板处理项目,部分项目获环评批复后未建设投产。其后,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7月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深圳市人居环

17、境委员会于2009年9月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进行了延期批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查,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内已获环评批复项目的基本情况见表1.2-1。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由原深圳市环保局于2001年12月以深环批200114275号文同意建设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立式固体焚烧炉、卧式废浮化液及废液焚烧炉、回转式焚烧炉各一套,设计处理规模1050kg/h,于2002年2月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9年9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深环批2009 100931号文对该项目作了延期批复。目前现有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正常运行。表1.2-1 龙善集团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获环

18、评批复项目及建设情况项目名称环评批文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及运营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深环批200114275号深环批2009100931号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立式固体焚烧炉、卧式废浮化液及废液焚烧炉、回转式焚烧炉各一套,烟气处理系统等),设计处理规模1050kg/h。已建设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实际焚烧处理量约5000 t/a。2002年2月通过验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深环批200010400号深环批2008100405号处理废机油、废油渣、废重油5吨/日;处理含油废水300吨/日。含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油处理装置仅配套停用。2001年7月通过验收废日光灯管、废铅酸

19、电池处理项目深环批200311700号处理废日光灯管200万支/年,废铅酸电池5000支/年。废日光灯管、废铅酸电池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仅少量收集暂存。2004年3月通过验收废旧电脑、废旧电冰箱拆解及废线路板处理项目深环批2008100881号年拆解废旧电脑4000吨、废旧电冰箱3000吨及年处理废线路板3000吨。未建设未验收表1.2-2 龙善集团及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执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情况许可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最新有效期核准类别及规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403060018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废矿物油(HW08)2900吨/

20、年,废铅酸电池(HW49)100吨/年,焚烧处置其它废物共3000吨/年(HW49类中900-041-49共2600吨/年,900-039-49共200吨/年,900-043-49共200吨/年),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含酚废物(HW39)共2000吨/年,收集废日光灯管。G4403060019环境保护部2011年2月9日至2016年2月8日HW29含汞废物(废日光灯管、高压汞灯、节能等管等含汞废灯管)200万支/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粤交运许可深字4403

21、0005903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0年9月20日至2014年9月25日非经营性(仅限运输本单位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的危险货物)废矿物油(HW08)、废铅酸电池(HW49)、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含酚废物(HW39)。1.2.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许可证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7月以粤环2002109号文向深圳市龙善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宝安环保油污处理厂核发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后因集团更名且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过期,广东省环保厅于2010年

22、9月以粤环函2010874号文向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重新核发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2月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7号向龙善集团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0年9月向龙善集团核发了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该公司目前执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情况见表1.2-2。1.2.5 现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根据环评批文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环评单位的现场调查,目前在厂区内实际建设并正常运行的建设项目包括: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处理项目。其中,

23、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处理含油废水处理100吨/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实际焚烧处置危险废物5000吨/年,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处理项目仅收集暂存废铅酸电池和废日光灯管,未进行废铅酸电池和废日光灯管处理。目前厂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有项目组成见表1.2-3。广东龙善环保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危险废物热解气化处理系统替代原有焚烧设施,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与现状相同,处置量从5000 t/a增加到10000 t/a。1.2.6 现有项目建(构)筑物及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内现

24、有建筑物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候工楼、配电房、维修车间、门卫室、厂区大门、仓库、泵房、控制室等,构筑物包括:污油水罐区、废液罐区、含油污水处理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以及停车场、洗车场、地磅等,现有建(构)筑物情况见表1.2-4,厂区总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3。表1.2-3 现有项目组成表工程类别现状建设内容实际运行内容与本次改扩建的关系主体工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处理废机油、废油渣、废重油5t/d,含油废水300 t/d。包括1个污油水储罐区(设4个储罐)、污油处理区(设7个卧式油水分离罐)、泵房(含真空罐)、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设污水处理池、加药间和控制室)。污油处理所用蒸汽由锅炉供应。收

25、集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实际处理规模为100m3/d;未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油渣、废重油废,污油处理区仅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经隔油产生的污油。污油处理所需的蒸汽将由改扩建后的余热锅炉供汽。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B栋厂房为焚烧车间,设LS-200立式固体焚烧炉、LS-250卧式废液焚烧炉、LS-600回转式焚烧炉各1套,设计处理规模1050kg/h,配置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烟气处理系统,35m高烟囱。焚烧废液暂存于废液罐区(设4个储罐),固态焚烧废物在分拣车间分类后,焚烧前暂存于A栋与B栋厂房间的堆棚。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类别和数量收集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实际处理规模为5000t/a。改扩建后将妥善

