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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五河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前 言五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2012年1月批准实施以来,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用地需求、增强依规用地依法管地意识、改善土地生态条件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国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强化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特别是随着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五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也遇到了新的挑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促进五河县经济社会又好
2、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文件精神,结合五河县城镇规划的建设要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需要等实际情况,编制五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方针,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及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目 录前 言I第一章 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1第一
3、节 区域概况1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2第二章 规划实施情况5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调控指标5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5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思想与原则8第一节 指导思想8第二节 调整原则8第三节 调整依据9第四节 调整期限10第五节 调整范围10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1第一节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11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2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5第四节 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19第五节 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0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22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2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25第三节 城市开发边界27第六章 建设用地管制及用途分区28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
4、制分区及管制规则28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31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35第一节 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35第二节 大力开展工矿复垦35第三节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35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6第五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36第六节 土地整治实施保障措施37第八章 乡(镇)域土地利用控制38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38第二节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40第九章 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41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41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42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44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45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
5、障措施47附 则51附 表52附表1 五河县重点生态保护区名录52附表2 五河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53附表3 五河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4附表4 五河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55附表5 五河县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表59附表6 五河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60附表7 五河县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60附表8 五河县“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60第一章 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第一节 区域概况一、地理区位五河县地处安徽省东北部,淮河中下游,地跨淮河两岸,属蚌埠市辖县,位于东经11724 11805,北纬3254 3320。区位优势良好,北接宿州、西临蚌埠,东邻江苏省泗洪,南依滁州市凤阳县,位于南京、徐州等
6、大城市经济辐射圈内。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现有食品、机械、纺织、化工、建材、酿造、塑料、包装、服装、玻璃等工业企业200余家,生产1000多种产品。沱湖、天井湖、香涧湖三大湖泊水质优良,饵料丰富,具有天然的水产养殖条件。6万亩水面的沱湖是各类水产养殖基地,其中中华绒螯蟹和沱湖野鸭享誉国内外。二、自然条件五河县地处中国气候分界线-秦岭淮河一线,气候湿润,四季分明,物种丰富,物产丰饶。水资源是五河的第一大资源。境内淮、浍、漴、潼、沱五水汇流,沱湖、香涧湖、天井湖三湖相连。五河是安徽省水产大县,沱湖是全国保护湿地、安徽省级自然保护区。盛产的中华绒螯蟹,以其体大、色青、味甜而享誉海内外,侧身“中国十大名蟹
7、”之列,占据安徽省河蟹出口的三分之一。银鱼、千头鱼、大青虾,沱湖野鸭,汉白玉贡米等名优特产,早已成为大中城市超市的抢手货。五河独特的地质构造,形成丰富的矿藏。连绵起伏的大巩山藏金纳宝,掘金历史上溯于宋元时期,如今已经探明黄金储量10吨,重晶石储量40万吨,蛇蚊岩2万吨,初步展现了良好的开发前景。五河电网建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35千伏变电站16座,具有较强的供电可靠性和灵活性,电力资源不受季节时段限制,满足全县工农业生产需要。三、社会经济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86430.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8.9%。其中:一产实现增加值50596
8、7万元,增长5.3%;二产实现增加值448342.9万元,增长12.4%;三产实现增加值432120.6万元,增长9.2%。三次产业比重为36.5:32.3:31.2。年末全县总人口668591人,比上年增加447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455人,占总人口的12.18%。全县人口出生率为29.4,比2013年上升了14.8;死亡率为5.9,比2011年下降了0.6;自然增长率为18.7,比2013年上升了16.57 。全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569元,比上年增加1107元,增长11.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950元,比上年增加1730元,增长9%。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 土地利用现状
