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烧结机竖炉高炉炼铁白灰窑转炉炼钢热轧棒线材六个环境现状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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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3月,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腾鳌经济开发区,是鞍山三大民营钢铁企业之一,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机械加工为一体的综合性钢铁联合企业,是鞍山海城地区冶金龙头企业。经过多年不断的改建扩建,公司占地面积65万m2,固定资产总额14.5亿元,全公司现有职工1808人,已形成年产180万t铁、130万t钢和65万t钢材的生产能力。十几年来公司陆续实施建设了烧结机(105m2 烧结机2台,2003年6月建成)、竖炉(14 m2,2003年10月建成)、高炉(680m高炉1座,2004年6月建成;450m3高炉1座,2003年10月建成;420m3高炉1座,

2、2003年6月建成)、白灰窑(5座260 m3,2004年8月建成)、转炉(转炉100t,2008年6月建成;制氧厂12500 m3/h,2008年6月建成;煤气柜5万m3, 2008年6月建成)、热轧棒线材型钢生产线(65万吨,2009年9月建成)六个项目,在以上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均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8号)和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要求,对满足规划选址要求、符合各类生态功能区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

3、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不属于过剩产能、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以下简称“4条红线”)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可通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并经环保部门审查备案后,纳入正常环境管理。受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烧结机等项目环境现状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制定污染源及环境现状监测方案。依据现状监测结果进行污染源达标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海城市恒盛铸业有公司烧结机、竖炉、高炉、白灰窑、转炉、棒线材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目 录1总 论51.1

4、编制依据51.1.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51.1.2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61.1.3相关工作文件71.2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71.2.1环境影响识别71.2.2评估因子筛选71.3评估标准81.3.1环境质量标准81.3.2污染物排放标准91.3.3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21.4评估范围121.4.1大气环境评估范围121.4.2地表水环境评估范围121.4.3地下水环境评估范围121.4.4声环境评估范围131.4.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131.5区域环境概况131.5.1自然环境概况131.5.2社会环境概况171.5.3相关环境功能区划171.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82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212.

5、1“四条红线”相符性分析212.1.1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212.1.2生态功能区相符性分析212.1.3不属于落后产能的相符性分析212.1.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212.2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212.2.1大气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212.2.2水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24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283.1工程概况283.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83.1.2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283.1.3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303.1.4主要生产设备313.1.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和供应333.1.6总平面布置343.1.7总投资及员工人数353.1.8生产制度353.1.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53.1.10原有

6、项目概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363.2工程分析373.2.1烧结工序工程分析373.2.2球团工序工程分析433.2.3炼铁工序工程分析473.2.4白灰工序工程分析523.2.5炼钢工序工程分析553.2.6热轧工序工程分析583.2.7原料场粉尘无组织排放分析613.2.8钢渣场633.2.9主要公辅生产设施工程分析633.3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653.3.1污染源监测方案653.3.2污染源达标分析673.3.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情况713.4平衡分析713.4.1物料平衡分析713.4.2水平衡分析733.4.3煤气平衡分析733.4.4蒸汽平衡分析763.4.5硫平衡分析763.5污染

7、物排放总量763.5.1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773.5.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784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估794.1项目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794.1.1项目供水资源依托可行性794.1.2项目供电依托可行性794.1.3项目污水处理依托可行性794.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80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814.2.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824.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835固体废物环境现状评估855.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855.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856环境风险评估867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967.1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967.1.1废气污染防

8、治措施现状调查967.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1077.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1097.1.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1117.2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127.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127.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127.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127.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1127.3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1138环境经济指标分析1148.1环保投资1148.2项目技术经济指标1159公众参与1169.1目的和意义1169.2调查范围及对象1169.3调查内容及方法1169.4调查结果1169.5建设单位对接受调查人员的意见采

9、纳与否的说明1199.6公众意见调查结论11910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2010.1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现状调查12010.1.1环境管理制度12010.1.2监测制度12511环境现状评估结论及建议12811.1项目概况12811.2政策相符性分析12811.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2911.4污染源达标分析12911.5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3011.6环境风险13111.7总量控制13111.8综合结论131附件:1.落后产能评估认定证明;2.环境敏感区域情况说明;3.符合产业政策认定证明;4.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证明;5.应急预案备案证明;6.生活污水委托处理协议;7.危废处置协议及转移联单;8.违建