26、处置停用废日光灯管、废铅酸电池处理项目将C栋厂房改造为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处理车间,设FDG-100含汞废物无害化处理装置1套、DCL-01工业铅酸蓄电池处理装置1套,配设标准危险废物堆场。含汞废物无害化处理装置和工业铅酸蓄电池处理装置未使用,仅收集暂存少量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改扩建不涉及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给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分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管网。含油废水经处理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送固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含油污水处理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厂区污水管网已与市政管网连接。改造厂内排水系统。供电系统

27、设配电房1间,配1 台1000kVA变压器,10kV供电线路供电。1台300KW和2台5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柴油发电机未使用,其它正常使用。依托现有,不扩建消防系统设1个700m3消防水池,下沉式混泥土结构;2个总容量为8m3的泡沫罐,1台混合器;地下式消防泵房1间,设5台消防泵(22KW 2台,37KW 3台)。正常备用依托现有,不扩建供热系统在A栋厂房设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向污油处理供应蒸汽。锅炉间断使用改扩建后停用,改由焚烧系统的余热锅炉供汽。表1.2-3(续) 现有项目组成表工程类别现状建设内容实际运行内容与本次改扩建的关系储运工程油污水罐区设污油水罐区1座,

28、设4个立式钢结构固定顶储罐(12m14.3m,容积1500 m3),罐区设置防火围堰。目前3个暂存海上收集的船舶含油污水,1个暂存污油。改扩建不涉及焚烧处置液态废物暂存设施设废液罐区1座,设4个立式钢结构固定顶储罐(5.4m14.3m,容积300 m3),罐区设置防火围堰。目前暂存焚烧处置的废液,其中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有机溶剂各1个,另1个暂存厂区生产废水依托现有,不扩建焚烧处置固态废物暂存设施焚烧处置的固态废物在设于溢油设备仓库旁的分拣车间分类后,焚烧前暂存于A栋与B栋厂房间的堆棚。正常使用堆棚弃用,改造分拣车间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暂存设施在C栋厂房及北面设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暂存场

29、,为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场。暂存有少量废日光灯管和废铅酸电池。改扩建不涉及海上溢油设备贮存设施设溢油设备仓库1间,D栋厂房、综合楼部分具备溢油设备仓库功能,沿北面厂界围墙用废集装箱搭建简易仓库,暂存废油桶、废液桶等。正常使用改扩建不涉及废物运输1个1000吨临时泊位,靠泊污油水接收船。自设危险货物运输车队和污油水接收船,共有17辆危废运输车辆,绝大部分车辆安装GPS;15艘污油水接收船。正常使用依托现有,不扩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含油污水处理系统1套,兼氧+耗氧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300m3/d;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危废焚烧处置区洗车等生产废水暂存外委处理。含油污水实际处理规模为1

30、00m3/d。改建焚烧区、洗车等废水收集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废矿物油蒸馏废气、含油废水处理池废气无组织排放;焚烧系统配置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烟气处理系统,35m烟囱;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除油烟机处理,楼顶排放。废矿物油蒸馏作业基本停用,无废气排放;其它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改扩建后设新的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含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焚烧尾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送由厂内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理,焚烧炉渣、飞灰等委托深圳市工业废物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正常处理处置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设办公楼、候工楼各1栋,候工楼内设食堂和值班宿舍;设大门1处,门卫值班室1间。正常使用依托现有,

31、不扩建表1.2-4 龙善集团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现有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建筑面积层数及高度现状功能1A栋厂房1368.44m21层、13.2m锅炉房、更衣间,锅炉房改扩建后停用2B栋厂房1428.84m2夹2层、13.2m现有焚烧车间,改扩建后停用3C栋厂房1781m22层、13.2m一楼空置,二楼为废日光灯管、废铅酸蓄电池处理车间,未投入使用4D栋厂房1647m22层、13.2m海上溢油应急设施和物资仓库、其它杂物仓库。5溢油设备仓库11311.64m21层、13.2m原为溢油设备仓库和固废分拣车间,拟改建为新的焚烧车间及固废分拣车间。6办公楼12220.57m23层、10.8m厂区