9、结构2014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五河县沫河口镇划入蚌埠市,全县土地总面积由159500.96公顷减少为142856.12公顷,其中农用地105132.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59%;建设用地面积1933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4%;其他土地面积18386.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7%。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87732.69公顷、262.27公顷、3707.84公顷和13430.1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1.41%、0.18%、2.60%和9.40%。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5607.82公顷、3728
10、.94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0.93%、2.61%。其他土地中,水域和自然保留地的面积分别为17556.68公顷和829.7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2.29%和0.58%。二、 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全县土地利用率为87.13%,土地垦殖率达61.41%。(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所占比例小,三者的比例约为6.0:1.0:1.2。(三)经济发展沿轴线进行,土地利用空间分布差异明显。五河县经济发展以县城为中心,一条城镇发展主轴、两条二级城镇发展轴进行布局,轴线两侧是建设用地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域。(四)经济增长加快,土地利用集约度不断提高。随
11、着开发区的日益壮大,大型工业企业落户开发区,中小型企业向开发区和部分城镇工业集中区集中,五河县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度逐年提高。(五)其他土地以水域为主,不适宜进行大面积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略显不足。三、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人均占有耕地量逐年下降,耕地保护压力大。1996年,五河县人均耕地为1460平方米,2005年人均耕地为1350平方米,2014年人均耕地为1312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逐年降低,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二)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园地、林地面积相对较小,分别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18%、2.60%;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面积相对较大,占土地总面积的8.92%,且分布较为分散
12、,削弱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益,降低土地使用的效率,土地浪费较为严重。(三)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不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2014年五河县单位土地的GDP产出为9.7万元/公顷,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达到233平方米。从投资利用强度和人均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来看,五河县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还有很大潜力,需进一步挖潜。第二章 规划实施情况第一节 现行规划主要调控指标现行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包括总量指标、增量指标,到2020年全县各项指标为:一、 总量指标总量指标包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园地、林地、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其他用地规模
13、等8项指标,控制面积分别为85661.52公顷、75648.02公顷、429.93公顷、2797.55公顷、16834.19公顷、13246.70公顷、1646.81公顷和3587.49公顷。二、 增量指标增量指标包含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等4项指标,控制面积分别为801.20公顷、674.69公顷、462.58公顷和1871.44公顷。三、 效率指标效率指标主要是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控制面积是125平方米/人。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一、 耕地保有量实施情况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85661.52公顷,2014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
14、87732.69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二、 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实施情况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上级原下达五河县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是75648.0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时下达五河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75528.30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575.46公顷,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情况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801.20公顷,至2014年全县实际已使用1105.17公顷,已使用占规划规划目标的137.94%,突破了规划指标303.97公顷。四、 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至2020年五河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是16834.1
15、9公顷,至2014年全县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336.75公顷,占下达指标的114.87%,突破了规划指标2502.56公顷。五、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至2020年五河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是13246.70公顷,至2014年全县实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5607.82公顷,突破了规划指标2361.12公顷。六、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实施情况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是462.58公顷,至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966.69公顷,突破了规划指标504.11公顷。七、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至2020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是1871.44公顷,至2014
16、年全县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1631.53公顷,已完成下达指标的87.18%。八、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实施情况至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是125.0平方米,至2014年全县实际执行情况是138.0平方米。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完善用地机制,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7、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富民强县的战略目标提供基础保障。第二节 调整原则(一)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城镇建设、经济发展与农地保护的关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特别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多途径实行耕地的有效补充,努力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 保障发展用地。立足资源条件和发展需要,以人口和产业布局为基础,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城乡和区域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