10、及补缴排污费证明。1总 论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

11、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15第33号);(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12、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17)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19)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20)公众意见调查工作要点(试行)(中国环境监

13、测总站)2012年2月8日起施行;(21)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22)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1353号)1.1.2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4、169-2004);(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HJ 708-2014);(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HJ/T 4042007)1.1.3 相关工作文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8号)(2)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3)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5133号)。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1.2.1 环境影响识别通过对项目环境影响因素

15、及污染物排放分析,并结合同类工程的环境影响类比调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筛选见表1.2-1。1.2.2 评估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工程特点、排污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筛选各环境要素评估因子见表1.2-1。表 1.21 评估因子筛选结果类别环境要素评估因子污染源现状评估因子废气烧结颗粒物、SO2、NOx球团颗粒物、SO2、NOx炼铁颗粒物、SO2、NOx炼钢颗粒物、SO2、NOx轧钢颗粒物、SO2、NOx废水生产及生活PH值、SS、CODcr、NH3-N、BOD5、N、P、F-、石油类、Fe、Zn、Cu噪声厂界噪声固废一般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因子环境空

16、气TSP、PM10、PM2.5、SO2、NO2、H2S、地下水pH、CODMn、总硬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CN-、Cl-、F-、NH3-N、硝酸盐、亚硝酸盐、Pb、Hg、Cr+6声环境等效A声级(LAeq)总量控制因子废气SO2、NOx废水CODcr、NH3-N1.3 评估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 TSP、 PM10、PM2.5、SO2、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2S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详见表1.3-1。表 1.3

1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备注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TSP-0.300.20GB3095-2012二级标准2PM10-0.150.07PM2.5-0.0750.0353SO20.500.150.064NO20.200.080.045H2S0.01(一次值)-TJ36-79(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详见表1.3-2。表 1.32 地下水质量标准项目pH值CODMn硝酸盐NH3-N挥发酚细菌总数(个/ml)总大肠菌群(个/l)标准(mg/l)6.5-8.53.0200.20.0021003.

18、0项目总硬度F-CN-Cl-HgCr+6标准(mg/l)4501.00.052500.0010.05(3)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详见表1.3-3。表 1.33 环境噪声标准值声环境类别标准限值(dB(A))昼间夜间3类6555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详见表1.3-4。表 1.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N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烧结、球团废气烧结、

19、球团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详见表1.3-5。表 1.35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工序污染物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Nm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Nm3)烧结机球团焙烧设备颗粒物50二氧化硫200氮氧化物(以NO2计)300烧结机机尾带式焙烧机机尾其他生产设备颗粒物308.0炼铁废气炼铁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详见表1.3-6。表 1.36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工序污染物新建企业大

20、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Nm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Nm3)原料系统、煤粉系统、高炉出铁场、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258.0炼钢废气炼钢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详见表1.3-7。表 1.37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工序污染物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Nm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Nm3)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508.0混铁炉及铁水预处理、转炉(二次烟气)、精炼炉颗粒物20连铸切割及火焰清理、石灰窑、白云石窑颗粒物30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20轧钢废气热轧棒线材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轧钢工

21、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详见表1.3-8。表 1.38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工序污染物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Nm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Nm3)热处理炉、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205.0热处理炉二氧化硫150热处理炉氮氧化物(以NO2计)3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及其少量生产废水,通过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腾鳌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进入污水处理厂标准,详见表1.3-9。表

22、1.39 生活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标准限值污染物项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pH(无量纲)69污水总排口SS(mg/l)300CODCr(mg/l)300NH3-N(mg/l)30总氮(mg/l)50总磷(mg/l)0.5石油类(mg/l)20(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1.3-10。表 1.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

23、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1.3.3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项目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烧结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2-2012)、白灰制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2012)和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0-89),详见表1.3-11。表 1.311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标准名称生产规模卫生防护距离m(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24m/s)烧结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2-2012)-60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2部分:石灰制造业(GB18068.2-2012)200 kt/a400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0-19

24、89)-12001.4 评估范围1.4.1 大气环境评估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中心为圆心,半径2.5km的范围。1.4.2 地表水环境评估范围项目排水不涉及区域地表水,因此地表水环境评估进行简要论述。1.4.3 地下水环境评估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以新高炉作业区为圆心,半径为1.5km,面积为7km2的圆。1.4.4 声环境评估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1.4.5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