32、办公7综合楼1340.96m22层、7.5m化验室、应急设备仓库8候工楼1778.62m23层、10.5m设职工食堂及值班宿舍9配电房142.64m21层、3m设1台1000KVA变压器、1台300KW和2台50KW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桶若干。10维修车间166m21层、3.5m设备维修11汽修车间118m21层、3.5m运输车辆维修12门卫室120.4m21层、2.5m工厂门卫室13厂门1厂区大门14泵房162m22层、7.6m设6台油污水泵,配置3个真空罐,泵送油污水、污油等15罐区2露天式包括污油水罐区和废液罐区16污油处理区1露天式设7个A型卧式油水分离罐,主要处理含油污水隔油处理产生

33、的污油。17污水处理区1露天式设若干含油污水处理池及加药房、控制室,处理收集来的船舶含油污水。18消防设施3700m3消防水池,2个泡沫罐,1台混合器,1间消房泵房(设5台消防泵)19地磅1露天下沉式规格100吨,进厂废物称重。20洗车场1露天下沉式设废水收集井,暂存于D4储罐,外委处理。21停车场2露天式厂内车辆停放22临时码头1设1个1000吨临时泊位,靠泊污油水接收船。23小仓库沿北界围墙用废集装箱设置,暂存废油桶、废液桶等。1.2.7 现有项目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包装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近3年(2009-2011年)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报告表,目前宝安固废处理厂实际处理的废物为危

34、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403060018和G4403060019)中许可处理类别,包括: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含油污水,HW08)、焚烧处置危险废物(HW49类中的900-041-49、900-039-490、900-043-49,HW06、HW09、HW11、HW12、HW13、HW16、HW39),废日光灯管、废铅酸蓄电池仅收集暂存,未处理。宝安固废处理厂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为深圳市,2009-2011年现有项目实际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详见表1.2-5,由于深圳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的持续增长,宝安固废处理厂现有项目焚烧设施作为深圳市唯一焚烧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设施,其2009-20

35、11年现有项目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快速增长,今已略超过现有项目焚烧设施设计处理规模(5000吨/年),现有项目焚烧设施压力巨大。为满足深圳市日益增长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宝安固废处理厂现有项目焚烧设施迫切需要进行改扩建。现有项目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进行包装,视危险废物特征不同分别采用吨桶、吨袋进行收集,详见表2.7-2。表1.2-5 现有项目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深圳市内)危废名称废物代号许可处理量(吨/年)处理方式处置量(吨/年)200920102011有机溶剂废物HW062000焚烧148.04278.14119.36废乳化液H

36、W09181.09213.66566.92精(蒸)馏残渣HW1125.7647.6856.23染料、涂料废物HW121062.793996.403672.76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135.69174.33189.47感光材料废物HW1679.5097.3183.57含酚废物HW3911.1730.3826.65其它废物HW4930000.00484.25922.96以上合计5000焚烧1644.045322.155637.91废矿物油(含油污水)HW082900综合利用1418.331349.071154.80含汞废物(废日光灯管)HW29200万支/年暂存35.2058.7662.96废铅酸

37、电池HW49100114.95204.0557.23表1.2-6 现有项目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特征及包装方式危险废物种类代码形态现有项目收集的主要来源主要有害成分危险特性包装方式有机溶剂废物HW06多数为液态少量为固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反应残余物,也包括含有有机溶剂的废抹布等醇、醛、酯、芳香族、硫化物等易燃性(I)、毒性(T)吨桶、槽车废乳化液HW09液态主要来源为切削废液,其次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等酸类、矿物、有毒金属及化合物、不饱和碳氢化合物等毒性(T)吨桶、槽车精(蒸)馏残渣HW11半固态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蒸馏残渣、打磨废水、废残渣等碳氢化合物、硫化物、有毒

38、金属及化合物,碱及碱土金属等毒性(T)吨桶染料、涂料废物HW12多数为液态少量为固态主要为使用油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涂料、染料,其次为为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过程产生的废蚀刻液、废吸附剂、废油墨盒等芳香族、氮化物、硫化物、酯类等易燃性(I)、毒性(T)吨桶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固态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氧化物、脂肪族毒性(T)吨袋感光材料废物HW16液态、固态主要为废显影液、废胶片等。卤化物、杂质等毒性(T)吨桶、吨袋含酚废物HW39液态主要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渣、母液等酚及甲酚类毒性(T)吨桶其它废物HW49固态主要为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和清洗杂物毒

