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闲置地绿化的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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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利用闲置地绿化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利用佛山市范围内的闲置地开展绿化建设,挖掘适宜绿化的荒地、裸地、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土地资源的生态潜力,大幅增加城乡森林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步伐,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确保地区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佛山市创建国家森

2、林城市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7年)(佛府办函201620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利用佛山市的内陆滩涂、其他草地、沼泽地、裸地、摞荒的旱地、工矿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闲置地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建设(注:内陆滩涂、其他草地、沼泽地、裸地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未利用地”;摞荒的旱地是指因弃耕或抛荒而闲置下来的农用地中的旱地;工矿废弃地是指工业或采矿活动所破坏和占用、非经整治而无法使用的土地;方案中的闲置地是指未利用地中的内陆滩涂、其他草地、沼泽地、裸地以及摞荒的旱地、工矿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类型的土地)。(二)总体目标。通过利用佛山市范围

3、内的闲置地开展绿化建设,使适宜绿化的内陆滩涂、其他草地、沼泽地、裸地、摞荒的旱地、工矿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闲置地得到绿化,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大幅增加森林面积,提高市域森林覆盖率,使各区、各镇(街)能够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过程中要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的任务要求。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各区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组织本区的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展闲置地的摸底调查、制订绿化工作方案、开展绿化建设等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政府主导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发动和鼓励闲置裸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开展临时绿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河滩地造林绿化建设等

4、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适宜绿化的闲置地开展造林绿化。(二)坚持科学造绿,种养并重的原则各区在开展闲置地进行绿化的过程中,要制定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案,引领绿化建设;要充分考虑各类闲置地适宜栽种的植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配置,科学栽植,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要落实好后续的养护管理措施,提高种植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促进绿量增长,尽快实现绿化效果。(三)坚持高位推进、特事特办的原则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闲置地造林绿化的重要性,作为当前绿化建设和城市管理考评的重点工作来抓,高位推进闲置地绿化建设。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推进。(四)

5、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各级政府在利用闲置地绿化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保护好基本农田,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量不变。三、工作内容各区、各镇(街)要积极开展闲置的裸地、内陆滩涂、沼泽地、其它草地、摞荒旱地、工矿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适宜绿化的闲置地的绿化建设,通过闲置地的绿化建设,构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充分利用闲置裸地进行临时绿化1.实施范围:对有既定用途,“征而未建、拆而未建”的闲置裸地,闲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临时绿化。2.绿化种植要求:闲置裸地经临时绿化后,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或乔木

6、郁闭度达到0.2以上(注:可通过种植乔木、地被或“假植”绿化苗木等的方式达到临时绿化的要求),并得到合理的养护管理,能够有效避免扬尘发生。3.绿化责任单位:根据土地权属,按照“谁裸露、谁绿化、谁管理”和公共地段政府负责的原则确定绿化责任单位。闲置裸地属于政府未出让、未划拨且不具备临时使用条件的储备用地的,由属地所在的镇(街)政府负责临时绿化。已出让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开工的,应当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由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绿化;相关的绿化建设程序、建设和养护标准、临时绿地的撤除和保留等相关规定则待市政府出台相关的文件后遵照执行。在市相关文件出台前,已出让且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开工的建设

7、用地的绿化由所在地的镇(街)负责监管。(二)充分利用内陆滩涂、沼泽地进行绿化1.前提条件:遵守土地利用和水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征得土地所有人和主管部门的同意,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做好规划设计并进行防洪论证后,方可开展绿化。2.建设方向:结合河流治理、带状森林建设、湿地保护利用、湿地公园建设等方面的需求,充分利用内陆滩涂、沼泽地开展绿化建设。3.绿化种植要求:内陆滩涂、沼泽地绿化宜种植耐涝的植物;河滩地应选用低矮、杆细、阻水效应小的花卉草本植物为主,不得种植乔木、高杆作物及其他根系发达等影响行洪和堤防安全的植物,以避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河道堤防安全。同时,要做好蚁情蚁害的普查和防治工作,防治白