25、历史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敏感地区,根据HJ/T19-1997的有关规定,生态评估范围仅限于厂界范围。1.5 区域环境概况1.5.1 自然环境概况(1)地理位置本项目厂址位于海城市腾鳌镇,腾鳌镇位于鞍山市的西南方向,距鞍山市中心约15km,其地理位置为东经 12244,北纬 4101,全国百强乡镇。腾鳌镇位于海城市北 25 公里,杨柳河左岸。东邻大屯镇,西与四方台镇、新台子镇毗连,南靠甘泉镇,北与鞍山市千山区、辽阳县为邻。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5-1。图1.5-1 项目地理位置图(2)地质地貌海城市地貌复杂,全市有山地、丘陵、平原、洼地,东南高、西北低,由东

26、向南向西北倾斜。东部山区及丘陵地带绝大部分海拔高度在 60500 米之间,西部平原从海拔 60 米呈缓坡逐渐下倾至浑河、太子河平原。海城河上游诸支流呈树枝状发源于红旗岭、一棵树岭、唐帽山、海龙川山,诸山环抱海城河上游,形成接文、析木、马风等河谷平原。西部平原由海城河、五道河冲积而成,山麓与平原的过渡地带多系丘陵漫岗。腾鳌地区呈扇面形,境内东高西低,最高海拔 135.2 米,平均海拔 53 米,最低海拔 5 米,东和东南部有名甲山、英台山、锅盖山等环绕。腾鳌地区地貌由东向西逐渐倾斜,东和东南有低山丘陵。场地地貌属冲击平原。地貌坡度小于 3%,地形平坦。(3)气象和气候腾鳌地区气候属于温带半湿润季

27、风气侯,四季分明。腾鳌地区冬季最多风向为 NNE,其次为 SSW,夏季最多风向为 SSE 和 SSW,春季最多风向为 SSW,秋季最多风向为 SE,常年主导风向为 SSW,出现频率为 12%,年静风频率为 10%,月平均风速 2.8m/s。全年平均气温为 10.1,其中一月份最低,极端气温为-30.4,七月份最高,极端最高气温为 36.9;年平均降水量为 691.3mm,其中夏季最多,为438.2mm。平均气压为 1008.4hpa。(4)地表水项目厂址所在地区属杨柳河流域。杨柳河源于鞍山市千山区摩云山村,是太子河支流,自东南流向西北,越中长铁路,经接官堡、新台子村到小河口入太子河。杨柳河流经

28、唐家房、东鞍山、宁远屯、腾鳌、新台子、穆家等6个镇。河长42.8公里,流域面积300.1平方公里,境内河长15.6公里,河道比降3.05。杨柳河接纳了大量的城市工业及生活污水,年平均流量约3.58m3/s。项目区域地表水系分布见图1.5-2。 厂址所在位置1.5.2 社会环境概况(1)腾鳌镇及腾鳌经济开发区腾鳌镇是海城市的建制镇,辖8个街道办事处,14个行政村,总面积125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东距钢都鞍山12.5公里,北距省城沈阳105公里,南距港口城市大连258公里。沈大高速公路、鞍羊公路、沈营公路交汇于境内,与中国联航鞍山机场毗邻。1992年6月经鞍山市委、市政府批准腾鳌镇成立经济特

29、区,1995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成为辽宁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作为辽宁最具发展潜力开发区之一,其主导产业为钢铁深加工和精细化工。是重要的钢铁、化工和耐火材料深加工基地,培育了一大批全国知名的支柱企业,如紫竹集团、腾鳌一轧、恒盛铸业、兴华轧钢等几大省市级钢铁龙头企业等。2013年,全区两税收入完成5.8亿元,同比增长14.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亿元,同比增长23.9%;主营业务收入完成228.8亿元,同比增长33%;固定资产投入完成107.1亿元,同比增长62.7%;引进域外资金62.6亿元,同比增长42.3%;出口总额完成10500万美元,同比增长90.9

30、%;实际利用外资完成6000万美元,同比增长25%(2)厂址周围工业企业概况厂址东侧、南侧、西侧均为农田,东侧为停产多年企业,四周 1000 米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周围村庄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图1.6-1 及表1.6-1。1.5.3 相关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5-1。表 1.51 环境要素功能区划环境要素功能区划备注环境空气GB3095-2012二类区环境噪声GB3096-2008 3类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次评估以评估范围内居民区为重点保护目标。具体保护目标见表1