39、性(T)、易燃性(I)腐蚀性(C)、反应性(R)吨袋废矿物油(含油污水)HW08液态主要为船舶含油污水、其次为废润滑油等。有机物、重金属等易燃性(I)、毒性(T)吨桶含汞废物(废日光灯管)HW29固态废日光灯管汞毒性(T)吨袋废铅酸电池HW49固态废铅酸电池铅毒性(T)、腐蚀性(C)吨袋1.2.8 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收运及厂内暂存设施龙善集团自设危险货物运输车队和污油水接收船队,有污油水接收船15艘,危废运输车9辆;一般货物运输车辆8辆,厂区南面建有1个临时码头,设1个1000吨临时泊位。目前执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粤交运许可深字440300059036号)和港口经

40、营许可证(粤深港经证0038号)。海上收集的油污水由污水接收船收运至厂区南面码头后,经船上设置的污油水泵送到污油水罐区的储罐内暂存;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运到厂区后,废液暂存在废液罐区,固态危废暂存在溢油设备仓库旁的废物分拣车间,分拣后的待烧废物暂存在A栋和B栋厂房之间的堆棚;废日光灯管、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在C栋厂房的废物暂存间;在厂区北面利用旧集装箱搭建了若干堆棚,存放废液桶、废油桶等。海上溢油应急设备、物资等存放在溢油设置仓库、D栋厂房和综合楼内。现有危险废物贮存、暂存设施情况见表1.2-7,龙善集团配备的危废物运输车辆情况见表1.2-8。表1.2-7 现有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

41、规格结构及材质储存废物1污油水储罐412m14.3m单罐1500m3立式钢结构固定顶C1-C3含油污水,C4污油2废液储罐45.4m14.3m单罐300m3立式钢结构固定顶D1废浮化液,D2废切削液,D3废有机溶剂,D4生产废水3固废分拣车间124.1m14.4m520.56 m2钢筋混凝土焚烧处置的固态或桶装废物进厂暂存、分拣4固废暂存场124.1m14.4m塑料棚分拣后废物焚烧前暂存5临时堆棚1沿北面围墙建旧集装箱搭建暂存空桶及包装袋6废日光灯管暂存间19.7m10.8m钢筋混凝土暂存废日光灯管、废铅酸蓄电池表1.2-8 现有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一览表序号车型规格用途吨位购买日期GPS状态

42、备注1江铃小厢车危废1.2952004/01已装在用2江铃小厢车危废1.2952004/01已装在用3江铃小厢车一般1.362006/03未装在用4东风大厢车危废7.9952008/07已装在用5东风大厢车危废7.9952008/07已装在用6东风大厢车一般7.9952008/07未装在用7东风大厢车一般7.9952008/07未装在用8东风大厢车一般5.7852006/04未装在用9乘龙平板车危废7.992000/06已装在用10解放小厢车危废0.992002/07已装在用11运力汽车吊吊装7.502003/10已装在用12延龙汽车吊吊装6.3852006/10未装在用13龙帝槽罐车废液14

43、.9152008/06已装在用14龙帝槽罐车废液14.9152008/06已装在用15永强槽罐车废液2.002004/03已装在用16龙帝垃圾车垃圾13.5052009/04未装在用17江铃人货车一般1.252005/08未装在用持有为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车辆;一般运输货车1.2.9 现有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根据现有项目环评批文、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治理效果详见表1.2-9,污染源汇总详见表1.2-10。1.2.9.1 废气现有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焚烧烟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废气以及来源于油污水罐区、废液罐区、含油污水处理区、污油处理

44、区等排放的无组织废气。(1)焚烧烟气:采用“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碱液喷淋”烟气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经高35m的排气筒排空,根据相关日常监测报告,经治理后烟气中各类污染物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焚烧量为3002500kg/h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排放的烟气中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2)锅炉烟气: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排空,根据相关日常监测报告,锅炉烟气中各类污染物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在用燃气锅炉标准要求,达标排放;(3)食堂油烟: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经高效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相关日常监测报告,经治理后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达标排放;(4)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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