8、蚁、红火蚁等生物危及堤防安全。(三)充分利用闲置地中宜林的其它草地进行绿化1.前提条件:遵守土地利用和水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征得土地所有人和主管部门同意,由各区、各镇(街)统一部署,种植适宜的乔灌木。2.绿化种植要求:在合法种植范围和前提下,在不影响主体功能的情况下,通过种植适宜生长的乔木,使林木郁闭度达到0.2以上,达到森林标准。山地中的草地,宜通过种植耐旱耐瘠薄的乔灌木,提高生态效能。(四)充分利用摞荒的旱地、工矿废弃地、严重污染地进行绿化1.前提条件:在利用以上闲置地绿化过程中,要结合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量不变。对于严重污染地,按照有关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9、,在充分调查认定的前提下,开展绿化。2.绿化种植要求:各区政府充分利用摞荒旱地、工矿废弃地、不适宜耕作的严重污染地等闲置地造林绿化,积极通过造林绿化实现生态修复。工矿废弃地和严重污染地宜种植抗污染和可富集污染物的树种。(五)其它1.统计:对于闲置裸地的临时绿化以及内陆滩涂、沼泽地、宜林的其它草地、摞荒的旱地、工矿废弃地、严重污染地等闲置地的绿化统计,由各镇(街)的主管部门各自对辖区内主管的绿化闲置地分类型统计后,报区绿委办汇总。2.闲置耕地的绿化:对于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范围的闲置耕地,按照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 国

10、土资源部 农业部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粤财农2016111号)等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范围、稳步开展工作。四、时间安排(一)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阶段。各区人民政府在2016年9月30日前,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利用闲置地绿化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造林(绿化)的增量要求,制定区级闲置地的绿化工作方案,根据部门职能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至个人。(二)摸底调查阶段。各区人民政府在2016年10月20日前,结合市国土规划局提供的土地数据(见附表)和佛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助提供创

11、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资料的函(佛创森办函20166号)要求各区统计的土地数据,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的适宜绿化的闲置地的面积、分布、权属、利用现状等基本信息。(三)开展闲置地绿化建设阶段。各区人民政府在2017年5月31日前,抢抓有利时机,通过闲置地的造林绿化,大幅增加辖区内的森林面积,使辖区内属于政府未出让、未划拨且不具备临时使用条件的政府储备裸地均得到绿化,适宜绿化的闲置地逐步得到绿化,顺利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绿化新增面积的指标要求。(四)检查督导阶段。第一次检查督导时间为2016年12月,第二次检查督导时间为2017年5月。 五、职责分工()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区闲置地绿化的工

12、作机构,制定区级闲置地的绿化建设方案,摸清辖区内的适宜绿化的闲置地的基本信息,开展辖区内适宜绿化的闲置地的造林绿化建设、养护、监管及统计工作,使辖区内适宜绿化的闲置地逐步得到绿化,满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造林(绿化)新增面积的指标要求。(二)市住建管理局协助市林业局指导各区开展城市内闲置地的临时绿化,协助市林业局、市国土规划局制定佛山市闲置建设用地绿化的管理办法。(三)市国土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区开展适宜绿化的闲置地的类型、分布情况、面积等基本信息的摸底调查工作,协助市林业局制定佛山市闲置建设用地绿化的管理办法。(四)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区开展闲置地的造林绿化工作,汇总各区闲置地的造林绿化规

13、模,负责牵头制定佛山市闲置建设用地绿化的管理办法。(五)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区开展内陆滩涂、堤坝范围内的其它草地等闲置地的绿化。(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道路红线内的闲置地的绿化。(七)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协助提供严重污染地的信息情况。六、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我市的闲置地造林绿化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破解土地资源紧张难题、有效扩增森林面积、迅速改善城乡面貌的重要途径,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成效。要摒弃“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创新思维,服从大局。(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

14、任组长,各区主要领导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佛山市闲置地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闲置地绿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利用闲置地造林绿化作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问责制,将闲置地绿化列入绩效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闲置地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使适宜绿化的闲置地绿化得到绿化。(三)增加资金投入。采取政府投入、企业投资和社会捐资造林绿化相结合的办法,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主要由属地

15、的区、镇(街)政府负责。(四)加强后续管护。各区、各镇(街)在抓好闲置地绿化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全面巩固成果。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后续管护,通过保水、保肥、抗旱等措施,确保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完善监测预报、检疫预灾、应急防治和支撑保障体系。要保护好来之不易的闲置地绿化成果,进一步增加城市森林总量。附表佛山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市国土规划局提供) 单位:公顷 类别区域旱地内陆滩涂其他草地沼泽地裸地各区合计禅 城27.79 147.02 233.31 0.00 47.82 455.94南 海1028.71 707.58 2589.27 3.34 923.00 5251.9顺 德66.92 650.40 540.73 0.00 22.56 1280.61三 水2327.25 1098.25 1692.82 10.89 1218.59 6347.8高 明1696.59 188.21 602.12 0.00 1474.69 3961.61全市合计5147.26 2791.46 5658.25 14.23 3686.66 172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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