31、.61,环境保护目标图见图1.6-1。表 1.6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功能区划方位距离保护等级环境空气将军村GB3095-2012中二类区SE1210mGB3095-2012二级名甲村NE1500m福安村N1300m西北侧居民区NW1100m北石桥村SW1350m地下水厂址区域GB/T14848-93 类水域GB/T14848-93 类声环境将军村居住区SE1210mGB3096-2008 1类名甲村NE1500m福安村N1300m西北侧居民区NW1100m北石桥村SW1350m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植被、土壤保护厂区及周边生态系统,使评价范围内植被、土壤被破坏控制在最小破坏程度,并

32、逐步补偿和恢复。保证周边植被正常生长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达到最小化,减量化及资源化。资源与能源资源与能源消耗总量的减量化1200米1100米1500米图例比例尺:1:5001210米1350米图1.6-1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1.6-2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烧结图例 炼铁卫生防护距离 烧结机卫生防护距离 白灰窑卫生防护距离1200m600m高炉400m白灰窑2 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2.1 “四条红线”相符性分析2.1.1 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海城市城乡规划局3月对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高炉、转炉、热轧、烧结、竖炉、白灰窑项目进行选址与规划相符性确认,经核实确认

33、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2.1.2 生态功能区相符性分析海城市环境保护局3月针对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选址与环境敏感区确认,经查实认定公司选址不在环境敏感区。2.1.3 不属于落后产能的相符性分析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4月针对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高炉、转炉、热轧、烧结、竖炉、白灰窑项目进行落后产能评估认定,认定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2.1.4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针对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高炉、转炉、热轧、烧结、竖炉、白灰窑项目进行产业政策方面确认,经核实确认项目不属于淘汰类的落后产能工艺和装备,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指导目录规定。 2.2 环境管理

34、政策相符性分析2.2.1 大气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与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环境管理内容相符性分析见表。表 2.21 与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环境管理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规划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情况1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加快其他行业脱硫脱销步伐。推进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应配套建设脱硫脱销设施。烧结机烟气脱硫。符合2四、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二)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钢铁行业现役烧结(球团)设备要全部采用高效除尘器,加强工艺过程

35、除尘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建立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点防控。烧结机、竖炉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各工艺环节采用高效除尘装置,大大减少烟粉尘外排量,符合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要求。符合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环境管理内容要求。(2)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与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环境管理内容相容性分析见表。表 2.22 与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环境管理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规划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

36、合情况1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二)深化污染防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工程减排,完善监督减排。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深化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新建钢铁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设施,90平以上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全面展开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烧结机、竖炉烟气脱硫。符合2四、重点工程和筹资渠道碧水蓝天的优化工程。电力和非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各环节配套脱硫除尘设施。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环境管理内容要求。(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内容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国发201337号)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

37、表 2.23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情况1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烧结机及其他生产环节配套脱硫除尘设施。符合2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

38、、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满足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的要求符合(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本项目现无落后工艺设备符合3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资源、能源消耗相对较低,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循环式生

39、产,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固废综合利用,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符合 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国发201337号)相关要求。(4)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与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政发20148号)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表 2.24 与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情况1三、重点任务(二)加快推进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以钢铁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余热供热。配套建设余热利用装置。符合(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控“两高行业”

40、新增产能。严格落实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约束,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满足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的要求。项目现无落后工艺设备符合(四)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到2014年底,所有钢铁企业按照新的钢铁行业排放标准全面完成升级改造。污染治理应同步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已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环保厅联网符合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

41、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资源、能源消耗相对较低,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固废综合利用,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政发20148号)相关要求。2.2.2 水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1)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与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水环境管理内容相符性分析见表2.2-5。表 2.25 与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水环境管理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规划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情况1三、

42、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二)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98%生产废水实现回收利用符合2四、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加强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取缔渗井、渗坑等地下水污染源,切断废弃钻井、矿井等污染途径。防范地下工程设施、地下勘探、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控制危险废物、城镇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严格防控污染土壤和污水灌溉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可能污染区均采取防渗措施。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

43、二五”规划水环境管理内容要求。(2)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与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水环境管理内容相容性分析见表2.2-6。表 2.26 与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水环境管理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规划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情况1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二)深化污染防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和再生水回用设施。98%生产废水实现回收利用符合2四、重点工程和筹资渠道碧水蓝天的优化工程。工业水污染防治工程。98%生产废水实现回收利用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水环境管理内容要求。(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内容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国发201517号)内容符合性分析见表2.2-7。表 2.27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序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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