18、局,推进形成与城乡发展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 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严格控制用地标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各业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四)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结合蚌埠市生态建设目标,根据“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环境生态保护,
19、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节 调整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六)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七)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八)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九)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十)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省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
20、770号);(十一)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十二)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十三)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十四) 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十五) 五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六) 五河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十七) 其他相关资料。第四节 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为 2005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 2014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期限为 2015-2020年。第五节 调整范围规划范围为五河县行政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142856.12公顷。第四章 土
21、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一、 总量指标调整耕地保有量指标由原规划的85661.52公顷调整为88859.32公顷,调整完善后增加3197.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由原规划的75648.02公顷调整为75528.30公顷,调整完善后减少119.70公顷。园地规模由原规划的429.93公顷调整为340.15公顷,调整后减少89.78公顷。林地规模由原规划的2797.55公顷调整为3784.92公顷,调整后增加987.3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规划的16834.19公顷调整为18129.52公顷,增加1295.33公顷,但与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19336.76公顷相
22、比,倒挂1207.2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13246.70公顷调整为14064.49公顷,增加了817.79公顷,但与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607.82公顷相比,倒挂1543.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1646.81公顷调整为3213.52公顷,增加1566.7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3587.49公顷调整为4065.03公顷,增加477.54公顷。二、 增量指标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78.18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98.33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600.97公顷以内。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强对废弃工矿
23、地复垦,有序实施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604.00公顷。三、 效率指标规划期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着力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和高效配置,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 调整原则(一) 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二) 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 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四) 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合理安排重点城镇的用地规模。(五) 各类用地的扩大应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24、满足规划目标中土地集约用地指标的要求。二、 调整方案2014年,农用地105132.98公顷,建设用地19336.75公顷,其他土地18386.3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3.59%、13.54%、12.87%;调整后2020年农用地106617.17公顷,建设用地18129.52公顷,其他土地18109.4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4.63%、12.69%、12.68%。(一) 农用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农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105132.98公顷增加到106617.17公顷,净增加1484.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73.59%增加到74.63%。耕地结构调整。至2020
25、年,耕地规模由2014年的87732.69公顷增加到88859.32公顷,净增加1126.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61.41%增加到62.20%。园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园地规模由2014年262.27公顷增加到340.15公顷,净增加77.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18%增加到0.24%。林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林地规模由2014年的3707.84公顷增加到3784.92公顷,净增加77.0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60%增加到2.65%。其他农用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13430.18公顷增加到13632.77公顷,净增
26、加202.5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9.40%增加到9.54%。(二)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19336.76公顷增减少为18129.52公顷,净减少1207.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3.54%减少为12.69%。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15607.82公顷减少为14064.49公顷,净减少1543.3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0.93%减少为9.8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3728.94公顷增加到4065.02公顷,净增加
