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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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服务业发展目标以总量扩大、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品质提升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业态创新、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集聚各类资源向服务业倾斜,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升级,努力建设成为区域现代商贸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全国区域性重要的流通节点城市和国内外著名的文化旅游名城。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1%,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6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超过50%o二

2、、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强规划引领。各地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服务业总体规划和各行业专业规划,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把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统筹规划重点产业、重点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引导社会各类资源投入服务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要统筹安排服务业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服务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二)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发展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实行内外资、本外地企业同等待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服务业企业遭遇市场准入

3、不公问题直接投诉和协调处理机制。放宽服务业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加快教育、文化、养老、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开放进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四)积极稳妥推进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教育、医疗、养老、健康、体育等领域重点突破,推进一批试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

4、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五)加大服务业放管服力度。探索在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内,对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和产业规划的服务业项目,企业在依法取得土地、通过环评并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开展“零审批”试点。创新建立能评、安评、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优化服务业环评审批,对符合规划环境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按照规划环评意见相应简化,对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环评审

5、批实行备案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六)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财政部门要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或财政贴息形式扶持服务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服务业领域投入力度。各地要相应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七)保障服务业用地供给。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

6、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弹性确定出让年限。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用于转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可以5年为限继续按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对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省“五个一百工程”服务业重点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严格执行服务业(特种行业除外)用水、用气、用电与工业同价政策。服务业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外,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服务业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对

7、服务业用气与一般工业用气统一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牵头单位: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三、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九)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荆楚文化为核心品牌,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塑造专属旅游名片,推进发展全域旅游。重点打造城区历史文化旅游、纪南文旅区生态文化旅游、松滋大潴水健康山水旅游、大洪湖红色乡情旅游、石首湿地生态旅游、公安文化研学旅游六大板块。优化旅游要素配备,丰富旅游市场产品供给,推动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休闲街区、户外运动基地、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等建设,开展农耕文化和荆楚美食体验、传统手工艺

8、传承等活动,促进旅游业和文化、体育、农业、健康养老、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特色小镇,鼓励创建省级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牵头单位:市文旅委;责任单位:市文新广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携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建设国家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机场、铁路、深水航道建设为基础,发展临空、临铁、临港物流,重点支持开发区临港物流产业园、沙市区临空临铁产业园、江陵县现代物流产业园发展,推进立体化物流基础设施网

9、络。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鼓励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第三、四方物流发展,支持创建省级交通物流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及以上、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评定为3A级及以上、被评定为省或市级重点(示范)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一)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吸引大型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到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强与省担保集团、三峡担保集团等大型

10、担保企业的合作,完善全市融资性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工具,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支持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推动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四板挂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二)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布局一批综合性、专业类孵化器和科技服务机构,形成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聚集区。支持各市(县、区)创建12家具有区

11、域产业特色的科技创新园区,组建国家、省级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科技服务机构的跨领域、跨区域合作,发展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省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科技服务合作。众创空间的研发设计服务业企业,研发仪器设备、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加速折旧、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在我市新建立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及有效发明专利,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三)着力发展现代商贸业。加快商贸服务业改造升级,打造面向中部地区的商品展示交易中

12、心,大力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和商业示范社区,培育5个交易额超百亿元的专业市场。推进商贸流通服务设施和标准化建设,构建功能完善、高效畅通的城乡双向流通网络。对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过IOO万美元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流通企业,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业的整体水平和实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四)支持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成长性好的软件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软件企业。鼓励企业进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软件企业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合作共建软件技术研

13、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发挥我市在石油勘探、钻、采、集束控制等软件技术优势,将打造成为中部地区石油专业软件研发产业基地。推动云计算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云计算平台服务。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支持卫星通信系统、光纤收发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等一批智能终端产品建设。加快光通讯产品发展,提升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五)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和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功能中心;支持本地大中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

14、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合作;促进农产品开展网上交易。加快实施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培育、总部基地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电子商务品牌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等六大工程。重点建设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和市物流快递产业园、市电子商务总部基地,推动国家、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县创建。对收件量达到200万件及以上的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面积在IOOOO平方米及以上仓配中心的快递物流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六)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对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100强、跨国公司、

15、外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营销中心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四、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十七)加快服务业品牌创建。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对国家新认定的服务业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市品牌奖励申报和认定办法执行。(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八)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

16、区、品牌示范园区建设,鼓励服务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十九)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对“个转企”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16号)要求执行。对“新进规”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进全国服务业500强民营企业、省服务业1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

17、管委会)(二十)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快建立多层次的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建立领军人才创业示范集聚区。对引进的服务业高端人才,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荆发2017)1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意见(荆政发(2018)7号)执行。(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五、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二十一)健全服务业工作体系。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服务业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研究解决服务业发

18、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和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协调促进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二十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快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业形势分析制度和服务业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重点行业和重点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扎实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二十三)强化目标考核。加强服务业绩效评价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出台市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办法,分类考核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确保服务业发展目标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绩考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新区管委会)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配套实施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我市现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本意见中涉及的各项财政性奖励、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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