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3955917 上传时间:2023-03-2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总则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指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

2、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诣位的工作程序。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进入该

3、站的营运客车所属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站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对汽车客运站运营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相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

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主要细则包括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实习学生:应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汽车客运站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有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

5、个月。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和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与安全生产例会一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布考核和奖惩情况。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

6、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可参照国务院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安全

7、生产管理制度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置设备;三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直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始发的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营运客车安

8、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24小时内有效。单程运营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运营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例行检查台账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调度营运客车发班时,应当对营运客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和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单证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方可准予报班。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营运客车报班记录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直制度,配备出站检直工作人员,对出站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

9、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营运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鼓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报班、出站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营运客车、驾驶员有关单证一致性查验,提升查验效率。出站登记表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监督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上: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用综合检直、专业检直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置治理情

10、况进行统计,分析事故隐患形成原因、特点及规律,对多发普发的事故隐患应当深入分析,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相关部门通报抄送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落实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做好风险管控。适时组织有关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报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安全生产监督上: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件信箱等;鼓励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充分发挥本单位从业人员、旅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直和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