27、336.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61%增加到2.85%。(三)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其他土地规模由2014年的18386.38公顷减少为18109.43公顷,净减少276.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2.87%减少为12.68%。水域结构调整。至2020年,水域规模由2014年的17556.68公顷减少为17422.28公顷,净减少134.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2.29%减少为12.20%。自然保留地结构调整。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规模由2014年的829.70公顷减少为687.15公顷,净增减少142.5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5
28、8%减少为0.48%。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 农用地布局优化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园地、林地的结构调整,引导其他农用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一)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全面落实蚌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在不影响耕地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规划期内,对各乡(镇)耕地保有量进行合理调整。减少头铺镇
29、、沱湖乡的耕地保有量,重点保障城南园区发展用地;同时根据荒草地、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酌情增加其他乡镇耕地保有量,确保耕地保护任务的落实。同时,在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优先将具有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和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等划为基本农田,共划入基本农田5801.42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8.8等;将低等别、质量较差,因损毁、塌陷难以恢复的基本农田划出,共划出基本农田1424.22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9.3等。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75575.46公顷,高于市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指标75528.30公顷,
30、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表4-1 五河县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原基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划出基本农田划定后基本农田朱顶镇3133.132614.44188.295559.28小圩镇5386.88146.2134.955498.14新集镇5584.13254.09151.825686.40小溪5783.56158.10284.435657.23东刘集镇10762.75322.48323.3710761.85申集镇7114.94193.6459.197249.38浍南镇10096.85317.9455.3410359.46大新镇3001.23191.1399.733092.63双忠庙镇62
31、68.48221.5733.566456.49武桥镇4120.64143.7411.374253.01头铺镇3258.29425.3939.863643.82城关镇2822.53372.3121.803173.04临北回族乡3516.57423.54120.453819.66沱湖乡348.2916.820.05365.06合计71198.265801.421424.2275575.46(一) 园地布局优化。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园地保护目标,着力调整优化品种结构,推进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提高园地的单产和效益。规划期内,园地主要布局在头铺镇、城关镇等。(二) 林地
32、布局优化。根据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林地保护的面积和范围,保护大巩山等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公益林,适度开发商品林。加大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林业用地主要布局在小溪镇和朱顶镇。(三) 合理扩大城乡绿色空间。尽可能增加绿色用地,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生态空间,发挥最大生态功能。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依托沱湖湿地、大巩山森林公园、樵子涧水库等,以绿地和具有生态功能的各类农用地疏解城市,开放专用绿地,增加城市公共绿色空间。二、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科学配置城乡建设用地,以提高城市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积极
33、发展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依托交通线,布局中小城镇发展用地,构建空间有机联系、经济社会互补的城镇发展群;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引导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建设。城镇用地的空间布局与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联系紧密,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两者可以统一考虑,一体布局。但是目前农村居民点的建设水平相对于城镇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进行统一布局时,仍然以城镇用地布局为主,农村居民点布局服从城镇用地布局。(一)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根据五河城镇发展特点、城市化发展要求和城镇空间演化规律,抓住新型城镇化机遇,依托104国道和304和306省道,形成“一个核心、一条城镇发展主轴、两条二级城镇发展轴和城镇点状分布区”
34、组成的城镇网络系统。核心县城:县域城镇发展的核心空间。将集聚发展县城、提高竞争力作为县域城镇空间发展的重点,规划期间,将沱湖乡纳入县城规划一并发展。一级城镇发展主轴:主要依托306省道,重点培育大新镇、头铺镇及新集镇。二级城镇发展轴:主要依托104国道和304省道。104国道上主要集中了小溪镇、朱顶镇、双忠庙镇及武桥镇;304省道上主要集中了小圩镇,东刘集镇。城镇点状分布区:主要包括申集镇、浍南镇等,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合理安排新增城镇用地。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行洪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二) 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主要是农村居
35、民点整理,从宏观上对农村居民点数量、布局进行调整和从微观上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内部结构、布局进行调整。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区域严格限制私人新建扩建行为,允许私人改建行为,总体上保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不增加。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由政府选取特定区域,政府出资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条件,修建大面积宅基地,鼓励其他农村居民点搬迁到此,严格按照人均用地标准为其提供宅基地,允许其建设多层建筑弥补居住用地面积,并且给予其他政策上的扶持。城镇周边的农村居民点直接纳入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偏远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向一般镇或中心镇集中,一些自然村会随着村庄整理而消失,进而形成一些规模较大的行政村或中心村。针对目前五
36、河县农村居民点分散布局现状和集约用地的客观要求,对于在城镇周边、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庄,可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的辐射,进行整体拆迁,建成高标准的城镇卫星村庄;对经济基础一般、规模大的村庄,可打破村界,兼并周围小村庄,统一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成组团式新村;对于距离城镇较远、有一定规模、建筑密度较低的村庄,采取在原址上重新规划布局,控制每户宅基地面积,改变住房结构,向高空发展,集约利用土地。第四节 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期内,对国家及省重大基础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涉及节能减排、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项目所需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全县到2020年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控制在4065.03公顷,
37、净增加336.09公顷。一、 优化配置交通用地统筹安排公路用地。按照节地优先、建设新路与整修、复垦老路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公路选线节地的引导,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优先保障蚌五高速、S 344省道改造、S311五河-固镇-蚌埠民航机场公路、S313五蚌路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用地。适度发展农村公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镇村规划相协调、与区域干线公路网相衔接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合理配置铁路发展用地。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度增加铁路发展用地规模,保障蚌埠-五河-泗洪铁路项目工程、合新高铁、沿淮铁路等用地需求,优化用地配置,引导铁路建设节约用地。整合港口码
38、头用地,合理、有序利用沿河岸线资源,加快港口码头用地整合,提升港口规模和效益,优先安排城关货运码头、长淮码头、新港码头、小溪码头等工程用地。二、 统筹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及流域治理和防洪的要求,优先保障国家级、省、市重点水利设施用地,强化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论证。规划期内,加强对淮河、怀洪新河的河道整治,重点保障怀洪新河灌区、淮河洼地治理、龙潭湖水环境治理等工程用地需求,形成网络畅通、结构合理、系统完善、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运输体系。三、 合理安排电力基础设施用地积极发展电力,保障电力建设必要用地。规划期间重点保障五河热电厂、110千伏杨庄输变电工程
39、、35千伏沱湖输变电工程、35千伏临北输变电工程、张家湖风电(光伏发电)工程等用地。第五节 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一、 加大生态用地保护五河县地处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向暖温带落叶阔叶林过度地带,依托“沱湖、天井湖、香涧湖”等自然景观要素,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类型的园林绿地山水等生态用地。将河流湖泊水面、山林湿地、历史文化遗存景观列为优先保护区域,重点保护好沱湖、天井湖、香涧湖及其支流。突出大巩山自然生态旅游区、严小姐墓等风景名胜区保护;淮河作为五河县境内重要河流,春、秋、冬季节大力开发淮河景观河道旅游项目。二、 落实休闲生态旅游用地保障十三五期间,五河县依托独特自然资源、民俗风情资源,按照生态、休
40、闲、独特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着力发展休闲养生、民俗风情、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产业体系,建设有山水依托、乡土记忆、地域特色的名镇名村,支持休闲农庄、特色农家乐、乡村庭院建设,积极开发生态渔村、山水人家、采摘篱园等乡村旅游产品,落实相关用地保障。1、着力打造“多彩水乡,水韵五河”:以五河聚龙生态小镇为依托,建设“最适宜旅游休闲度假”的皖北一流的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2、全面提升优势品牌景区:准AAAAA 沱湖景区、民俗文化园区、5A 级多彩田园综合旅游区、天井湖景区;4、大民俗可以说已成为五河县旅游资源的灵魂,以民俗文化为主线,以民族文化为经脉,以五河民俗文化综合体、八岔村、临北少数民族风情游等项目为
41、抓手,建设突显五河县地域、民族、文化内涵的大型旅游景区;5、以独特的水乡、森林资源为依托,以沱湖天井湖等、大巩山、朱顶镇草原及沱湖、大巩山房车营地等旅游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湖泊、森林旅游度假区。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 划定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综合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坚持
42、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规划调整完善,两者互为基础、互为条件,充分协调。城市(镇)周边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充分衔接,划定成果要全部纳入地方各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同步完成方案编制。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充分衔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科学合理。3、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市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先保留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严禁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
43、基本农田布局。4、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调入;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中水田水浇地比重有所提升,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确保划定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5、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
44、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二、 划定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政策规定: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文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6号)。标准规范: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7版)等。相关资料: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调查与评价等成果资料。三、 划定范围及面积全县永
45、久基本保护红线范围面积80421.18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75575.46公顷,其中水田26223.86公顷,水浇地171.87公顷,旱地49179.73公顷,各镇均有分布,其中东刘集镇和浍南镇面积最大。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主要为8-10等地,其中8等地5559.28公顷,9等地56091.28公顷,10等地13924.89公顷。表5-1 五河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标签水田水浇地旱地总计朱顶镇678.101.084880.105559.28小圩镇2386.840.233111.085498.14新集镇1720.550.663965.195686.40小溪1351.830.0043
46、05.405657.23东刘集镇1642.454.699114.7110761.85申集镇4867.818.172373.417249.38浍南镇7785.85143.912429.7010359.46大新镇658.870.002433.763092.63双忠庙镇2162.821.254292.426456.49武桥镇810.071.373441.574253.01头铺镇5.140.003638.683643.82城关镇176.710.682995.643173.04临北回族乡1723.259.822086.593819.66沱湖乡253.590.00111.48365.06总计26223.86171.8749179.7375575.46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